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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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9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文化艺术
分类号: G127.56
页数: 21
页码: 408-426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永修县的文化艺术发展情况,包括民间艺术、群众文化、戏曲、电影、图书、档案报刊、广播和电视等方面。
关键词: 文化 艺术 永修县

内容

第一节 民间艺术
  灯彩
  我县流行的灯彩分两大类。一类配有乐器、演员,载歌载舞,如船灯、龙灯、行马灯、茶花灯、牛灯、鱼灯、狮子灯、蚌壳灯……;另一类是指专供欣赏的彩灯,如花灯、走马灯、猜谜灯等等。灯彩活动主要盛行予建国前。建国后虽有活动,但规模较小。“文化大革命”时期,灯彩被当做“四旧”,遭到批判,销声匿迹。直到1978年,部分村、镇才出现了一些灯彩。1981年后,每逢元宵节,县文化馆在县城举办有龙灯、狮子灯、蚌壳灯的灯彩活动,使这一民间艺术得到继承和发扬。
  船灯 由艄公、艄婆、姑娘3人表演,姑娘扮成翩翩少女,站进花船中间,行船起舞。花船作工精细,四周有古典戏曲人物、山水花卉、鲜艳夺目。艄公、艄婆属丑角,在左右撑船,作出停、摆、撑的动作,配以锣鼓,演唱灯歌小调,“卖花调”、“送喜茶”、“对歌”、“正月闹元宵”等,载歌载舞,很受群众喜爱。建国前,船灯在唱词内容和表演形式上都存在一些庸俗和色情的糟粕。建国后在土改、反霸等中心运动中,曾利用“船灯”这一艺术形式,填以新词、新曲、配合宣传党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龙灯 有滚龙、撑龙等形式。表演时一人持彩球,引出7、9或11节组成的彩龙,表演舞蹈性节目,多在春节、元宵举行。建国前,龙灯常有到群众家喝喜彩的习俗,接灯者则燃放鞭炮、摆设香烛迎接,表演结束时赠给“红包”。建国后逐渐废止。
  狮子灯 表演时由1人持彩球逗引狮子作跌扑、翻腾、登高、跳跃等舞蹈动作,狮子灯有单人舞,也有2人合作表演。狮舞后,一般还要表演刀、枪、剑、锏、棍、拳等民间武术。
  民歌
  我县民歌题材广泛,内容丰富,真实而又生动地记录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斗争,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朴实感情。流行的民歌主要有:山歌、田歌,灯歌、小调、号子、摇儿歌、风俗歌、革命历史歌曲等。其中部分民歌建国后往往由人民群众套用旧曲,填进新词,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宣传中及民间喜庆节日时歌唱。1963年,我县马口的“牛歌”,吴城的“长工歌”参加了全省首届音乐周的演出,并被选拔参加第五届“上海之春”演唱会。“长工调”由中国唱片社灌制了唱片。我县民歌手徐嘉琪获得全国民歌演唱家的称号。
  山歌 一种是曲调悠扬、感情丰富、节拍自由,以爱情题材为主的适于耙田、耘禾时歌唱的民歌。还有一种是曲调高亢、节奏鲜明,近似以方言表达内在感情,大多为放牛崽歌唱的牧歌,亦称“牛歌”。
  田歌 大都为一边劳动,一边唱歌的歌曲。有“栽禾歌”“耘禾歌”“车水歌”“耙田歌”等等,既有齐唱,也有一人领唱众人和声,形式多样,旋律优美动听。
  灯歌 大都是玩灯彩时唱的民间小曲,唱时载歌载舞,形式活泼,主要有“卖花调”“贩茶”“谢茶,船灯歌”等。
  小调 它在民歌中的比重很大,词曲较固定,有时歌词长达数十段,如“十二月怀胎”“十劝“十送“十绣”“绿英姐”“梁祝”等等。形式有独唱、对唱,领唱、芹唱等等,旋律婉转流畅,优美抒情。有些富于表演的小调,往往被用作灯彩舞蹈时的表演唱。
  劳动号子 是劳动人民在繁重的集体劳动中利用它的旋律来统一步调的歌曲,曲调简练,节奏性强,大都是一领众和的形式。
  历史民歌
  劝禁日货歌(注)
  东方岛国, 日本矮子, 心如毒蛇窝。
  甲午以后, 屡屡欺我, 如同吃好果。
  既割台湾, 又占旅大, 更想山东土。
  若再退一步,转瞬间,中国成印度。
  哥哥弟弟, 弟弟哥哥, 如此怎奈何?
  莫叹奈何, 快快自救, 救国要自救。
  唯一善法, 勿用日币, 勿用日本货。
  全国一心, 坚韧持久, 饿杀诸矮奴。
  注:流传于“五·四”运动时期。
  快来当红军
  快来,
  快来当红军。
  伟大的使命,
  解放工农们。
  反动派、土劣贪官真狠,
  压迫如大山,
  工农痛苦万分。
  红军啊!红军勒!
  瞄准枪头来杀贼,
  壮大红军夺山河,
  山河变成鲜红色,
  愿同志们奋发精神,
  热血一致,
  努力创,
  创成共和国!
  革命,大家向前进
  工农兵联合,
  万众同一心。
  除军阀,
  杀贪污,
  土豪要灭尽。
  打倒国民党,
  消灭白色军。
  对地主、资本家,
  丝毫不留情。
  土劣、贪官一概杀尽,
  革命方可成。
  …………
  土地改革现,
  共产主义见。
  苏维埃和红军,
  组织要健全。
  政权得巩固,
  革命就完善。
  工人管工厂,
  耕者有其田。
  各尽所能,
  各取所需,
  快乐永无边!
  国耻歌
  日本大调兵,
  打进中国境。
  开大炮,
  杀百姓,
  一刻不留停。
  百姓的性命,
  蚂蚁一样轻;
  百姓的财产,
  劫得千干净净。
  帝国主义,
  汉奸走狗,
  勾结害人民。
  我是中国人,
  自古到如今,
  勤劳又勇敢,
  个个顶聪明。
  可恨国民党,
  向日去求情,
  消极不抗日,
  去打我红军。
  红军好健儿,
  奋勇当尖兵。
  百姓齐称好,
  “红军为人民”。
  军民齐努力,
  灭日享太平。
  第二节 群众文化
  机构
  民众教育馆 四十年代末期,我县设有民众教育馆。人员两名,未开展活动。
  文化馆(站) 1950年设县文化馆,工作人员3名。1951年在马口、自槎区设区文化站,为县文化馆派出机构。次年在淳湖、艾城、柘林、滩溪设区文化站。1953年保留马口、白槎文化站,其余先后撤销。“大跃进”时期,文化馆、站一度增加到数十个,不久即撒消。“文化大革命”中,公社文化站停办,县文化馆与剧团、广播站、书店、电影队。并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1年改称“工农兵文艺工作站”。
  1978年,恢复县文化馆,内设文艺、创作、美术组及图书室,共14人。
  1980年,相继成立民办公助性质的吴城、白槎、滩溪、艾城文化站。每站工作人员1名。
  1984年,全县90%的乡、镇(场)设有文化站,其中文化中心站3个,乡文化站15个。
  群众文化活动
  建国初,配合各项政治运动,文化馆、站开展了幻灯放映、黑板报、图书阅览、读报组、生产技术讲座、音乐会、舞蹈、灯彩、体育……等文艺活动;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农村业余剧团,演出了歌剧《钢骨铁筋>《送公粮》《送郎归队》《兄妹开荒》《别信谣言》《妇女翻身学文化》等短小新颖的戏曲。1952年春节,举办了有23个项目的灯彩会演。同年县文化馆出席省第二届劳模大会,获乙等集体模范奖。
  1955年,举办“婚姻法宣传展览”,展区从涂家埠河街穿过横街,直至正街口。
  1956年11月举办有24个代表队参加的文艺会演大会。白槎代表队演出的民间歌舞“采桑舞”,经省歌舞团整理后,成为省歌舞团建团首场演出的优秀节目。
  同年,省工会举办首届职工业余文艺观摩会演大会,我县代表队演出的舞蹈“机米舞”获创作奖;民间舞蹈“打岔伞”获节目奖、个人表演奖;快板“工农联盟”获个人表演奖,并被选拔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首届职工曲艺会演大会,荣获优秀节目奖和演员二等奖。
  1964年,组织了文艺宣传队,举办了社会主义教育展览。
  1965年,举办全县业余剧团现代戏会演和盲人宣传队、社会青年文艺宣传队,在农村宣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干部被扣上“牛鬼蛇神”、“修正主义分子”的大帽子,横遭揪斗。文化馆的藏书、乐器、财产被哄抢一空。群众文化活动被“忠字舞”、“语录歌”所替代。1970年前后,各公社纷纷成立半专业性质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73年左右先后解散。1971、1975、1976年分别举办文艺调演大会,各公社、场、中央、省、市驻县工厂均组织宣传队参加。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群众文化获得新生。先后举办了刘少奇同志生平事迹展览;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创办《杨柳津》文艺小报;出版“春蕾”橱窗墙报。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游艺活动;寒暑假为青少年举办各类学习班和文学、美术、摄影、书法、音乐讲座。聘请文学艺术工作者、专家来县讲学。组织干部深入农村,整顿恢复农村业余剧团。1980年新建成六百多平方米的文化馆大楼。1981年以来,配合精神文明建设,先后举办了三届“谷雨诗会”,两次全县农村业余剧团调演和民歌演唱会,“支援抢救大熊猫募捐文艺晚会”,筹办了“永修县建国三十五周年展览”和灯彩、风筝、龙船比赛,开展了各种展览、讲座、录相放映等活动。五年来,在省以上报刊、电台发表和展览的各种文艺作品达113件;有1人参加了中国书法家协会,7人成为省文联各协会会员。1983年前后,在全县开展了民歌普查、民间舞蹈普查、文物普查、民间文学普查、戏曲普查等活动,其中21首永修民歌被收入《中国民间歌曲·江西分卷》。
  附:永修籍现代文化名人
  郭国甫,生于1926年9月,永修县马口乡人。1949年毕业于南昌省立第一中学,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随军记者、编辑、创作员。196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0年当选为江西省文联理事、中国作家协会江西分会副主席。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在昂美纳部落里》。《郭国甫小传》载<中国文学家辞典》。
  第三节 戏曲
  民间戏曲
  表演活动 我县长期留传的民间戏曲,主要是采茶戏。如滩溪石符戴村的采茶戏,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些农民自发组织的临时性表演团体,俗称“野戏”。野戏一般是在农闲时邀集数十人组织排练,逢年过节除在自己屋场演出外,还远到邻县安义、新建、靖安等地演出。野戏剧团到同姓同宗的屋场演出俗称“联宗”,收取一定的报酬。清末,野戏曾一度遭到禁演。民国时期,本县艾城乡高桥王家和小河的野戏班常来涂家埠演出;三角乡下泥勒村的野戏班一度排演“大戏”,具有一定的规模。
  建国后,县文化部门对农村野戏进行了组织辅导,改称“农村业余剧团”。排练上演了《兄妹开荒》《送公粮》《别信谣言》《妇女翻身学文化》等小戏曲。
  1960年、1965年分别举办了农村业余剧团会演,各公社、场均有代表队参加。全县有农村业余剧团四十多个。
  “文化大革命”开始,农村业余剧团停办,群众自筹资金购置的服装道具,在破“四旧”中化为灰烬。
  粉碎“四人帮”后,全县恢复了50多个农村业余剧团,县文化馆举办农村业余剧团编、导、演学习班,20多个剧团两次参加全县农村业余剧团调演,活跃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剧种 我县从清代以来流行的采茶戏主要有三种:北调、南调、湖调,均为外地移植剧种。演出水平较低,演唱时用锣鼓配乐,主要演员为“三小”(小旦、小生、小丑),本县无“土产”剧种。
  一、北调 即武宁采茶戏,主要流行于柘林、白槎,永兴、燕坊、虬津、艾城、立新等地。经常上演的剧目有《绣鞋记》《荞麦记》《血衣记》《血掌印》《珍珠塔》<四姐下凡》等,是我县流行最广的剧种。
  二、南调 即新建采茶戏。主要流行于马口、三角、吴城、立新以及滩溪等地,保留剧目有《三女图》、《大清官》、《全家福》、《合明镜》、《山伯访友》等。
  三、湖调 即靖安采茶戏。主要在滩溪、立新流行。保留剧目有《鱼网会母》《卖花记》《荷包记》《南瓜记》《双贵图》《三女图》《秦香莲》等。
  四、黄梅戏自六十年代起在我县艾城、梅棠、白槎、江上、虬津、江益等地流行。
  除以上几个主要剧种外,我县有少量的湖南籍移民,引进了湖南花鼓戏,活动于虬津、燕坊等地。三角、九合、吴城、马口、亦有南昌采茶戏流行。七十年代,迁来浙江移民,从此又增添了越剧剧种,活跃于虬津、滩溪一带,颇受当地群众欢迎。
  专业戏剧
  建国前,我县无专业剧团。
  涂家埠、艾城、吴城等集镇,每逢年节,均从外地请戏班演出,颇为活跃。涂家埠的十大姓(涂、徐、李、张、刘、曾、杨、余、邓、江)从南昌、新建等地请戏班(主要是京剧)唱大戏,经费由十大姓公产支付。演出剧目主要是《包公》《三娘教子》《玉堂春》等。如遇灾荒年岁,还要打醮唱戏。由商界或士绅出面捐款,捐款多的称“香头”。“香头”散发“万人缘”红布袋,得者必须捐款并将红布袋给小孩系胸前,以示吉祥。此类节目大都是<目莲救母》《封神榜》等连台本戏(京剧)。此外还有“赌戏纾,演出费由“赌头”抽头收入支付。吴城镇演出“行当戏”,即演出时首先由理发业观赏,次为挑水业……。演出场所,有临时搭戏台,如涂家埠至今尚有“戏台坪”的名称。有专业戏院,如吴城镇“同乐”、“明乐”戏院,每处可容纳观众五、六百人。艾城南门洲有露天大戏台;艾城、吴城各地会馆有室内小戏台,亦经常有小戏班演出。
  建国初期,省教育厅劳工巡回剧队常来我县演出。1952年,劳工剧队固定在永修演出,改名“劳工巡回京剧团”。1953年劳工巡回京剧团改组为“永修县工人京剧团”,正式成为我县人民自己的专业地方剧团。
  1955年,县剧团巡回演出至武宁县,当地政府挽留剧团长驻武宁,经协商将剧团分为两队:一队留武宁(后来发展成为武宁县京剧团),一队返回永修。
  1956年10月,剧团改编为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国营永修县京剧团”。政府指派一名指导员并投资兴建有800多座位的礼堂(剧场)。1957年配合中心工作先后排演了《血泪仇》《九件衣》<闯王进京》《美人计》等新编历史剧;挖掘整理上演了《十五贯》《文天祥》《将相和》《董小宛》《六国封相》《唐知县审诰命》以及连台本戏《包公》《西游记》《杨家将》等优秀传统剧目,深入农村、工厂、工地、部队巡回演出。金年演出397场,收入3.7万元,自给有余。
  1958年,剧团分为两个演出队,自背行李送戏下乡,演出635场,观众31万余人次。全县每人平均看戏一场半以上。
  1961年,县剧团青年演员参加省青年演员会演大会的京剧《杨排风》,获优秀演出奖。
  1964年前后,剧团移植上演了《雷锋》《杨立贝》《千万不要忘记》《林海雪原》等现代京剧。
  同时还排演了我县业余作者创作的反映阶级斗争的现代京剧《贫农一家》。全团演职员60余人,行当齐全,阵容整齐,具有一定的演出水平,曾先后在本省及湖北、安徽等地巡回演出。同年以盈余资金2万余元添制服装道具。
  1964年春夏,县京剧团改组为采茶剧团,派出部分青年演员赴南昌培训。上演的保留剧目有《南瓜记》《珍珠塔》《罗帕宝》《小保管上任》《江姐》等。
  1965年,剧团改为以歌舞、话剧、采茶戏、小演唱等多种表现形式的文工团。
  “文化大革命”开始,文艺舞台成为“重灾区”,部分演职员被揪斗批判;优秀传统剧、现代剧被打入“冷富”;价值数十万元的服装道具火焚殆尽。文工团更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68年10月,县宣传队留下3人,其余下放农村劳动。
  1970年,重新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排演了《沙家浜》《红灯记》以及小型歌舞节目。1972年恢复“永修县文工团”。
  1972至1976年先后排演了我县业余作者创作的《绵江河畔>《春满大沙湖》《亲家母>等现代剧目参加九江地区专业剧团调演大会。
  1976年10月,文艺工作者喜迎艾艺春天的来临,赶排了活报剧<女皇梦》、讽刺喜剧《枫叶红了的时候》《白骨精现形记》等剧目。
  1978年底,县文工团改为县京剧团。
  1981年10月,县京剧团招收25名学员,进行专业培训。
  1983年,县京剧团改为县采茶剧团。
  第四节 电影
  放映
  电影队 1953年,省电影教育工作队第47队(女子队)分片来九江、德安、永修巡回放映。1955年,省电影放映第104队定点在本县主要集镇巡回放映。1956年春,104队下放我县,成立县电影放映队。同年9月,成立县第二电影放映队,每队3人,配16毫米放映机设备两套,在全县城乡巡回放映。1959年,县放映队连续数年超额完成任务,队长黄承荫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和全国文化艺术工作先进代表会。
  1959年,在马口新成立十六毫米放映队。1960年,增添35毫米提包机一套,成立县城放映队。1960年下放一个县放映队至滩溪公社。
  1962年,电影放映逐渐在农村普及。马口、白槎、恒丰、云山、军山等地先后成立了放映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许多优秀影片被斥为“毒草一禁映,只有新闻纪录片轮流放映,县电影队收入骤减,首次出现依靠国家拔款发工资的局面,农村放映队停办。1968年,县电影队仅保留一队4人,其余人员下放农村。19 69年,逐渐恢复发展农村电影放映队。影片只限于“样板戏”、“老三战”(《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观众寥寥。1973年,全县各公社、场、大中型工厂基本普及了16毫米放映队。
  粉碎“四人帮”后,被禁锢封存的优秀影片重上银幕,国产新影片大量发行,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其中几部被禁锢的优秀影片在县城重上银幕时,观众云集。
  1984年,全县年平均每人看电影26场。
  电影院 1960年,县电影放映队添置35毫米提包机一套,在旧影院放映,约400个坐位。1968年迁工人文化宫放映,为县电影院之前身。
  1970年新建成1782个座位的影剧院。1972年成立县电影院,同年添置松花江5501型座机,改善了放映条件。1978年,电影队实行无人验票入场,观众对号入座,留票待查,秩序井然。
  1980年电影院有工作人员8人。
  1983年,面积2,200多平方米的新城电影院落成,投资45万元,工作人员9人,隶属县电影公司。
  1984年两家电影院共放映2035场,收入总数11.3万元。
  1980年以来,新建农村集镇影剧院6座,共有席位4200多个,改善了农村集镇的放映条件。
  管理发行
  1965年,成立县电影管理站,与县电影放映队合署办公。1973年,管理站下设行政组、放管组、发行组、维修组和器材仓库,全站共17人。1971年开始发行16毫米拷贝。1972年发行(包括捡片)8.75毫米拷贝。1971至1975年举办了6期“放映员培训班”,培训人员约200人次,并进行了技术考核,发放映执照;举办两期“宣传学习班”,学习影相、幻灯制作、录音等技术。全县电影放映机械维修,基本做到了中修不出队,大修不出县。
  1980年,改革电影管理体制,县电影管理站改称电影公司,与县电影院分设。1984年有工作人员18人。
  第五节 图书
  图书发行
  民国时期,我县未设立图书发行机构,仪有一两户私人经营的书摊和邮政代办所贩卖少量文化书籍。
  建国后,县文化馆于1951年附设“文化书店”,有工作人员两名。不久,书店由九江地区文化书店接收,称“九江书店永修门市部”。
  1952年,书店门市部改为“新华书店永修支店”,职工5名。1954年新建154平方米的门市部。次年,配合县文化馆对旧社会遗留在民间的荒诞、淫秽、反动的旧书籍、画册,进行了收缴清理。
  1958年,书店职工增加到15名,先后在马口、白槎,吴城、虬津设立民办书店;在柘林设立新华书店柘林门市部。全年发行书刊75万余册,被评为省新华书店系统红旗竞赛先进单位,受到北京新华书店总店的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
  三年调整时期,柘林门市部及各地民办书店先后撤销。基层图书发行从1965年起,由各地供销社经营,形式有长年经销、季节代销等等。
  “文化大革命”时期,古今中外的文化名著、科技书刊被诬为“封、资、修”和“大毒草”,禁止出售,书店只出售马恩列斯的经典著作、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和诗词,以及样板戏脚本。书店、经销点书架空空,门庭冷落。县店用配给方法推销配合运动的“学习材料”、“批判材料”以及样板戏、画册、课本等,勉强完成销售任务。
  粉碎“四人帮”,书刊大解放。许多被禁锢的中外书籍重新出版发行,人民群众争相排队购买。1977年,图书发行100多万册,为1953年的10倍多。全县共有社(场)镇、厂批发销售点22个,公社以下的销售点47个,扩大了图书发行。
  建国后三十多年来,书店长年坚持流动发行,在全县城乡上圩赶集,摆设摊点,扩大销售。1980年在云山、柘林两地举办书画展销,日销售额千元以上。六十年代以来,书店年年超额完成计划。1979年、1980年,书店连续两年评为全省发行系统的先进红旗单位。县店农村流动售书员刘长生同志荣获1980年全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1984年实行岗位责任制,县城门市部部分专柜开架售书,受到顾客的欢迎。
  图书借阅
  建国后,在县文化馆和各文化站设图书室,开展图书借阅。
  1978年11月成立县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藏书2万余册。1984年9月县图书馆单独分设,工作人员7人,藏书3万余册,订阅报纸140份,期刊杂志400余种。年图书流通量31000册,阅览3万人次。同年购进价值1.7万多元的复印机一部,对外开展资料复印业务。
  全县18个乡文化站均设有图书室,每站藏书约1500册,县工会及6家大工厂,3所中学亦均设有图书室,共藏书约3万册。
  第六节 档案 报刊
  档案
  机构 民国初期县档案由秘书室指派专人管理。抗日战争时期,历史档案毁于战乱,荡然无存。抗日战争胜利后,县政府迁回艾城,复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隶属秘书室。
  建国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分别设有档案室。1959年5月成立‘永修县档案馆”。1980年设档案局(19 82年撤消),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县直属单位建有档案室23个。各社(场)镇有档案室20个,全县共有兼职档案工作干部43人。
  管理 1979年,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县直23个单位、20AI社(场)镇档案室的文书档案人员传授业务知识,参加培训的文书档案人员150人次。至1984年县档案馆共接收了41个全宗文书档案,计13,532个案卷,其中永久保存的3,561卷,长期保存的6,625卷,短期保存的3,346卷,旧政权档案238卷。县直属单位和各社(场)镇已立永久保管的档案5,737卷,长期的3,121卷,短期的944卷。编制案卷目录46本。
  1977年8月建成建筑面积960平方米的县档案馆大楼,其中用于档案库房12间,面积400平方米。
  1975至1984年接待查阅档案3676人次,查阅案卷6298卷。
  报 刊
  《永修日报》1957年元月成立永修报社,出版四开面的《永修报》。初为3日刊,不久改勾隔日刊,1958年改为日刊,称《永修日报》,由永修报印刷厂排版印刷在金县发行。报社初设总编、副总编、编辑、校对、通联各1人,记者4人,后增加到15人。1961年4月停刊。
  《百花》创刊于1958年,为县文联主办的文艺刊物。每月15日出版,每期16开24页,通过邮电局向全县发行,部分由县新华书店代售,1959年停刊。
  《促进》1958年创刊,为县委主办,是宣传马列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论性刊物。每期16开24页,共发行六期。1959年停刊。
   《社员生活》1965年由县委办公室主办的16开群众性小报,主要宣传党的政策和社员中的好人好事。“文化大革命”初停刊,共出8期。
  《永修文艺》为县工农兵文艺工作站主编的文艺性刊物,主要发表本县业余作者的文艺作品。从1973至1979年共出版4期,每期1,200册,由省新华印刷厂排印,其中部分作品在省地刊物转载发表。
  《永修县革命烈士纪念集》1979年,由县委宣传部、民政局主持,县文化馆编辑,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发行850册。全书约14万字,内容有烈士传记、烈士诗词、书信、革命故事等。
  《杨柳津》是继《永修文艺》停刊后于1980年由文化馆主编的不定期文艺小报。每期约1000份,至1984年共出8期。
  第七节 广播 电视
  广播
  我县于1950年9月成立广播收音站,配备3sW、8W扩音机各一部,喇叭6只,工作人员3名。主要是抄录中央台播放的纪录新闻,编印《广播简报》,发至县、区各单位,作宣传材料。每期油印80余份,1951年出版36期。1952年更名《永修通讯》,扩一定发行,每期180多份。同年县站组织群众定点收听广播127次,听众9,250余人。
  1956年县站进行试播。1957年1月1日成立县广播站,在白槎设放大站一座,利用电话线309公里,自架广播线40公里,广播喇叭309只。全县34个乡基本普及广播。不久,增设四个区放大站,县站每星期二、日晚播送广播两小时,自办“永修生活”节目,报导本地新闻。
  1958年,放大站增加到17座,喇叭猛增到3,000多只,但由于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的限制,相当多的喇叭成了废品。调整时期,县广播站和县文化馆合并,保留两个公社广播站。
  1970年,全县实现“广播化”。县站人员从原6名增加到14名,公社建站14座,每站有机线员、播音员各1名。自架公社以下广播专线675公里,喇叭31,434只,县至公社实行了载波化。
  1971年,推广“田间广播化”,但未能持久。
  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整网维修,农村广播网质量逐步有所提高。1984年全县有乡镇放大站18个,喇叭近二千只,输出功率1850瓦。县站自制水泥杆,架设了县至10个乡和新城的专线76公里,添置了高、低频信号发生器、示波器、十进仪、扫频仪、万用电桥等仪器,更新了播音设备,改善了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广播电视维修服务技术。
  县站播音平均每天5个半小时,其中自办节目1个半小时,有《周末文艺》《全县联播节目》《本县新闻》《专题报导》《农业科技》《永修风貌》《卫生与健康》等。全县有一支七、八十名业糸通讯员组成的通讯报导队伍,平均每年被省、地电台采用稿件30余篇。
  1984年,县站内设编播组,农网组、服务部、办公室,共18人。
  电视 七十年代后期,我县开始逐步普及电视。县广播站服务部、县五金交电公司门市部开展电视机经销和维修业务。1981年燎原化工厂、柘林电厂、省水电工程局、星火化工厂先后建立了电视差转台,发射功率除省水电工程局为50瓦外,其余均为10瓦。近年来逐步开始普及彩色电视机。1984年县商业部门年售销电视机1950台。全县有4个自然村,户户有电视机,成为“电视村”。
  1984年7月,彩色电视录相放映在我县兴起,有近十户营业性录相放映队在城乡放映。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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