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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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56
颗粒名称: 监所管理
分类号: D631.7
页数: 1
页码: 370
摘要: 本文讲述清末时期的永修县有两个监狱,分别位于仪门内的西侧和谯楼的东侧。这两个监狱在日本军队入侵后被毁。抗日战争胜利后,临时监狱设在县政府北面的两间堂屋中,条件恶劣。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囚犯数量增加到154人,但仍然被囚禁在50平方米的监所中,每人仅占0.32平方米的空间,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建国后,政府不断改善监所条件,先利用公产仓库作为拘留所,后在县城兴建了一座20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四合院式监所。监所内部设施较好,有充足的光线和室外放风空地,并贯彻教育和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提供法纪教育、刑事教育和认罪服法教育,并提供多种报刊供囚犯阅读。
关键词: 永修县 教育 监所管理

内容

清末时期有2大监。分男、女间。一在仪门内之西,一在谯楼之东。日本军队入侵后被毁。抗日战争胜利后,将县政府北面两间堂屋辟为临时监所,上漏下湿,每逢春夏之际,秽气四溢。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人犯激增到154人,但仍以两间50平方米监所囚禁,人平仅占0.32平方米,条件恶劣,骇人听闻。据该年资料记载:囚犯口粮,每日每人米8合,菜金5角。按当时价值,5角钱仅能买1斤青菜,囚犯生活状况,由此可见。
  建国后,政府不断改进监所条件。初,利用公产仓库作拘留所。1955年,拨款在县城兴建200平方米砖木结构四合院式监所1栋。室内门窗对开,光线充足。监外,有宽敞的空地,供人犯放风之用,注意卫生条件。贯彻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监内有法纪教育、刑事教育,认罪服法教育,并订有多种报刊,可以自由阅读。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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