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修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046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司法行政 |
分类号: | D926.1 |
页数: | 2 |
页码: | 373-374 |
摘要: | 本文讲述可以看到1954年起,法院设立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庭”并建立了农村调解委员会,后来与治保委员会合并为治调委员会。在之后的几年里,县级和乡镇层面陆续建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村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等调解组织,以解决各类纠纷。同时,设立了公证处,为公民和经济组织机关提供了公证服务。1981年成立了法律顾问处,为当地提供法律咨询和处理非诉讼事务。此外,还进行了法制教育工作,包括宣传材料编印、法制宣传栏设置、法制报告和打击刑事犯罪宣传材料等。 |
关键词: | 永修县 司法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