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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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3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14
页码: 337-350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永修县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人组织、农民协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发展情况。内容涉及工会组织、农民协会和共青团在大革命时期和建国后的组织建设、活动情况,包括各个时期的组织机构、会员人数、活动内容和影响等。
关键词: 群众团体 永修县

内容

第一节 工人组织
  大革命时期工会组织
  1925年,曾去非、王弼等人在涂家埠创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和共产党的主张。6月,中共永修小组成立后,领导艾城和涂家埠的工人向资本家展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斗争。在斗争中,建立起搬运、店员、皮业、烟业等行业工会。会员80余人。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白槎、虬津、马口等集镇相继成立各行业工会。
  1927年3月,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0多人,成立了永修县总工会。大会通过了“工人的政治要求”、“工人的经济要求”和建立“工人纠察队”等决议。并提出了五个条件,向资本家展开斗争。即:一、工人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二、工人可以管理生产,监督资本家执行革命政府的各项法令;三、增加工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保证工人起码的生活水平;四、改进操作设备;减低劳动强度,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和礼拜天的制度;五、加强安全设施,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4月底,全县5个集镇(艾城、涂埠、自槎、马口、虬津)有行业工会30个,会员600余人,工人纠察队150余人,并有快枪20多支。5月初,柘林建立了茶业和店员工会,会员30多人。
  大革命时期,县委领导各地工会积极组织工人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五卅”运动前后,工人不买和不用日货,并监督店主不售日货,烧毁日货。工人纠察队日夜巡视街道,打击地痞流氓,禁烟、禁赌,维护社会治安。 (参见《政党·中国共产党》)。
  大革命失败后,全县工会组织遭到破坏,许多工会负责人和积极分子被捕遇害。
  建国后工会组织建设
  组织发展1949年冬,县成立工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1人。筹委会积极发动工人参加城镇民主改革,斗争封建把头,打击不法资本家,在斗争中建立起各行业工会。
  1950年,全县建立行业工会39个,会员1,779人。其中涂家埠有行业基层工会28个,会员1,500余人。艾城、马口、白槎、柘林还建立起4个镇工会。
  1951年4月,店员工会永修县委员会成立,会员239人。
  1953年2月27日,全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永修县总工会,并选举执行委员会。这时全县有产业工会14个,镇工会4个,基层工会32个。有职工4,584人,其中工会会员3,681人。
  同年9月27日,永修县总工会改名为永修县工会联合会。
  1954年吴城划属永修,增加吴城镇工会。全县计有基层工会62个,会员3,885人。其中涂家埠基层工会40个,会员2,474人;艾城基层工会3个,会员107人;马口基层工会3个,会员90人;白槎基层工会4个,会员156人;柘林基层工会3、个,会员85人;吴城基层工会9个,会员978人。
  1959年4月23日,永修县工会联合会更名为永修县总工会。
  1960年上半年,全县有基层工会79个,工会小组350个,职工20,629人,其中女职工7,178人,工会会员6,763人,其中女会员1,887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组织受冲击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群运组,管理工、青、妇工作。1973年召开第十二届全县工人代表大会,正式恢复县总工会,选举了执行委员会。
  1984年,全县有基层工会14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33个,集体所有制单位15个。工会会员10,580人。会员中全民所有制8,778人,集体所有制l,802人。县总工会有专职干部8人,职工4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工会活动 五十年代前期,县工会组织发动工人参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手工业合作化。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投入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大搞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开展劳动竞赛。1958年,全县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2,603条,已采纳1,643条。在技术革新运动中,创造和仿制新产品284件。
  五十年代后期和六十年代前期,县工会在厂矿积极推行“两参、一改”制度, (即领导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改进企业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厂矿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大工人积极投入企业体制改革,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并开展“三创、二高、一贡献”活动。 (“三创”即创纪录、创先进、创水平。“二高”是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素质。“一贡献”是每个职工每年增收节支一百元)。1984年,全县工交、财贸系统职工为国家增收节支80万元。食品厂、有机化工厂、电扇厂、邮电局4个单位,荣获省总工会、省经委颁发的“振兴江西企业奖杯”。全国先进卫生工作者、省劳动模范、县卫生局长万淑娟(女)光荣出席北京国庆三十五周年观礼。
  五十年代初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各级工会积极创办工人业余夜校,职工红专学校,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1956年全县有职工夜校5所,12个班。参加学习的职工512人,并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加快扫盲进度。1959年,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35所,参加学习的职工达9,640人,占职工总数的80%。为了搞好职工文化学习,县总工会从五十年代初期起,就配有1至3名文化教员,使职工业余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职工业余文化学习也由扫盲班、初小班提高到高小班。初中班、高中班。“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业余学校停办。1982年恢复,在县城开设6个班,其中初中数学班2个,高中数学班1个,初、高中语文班各1个,外语班1个。学制均为两年。参加学习的职工达400余人。19 84年,设高中语文班1个,数学班1个,外语班1个和成人高考马列主义理论专修科辅导班1个,参加学习的职工有200余人。职工业余学校校长由总工会主席兼任.调配专职教员1人,兼职教员5至7人。
  五十年代初,开办工人俱乐部。内设图书室和娱乐室。19 66年又建成一栋具有1,100平方米的工人文化富,内有500个座位的剧场(19 81年文化宫扩建到2,400平方米,内有850个厅座、140个楼座和200多平方米的图书室)。1980年,又扩建180平方米的娱乐室,供职工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节 农民协会
  大革命时期农会组织
  1925年春,共青团永修特别支部,在大路边曾村开办平民夜校,向农民宣传马克思主义,发动农民组织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民协会一一曾村农民协会。会员60余人,接着又派淦克鹤、李德耀、邹敬国和司朝吉等人到廖坊、城山、罗神殿和虬津等地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协组织。同年4月成立永修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会员1,200余人。
  县农协制订了农民协会章程,规定了农民协会的性质和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性质与任务规定:“农民协会本着三民主义解放劳动阶级之宗旨,集合受压迫之贫苦农民而组织之,其目的是改变农村组织,保卫农民自己的权利,增进农民生活。”并规定:“凡年满十八岁以上的雇农、,佃农、自耕农、半自耕农以及农村小手工业者,不分男女,自愿申请入会者,经乡农民协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下列人员不准入会:一、有土地80亩以上者;二、重利盘剥者;三、劣绅和流氓;四、迷信惑众之教徒。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有参加本会所领导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举办的一切福利和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等权利;会员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为了确保在政治上不再受土豪劣绅和官僚的欺压愚弄,规定:“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发生纠纷,必须报请农会处理,不得请劣绅调解或首先报政府处理。”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农会公开活动,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成为农村最有权力的机关。
  1927年春,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于艾城召开,出席代表300余人,大会作出四项决议:
  一、建立农民自卫军.大会确定农民自卫军的宗旨为巩固、保卫农民协会,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外来侵略。农民自卫军的组织原则是:依照各农民协会而组织之。乡农民自卫军除受上级农民自卫军领导外,并受同级农民协会领导。
  二、取缔高利贷,一实行减租减息,废除典当和父债子还制度。
  三、成立县政积弊和积谷清查委员会。
  四、惩办土豪劣绅,规定各级农会有权参加县政府对本地土豪劣绅的审判。对不法土豪劣绅,农会应组织发动群众斗争。
  会后,各地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大革命风暴席卷全县(参见《政党·中国共产党》)。
  1927年上半年全县有区农会10个,乡农会64个,会员2万余人。
  大革命失败后,农会被国民党右派取缔,许多农会负责人和积极分子,惨遭杀害。
  建国后农民协会
  1949年9月,县委在枹桐、南湖领导农民开展反霸斗争,并开始筹建乡农民协会。10月至11月,全县开展征粮和减租减息运动,各地相继建立乡农民协会,废除保甲制度,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11月初,成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年底全县有乡村农民协会110个,会员18,000人左右。各地农会并挑选青壮年会员组织农民自卫队(土改时改名为民兵),受农会领导,负责监管地主恶霸,维持社会治安。全县农民自卫队队员2,229人。
  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农会组织发动农民参加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1951年全县有乡农民协会74个。即:涂埠区15个,艾城区10个,马口区10个,滩溪区14个,白槎区8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乡以下以自然村为单位设小组。乡农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协同乡长掌管乡人民政权。1952年1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63人,其中男244人,女19人。会议中心内容是:带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发展农业生产,作好军人转业参加建设生产工作。
  1955年,全县共有乡农民协会88个,其中:淳湖区16个,艾城区13个,马口区12个,滩溪区16个,白槎区9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吴城区5个。
  1956年,全县农业高级合作化后,撤区并乡,乡社两级均建立中共支部,不再设农会组织。
  1964年,县、社、大队均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下同),1965年3月,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到会贫下中农代表295人,农业先进代表206人,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3人。不久,各社(场)和大队相继建立贫协组织,至11月止,建立贫协组织的社(场)达15个(九合、江益、罗亭、城山、艾城、马口、虬津、杨泗、吴城、滩溪、花桥、白槎、长兴、三角等公社和军山分场)。
  同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次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会议,到会代表共624人。
  其中包括贫下中农代表272入,农业先进代表306人,正式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委员30人。
  两次贫代会,均向全县农民发出了开展高额丰产运动的《倡议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社贫协组织瘫痪。19 68年大队成立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至此,县、社、队的贫协组织活动停止。
  附: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有永修县农会,理事8人,会员6,053人,下设乡农会14个,理监事78人。该会为国民党政府官办,不为农民办事,知者寥寥。1949年5月,永修解放后解体。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主革命时期的团组织 1925年1月,王环心、王秋心等组织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永修特别支部。不久,根据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CY”。我县首批入团的有曾去非、王弼和含英小学学生淦克鹤等4人,曾去非任团特支书记。团特支受南昌团地委领导。
  团特支成立后,根据党的指示,团员深入工厂、农村,创办工人夜校和平民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开展工农运动。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团组织得到了较大发展,成立了共青团永修县委员会。李德耀任书记。下设县城(即艾城)、涂家埠两个团区委会,县城区设有小学,青妇和城郊3个支部,团员40-50人。青妇团支部在县城动员青年妇女学文化,开展扫盲运动。在共青团永修县委领导下,广大团员和先进青年,积极参加农民协会、各行业工会、农民自卫军和工人纠察队。
  1927年夏,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叛变革命,白色恐怖笼罩永修,国民党右派大肆搜捕枪杀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党团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同年12月中旬,中共永修县委在城山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将斗争中心由城镇转入山区,建立云山游击队。共青团员积极参加游击队,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1928年底,游击队失败,团组织遭到破坏。
  1933年,徐上达,高锦成等在白槎地区成立中共永修工作委员会,建立青年团组织。1934年2月,有团支部两个,团员们在游击战争中英勇作战,支援中央红军北上抗日,牵制和打击敌人。1935年初,永修工农游击队失败,团组织又遭破坏。
  建国后共青团组织建设
  组织发展 1949年9月,县委在袍桐乡发动农民开展反霸斗争,涌现出一批青年积极分子。首先在这些积极分子中发展青年团员,建立团支部,全县反霸和减租减息斗争开展后,团的组织也逐步得到发展。到年底止,建立团支部3个,团小组5个,有团员41人。同年11月,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修县筹备委员会。1950年,筹委会改为青年团永修县工作委员会。
  1950年冬至1952年春,团县工委积极培养进步青年入团,大力发展团的组织。至1952年6月止,全县建立团区工委7个,团支部80个,独立小组2个,共青团员1,413人。其中分布在工厂和企业部门的团支部3个,团员62人;街道团支部3个,团员32人;公安部队团支部1个,团员25人;农村团支部63个,独立小组2个,团员1,050人;机关团支部1个,团员199人;学校团支部2个,团员42人。
  1953年,召开青年团全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青年团永修县委员会。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7月1日,团县委正式启用共产主义青年团永修县委员会新印章。
  1958年人民公社化,全县建立9个公社团委会(即涂埠、淳湖、马口、滩溪、吴城、江益、虬滓、艾城和白槎)。大队设立团支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各级团组织瘫痪。1968年,县革委政治部设立群运组,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工作。1972年恢复团县委,并对全县团的组织进行恢复整顿,至年底止,全县新建立团支部占应建立数的82.4%。1984年,全县有乡、镇团委会20个,中等学校团委3个,县属团总支20个,全县共有团支部477个,团员8,793人。团员的分布情况是,工业系统:团支部21个,团员244人,其中女团员49人;农业系统:团支部333个,团员6,646人,其中女团员2,281人;财贸系统:团支部44个,团员589人,其中女团员244人;中学团支部48个,团员1,006人,其中女团员411人;城镇机关:城镇街道团支部8个,团员74人,其中女团员15人。
  1984年,团县委有干部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下设组宣部和学校少儿部。乡镇有专职团干部20人。
  团的工作 1953年,淳湖区后村乡团支部书记陈翊科,参加“中国青年代表团”,出席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保卫青年权利大会。会后顺道访问了罗马尼亚、波兰和苏联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
  1955年12月15日至18日,团县委在县城召开第一届全县青年优秀社员代表会议。表彰优秀青年社员249名。1956年,团县委和各乡,社表彰的优秀青年社员达1,237人。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全县农村有16,560名青年和4,070名团员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任社主任的团员161名,青年86名;任社委委员的团员411名,青年386名。团员和先进青年成为农业社的骨干力量。
  1958至1965年,团县委组织全县团员和青年开展“五好”青年评比活动。1961年,全县评选“五好青年”1,600多名,其中经县表彰的564名。
  1963年,全县表彰雷锋式的“五好青年"776名。
  1964年各级团组织普遍建立青年活动阵地,计有农村俱乐部252所,参加活动的青年8,608人;红专学校79所,参加学习的青年1,856人;歌咏队85个,参加的青年19,760人;体育队34个,青年队员340人;农村业余剧团42个,青年810人;科学实验小组790个,参加实验的青年4,880人。
  1965年杨垅公社回乡青年丁保素出席全省劳模会议,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
  十年动乱期间,青年团活动基本停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团的工作走上正轨。1979年,团县委组织全县青年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同年12月10日,团县委在县城召开全县首届表彰新长征突击手大会,表彰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单位10个,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5名,新长征突击手100名。
  1979年虬津乡上海下放青年高康良出席团中央在北京召开的新长征突击手代表会议,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
  1980年,表彰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单位8个,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2名,新长征突击手87名。
  1984年,在农村青年中,广泛开展“一团两户”活动(即组织科学致富报告团,青年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全县共有青年专业户430个,其中11人分别受到团省委和团市委的表彰。
  中国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全县开始在各完全小学建立少年儿童队。1954年6月1日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以学校、街道或村庄为单位建立组织,有大队、中队和小队。大队和中队建立委员会,小队设正副队长。1955年,全县有少先队大队25个,中队154个,小队358个,队员5,392人,占队龄(9-15岁)儿童总数的74%。少先队聘请团员和先进青年为辅导员,协助少先队开展活动。1955年,全县有总辅导员(包括大队辅导员)24人,中队辅导员123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少先队组织瘫痪。1973年,由“红小兵”组织取代少先队。1978年,少先队组织恢复,取销红小兵组织。
  1980年,全县少先队组织有大队190个,中队378个,小队1,512个,队员20,703人,占队龄儿童总数的42%。有总辅导员(包括大队辅导员)190人,中队辅导员378人。建队学校有中学17所,小学173所。
  1984年,全县少先队组织有队员34,398人,专职辅导员52人,大队辅导员190人,中队辅导员791人,校外辅导员29人。
  儿童团
  解放初期,我县农村以村为单位建立儿童团,设团长1人,受农会领导,负责本村的社会治安、村头路口站岗放哨,监视地主恶霸,查询过往行人等。土地改革以后,儿童团停止活动。
  三民主义青年团
  四十年代初,国民党永修县党部奉令建立三民主义青年团永修县区队(因永修沦陷,县党部迁驻靖安县境内,区队隶属靖安分团)。县党部迁燕山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春,成立三青团永修县分团筹备处,设筹备员1人(始由县党部书记长兼,后设专职),办事员1人,录事1人。同年3月在永修县初级中学发展一区队,团员58人。区队以下设5个分队:第2分队有团员9人,第3分队有团员11人,第4分队有团员9人,第5分队有团员8人,第6分队有团员9人。
  后又在机关、农村和中小学发展三青团组织,全县有三青团员80余人,计1个区队,11个分队,其分布在:永修初级中学(地点燕山)区队1个,分队7个;二区中心小学(地点老鼠尾)分队1个;县政府机关(地点燕山)职工分队1个;家属女青年分队1个;马口乡青年农民分队1个。
  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三青团永修县分团。
  1947年,国民党与三青团合并,党员团员重新登记,团员登记后,转为国民党员,团组织不复存在。
  童子军
  民国十九年(1930年)前后,本县各集镇完全小学建立童子军,组织儿童接受军事化训练,内容有纪律、礼节、操法、结绳、旗语、侦察、救护、炊事,露营等。1944年,县立初级中学开设童子军课程,设一童子军管理员,但未建立童子军组织。
  第四节 妇女组织
  民主革命时期妇女会
  “五四”反帝爱国运动后,提倡妇女解放。王环心创办的云秀女校,吸收女子入学念书,打破了几千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传统。云秀女校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许多女学生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反对封建礼教束缚。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年底,成立永修县妇女协会,同时成立各区乡妇女协会,领导妇女参加民主革命,争取妇女自身解放,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各地妇女会宣传共产党的主张,积极参加打豪绅、斗地主、剿土匪的斗争。涂埠、艾城、白槎等地的妇女会还组织了妇女演讲团,上街、下乡宣传革命道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一、妇女要翻身,就要闹革命,参加农会、妇女会,参加生产劳动,剪发放脚;
  二、提倡男女平等,家庭财产为男女所共有,反对丈夫打妻子,公婆打媳妇;
  三、提倡婚姻自由,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准养童养媳,寡妇有改嫁的自由等等。
  通过宣传,很多妇女参加了妇女会。有的青年妇女,因父母思想守旧,不让参加革命活动。妇女会干部登门做思想工作。同时组织了检查组,至街道要口检查督促妇女剪发、放脚。
  1927年4月,全县建立了11个区妇女协会,50多个乡妇女协会。大革命失败以后,各级妇女协会遭到国民党右派的镇压,不少妇女干部受害。
  建国后妇女联合会
  1949年11月成立永修县妇女会筹备委员会。在反霸和减租减息斗争中,全县建立起56个乡村妇女会。1950年上半年,召开第一届县妇女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永修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在建立农民协会的同时,普遍建立妇女会,受同级农民协会领导。
  1953年,全县有基层妇代会113个,会员3万余人。
  同年经九江地委批准,成立中共永修县委妇委会,成员4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57年12月,永修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永修县妇女联合会。
  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公社和大队均建立妇女会。1962年,有公社妇女会22个,大队妇女会227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妇联组织瘫痪。1968年,县革委政治部设立群运组,妇女工作归属于群运组负责。1973年恢复县妇联,公社和大队的妇女会也随之恢复。1984年,全县有乡(镇)妇女联合会20个,村妇代会184个,村民小组妇代小组1517个。县妇联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干部4人,县妇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儿童工作部、生产福利部和法律顾问小组。乡i镇)有妇女工作专职干部20人。
  各级妇联组织教育、动员广大妇女,走向革命和生产建设第一线,积极参加土改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县158个高级农业社中,妇女担任社长的1人,副社长130人,社务委员196人,生产队、组长1064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女们积极投入“百花赛”(妇女生产竞赛)活动。19 84年农村参加“百花赛”活动的有1,107户,参加竞赛的项目仅水稻、棉花和油菜3项,总面积就达5,414亩。建国三十多年来,全县各条战线涌现了一大批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如19 59年石灰厂厂长张玉春和1979年农村女社员胡相风,女教师熊玉连。1983年,县医务工作者万淑娟和农机厂女职工杨美珍等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另有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6人,“三八”红旗集体单位一个。19 81至1984年,全县共表彰了“三八”红旗集体18个,“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妇女干部115名,“百花赛”先进个人294名,“五好”家庭324户,幼托先进集体27个,幼儿先进教师95名。
  1955年,全县92个乡人民政府中有妇女委员41人,女乡人民代表239人,女乡长5人,女副乡长8人,女乡党支部书记4人,女党支部副书记7人。县人民政府中女委员2人,女县人民代表28人,女科长1人,女区长1人。过去受人歧视,被称作“堂客”的妇女,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
  在县委领导下,各级妇女会,积极宣传新婚姻法,做好计划生育和幼托工作。
  1958年,全县建立保育院12AI,入院幼儿208人,保教员18人,幼托所317个,入托儿童5,340人,保教员337人,托儿所1,157个,受托幼儿7.696人,保姆2,266人。
  1960年整社后,全县有全托儿所3个,入托儿童94人,保育员12人,日托幼儿园61个,JL童89人,教养员70人,日托儿所664个,幼儿4,542人,保姆2,007人。“文化大革命”时期托幼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托幼组织迅速恢复和发展。1984年,全县有幼儿园和托儿所117个,其中城镇24个,入园入托儿童877人,保教员96人,入园、入托率达80.4%。县妇联积极动员妇女干部带头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在生产劳动中,坚持男女同工同酬,保证妇女产假休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第五节 其它群众团体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52年12月,成立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委员71人,其中常务委员15人。至1956年先后召开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科学普及协会
  1957年成立永修县科学普及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1人。1958年和1959年先后召开两次科普协会代表大会,选举县科协负责人,交流科研经验。“文化大革命”初,机构瘫痪。1981年召开第三届科学技术代表大会,恢复科协组织,改名为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委员25人。县科协有专职干部3名,同时各乡镇亦成立科学普及协会。
  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11月召开首界全县工商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95人,成立永修县工商业职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选举执行委员26入,其中常务委员9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1人,主任和秘书为专职,具体管理会务。并选举监事委员11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县工商联下设白槎分会和马口、柘林两个办事处。至1966年先后召开七届工商业代表大会。第七届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39人,其中常委17人。
  附:
  商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永修县商会,会员106人,理监事10人,下设涂家埠和艾城两镇商会。理监事27人,会员269人。两镇商会下辖19个同业公会,理监事100人,会员270人。
  涂家埠商会于民国十四年成立,艾城商会于民国十五年成立,下设备同业公会。如南杂、百货、布匹、烟酒、木材、铁业、圆术、粮食、旅栈等。民国二十八年永修沦陷,商会解体。民国三十五年恢复。永修解放后,商会解体。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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