第一节 农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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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5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民生活
分类号: F328
页数: 4
页码: 543-546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永修县在建国前后农民和职工生活水平方面的变化。在农民生活方面,介绍了收入、食物、住房以及衣着和生活用品的变化。在职工生活方面,详细描述了工资、福利费、食物、住房、衣着和生活文化用品的变化。
关键词: 永修县 农民 生活水平

内容

收入
  建国前,我县农村长期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大部分土地为地主阶级占有,广大农民被迫租种地主的土地或受雇于地主家作长工,深受压迫和剥削,收入低微,生活困苦。据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江西农村社会调查》记载:本县仙洲熊、淳湖王、南岸邹等30个村庄,共计1,031户,4,883人,户平4.7人,耕地8,360亩,户平8.51亩,其中地主25户,占总户数的2.4%,占有耕地1,276亩,户平51亩;半自耕农和佃农532户,占总户数51.6%,只有耕地1293亩,户平仅2.43亩。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要向地主纳租。其法有二:一为定租。每亩上田179斤,中田131斤,下田83斤;一为分租。大多采用此法,即按总收获量除去约70%的当年生产投资后,再进行平均分配。实际上农民只能分得总收获量的15%,一家全年收入约700-1,000斤粮食,人均约200斤左右。雇工工价,长工年价42元,短工农忙日价0.41元,平时日价0.29元。农民除受地租剥削外,还要负担政府的苛捐杂税和地主富农的高利贷盘剥。因而长年处于入不敷出、忍饥挨饿的悲苦境地。如遇天灾,更是苦不堪言,许多农民被迫背井离乡,外出逃荒,甚至卖田、卖房、卖儿女过活。同一资料又载:民国十七至二十七年十年间,该地贫苦农民因家用不敷和还债等原因,卖田的达70户,占总户数的6.8%,出卖土地236.74亩。
  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开始有了保障。但由于部分农民家底薄,生产力低,特别是缺少劳动力的农户,生活仍然困难。人民政府除对有困难的农户发给社会救济外,又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投资和贷款,国家直接用于支援农业的开支(不包括农村各项事业费),1951至1962年为80万元,1979至1984年为365万元,后6年比前11年增长3.5倍。
  同时国家多次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调整工农业产品比价。上述措施,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不少农户收支两抵,节余逐年增加。以农民存入银行的储蓄款为例:1957年,全县农村银行储蓄款2.9万元,1962年16.2万元,1965年164.4万元,1979年440.7万元,1984年1,426.58万元,1984年比19 57年增长491倍。
  食物
  建国前,我县平原、丘陵地区农民,以大米和大小麦为主食,辅以其它杂粮;山区(主要是云居山)农民以红薯为主食,大米次之。不论平原、山区,大多数农民缺粮,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一日三餐的安排,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春夏二稀(粥)一干(饭),秋冬一稀一干,食不饱腹。每逢灾荒年景,草根、树皮和观音土,都成为他们度日的食物。
  建国后,农民年人均口粮由1957年的317斤(稻谷,下同)增至1984年的647斤,增长1.04倍。1979年后,实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农民的食物构成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现在不论平原、山区,春冬秋夏,都是一天三餐,以大米为主,红薯杂粮只作调剂生活的附属食物,大都用作牲畜饲料。1957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67.64元,1984年人均支出219元,比1957年增长326%。据九合、立新、艾城、虬津、滩溪、梅棠、江上等七个乡的农民抽样调查,在调查的70户农民共计390人中,除自养自种自制食品外,全年购买猪肉7,700斤,户平110斤,人平19.7斤;食糖l,044斤,户平14.8斤,人平2.7斤;糕点1,200斤,户平17斤,人平3.1斤;卷烟19,410盒,户平277盒,人平so盒;酒l,889斤,户平26.9斤,人平3.8斤;水果1,384斤,户平19 .Q7斤,人平3.5斤。在1984年食品消费中,人均副食品消费83元,占食品消费的38%。
  住房
  建国前,农民住房以木架结构的平房为多,山区则以土砖(未经烧制的泥土砖)垒墙盖房,最穷的住茅草房,上漏下湿,四壁通风。还有不少无房农民,住庵、堂(包括祠堂)、寺、观以容身。而地主住的都是画栋雕梁的高楼大厦。据淳湖区土改时调查,全区地主118户,688人,占有房屋647间,户平5.4间,人平近1间;贫农3,409户,688人,只有房屋4,878间,户平1.6间,人平0.44间;雇农233户,611人,房屋131间,户平0.56间,人平0.2间。
  建国后,在土地改革中有2,706户农民分得房屋3,375间,户平1.2间。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收入增加,农民普遍自费建新房。1979年以后,不少农民建起砖木结构或钢筋水泥结构的新房。据1983年对滩溪、永兴,梅棠、江上、三角、立新等六个生产队60户共338人的农民家庭调查,年末使用房屋300间,总面积4,114平方米,总造价108,030元,人均住房12.2平方米。又据1984年调查,全县建房的农民1,823户,建房1,440栋,5,908间,在竣工总面积的112,423平方米中,钢筋水泥结构的为8,667平方米,砖木结构102,040平方米,土砖结构1,600平方米,简易结构116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177栋,面积16,785平方米,竣工房屋总造价达567.57万元。
  衣着 生活用品
  清末至民国初,我县农民的衣着多是土产粗布衣,布质粗糙,花色单调。自帝国主义的洋货输入后,少数较富裕者才穿得上花色品种较多的洋布(细纱布)衣,大多数贫苦农民衣不蔽体,衣不御寒,冬天一床被子全家盖,一件棉衣几代穿,更是司空见惯。生活用具极为简陋,大多数人都是用木盆洗脸,竹筒盛饭,凳搭木板棍为床,木制或篾制箱柜装衣服。而豪绅地主却是冬穿狐裘夏穿绸,用的是雕龙绘凤、油漆铮亮的精制家具,宁波床,大衣橱,梓木桌椅等,与贫苦农民形成鲜明的对照。
  建国后,农民衣着逐渐改善,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以国产各色细纱布、卡叽布、灯芯绒等为主。七十年代后期至八十年代,衣着品种花样翻新,大多数农民穿上了的确良、尼龙、中长、毛线等衣服,有些人还穿上了呢绒、毛料衣服。青年男女冬穿羽绒滑雪衫、皮夹克,夏穿尼龙、乔其纱,款式新颖,花色鲜艳。雨天头顶布伞(洋布或尼龙布制),脚穿胶制高筒鞋。根据典型调查,人均用于衣着的消费由1957年的13.26元增至1984年的38元,增长292%。
  生活日用品亦逐年改善,瓷制餐具、搪瓷脸盆、暖水瓶、时钟、收音机、木制桌、椅等已普遍使用,大多数青年农民都有手表和自行车,少数农户还购买了电视机、录音机。青年人结婚都置有高低床、大衣柜、五斗橱、写字台和缝纫机等家具。1984年日用品和文化娱乐用品人均消费由1957年4.8元增至27元,增长562%。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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