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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政治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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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06
颗粒名称:
第三编 政治
分类号:
D630
页数:
104
页码:
285-3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修县政党、政权、群众团体、民政、劳动人事等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永修县
政治
政党
内容
第一章 政党
第一节 中共永修县委员会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组织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 在1919年“五四”爱国运动中,永修旅南昌读书的青年学生张朝燮、王环心、曾去非、王弼、王秋心等人,受到爱国、民主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立志追求真理,改造中国。1921年7月,他们联络在南昌求学的十几名永修青年学生,在南昌“江南会馆”成立“永修教育改造团”。王秋心任理事长、张朝燮任监事长兼评议长。教育改造团的宗旨为“发展教育、振兴实业、改革社会、造福人群。”并提出“反对迷信、提倡科学;反对旧礼教,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化,提倡新文化”的革命口号。同年9月,教育改造团在涂家埠创办含英小学,推动教育改革,王秋心任校长。次年由曾去非继任。教员有曾去非、王弼等人。1923年,王环心在家乡淳湖王村创办云秀女校,亲自任该校和承德小学校长。含英和承德小学学制、课程均按新文化运动精神设置,学制为6年,教科书取消《四书》、《五经》,采用国语课本。云秀女校学生不仅学习文化,而且学习革命知识和养蚕,针织等生产技术,剪发放脚,参加社会活动。这三所学校为当时全县最新型的学校,获得社会好评,学生人数迅速增加。含英小学学生由60多人猛增至200多人。在其影响下,全县各地学校也纷纷革新教学内容,采用国语课本。
1921年张朝燮考取国立武昌师范大学,1922年王环心、王秋心考入上海大学。他们在学校分别接近了共产党员李汉俊、瞿秋白和邓中夏等人,学习了马列主义,受到党的教育,开拓了眼界,进而认识到仅凭改造教育,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社会现状。1924春,他们将永修教育改造团改名为永修改造团,制订了团纲、团章,提出了改造社会的口号,使新文化运动在本县进入一个新阶段。
同年,改造团在含英小学开办青年补习班,吸收18-25岁青年入学读书,学习期限为1年,课程有文化课和社会课。改造团成员并深入到工人群众中,创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参加工人夜校读书的有搬运工人、铁路工人和各行业的店员。工人夜校除了上好文化课外,还讲述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主张,讲述工人阶级受压迫受剥削的社会根源,介绍全国工人运动的情况等。马列主义真理的宣传深受工人群众欢迎,学员由开始20余人迅速增加到80余人。工人夜校和含英、承德小学、云秀女校师生还经常利用出刊物、办墙报、演文明戏(话剧)等形式,进行社会宣传,广泛传播马列主义。
永修党组织建立 1925年6月初,张朝燮在武昌师范大学毕业后(已在该校加入中国共产党),回江西协助赵醒侬、方志敏开展党的工作,公开职业为南昌二中教员。6、7月间,由赵醒侬、张朝燮介绍曾去非、王弼加入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共南昌特支永修小组,张朝燮任组长。不久,又发展了淦克鹤、王经燕、曾文甫等人入党。同年10月,奉江西地委指示,派遣王经燕、王弼、袁赋秋等4人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淦克鹤、曾文甫赴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这年,党的著名活动家恽代英来江西考察,经王秋心介绍,恽代英来涂家埠,先后在含英小学、云秀女校和曾村农民协会作了几次讲演。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目前国际形势与中国军阀混战问题;
(二)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民主革命问题;
(三)关于农民运动与青年运动的工作方法问题;
(四)关于反封建反军阀与打倒土豪劣绅的问题。
1926年8月,正式成立中共永修支部,由曾去非任书记。支部订立了严密的纪律:不泄漏党的秘密;不出卖同志;不叛变,誓死不投降敌人;服从领导,下级服从上级。
同年7月,国民革命军从广州出师北伐。9月18日,第六军攻克高安县后,奉命向永修进军,截断南浔铁路。其时驻南浔沿线的北洋军阀部队为孙传芳的主力联军前敌总指挥卢香亭部几万人。涂家埠驻有敌军万余人。敌军逃亡前夕,下令封闭含英小学、平民夜校和农民协会,屠杀革命群众。
与此同时,王环心、张朝燮、王秋心等,先后由党派回永修工作,王环心任支部书记。此时,中共永修支部于大路边曾村油坊召开党员大会,会议决定组织侦察队、运输队、情报队和破路队,全力支援北伐军。王环心和曾修甫前往高安,与第六军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祖涵(即林伯渠)取得联系,汇报永修县党组织支援北伐工作准备情况和敌军的部署。林祖涵即派出军部参谋文益善和师部参谋等五、六人为前哨,随王环心来永修,住罗神殿农民协会会长邹敬国家。罗神殿农民协会组织侦察队,协助文参谋侦察敌情和进军路线。曾村农民协会亦派出四名女党员,至涂家埠火车站以卖香烟糖果为掩护侦察敌军过往情况,将书面情报装入粪耙竹柄内,由共产党员袁自保和曾贤路化装成拾粪农民,送交文参谋。当北伐军进攻南昌时,破路队农民每夜手持铁锄钢铲,破坏南浔铁路和桥梁,截断敌军交通,阻止敌人援军,给敌人以沉重打击。
10月7日,6军17师之一部(约一团以上)及第一师拂晓从滩溪出发,向艾城进军。因天雨,修河水位上涨,船只又被敌军封锁,人马不得渡河。县党支部派出共产党员袁自保和曾贤路作向导,带领北伐军从洪山渡口利用渔船抢渡。驻守艾城的敌军,见北伐军已渡河,望风逃窜。北伐军乘胜占领艾城。但因渡船甚少,全军不能及时抢渡,涂家埠敌军又在杨柳津用炮火轰击渡口部队。在敌军四面围击,地形不利的情况下,北伐军停止渡河,转移阵地,已渡河的部队,由王师长率领向虬津、白槎方向转移。在渡河战斗中,袁自保不幸中弹牺牲。
11月初,北伐军沿南浔铁路发动总攻。第6军第17师57团于5日10时占领涂家埠。傍晚,第七军亦进至涂家埠,两军会合,攻克艾城,至此全县光复。
县党支部组织120余人的运输队,在共产党员曾宪章队长的带领下,为北伐军运送粮食和弹药,随军东进,直到攻克南京后撤回。
林祖涵于5日午后1时随军来涂家埠。6日,在党支部负责人王环心陪同下,视察了各行业工会和附近的农民协会。7日,县党支部召开市民大会,庆祝永修光复,并纪念俄国十月革命9周年。800多农民,100多名工人和1个团的士兵参加了大会。会上,林祖涵致词,并宣布成立永修县革命政府,任命王环心为县长。
永修光复后,县党支部和革命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向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势力展开斗争,工农运动风起云涌,党的组织迅猛发展,这时全县党员已达400多人。1927年6月,中共永修县委员会在艾城城隍庙成立,直属江西省委领导,王环心任书记。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县委下设30多个区委会。即涂家埠、驿南、马口、城山、滩溪、察溪、罗神殿、虬津、长亭、军山、白槎、柘林……。
一、农民运动。1925年春节,曾去非在家乡——大路边曾村建立第一个农民协会,后派淦克鹤、邹敬国、司朝吉等团员赴廖坊、云山和虬津等处开展农民运动。1927年上半年,全县有农民协会64个,会员20,000余人。县农民协会作出了清除县政积弊,废除苛捐杂税的决议。查出积谷400多万斤,县政人员贪污款7,000多块光洋。
永修县革命政府成立后,农民协会成为农村最有权威的政权机构。在党的领导下,各地农民打倒土豪劣绅,铲除贪官污吏的大革命风暴席卷全县。农会对土豪劣绅按其罪恶大小区别对待:!群大恶极者,勒令其游街游坂,之后送县政府法办;罪行较轻者,罚款认罪,认罪较好的免斗;逃跑抵抗者,抓获后戴高帽游斗法办。在经济上取缔高利贷,实行减租减息,废除典当和父债子还的制度;接管一切祠庙公产,清查全县积谷,赈济贫苦农民;严禁赌博、鸦片、娼妓等不良旧俗,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1927年3月,成立永修县农民自卫军,维护农会权力,保障农民利益。乡农会设农民自卫军中队,县设农民自卫军常备大队,其任务为清剿土匪,镇压土豪劣绅,保卫革命政权和劳苦大众的利益。全县参加农民自卫军的青壮年农民达1万余人。大革命时期,永修县是当时全省农民运动搞得最好的县份之一,据《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中记载:“1925年因水灾,九江、吉安、永修、星子等县,都有热烈的示威运动,提出了正当要求……,同年二月以后,开始有了农民运动,并有了组织,在永修成绩最好,县农民协会四月成立(按:指县农协筹委会)。会员1,200多人,其它各地约具雏形”。
二、工人运动。大革命时期,涂家埠、艾城和白槎等集镇各行业均成立了工会。1927年3月成立县总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各地工会组织发动工人向资本家开展合法斗争,保障了工人权益。艾城工人因磨坊资本家万茂林不同意增加工资的要求,在县革命政府的支持下,举行了罢工和示威游行。万茂林见工人运动声势大,连夜逃回安义老家。艾城工会根据工人的要求接管了万的磨坊,由工人自行经管。各地工会均成立了工人纠察队,维持城镇治安,地痞、流氓、赌棍均不敢胡作非为,社会秩序井然。
在工农运动趋向高潮的同时,青年、妇女运动也蓬勃兴起(参见<群众团体》章)。
国民党右派叛变 1926年底,蒋介石的北伐军总司令部迁来南昌,指派其爪牙篡夺江西省的党政大权。1927年初,共产党员方志敏、张朝燮等被排挤出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张朝燮奉省委指派回县工作。其时,王环心任县长,由党组织主动掌握革命领导权的行动,也遭到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严厉指责。王环心被迫辞职。不久,反动派把持的省
政府派AB团分子卢翰(象生)任永修县长。
卢翰来永修后,一方面排挤县政府的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所有局、科、室负责人均换上亲信。另一方面,又暗中勾结大土豪吴廷桂、蔡文林等进行反革命活动。
4月12日,德安县将逮获的虬滓大土匪彭立生押回永修。王环心、张朝燮主张立即处决,卢翰以召开群众大会宣判为藉口,暂将彭关押县牢,暗里却通知彭的妻子劫狱。匪婆闻讯后,串通吴廷桂,纠集80多名匪徒,连夜窜进县城,在卢翰的庇护下,打开监狱,放出彭立生和土豪江芹香、徐冠南等人。彭、江出狱后,于15日凌晨率领土匪包围城隍庙,袭击党支部。其时,天尚未亮,庙内除几名负责人和支援北伐军从南京回来的几名民佚外,农民自卫军仅8人,8条枪,形势十分危急。为了保卫同志们的安全,张朝燮只身冲出后门,去涂家埠请驻军剿匪,不幸在城西北山坡上中弹牺牲。噩耗传来,同志们义愤填膺,奋勇还击。天亮时,匪徒终于被击退。彭匪溃窜虬津,又杀害虬津农会负责人司朝吉。
国民党右派勾结豪绅、土匪制造“四·一五”事件,激起了全县人民的无比愤怒。4月16口中共永修支部在艾城召开了2万人参加的“张朝燮烈士殉难追悼大会”。会后,举行了游行示威。示威群众高喊“为死难同志报仇”!“卢麻予(即卢翰)滚同去”!次日,农民自卫军50多人,强行解除了卢翰的武装,将卢翰驱逐出境,没收了卢的白马1匹,短枪2支及贪污款项。在全县人民的强大压力下,省政府只得另派周元鼎来永修任县长。与此同时,南昌、赣州、南浔铁路沿线等地反动派,不断制造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的惨案,形势日趋严重。
面对国民党右派的叛变,县党支部采取了几项有力措施:派共产党员程世辉率领几十名干部和农民自卫军赴柘林追剿土匪,开辟工作;整顿国民党县党部,清除右派分子。原在县党部工作的皮述印(王环心表弟)投靠敌人,与反动分子王经茁勾结,印发反动传单,诬蔑共产党是“攘人之财,称为共产;淫人之女,美为公妻。”王环心大义灭亲,四月底召开国民党县党部会议,决定逮捕皮述印,并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审判,将其枪决。这些措施,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右派嚣张气焰。
尔后,全国形势逐渐恶化,大土豪吴廷桂和匪首彭立生纠集200多名匪徒,于5月18日深夜袭击中共柘林区委会驻地。当即被哨兵发现,击毙匪前锋队长一人,哨兵亦不幸中弹牺牲。由于敌众我寡,双方激战多时,在弹绝无援的情况下,区委书记程世辉等48名党的优秀儿女被捕。惨无人道的匪徒,将被捕的48名同志,挖心割肉,凌迟处死。刑场上,烈士们面对敌人的屠刀,气贯长虹,英勇不屈,高呼:“打倒反动派!”“共产党万岁!”的口号,英勇就义。
5月30日,北伐军第三军在我县人民的要求下,从武宁调来一个连的部队驻扎永修;省农民自卫军大从长淦克合亦带来1个中队,协同剿匪。9队到达柘林后,一面将48名烈士尸体安葬予对河小山;一面派人进山追剿。捕获匪徒2人,在烈士墓前举行了公祭。不久,朱培德在南昌公开叛变,6月2日,部队撤回武宁,省农民自卫军回南昌。
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公开叛变,随之永修县党部和县政府领导权均被国民党右派和地主豪绅所篡夺。同情革命的县长周元鼎被逐。朱培德派右派分子李奇光任永修县长。工会、农会及其他革命团体均被捣毁,许多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捕遇害。永修第一个农民协会所在地一一大路边曾村,被洗劫一空。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遭受严重挫折。7月底,县委迁往河北祠堂(现九合乡河头村),继续领导人民与反动派斗争。
“八·一”起义前夕,7月26日,叶挺、贺龙部队从九江开往南昌,因山下渡铁桥遭破坏,部队被阻于涂家埠。涂家埠公安局长赵相禄(原南昌市铅印工会执行委员)组织400多名铁路工人和锯板工人连夜抢修。工人们听说“铁军”要过河,争先抢修大桥,从晚上九时到次晨七时,桥面全部修好。当驮着大炮的马队和战士通过桥面时,工人忘记了疲劳和饥饿,热情地欢送,工人们高呼;“欢迎铁军!”打倒蒋介石!”战士们高喊:“感谢工人同志的援助!”
8月4日,郭沫若同志从九江乘手摇车至涂家埠被迫停驶,并遭到国民党溃兵的殴打,眼镜被打掉。郭沫若急中生智,从窗口跳进工人宿舍。在工人热情帮助下,郭继续乘手摇车至牛行车站,追上“八·一”起义部队。
正当白色恐怖笼罩江西的时刻,11月王环心在九江与从莫斯科回来的王经燕、袁赋秋等相遇,同返永修,准备在家乡淳湖王村秘密召开县委会议,传达省委和赣北特委关于在赣北发动暴动的决定。会议前夕,因反革命分子王经茁告密,王环心淦克群夫妇不幸被捕,解往南昌。1927年12月27日王环心被反动派杀害于南昌下沙窝。淦克群于1930年8月被反动派用电处死抛入赣江。
王环心被捕,县委受到严重破坏,形势更加严重。王经燕与省委取得联系后,受命回县恢复党的组织,开展地下斗争。12月中旬在城山李家祠堂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王经燕、淦克鹤、李德耀、曾文甫、曾修甫、邹敬国和淦元江等40多人,当时全县有党员450多人。会议决定斗争的中心应由城镇转入农村,由平原转入山区,由公开转入地下;县委迁到云山,领导人民开展游击斗争。会议改选了县委领导成员,由王经燕任县委书记,李德耀任组织部长,淦克鹤任宣传部长。1928年2月,王经燕奉命调江西省委工作,李德耀接替县委书记。
云山游击战云山系九岭山脉的最东端,海拔近千米,绵亘于永修、武宁、靖安三县境界,纵横一百余里。群山环抱,地势险峻,是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开展最早的地区之一。群众基础较好,便于开展游击战争。
根据县委扩大会议决定,县农民自卫军大队改编为云山游击队,曾文甫任大队长,泠克鹤任总指挥,全队120余人。大队下设两个中队,第一中队长淦元江,主要在修河以北活动,由曾文甫带领;第二中队长邹敬国,主要在修河南岸的云山、城山一带活动,由淦克鹤、李德耀带领。游击队的任务是领导人民群众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屠杀人民的阴谋,打击土豪劣绅的破坏活动,保护劳苦民众的利益。游击队白天化整为零,晚上集中活动;平时化整为零,战时集中作战,积蓄和发展革命力量,夺取地方政权,开展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根据地。游击队订立了六条纪律:
一、游击队是劳苦民众的军队,为保护劳动阶级的利益而奋斗;
二、爱护人民,一尘不染,鸡犬不惊,不要老百姓一针一线;
三、买卖要公平,说话要和气;
四、勇敢杀敌,不倒戈,不投敌;
五、忠诚于党,遵守纪律,永不叛变;
六、官兵一致,军民团结,平等相待。
在县委领导下,游击队积极开展活动,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滩溪大土豪蔡鹏九拒不接受农会减租减息的决定,串通伪区长杀害滩溪农会主要负责人蔡家佩。某夜,游击队探悉蔡鹏九在家,由涂克鹤,邹敬国带领二十多名队员,包围滩溪街,捣毁了伪区公所,活捉了蔡鹏九,在街口执行枪决,。并张榜公布其反动罪行。游击队处决蔡鹏九,对全县振动很大。3月份在党的领导下,柘林和武宁箬溪一带,5,000多农民联合起来,组织“反抗团”,手持大刀长矛围攻血债,累累的大土豪吴廷桂、吴廷栋兄弟,打开他家的粮仓,将几百担粮食分给了贫苦农民,吴廷栋被暴动农民打死。游击队严惩土豪劣绅,有力地打击了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游击队处决蔡鹏九后,派出两名通讯员到靖安买食盐,到达仁首街时,一人不幸被敌方区署军警逮捕。中队长邹敬,国闻讯后,即带领几十名队员于次日晚上8时出发,急行军50余里,天亮前赶到仁首街,包围区署和食盐公卖处。区署人员惊慌逃走,驻守军警却架起机枪扫射,负隅顽抗。游击队急中生智,将屋边的干柴点燃,一时烈焰腾空,敌人逃出屋外'被缴械。游击队缴获了一批枪弹和食盐,当天返回云山。
4月上旬,游击队获悉上海淞沪警备司令熊式辉运送一批枪弹到家乡安义县,武装地主返乡团。县委书记李德耀带领30名队员潜伏在安义县境马源公路两侧,当发现几辆军车飞驰而来时,一部分队员立即将准备好的大石块和树干推向公路中心,阻止汽车前进。一部分队员待汽车停下后,从山两侧飞奔而下,几十条枪口对准护车士兵,高喊:“缴枪不杀!”13名国民党护车士兵举手投降。游击队一枪未发,缴获步枪52支,机枪两挺,弹药30余箱。然后将4辆军车推下山崖,胜利回师。
7月上旬,伪县长蔡澄请来德安、靖安两县保安团,三路会剿游击队,敌人采取从东、南、西三面包围,集中坐剿,摸索前进的战术,步步向云山腹地进逼,妄图把游击队围困于深山老林之中。
面对敌人的坐剿,游击队采用灵活战术,出其不意袭击敌人,屡给敌人以重创。但敌众我寡,一星期后,敌人的包围圈愈缩愈小,游击队的活动范围纵横不过三、四十里,战士们渴饮山泉,饥餐野菜、野果。山下的群众听说自己的队伍没粮吃,立即想方设法筹集炒米、果粑和煮熟的蚕豌豆,派儿童团员以上山放牛为名,秘密送上山去。
当时,大队长曾文甫因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去莫斯科未回,总指挥淦克鹤又去省委汇报工作,全部重担落在中队长邹敬国肩上。邹敬国经过周密筹划,在敌占区广为散布“大批红军从赣东北开往永修”的消息,并以伪县长蔡澄的名义,向驻扎在罗神殿的永修县保安团长彭子才发出一封急信,内称:“鄱阳共党流窜骚扰我境……为粉碎共党之阴谋,命令你部漏夜撤兵,返回艾城,以确保县城安全,否则,贻误战机,当以通匪治罪。专此即颂”。
彭子才接信后,犹豫不决。部下又来报告:驻地附近有共党“欢迎红军来永修”的标语。彭子才信以为真,下令撤军回县,只留一小队驻守罗神殿。留下的敌人,听说来了红军主力部队,惊恐万状。当晚,星光惨淡,月色朦胧,伪保安队驻地周围突然响起了牛角号声和喊杀声,敌军不摸虚实,以为是红军攻来了,向外乱放枪。游击队又于村前村后各路口扎许多草人,在朦胧的月光下,活象无数人影在晃动,敌人乱打一通,不见扑倒,气急地说:“红军是神人,刀枪不入……”
第二天,德安、靖安两县的敌军,听说彭子才撤兵回了县城,发觉上了当,立即匆匆撤兵,受到游击队伏击,伤亡惨重。留守在罗神殿的县保安队的一个小队亦乘机溜走。行至察溪又被李德耀带领的一中队迎头伏击。游击队巧计斗敌,大获全胜。
9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发出“新字通告十二号”,要求九江、德安、永修、南昌四县加强南浔铁路职工运动。’县委将《通告》在全县4个区委、27个支部、300余名党员中作了传达,并遵照省委的指示,当即决定:涂家埠车站党支部继续在该站发展组织;在杨家岭、江益两个车站附近,积极开展农民运动,以支援铁路职工的革命行动。杨家岭车站驻有国民党接兵站,10多名士兵经常与保安团联合搜查过往旅客和附近职工、农民家庭,成为开展铁路职工运动的障碍。9月26日晚,由总指挥淦克鹤带领第一中队游击队员11人,从小河街偷袭杨家岭接兵站,在车站工人的配合下,当场击毙敌兵7人,缴获步枪两支,弹药数箱,捣毁了兵站。
同月,县委书记李德耀在大安营村被捕,后遇害于南昌。
云山游击队,在粉碎敌人多次围剿中损失严重,仅剩下三、四十名队员,县委决定退出峡坪、罗神殿,转到安义、靖安、永修三县交界的小坑一带活动,积蓄革命力量,继续坚持斗争。
11月间,九合土豪吕德生到吊钟地(小坑附近)探亲,发现游击队活动,立即返回向县政府告密。县长蔡澄派出县保安团协同涂家埠国民党驻军1个营300余人,由吕德生带路,包围了游击队驻地小坑帅村。游击队发现敌情后,随即上山。敌人围山搜索,经过3天紧张的战斗,游击队四面受敌,弹尽粮绝,形势十分危急。淦克鹤、曾修甫、邹敬国、淦元江等当即决定分头突围。由淦克鹤去赣东北向方志敏汇报,其余同志分散隐蔽,等待时机。突围时,淦元江不幸中弹牺牲,淦克鹤到弋阳找到了邵式平,参加了红军,任红军某团团长,后在一次战斗中牺牲。曾修甫路过北徐村时,因土豪告密,被捕入狱,不久在南昌遇害。
六年地下斗争 1928年12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湖口县舜德乡召开,曾文甫出席了大会。
曾文甫回县后,云山游击队已失败,游击区的农会组织全被破坏。形势十分险恶。曾文甫毫不气馁,独自到新祺周窑槽村与该地党组织负责人张开水协同工作,在永修与新建县交界地段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地下斗争。1929年2月25日,曾文甫与坂上地区的党组织负责人毛亦德取得联系,成立了新的县委会,曾文甫任书记,张开水(新建县人)、毛亦德等任委员。县委下辖永兴、里港、新棋周三个区委会,有党员160余人。此时坂上地区党的活动,主要由毛亦德负责。毛亦德是1927年5月28日在柘林牺牲的烈士毛希吕的次子,1927年在匡庐中学入党,1928年奉省委指示回县工作,在家乡坂上地区发展党的组织,建立“赣北通讯站”,负责省委、赣北特委和永修县委的通讯联络工作。
1929年初,县政府派清乡委员2人、靖卫队员4人到思乐区(即坂上地区)收门牌税,毛亦德发动农民抗拒缴税,并将他们赶走。数日后,马口区靖卫团第四队队长带领10余名团丁,荷枪实弹前去镇压,当地农民鸣锣聚集400余人,与之斗争。靖卫队长开枪恐吓,农民们毫不畏惧,手持大刀长矛,团结一致,坚持斗争。10多名团丁,惊慌失措逃离,一名清乡委员被农民捉住,用绳子捆着游坂。县政府见马口靖卫团无用,撤掉了第四队长的职务,农民抗捐斗争取得胜利。
蒋介石在“围剿”中央苏区期间,实行经济封锁,食盐均由国民党政府控制出售。马口街食盐公卖处销售食盐,不仅短斤少两,而且掺进砂土。毛亦德组织坂上地区农民一千余人,捣毁马口食盐公卖处,将几千斤食盐分发给广大贫苦农民。并散发传单揭露其罪行。传单中写道:“马口公卖处,不知多少股,所有店老板,作恶似老虎。我们一进来,抬头双眼鼓,这里叫传单(即售货发票),那里唱钱数。价格任抬高,掺砂并和土。赚到冤枉钱,大家乱爵吐。兹将罪大者,等我来宣布……”
1930年夏,设在新建窑槽的县委机关遭到破坏,县委委员张开水被捕遇害,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曾文甫在永修难以存身,1931年初潜往吴城丁家山亲戚家以教书作掩护’待机活动。县委工作由永兴区委书记袁跃成负责,继续领导该地的革命斗争。其时永修县委原属赣东北省委领导,因永修距赣东北路隔千里,领导不便。1932年元月,赣东北省委向中央请示,建议永修县委改由湘鄂赣省委领导。这一年永修水旱灾害严重,坂上地区颗粒无收,1933年又遇春荒,老百姓吃草根、树皮度日。而大地主袁金銮家稻谷满仓,拒贷贫民。县委决定发动农民夺粮度荒。5月1日,500多贫苦农民,手持大刀长矛,挑着谷箩,齐集在袁金銮家门口,要求与袁金銮算剥,削帐。适逢袁去南昌,愤怒的农民打开谷仓,担回500多担粮食。
事后,永修县政府在袁金銮的请求下,派出100多名保安团丁,荷枪实弹到坂上地区进行残酷镇压,将坂上地区几个村子的农民赶到田坂里,用利诱、威胁、拷打等手段,强迫老百姓说出谁是共产党,追问“袁耀成到哪儿去了?”老百姓横眉冷对,一言不发。最后,由袁金銮的儿子袁诩华指名捕捉本地数十名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关进县牢。并以100多名反动团丁,长驻坂上地区,强行五户连环保结,实行法西斯统治,许多无辜老百姓惨遭杀害。不久袁耀成在南昌被捕遭害。毛亦德亦在风雨桥村被叛徒诱杀。
1933年底,曾文甫返回涂家埠,在大路边曾村建立起党的组织,开展地下活动。1936年2月,叛徒邹文祖,假冒为省委派来联系工作的名义,在大路边曾村诱捕了曾文甫。不久曾在南昌遇害。
特区委的活动 1932年春,湖南宁乡县共产党员徐上达等因游击战失败,转移到永修白槎地区,以教私塾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南浔铁路地下交通线。同年8月1日,由徐上达主持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成立中共南浔铁路特区委员会,徐任书记。特区下设白槎、和平、临塘等3个支部。特区委与中共上海中央局取得联系,并受其领导。
1933年6月20日,徐上达从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归来,召开特区委会议。根据中央指示,将特区改名为中共永修工作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组织1人,宣传1人,农运兼青妇1人,军委1人。另设青年团,有团长1人,组织1人,宣传1人;妇女部有部长1人,组织1人,宣传1人;交通处有处长1人,交通员4人;军事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组织1人,宣传1人,调查1人,干事1人;农民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组织1人,宣传1人,干事1人。10月份,在三溪桥建立1个支部,至此共有4个支部,党员60余人。工委派党员高锦成和罗振武2人去闽浙赣省委主办的“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五分校”学习,地址在弋阳县葛源。并派出两名党员分别赴德安和涂家埠开展工作,以培养提高干部和加强党对南浔铁路的领导。8月1日,工委发布《告群众书》,揭露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本质,号召劳苦大众团结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反对蒋介石反动派,打倒贪官污吏、地主豪绅。
1934年2月,高锦成和罗振武学习结业归来,根据闽浙赣省委的指示,于16日召开工委会议,将工委会改名为闽浙赣省永修特区委,受闽浙赣省委领导。特区委设执行委员9人,其中高锦成、尹笃生(又名泽南)、喻中阳3人为常委,分别担任书记、组织和宣传委员,其他六名执委,分别负责工运、农运、军运、青运和妇运工作(徐上达已调往上海工作)。全区有支部10个,特支10个,党员153人。并有青年团支部2个。党组织分布在下黄荆洞、梅棠、白槎街、袍桐树、驿南、涂家埠、德安、马回岭等20余处,活动范围上下90余里,左右40余里。不久,特区委又改称县委,人员未变。
为了开展游击战,特区委派出罗振武等到涂家埠、德安、白槎和柘林的保安团做军运工作。
同年6月,闽浙赣省委派来邓志青任县委书记,高锦成改任县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易春廷,宣传委员喻中阳,军事委员罗振武。十月,根据中央指示,县委与湘鄂赣省委取得联系,永修县委改由湘鄂赣省委领导。
7月中旬,罗振武从白槎保安团中带出1个班,8条步枪和1支驳壳枪,加上~些土枪、土炮,成立永修工农游击队。大队长尹泽南、副大队长高锦成、政委邓志青。8月,湘鄂赣省委派来一支9人的驳壳枪队参加永修工农游击队,增强了游击队的力量。游击队下设3个中队,罗振武任第一中队长。
8月上旬某夜,游击队袭击袍桐树保安团,打死敌排长1人,团丁10多人,俘虏团丁4人,缴获步枪20多支。13日下午8时,出其不意地袭击虬津彭立生保安团,活捉彭立生。战斗结束后,连夜赶回阳岭山。正当宿营煮饭时,突然被德安两个团的敌军包围,土匪头子彭立生乘机潜逃,游击队由一中队打掩护,二、三中队从南面突围。突围后,转移到云居山。大队长尹泽南负伤。
10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为开展游击运动给皖北、永修两县委的指示信》,信中要求“中央苏区周围的党更坚决的发动更广泛的群众斗争与游击运动,粉碎当地的反动统治,给予苏区红军直接有力的帮助。”并指示“游击队在组织上应绝对的秘密隐藏在群众之中。”“游击队必须依靠广大的群众斗争的基础。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参加”。 根据中央的指示,游击队认真总结了工作,纠正了单纯军事观点和“绑票”方式韵错误。坚定紧密依靠群众,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牵制敌人,全力支持中央红军粉碎敌人的“围剿”。
11月,县委书记兼政委邓志青,奉命去上海向中央汇报,中途因与交通员失去联系,被叛徒跟踪,既未找到中央,又未返回,下落不明。经县委会议研究改选喻中阳为县委书记兼游击队政委。
1935年初湘鄂西第一作战分区司令员舒金堤率部来武宁,瑞昌、德安、永修L县边境活动,派挺进队来永修。游击队积极配合红军消灭地主武装——黄学组织。
黄学,系国民党反动派依靠地主豪绅组织起来的封建迷信反动武装组织。梅棠地区豪绅朱正亮、邱华芝等,见保安团镇压不了游击队,于是从河南请来“黄学”先生,宣扬“入了黄学,刀砍不入,枪打不进”,利用迷信,欺骗群众;同时还造谣:“湖南人都是共产党,将来要杀光河南人的”, 离间湖南客民与河南客民之间的关系。他们分别在张家山、梅棠等地设了数处黄学堂,每天晚上画符念咒、“降神”练武,参加黄学的竟达二、三千人。黄学成员,大多数是受骗农民,作战时,一手持香,一手持刀,不顾生死,跳跃向前。他们分散在农村各地,游击队的活动,易被他们发现。10月间,游击队3中队指导员高礼堂,被黄学之徒杀害。县委认为消灭黄学是当务之急。农历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朱正亮、邱华芝大集黄学之徒,在张家山念符“降神”。游击队和红军30多人,从张家山后面匍匐前进,正遇朱正亮在向学徒讲“法”,于是突然袭击,投进一枚手榴弹,炸死了朱正亮和几个学徒。黄学学徒乱作一团,四散逃命。第二天,游击队又在大坪击毙黄学学徒3名,捣毁了教堂。游击队在用武力击溃黄学的同时,展开政治宣传,到处张贴“黄学打不进,为何又丧命,穷人想翻身,只有当红军”的标语,揭露反动派用黄学愚弄欺骗农民的谎言,许多农民纷纷退出黄学组织。
中央红军长征以后,国民党政府派西路第三纵队陈继承部和海军陆战队共计二万余兵力来围剿永修游击队。11月中旬,又委派叛徒孔荷宠(孔曾任红六军团总指挥,1934年7月23日叛变投敌任湘鄂赣边区招抚特派专员),来永修配合白军“围剿”游击队。
孔到永修后,曾两次派人向游击队“招安”,并无耻地委任尹泽南为旅长,高锦成为团长。县委书记喻中阳和大队长尹泽南、副大队长高锦成等表示“头可断,血可流,共产党员的革命意志永远要保留!”对敌人的诱降予以严词驳斥和揭露,并对孔荷宠派来的诱降人员进行革命教育,使其不再助纣为虐。该人受教育后潜逃回家。叛徒敝“招安”,遭到了可耻的失败。
不久,大队长尹泽南病重,县委决定由高锦成护送到上海治疗,并向中央报告工作。1936年3月26日夜晚,喻中阳、高锦成、易春廷和湘鄂赣省委派来的王同志4人在栗山坂开会,不幸被黄学头子邱华芝带领的50余名匪徒包围。在突围战斗中,喻中阳中弹牺牲,易春廷被捕(后遇害于艾城)。高、罗、王3人冲出重围(王后由罗振武派人送回湘鄂赣)。不久,罗振武在袭击恶霸李少林的战斗中,被硝药烧伤,困居阳岭山50余天。由于环境恶劣,游击队遭到重大伤亡,高锦成和罗振武均只身转战外地。
永修工农游击队从创建的那天起,就在几十倍、几百倍于自己的敌人层层包围中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战斗,打击和牵制了成千成万的国民党正规军,在支援中央红军突破敌人第五次围剿、胜利北上抗日和永修人民革命斗争中建立了功勋。
建国后党的建设
县委会 1949年5月23日全县解放。八月由五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修县委员会在艾城成立。九月底迁至涂家埠,书记李玉。县委会有组织二i事2人,宣传干部1人,妇女干部2人。1950年设秘书室、组织部、民运部。1951年增设宣传部。1952年增设纪律委员会。1954年增设农村工作部。1955年8月18日在涂家埠召开中共永修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中共永修县第一届委员会。会议选出县委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委员会产生常委5人,书记1人,第一、第二副书记各1人。至1966年,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县党员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于1967年2月夺权,县委机构瘫痪。1968年4月,永修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下简称革委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党政权力统归革命委员会。1969年6月10日,县革委成立党的核心小组,行使原县委职权。1971年2月21日召开第四次中共永修县党员代表大会,正式恢复县委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
建国后,曾有儿个时期县以下设区委会,为县委派出机构。
1950年,设立第一个区委会——淳湖区委会(一区),年底,又增设艾城(二区)、马口(三区)、滩溪(四区)、白槎(五区)、江益(六区)、柘林(七区)等六个区委会。1954年,吴城划属永修,增设吴城区委会(八区),涂埠从~区划出,设立涂埠镇委员会(区级),同时增设水上区委会(1956年撤销并入涂埠镇)。这时共有区(镇)委员会10个。区(镇)委员会一般有委员3至5人,书记1人(部分区设副书记)、组织和宣传委员各1人。
1958年撤销区的建制。1962年以后,又恢复白槎、马口、滩溪和淳湖4个区工作委员会。区工委有委员3至5人、书记1人(部分区设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各1人。1968年区撤销,后不复设。
县委内设各部、委、办机构,其沿革是: (按: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县委各部、委、办机构瘫痪。下文省略)。
办公室 1950年设秘书室,1956年改称办公室。1972年设秘书组,1978年恢复办公室。1984年下设机要科。
组织部 19 49年有组织干事2人,19 50年设组织部。1968年县革委设组织组,隶属政治部。1978年1月,恢复组织部。1984年下设老干部办公室。
宣传部 1949年配宣传干部1人,1951年设立宣传部,1957年与文教部合并改称宣教部,1958年仍称宣传部。1968年,县革委设立宣传组,隶属政治部。1978年1月恢复宣传部。
文化教育部 1956年6月设立。1957年与宣传部合并,后不复设。
农村工作部 1954年7月设立,1984年恢复。
财贸政治部 1956年6月设立财政贸易部,1958年撤销,1964年恢复,改称财贸政治部,1967年被夺权瘫痪,后不复设。
工交政治部 1956年6月设立工业交通部,1962年改称工交政治部,1966年与县人委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1967年2月被夺权瘫痪后,不复设。
民运部 1950年设立,土地改革完成后撤销,不复设。
统一战线工作部 1952年设立。1979年8月恢复。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年设立,1955年改称监察委员会,1972年县革委设纪检组,隶属政治部。1979年6月,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改称中共永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
党校 1954年县委设党训班,1958年改名永修县干部学校。1960年正式称党校。1968年称县革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2年复称党校。
直属机关党委会 1953年设直属机关总支,1959年设直属机关党委会,1973年恢复。
党史办公室 1959年设革命史编纂办公室,1962年撤销,1984年恢复,改称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审千办公室 1956年7月设审查干部3人小组,下设办公室,1962年撤销。
档案馆 1959年设立,受县委、县人委领导。1962年撤销,1963年恢复,1980年与县人民政府档案局合署办公,1984年,撤销档案局,仍设档案馆。
肃反办公室 1957年成立县委肃反5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62年撤销。
对台工作办公室 1973年设立。
基层组织和党员 1949年,全县有党员38名,均系随军南下干部,编为5个支部。县委成立后,1949年冬至1950年春,在经过反霸斗争的袍桐、南湖两个乡的积极分子中个别发展党员。1950年冬至1951年春,又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发展了一批党员,建立9个农村支部。
经过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分子,抗美援朝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涌现了大批积极分子。1952年,县委开办建党训练班,并配备了24名专职组织委员和21名兼职组织委员,负责党的组织发展工作。从7月至11月,训练班开办了3期,参加学习的积极分子达419人,发展党员214名。同时,在县、区两级党政机关干部中发展党员69名,各地个别发展18名,1952年,全县共发展党员310名,新建支部36个(其中农村35个,机关1个),全县共有党员462名,支部55个。
1953年7月21日,县委对整顿与巩固农村党支部作了四点指示:一、健全组织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开会三次(一次支部会,两次小组会);二、教育提高一步,清除坏分子,纯洁党的组织;三、树立支部的领导核心;四、基本上解决党员工作与生产的矛盾。党员要积极参加互助合作组织,搞好生产。
1956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指示,县委于暑假期间举办了l期知识分子建党训练班,成员为中小学教师和医院医生中的积极分子,至1957年6月止,在知1识分子中发展党员36名。
1954年建立第一个党的基层委员会——涂埠镇党委会。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党员人数的增加,1957年有11个乡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即马口、花桥、三角、罗亭、滩溪、永兴、九合、袍桐、杨垅、艾贼、江上等;有19个乡建立了党总支,即玲南、张公渡、南山、察溪、柘林、长兴、杨家岭、燕山、江益、坪塘、虬津、桂棠、梅棠、杨泗、吴家、云山、合田、荷溪、松门等;白槎镇、吴城镇和司马乡仍设支部。
1958年人民公社化,全县党员人数达3,612名,支部316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公社党委为乡级基层组织,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3人。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监委书记。有的公社党委设有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处理党的日常工作。
1959年,县直属机关设立基层委员会。
1960年至1965年期间,结合整社进行整党。1965年,全县有党员4,991名,支部440个,基层党委有三角、九合、永兴、马口、罗亭、城山、杨泗、白槎、柘林、杨垅、梅棠、桂棠、滩溪、玲南、花桥、长兴、艾城、虬津、吴城、江益和涂埠镇等21个。国营云山综合垦殖场与下辖的七个分场,国营恒丰农场与下辖的3个分场,国营蚕桑场南山分场均设有党委会。
1967年2月,“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党的基层组织瘫痪。1969年,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后,逐渐恢复。在此期间,一度出现突击入党现象,1971年全县党员猛增至6,835名,支部732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建设稳步发展,并重视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1984年底,全县有党员8,634名,其中男7,609名,女1025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知识分子党员469名;全县有乡(镇)党委会20个(其中镇党委3个),直属机关党委会1个,总支20个,支部555个。
党员教育 1952年,县委举办党员训练班,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和建党对象学习。1952年至1957年,共训练党员干部2,734人。1958年成立干部红专学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1960年,正式成立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党校培训对象主要是县直副局长和农村人民公社副主任以下党员干部、理论辅导员和大队主要党员干部。 “文化大革命”后,培养对象没有明确的级别规定,根据形势的需要,县委党校开办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学习班或训练班。
从1968至1984年党校(包括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共开办86期,共培训党员干部10,677人次,其中农村村委(大队)干部4,999人次,县直机关和乡(镇、公社)党员干部2,556人次,理论骨干468人次,民兵干部1,564人次,团员干部411人次,妇女干部579人次。学习内容主要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任务,选学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有关章节,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普通党员由基层党组织举办短期学习班,进行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时事形势和党的基本知识。县委组织、宣传部门配有管理党员学习的专职人员,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提出学习内容,安排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进行学习辅导。
统战工作 1956年党外人士被选为县人民代表的有23人,占代表总数143人的14.2%。县人民委员会委员7人,占委员总数(21人)的33%。任局长的1人。1961年,党外人士被选为县人民代表的17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6人,县政协委员43人,其中常务委员10人,副局长以上干部4人。1984年第八届县人大常务委员17人中非党人士5人,占委员总数的29.4%;第八届县政协委员140人中有党外人士85人,占委员总数60.7%。同年机构改革,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县级干部的3人(其中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县政协副主席2人)、正副局长17人。
1959年6月,县政协开办“政治学校”,安排民主人士学习,至1960年共开办四期,学员223人。参加学习的对象主要是工商、宗教、医务、教育和民主党派等各界人士。1964年开办三期,学员136人,其中在云居山真如寺办一期,参加学习的宗教界人士54人。
历年来,安排云居山真如寺方丈、和尚为县人民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每届委员中均有3至5名僧人),并配备专职干部,管理宗教事务。
本县有台湾籍同胞2户,去台人员224人。1979年以来,有1名台胞被选为县人民代表;有1名台胞和两名去台人员的眷属安排为县政协委员,为26名台胞和台属子女安排了工作 (其中有三名民办教师转为国家教师)。
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的原工商业者、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台胞、台属私人房屋共36户,计37栋(建筑面积2,669平方米),至1984年全部退回原主。对42户被查抄的财物,退还金额11,302元(包括实物和金银折价)。对117户原工商业者停发的定息,已补发人民币3,312元,对被扣发工资的37人(包括错划右派)补发人民币50,157元。恢复商品粮的236人,包括受牵连的子女、错划右派、错定右派言论、错划坏分子、工商业者、起义人员、去台人士家属等。
1957年参加公私合营的小商小贩和手工业者计105人,1981年将他们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人民成份。
纪律检查工作 1958年大跃进期间,党内违纪现象以“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生产风、干部特殊化风、、“三害”f官僚主义、贪污、浪费)较为严重,给党和人民带来严重损害。1959年进行了整风、整社运动对犯有各种错误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分,挽回了党的影响。
1961年下半年,对从1958年7月至1961年6月期间,受到批判与处分的干部和党团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甄别。经过复查甄别,维持原结论的占82%;部分错了改变处分的占10.3%;完全错了取销处分的占7.6%;加重处分的占0. 0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遗留的冤假错案,共复查申诉案件149起,平反冤假错案59起,其中既恢复党籍又恢复工作的13人,恢复工资级别的1人,修改结论,恢复名誉的13人,维持原处分不变的90人。
根据中央(1979)4号文件,对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复查,分别给予改变结论、撤销处分、恢复党籍、恢复原工资、口头宣布平反的处理。
1980年中央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后,对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和经济犯罪行为进行了认真清查和严肃处理,清查党员干部其子女不符合政策招工;家属不符合政策由农业粮转为商品粮;侵占公款公物盖私房等错误者,分别给予了党纪处理。并清查了全县机关干部、职工长期借欠的公款。至1984年止,已收回的欠款占总欠款的96%。
从1952年起,县纪委建立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据不完全统计,从1954至1984年,收到人民来信来访1,558件次,其中属控告的477件,属申诉的81件。这些来信来访,刘维护党纪国法,处理违纪党员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
建国后县历届党代会
第一届
时间:1955年8月18日至26日。
出席代表:正式代表189人,列席代表14人。
会址:涂家埠 党员1,393人。
主要议程和决议:李国忠作题为《关于贯彻全省党代会精神,为胜利完成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光荣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王汝丰作《关于我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单及春作题为《认真贯彻党代表大会决议,团结全县人民,为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总结报告。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其中常务委员5人:李国忠、王德、王风阁、万本经、孙喜和。李国忠任书记,王德任第一副书记,王风阁任第二副书记。
第二届
时间:1959年2月27日至3月3日。
出席代表:正式代表513人,候补代表39人。
会址:涂家埠 党员:3,612人。
主要议程和决议:李国忠作题为《在巨大胜利的基础上,鼓足更大的干劲,为实现1959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讲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王汝丰作《关于永修县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
大会发出《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绐兄弟县的竞赛书》。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39人,候补委员6人。其中常务委员15人:李国忠、王德、游湘。李保雷、王家忠、淦长寿、王宪振、王汝丰、刘忠岳、朱仲启、王洪昇、李身修、王奎伦、孟祥九、张景荣。李国忠任第一书记,王德、游湘、李保雷任书记,王家忠、淦长寿、王宪振任副书记。
第三届
时间:1966年4月18日。
出席代表:正式代表352人,候补代表48人。
会址:涂家埠。
主要议程和决议:崔玉峰作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
李身修作《监察工作报告》。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46人,候补委员4人。其中:常务委员13人:邓鼎光、朱仲启、吕崇钧、李身修、吴江才、马先碧、崔玉峰、淦长寿、张声钧、张景荣、张影、彭玉学、韩景毅(按姓氏笔画排列)。
书记崔玉峰。
副书记张声钧、淦长寿、邓鼎光。
第四届
时间:1971年2月21日至23日。
出席代表:代表458人,特约代表24人。
会址:涂家埠。
主要议程和决议:左凤岗作题为《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的工作报告。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其中常务委员8人:左凤岗、何亚东、王诰礼、宋福全、李煜、杜有恒、余可荣、梅时旺。
左凤岗任书记。
何亚东、王诰礼任副书记。
第五届
时间:1981年8月24日至27日。
出席代表:292人。
会址:新城。党员:8,119人。
主要议程和决议:胡满珍作题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加速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罗明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讨论通过《关于加强集体领导,改进作风》的决议。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5人。其中常务委员11人:张火春、彭欣树、王诰礼,陆政、王九风、王明舁、吕崇钧、石高和、彭伦梅、黄国梁、于从顺。
张火春任书记。
彭欣树、王诰礼、陆政、王九风任副书记。
第六届
时间:1984年9月16日至19日。
出席代表:300人。
会址:新城。党员:8,403人。
主要议程和决议:张火春作《县委工作报告》。
石高和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彭伦梅作《收缴党费》的报告。
选举新的县委会。
选举结果:选出县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其中常务委员7人:张火春、周河水、余占祥、石高和、彭伦梅、王俊勇、易彩资。
张火春任书记。
周河水、余占祥任副书记。
第二节 民主党派
中国民主同盟
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1947年上半年王秋心奉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组织的指派,通过省参议长王枕心,任永修县中学校长。八月,民盟省组织又派来两位盟员任中学教员,成立中国民主同盟永修小组,为民盟在江西农村的据点。永修小组设组长1人,以民主运动名义,向学校师生进行民主革命教育,并发展一批盟员。1948年,有盟员11人。
1949年4、5月间,民盟永修小组为迎接人民解放军,开展了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维持社会秩序等活动。
建国后,民盟组织积极组织盟员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少盟员,被选为先进工作者和人民代表、县政协委员。
十年动乱期间,永修小组活动中断。1981年10月,民盟永修小组恢复活动,设组长1人,剐组长1人,盟员6人。1984年3月,正式成立支部,支部委员3人,其中主任1人,组织1人,宣传1人,盟员16人。
民盟组织恢复活动后,1983年,在县城开办含英学校,为高考落榜学生补习功课。设4个班,243人。次年,高考录取该校学生24人,其中本科5人,专科4人,中专15人。
1984年9月,扶助三角乡五户农民创办卧雪中学,设初中一年级1个班,学生40人,为建国以来我县第一所私立中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江西日报》均给予报导。并收到日本友人的贺信。为支持该校扩建校舍,民盟和农工两党支部均给予捐款。九江市民盟和农工组织,拨给了教学仪器。
1984年9月,在县城开办“求真”医药咨询服务处,设门诊部,并聘请省、市著名医学教授和讲师计50人次,先后来县讲学或会诊。
1983年和1984年,永修民盟支部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受到民盟省委的表彰。
中国农工民主党
1949年3月1日,中国农工民主党在永修县中学秘密发展组织,同年成立中国农工民主党永修县委员会。下设三角、白槎、仙洲3个区委会,共有成员140人。成员主要是学生,也有少数工人和农民。四、五月间,农工民主党永修县地方组织开展了下列几项活动: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发展农工民主党组织;二、策动国民党军政人员投诚起义;三、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揭穿国民党“共产公妻”的谣言,安定人心,不随国民党南逃;四、迎接人民解放军渡江,解放永修,散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小册子。还以农工民主党永修县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告全县人民书》。
建国后,该会积极配合人民政府进行筹粮支前,剿匪反霸工作。
1950年1月,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西省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后,中国农工民主党永修县委员会进行组织整顿,成员重新登记。根据农工民主党中央关于发展对象主要为知识分子的决定,在重新登记时,将工人移交工会,农民移交农会,学生移交学生会。经过重新登记实有成员40人,农工民主党县委改组为支部,设支部主任1人。三角、白槎、仙洲3个区委同时撤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支部成员不少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选为县人民代表、县政府委员。支部负责人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常委。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工民主党县组织活动中断。
1980年,农工民主党永修县支部恢复活动。支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3人。现有成员21人。支部委员会与民盟支部紧密合作,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83年,在县城开办“含英”学校,1984年,扶助三角乡五户农民创办“卧雪”中学,支部主任并兼任该校名誉校长。同年,在县城开办“求真”医药咨询服务处。
1983年与1984年,农工民主党永修支部,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受到农工民主党省委的表彰。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民革永修支部于1931年10月成立,现有会员12人。支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支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为促进台湾回归祖国作贡献。
第三节 中国国民党和青年党
中国国民党
民国十四年(1925年)共产党员张朝燮、曾去非等人,根据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为推进国民革命运动,在大力宣传孙中山先生的“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三大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国民党组织。他们自己也以个人名义参加了国民党。同年春在涂家埠含英小学召开了国民党永修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永修县党部。选举了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其中共产党员有曾去非(常务委员)和王弼等。国民党左派有程风池等。会议还选举张朝燮、曾去非、王弼等出席七月份在南昌召开的国民党江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省代会上张朝燮被选为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工人部长,其时国民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
民国十五年冬,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国民党组织公开活动,县党部迁艾城城隍庙办公。由于革命运动的蓬勃发展,参加国民党的人数越来越多,党员成分也越来越复杂。民国十六年,蒋介石在上海制造“四·一二”大屠杀后,永修县的国民党右派分子也乘机嚣张,反对共产党。他们勾结大土豪吴廷桂和土匪头子彭立生,武装围攻县党部,枪杀中共永修县组织主要负责人张朝燮,不久又制造柘林惨案。同年秋,国民党反动派又成立“整理党务委员会”,完全排除了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人士,县党部被右派把持,成为蒋介石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御用工具。
国民党右派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活动,完全丧失了人民群众对它的信任,全县国民党员人数逐年递减。据《江西年鉴》记载:民国十八年134人,民国十九年120人,民国二十年125人,民国二十一年114人,民国二十二年101人。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党员异动频繁,党籍漫无稽查,基层组织松懈,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县党部于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十六日,在全县进行一次党籍清理。并在一、二、三区设立登记处各一所,县党部拟订清理党员党籍办法11条,限令全县党员于本年4月15日前申请登记,延期不登记者,以脱离组织予以处分,并注销其党籍。其时县党部设燕山,党部机构有书记长1人,秘书1人,干事2人,助理-事2人,录事2人,工役2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党部迁回艾城。民国三十六年,国民党中央决定国民党三青团合并,三青团员集体转为国民党员。颁发了《党员团员重新登记、确定党籍办法条例》。规定“党员团员重新登记,审查合格后,由中央统一核发新党证”,“审查合格者,即由主办登记党部编组区分部进而编组区党部,并造具名册、连同登记表一并呈送中央,备作颁发党证之依据。经审查不合格者,由主办登记党部开具其姓名及不合格原因连同登记表呈送上级党部核办”。
“申请登记之党员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甲)有反党言论或行为者;
(乙)跨党者;
(丙)在党团内造成或参加小组织以破坏本党之统一者;
(丁)有贪污行为者;
(戊)参加总清查或总甄别未能合格者。”
民国三十五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实行宪政,选举各级政权机构,县党部乘机发展党员,扩大势力,争夺选票,全县国民党员人数增至1,339人,其中女党员42人。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党员团员重新登记完毕后,全县国民党员人数为1,629人。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国民党永修县党部有执行委员14人,候补执行委员6人;监察委员5人(其中常务监察委员1人),候补监察委员2人;有书记长1人,副书记长1人;秘书1人。
基层组织有区党部7个。下辖区分部55个,其中第一区党部辖5个,第二区党部辖5个,第三区党部辖14个,第四区党部辖11个,第五区党部辖7个,第六区党部辖6个,第七区党部辖5个。县直属区分部2个。
民国三十八年夏,人民解放军进军永修,国民党政权被推翻,国民党组织解体。
中国青年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大选。为了竞选需要,次年,吴廷桂等人组织青年党永修县执行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党员26人。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永修解放,青年党组织解体。
第二章 政权
第一节 权力机构
县人民代表会议
本县从1949年11月至1953年,共召开了七届十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行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工农商学兵各界均有代表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代表共同商讨,决定全县的大事。从第三届起,各届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40人。但第三、四届的常务委员会未设常设机构,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均为兼职,闭会期间回原单位,协助政府执行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
1951年12月,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设常设机构,与民政局合署办公,有专职秘书1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日常工作。
195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永修县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21人;并改选了常务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委员24人。
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2月25日至3月2日,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永修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30人。县人民委员会既为县人民政府,又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县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代行职权。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81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0人。
1984年6月召开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大常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7人。
从1954至1984年共计召开了八届、二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设有办公室和选举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文卫科技委员会等机构。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
第一届
时间:1949年11月3日-8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共404人,其中男353人,女51人。
主要议题:讨论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查田定产和迎接大生产运动等问题。
第二届
时间:1950年2月21日至23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共172人,其中男138人,女34人。
主要议题:讨论修堤筑坝、生产自救和开展春耕大生产运动等事项。
第三届
时间:1950年9月16日至20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共258人,其中男224人,女34人。
主要议题:讨论秋征和落实农业税收等问题。
第四届
(缺资料)
第五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1年4月12日至14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共367人,其中男301人,女66人。
主要议题:讨论生产十大政策、开展春耕生产、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问题。
第五届二次会议
时间:1951年6月20日至22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58人。
主要议题:以镇压反革命为中心议题,结合讨论抗美援朝及生产抗旱等事项。
第五届三次会议时间:1951年9月15日至17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81人。
主要议题:动员缴纳爱国公粮,结合讨论抗美援朝、土改、镇反、生产、抗早等问题。
第五届四次会议
时间:1951年12月12日至16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讨论土改、人民民主专政、抗美援朝、增产节 约等。
第六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2年3月21日至23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50人。
主要议题:讨论1952年农业生产计划和转业优抚工作。
第七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98人,其中男188人,女10人。
主要议题: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永修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和《永修县人民政府组织条例》。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24人。
第七届二次会议
时间:1953年3月1日至7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98人,其中男188人,女10人。
主要议题:讨论贯彻新婚姻法和抗美援朝、爱国丰产运动等。
第七届三次会议
时间:1953年9月29日至10月4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62人,其中男145人,女17人。
主要议题;审查通过《县政府半年工作报告》,讨论来年春耕生产计划和增产节 约等。
县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首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4年2月25日至3月2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42人。
主要议题;1.听取肖峰《关于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报告;2.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3.选举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阎珍,副县长肖永生、戴衡山,委员30人。
首届二次会议
时间;1954年7月6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讨论生产救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首届三次会议
时间:1954年10月3日至8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审查批准《半年来生产救灾工作报告》和《今冬明春各项重大施政工作报告》。
首届四次会议
时间:1955年2月26日至3月2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文农业生产计划》;2.改选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戴衡山,副县长王汝丰。
首届五次会议
时间:1955年10月28日至31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和《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2.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3.补选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万本经,增选县人委委员3人。
首届六次会议
时间:1956年6月19日至22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报告》、《1956午我县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6年12月21日至25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选举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王汝丰,副县长陈大祝、邓学焰,委员21人。
二届二次会议(缺资料)
二届三次会议
时间:1957年12月3日至4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审查批准《县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
三届一次会议
时间:1958年5月5日至6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67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1958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2.选举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王汝丰,副县长陈大祝、蔡学裕,委员18人。
三届二次会议
时间:1959年9月6日至9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59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2.补选县人委委员。
选举结果:增选县人委委员3人。
三届三次会议
时间:1960年7月8日至10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1960年发展国民经济汁划报告》、《县1959年决算和1960年预算报告》;2.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
选举结果:副县长王礼文。
四届一次会议
时间:1961年2月7日至10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163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61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县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选举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王汝丰,副县长陈大祝、王礼文,委员20人。
四届二次会议
时间:1962年。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缺资料)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62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2.改选县人委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张声钧,副县长王汝丰、孙喜和。
五届一次会议
时间:1963年10月9日至13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10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63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和《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报告》;2.选举县人委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张声钧,副县长王汝丰、孙喜和、陈大祝,委员19人。
六届一次会议
时间:1965年10月15日至20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10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65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县1964年财政决算与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2.选举县人委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长朱仲启,副县长孙喜和、吕崇钧,委员18人。
七届一次会议
时间:1981年6月26日至30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46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报告》和《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2.选举县政权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九凤,副主任王礼文、刘兴辉、高云、冯有仁,委员10人。县长彭欣树,副县长石高和、余可荣、王俊豪、李林灿、刘慕能。
七届二次会议
时间:1982年9月10日至13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26人。
主要议题:1.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2.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增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选举结果:副主任喻峻。
七届三次会议
时间:1983年3月25日至26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16人。
主要议题:1.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结果:省人民代表9人。
七届四次会议
时间:1983年12月10日至11日。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00人。
主要议题:选举出席九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结果:选举市人民代表45人。
八届一次会议
时间:1984年6月26日至29日。
地点:涂家埠。
出席代表:245人。
主要议程:1.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4年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选举县政权领导人。
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九凤,副主任吕崇钧、王礼文、刘兴辉、喻峻。委员17人。县长周河水,副县长王俊勇、李林灿,江火生、刘极灿。
普选
建国后的普选建国后,第一次普选始于1953年6月至1954年2月结束,成立了县选举员会。全县基层选举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从1953年6月开始,以涂埠镇和第一区的九、十两个乡为试点;第二期从9月开始,在第五、七两区的17个乡和两个镇展开;第三期从10月开始在全县铺开。代表候选人,先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召集各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协商提出名单,交选民小组讨论,按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名单。然后候选人至选区听取选民的意见,表明自己当选后的态度。最后,分选区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同时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和委员,并由乡(镇)人民.{弋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142人,其中男117人,女25人。
第二次普选于1956年进行。全县人口136,145人,其中男性71,942人,女性64,203人。有选举权的公民8l,791人;不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53,691人,无选举权的663人,其中,精神病患者59人,被剥夺选举权的604人。实际参加选举的73,695人,占有选举权人数91%,其中男性39.785人,占男性公民91.6%,女性33,910人,占女性公民的88.3%。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与第一次普选同。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233人,其中男965人,女268人;县人民代表155人,其中男111人,女44人。
第三次普选于1958年3月10日进行。全县人口178,807人,有选举权的1r44,136人,其中男性为77,977人,女性66,159人;不足法定年龄和其他无选举资格的34,671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278人,其中男1,103人,女275人;县人民代表167人,其中男125人,女42人。
第四次普选于1961年元月开始。重新划定选区:实行了政、社、场合一的人民公社、垦殖场、分场、县畜牧站和涂埠镇、柘林镇等,单独作为选区单位进行选举。在县境内的省、专所办的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包括蚕桑场的几个分场)和县属永丰农场,参加当地乡镇选举。全县选民114,826人,参加选举的选民103,549人。其中男性64,805人,女性38,744人,占选民总数的90.1%。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752人,其中男2,136人,女616人,县人民代表163人。
第五次普选于1963年3月开始。全县共有34个社、镇、场、分场,参加选举人数360,145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179人,县人民代表210人。
第六次普选于1965年上半年进行(缺资料)。
“文化大革命”期间,普选制度中断。
第七次普选于1980年下半年至1981年上半年进行,参加选举人数为160,004人,选出县人民代表246人,其中男性211人,女性35人。各阶层中,工人代表23人,农民代表135人,干部代表59人,军队代表3人,知识界代表16人,归国华侨代表1人,其他方面代表9人。
第八次普选于1984年上半年进行。全县选民173,664人,参加选举的166,629人,占选民人数的95,7%,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517人,其中男性2,001人,女性516人。各方面代表中:工人代表171人,农民代表l,727人,干部代表495人,知识界代表120人,民主党派代表2人,归侨代表1人,少数民族代表1人,选出县人民代表245人,其中男性199人,女性46人。代表中:工人代表34人,农民代表116人,干部代表57人,知识界代表27人,军队代表3人,民主党派代表6人,归侨代表1人,少数民族代表1人。
民国时期国民普选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政府宣布训政结束,实行宪政,以公民投票方式,选举各级政府主要行政人员。同年秋,全县进行普选,先召开保民大会,选举乡(镇)民代表,每保选乡民代表2名,共选出乡(镇)民代表196人。再由乡(镇)民代表大会选举县参议员和乡f镇)长,并通过公民直接投票,选举国民大会代表1人,在选举过程中,国民党和青年党各派系政客、宗族豪绅之间,相互诋毁、攻讦,竞相贿赂选民。我县有两个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一为吴廷桂,一为淦克超,一人以一斤猪肉为诱饵;另一人则以一碗肉丝面买一张选票,争拉选票导致械斗。有的豪绅出动武装包围会场,强迫选民投自己的票。选民成为豪绅争夺权利的工具。其时全县总人口为91,739人,有选举权的选民55,913人,占人口总数60%(选民中区域选民48,472人,社团选民7,441人)。但在选民登记时,仅登记了25,147人,占选民总数45%,而实际参加选举者,更寥寥无几。选票大都为宗族头子或地主豪绅垄断,有的一人投数十票,因此选举大失民望,充分反映了国民党实行所谓民主的虚伪本质。
第二节 行政机构
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1949年5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永修,6月18日成立永修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全县政权。七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初驻艾城,九月底迁涂家埠(办公地址在山下渡桥上洋房内,即今搬运站)。县人民政府设有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和公安局、税务局等机构。不久,增设秘书室和工商科,并在淳湖、艾城、马口、滩溪、白槎等地建立区人民政府(后改称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1950年又增设江益、柘林两区。1954年吴城划属永修,增设吴城区。以上均按上述顺序改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区。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1至2人,民政、财粮、生产、文教、公安助理和文书各1人,1953年增设水上区,管理船民和渔民行政事务。1956年水上区并入涂埠镇。
1954年3月初,经首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改名为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取消区的建制。1960年后,又恢复了白槎、淳湖、马口、滩溪四个区工作委员会,除白槎设有区长外,其它的区行政事务均由区工委办公室主任管理,不设置区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2月23日,造反派夺权,县行政机构瘫痪。同年3月5日成立永红县革命生产委员会(造反派擅自将永修县改名为永红县),代行县政府部分权力。1968年2月23日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永修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同年4月28日,永修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以下简称县革委)。原中共永修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一切权力统归县革委,实行党政一元化的领导。县革委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其中群众代表一十人),委员93人,其中常务委员13人。县革委机关设立“三部一室”为办事机构,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和办公室。保卫部行使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三家之职权。
1968年下半年撤区并社,白槎、淳湖、滩溪、马口四个区工委同时撤销。
县革委三部一室下设组,分管各项工作。1969年各组的设置:
政治部:组织组、宣传组、群运组、教育组、政工组。
生产指挥部:农业组、计划工业组、财贸组、农机组。
办公室。总务组、内务组。
1970年生产指挥部下设的组改称局。计有工业局、农业局、商业局、财政金融局、交通局、邮政局、物资局、卫生局等。
1981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5人。下设办公室和各职能局、委员会等,分管各项行政、业务工作。
局、委、办机构沿革:
(按,建国初设的科1956年改称局,1967年“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除公安、邮电实行军事管制外,各局、委、办均瘫痪。下略)
办公室1949年设秘书室,1955年改称办公室。1968年恢复办公室
民政局1949年设民政科,1968年县革委设内务组,先隶属生产指挥部,后改属县革委办公室。1973年恢复民政局。
公安局1949年设立。1967年军事管制,1968年撤销局,县革委设保卫部。1972年恢复公安局。
农业畜牧局1949年设建设科,1954年撤销,分设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1955年农、林、水三科合并,称农林水利局,1956年分为农林局、水利局。不久,农林局改名农业局,水利局改名水利电力局,1962年,农、水两局合并,称农业水利局。1964年分设农业局,水利电力局。1968年,县革委设农业组,主管农林水工作,隶属生产指挥部。1970年恢复农业局,1984年改称农业畜牧局。
财政局1949年设立财粮科,1950年改称财政科。1958年与税务局合并,称财政税务局。1962年分设财政局、税务局。1968年县革委设财税组,1961年改称财政金融处(含人民银行永修支行),隶属生产指挥部。1970年改称局,1973年恢复财政局。
税务局1949年设立(与财政局合分情况详见财政局)。1973年恢复税务局。
粮食局1949年设立粮食局。1969年并入商业局。1972年恢复粮食局。
教育局1949年设教育科。1951年改称文教科。1957年与卫生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58年分设,称文化教育局。1960年设教育局、文化局。1961年又合并,仍称文化教育局。1968年县革委设文化卫生体育组。1969年改称教育组,隶属政治部。1979年恢复文化教育局。
1984年单独设立教育局。
商业局1950年设立工商科,1956年撤销,设立商业局。1968年县革委设财贸组隶属生产指挥部。1969年恢复商业局。
邮电局1949年设邮政局,1951年设电信局,1952年邮政、电信合并,称邮电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电信业务实行军事管制,邮政业务归交通部门管理。1973年恢复邮电局。
人事局1951年设人事科。1958年与监察局合并称人事监察局。不久分设。1980年恢复人事局。1984年,与劳动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
供销合作社1951年设立供销合作社。1958年并入商业局。1962年恢复供销社,1969年又并入商业局。1979年恢复供销社。
卫生局1951年设卫生科,1957年与文教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58年分设,仍称卫生局。1968年县革委设文化卫生体育组,隶属生产指挥部,1969年撤销文化卫生体育组,卫生工作由内务组管理。1970年恢复卫生局。
监察局1952年设人民监察委员会,1957年设监察局,1958年与人事局合并称人事监察局,不久分设,1959年撤销。
计划委员会1953年设财政经济委员会,1955年2月撤销,设立计划委员会,1958年又改称经济计划委员会。1962年划出统计局,1969年县革委设立计划工业组,1970年改称计划组,隶属生产指挥部,1978年恢复计划委员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1953年设体育工作协会,1961年撤销,1973年县革委设体育办公室,隶属政治部,1973年撤销办公室,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
统计局1953年设统计科,1954年改称计划统计科。1955年并入计划委员会,1962年从计委分出,设统计局,1980年恢复统计局。
劳动局1954年设劳动科。1964年并入人事局,1978年恢复劳动局,1984年与人事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
水利电力局1954年设水利科(农、林、水合、分情况详见农业畜牧局),1972年设水和电力局。
林业局1954年设林业科(与农、水合、分情况详见农业畜牧局)。1958年成立农林垦殖局。1962年分设森林工业局,与木材公司合署办公。1965年并入农林垦殖局。1973年恢复林业局。
交通局1954年设交通科,1956年改称工业交通局,1958年分设工业局、交通管理局,1961年合并称工业交通局。1966年初,与手工业管理局合并,改称经济委员会,与工交政治部合署办公。1970年恢复交通局,1973年与工业局、机械局合并称工业交通局,1978年又分设交通局、工业局。
二轻工业局1954年7:月设手工业管理科(与工业、交通合、分情况详见交通局)。1972年恢复手工业管理局,1979年更名为二轻工业局。
水产局1955年设水产科,1956年并入农林局,1957年分设水产局。1961年并入农业局1979年恢复水产局。
工业局1956年称工业交通局,1958年设工业局(与交通、手管局合、分情况详见交通局)。1968年县革委设工业组。1969年改称工业计划组,隶属生产指挥部。1970年恢复工业局。1984年撤销。
农产品采购局1956年设立,1957年撤销,业务移交供销社。
物价局1957年设物价管理委员会,1962年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81年设物价局。
编制委员会1958年11月设立,1973年恢复。
科学工作委员会1958年设立,1961年撤销。1972县革委设科学技术领导小组。1978年恢复科学工作委员会。
农机化服务中心1959年设农业机械局,1961年撤销。1968年县革委设农机组,隶属生产指挥部。1970年撤销农机组,设立机械工业局。1975年恢复农业机械局,与机械工业局合署办公,1984年更名为农机化服务中心。
物资局1963年设立,1968年并入财贸组,1970年恢复物资局。
经济委员会1966年设立经济委员会,与工交政治部合署办公。1978年县革委设工交办公室,1980年撤销,恢复经济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1972年设立。
计划生育委员会1973年设立。
乡镇企业管理局1978年设社队企业局,1984年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
农林办公室1978年设立,1984年撤销。
财贸办公室1978年设立,1984年撤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79年设建设工程局,1980年改称基本建设局,1983年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外贸公司1979年设立外贸局,1984年改称外贸公司。
文化广播电视局1980年设广播局,1984年改称文化广播电视局。
县志编纂委员会1980年11月设编史修志办公室,1982年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
档案局1980年设立,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4年撤销。
地名委员会1981年设立。
司法局1981年设立。
农业区划委员会1982年设立。
旅游管理处1982年6月设立。
审计局1984年设立。
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1984年设立。
乡人民政府1949年10月废除旧的保甲制度,建立乡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前,乡人民政府设正副乡长和文书各1人,协同乡农会主任领导全乡工作。土地改革后,实行民主建政,召开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正副乡长和委员。委员分工管理民政、生产、文化教育、治安和财粮工作。其时乡长、农会主任和文书均由农民积极分子担任,半脱产,由地方经费定额补助,副乡长和委员均不脱产,实行误工补贴办法。乡以下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行政组,设组长1人,管理村行政事务。
1953年下半年至1954年初,全县86个乡(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和委员。乡(镇)人民政府改名为乡(镇)人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委员会一般有7至11名委员(包括正副乡镇长)。个别地区分散,人口众多,选区划分特多者,委员最多不超过13名。乡(镇)人民委员会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至2人,本着精简的原则,设立7个经常性的工作委员会。即:
民政委员会。管理乡村政权建设,建桥、修路、优待军、烈、干属、安置转业军人,宣传贯彻婚姻法、办理婚姻登记,救灾与社会救济。
农林水利委员会。协助政府指导生产,管理、兴修各种小型水利设施。指导农民育林、护林,解决山林水利纠纷等工作。
财粮供销委员会。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完成征粮任务,指导供销与信用合作社工作,开展供销与信贷业务,合理分配、使用政府各种贷款,管理乡村财政及各种公产,管理乡村手工业及乡村物资交流。
文教卫生委员会。组织领导与管理乡村小学、识字班、夜校、黑板报、扫盲、民间文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和乡村清洁卫生工作。
治安委员会。负责保卫工作,监督地主劳动改造,保护生产,管理社会治安等。
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如婚姻、房屋。土地、继承、债务等);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如吵嘴、斗殴、小偷小摸,轻微陷害侵占私人财产、妨碍个人名誉、信用以及践踏农作物.损坏私人树木等)。
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与训练民兵,维护地方治安,保护生产建设及交通、公路、铁路、仓库、桥梁。
各委员会一般有5至7名委员,最多不超过9名,均由民主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一般由正副乡长或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多由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充任。各委员会基本做到每选区有1位委员,以利开展工作。
1956年扩大乡的建制,全县91乡并为31乡。
1958年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既是乡级行政机关,又为经济管理机构。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至5人,委员20人左右。管理委员会设民政福利、治安保卫、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工交企业、民事调解、财政粮食等委员会,分工管理各项工作。公社正副主任和工作干部绝大多数为国家干部。公社以下设大队,成立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至3人。大队以下设生产队(亦称小队),选举队长1人。生产队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大村亦可成立2个以上的生产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队亦被造反派夺权,机构瘫痪。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公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接管公社党政权力。公社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至6人,委员20人左右。大队成立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3人。
1984年恢复乡的建制,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人民政府。各乡(镇)于4月20日至6月25日,先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2至4人,并配备民政、公安、司法、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助理。另设秘书1人,协助乡(镇)长管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设立集体经济委员会,由1名副乡长兼主任,主管乡(镇)集体企业。
乡以下原大队管理委员会改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村长1人,副村长1至2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合署办公。
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一般按自然村组成,设组长1至2人。
镇人民政府下面按街道设居民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居民小组。
清末县署
清末,本县设县署,为全县最高行政机构,设知县1人,为县最高行政长官,既管行政,又管司法。因主居正堂,又称正衙。正堂内设师爷4人,分管工、刑、兵、吏、户等房事务。
知县下属职官有:
县丞1人,主居左堂(又称二衙)。左堂内设师爷2人,分管粮架房和钱粮两楹。
典史1人,主居右堂,又称四衙。是主管捕、关犯人的机构设有捕署和监牢。监牢又分男班房(即民班)、壮丁班(押解重犯)和女班房。
教谕1人,洲导1人,主居儒学正堂(又称三衙),主管全县考试和书院督学等事宜。儒学正堂设有考棚,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裁教谕和训导,设劝学所,主管全县教育事宜。
此外,县城设有城守营,又名防汛厅,设把总1人。城守营内设文书和武备二师爷,负责把守城池和防治水患。
僧、道会司,设有专官,主管全县佛教、道教。
县以下,按自然地理区域,划分为13乡,80多个里,但乡、里均未设办事机构,行政事务由各地豪绅和族长掌管。光绪三十三年,知县谭鸿基召集全县乡绅会议,将全县八十六里改为八十六区(包括县城内四个区),乡有正,区有长。乡正和区长都由地方士绅充任,不列入政府官制,为地方自治组织。
民国县政府
民国初,省以下废府州建制设道,我县属浔阳道。县政府仍设艾城。设县知事1人,佐治员1人。取消幕僚,旧吏、户、兵、刑、礼、工等承办事吏,一律裁撤。改设民事课、财政课、实业课和劝学所。并设邮政局。后又增设司法课和警务课,由县知事兼任课长。十三年(1924年),废劝学所,设教育局,管理全县小学堂;设钱粮两楹和粮架房,负责田赋征收和钱粮保管。
十五年十一月五日,北伐军攻克涂家埠和艾城,永修光复,成立了国共合作的永修县政府。国民革命军第六军政治部任命王环心为县长。县长总管全县的行政和司法。政府内设五科,即第一科管民政;第二科管财政;第三科管建设;第四科管教育;第五科管军事。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和雇员若干人。并设有粮架房和钱粮两楹及烟、酒、屠宰等税收机构(属第二科),此外,另设县公安局和涂家埠、自槎2个分局。
县政府积极支持工、农、青、妇运动,在农村广泛建立农民协会。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废除地保和土豪劣绅称霸地方的封建制度。农民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城镇工会组织工人纠察队,协助政府维持地方治安,镇压土豪劣绅和不法资本家的破坏活动。
初,县政府仍设艾城,但因交通不便,于民国十六年五月迁涂家埠王济兼洋房内办公。民国十六年,以蒋介石、汪精卫为首的国民党右派先后叛变革命,国共合作的县政府亦随之被破坏。土豪劣绅组织还乡团(后改名为保安团),成立清乡委员会,实行白色恐怖统治,县政府迁回艾城。为加强反动统治,县政府增设秘书和承审员,协助县长办理行政和司法事务。第一科增设户政,并将财政、建设、教育三科改称局。民国十七年,县以下设6个自治区,并于涂埠、马口和白槎三地设立警察派出所,各置巡长1人。
民国二十年,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颁发保甲条例,废除各县的自治制度,建立保甲组织,首先在江西施行。民国二十一年初,永修县政府按保甲条例改组地方自治机构。
保甲条例规定:
“保甲之编制,以户为单位,户立户长;十户为一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保设保长。户长由家长充任,甲长由甲内各户长公推,保长由本保内甲长公推。县长或区长查明保长或甲长不能胜任者,或认为有更换之必要时,得令原推选人另行推选。”还规定,“一方或一镇之中,住户过多,经编成二保以上时,得由各保共设保长联合办事处。每区以设四处为原则。保长联合办事处,设主任一人,由保长推定,再由区长转报县政府委任。其事务过繁,需要佐助者,设事务员一人,书记员一人或二人,由主任派充。经费由所属各保分担。”
全县计设6区29联保办事处,176保,1,858甲。至此,国民党在地方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动统治机构,从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各方面实行反共反人民的黑暗统治。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修河北岸沦陷。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修河南岸相继被日军侵占。至此,永修全境失守,县政府先后迁往靖安、奉新、铜鼓等地。民国三十年二、三月间,又迁回县境燕山(今燕山分场小国有林地),实行游击区战时体制。县政府只设军事科和政治科,成立战地政治、教育和妇女3个工作队,后增设财政科和教育科。县以下仍设三区署(均驻云山办公)。不久废除联保办事处,成立19个乡(镇),132保。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日,县政府迁回艾城、撤销战地政治、教育和妇女工作队等战时组织,设7科4室,即。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军事科、社会科、田粮科,(后改为田粮处);会计室、统计室、合作室、户政室等.后又增设秘书室和人事室。各科室以下设14个直属单位。
民国三十五年,撤销区署。全县成立14个乡(镇),乡(镇)以下设保,保以下设甲。
民国三十六年,全县共有98保,1,277甲。乡(镇)公所设乡(镇)长1人,民政、户籍、财粮、警卫等于事和书记员各1人,乡(镇)丁4人。保设保长1人,书记员1人。甲设甲长1人。保甲长不列入政府编制,薪俸由地方筹措。
附:日伪县政府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军占领永修,先后在艾城、涂家埠、白槎、柘林、虬滓,马口、滩溪、城山等地成立维持会。民国三十一年上半年,于艾城建立日伪县政府(与燕山国民党县政府同时并存),由汉奸陈文宝(又名陈允兹)任县长。县政府设有内政科、财政科和警察局、保安队,并设1名秘书长为佐助。县以下成立城厢区、涂埠区、目槎区和马口区(马口区先属南昌后划回永修)。区以下设联保处、保、甲等机构。日伪政府只能在其统治据点附近及部分交通线上行使职权,如涂家埠、艾城、马口、白槎、柘林、虬津、滩溪,城山等街市和南浔铁路沿线;稍偏远的地区如九合圩、三角圩、杨泗圩.察溪埠、梅棠坂等广大农村,日伪政府无法行使职权。全县部分地区,日伪虽有保甲组织之名,却无控制和行使权力之实。在这些地方国民党政府同样设有保甲组织。保甲长往往采取两面手法以自保,人民群众需向两方政府缴税、服役。双重的税负和压迫,使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难极其深重。
第三节 参政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修县委员会
机构政协永修县委员会于1955年3月成立,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干事1人。主席和秘书长为兼职,副主席和干事为专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政协机构陷于瘫痪。1981年7月恢复。1984年有专职主席1人,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工作干部数人,下设办公室、工作组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办事机构。
历届县政协会议
第一届
1955年3月11日召开。委员21人(男18人,女3人),其中常务委员7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7人,民主人士9人,其他5人。常委:中国共产党2人,青年团1人,民主人士4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
第二届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11日召开。委员43人(男37人,女6人),其中常务委员15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6人,民主党派2人,无党派民主人士3人,文教科技界11人,工商界7人,宗教界4人,工、青、妇4人,少数民族1人,其他5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第三届第一次会议
1959年9月5日召开。委员57人(男48人,女9人),其中常务委员17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5人,工、青、妇8人民主党派2人,无党派民主人士2人,工商界7人,文卫科技界12人,宗教界4人,少数民族1人,特邀人士12人,其他4人,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第四届第一次会议
1961年2月10日召开。委员73人(男59人,女14人),其中常委19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23人,民主党派4人,文卫科技界20人,工商界13人,宗教界5人,老革命7人,其他1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第五届第一次会议
1963年4月召开。委员77人(男65人,女12人),其中常务委员19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9人,民主党派6人,文卫科技界23人,工商界13人,老革命3人,少数民族3人,工、青、妇3人,宗教界5人,其他12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第六届第一次会议
1965年10月20日召开。委员79人(男66人,女13A),其中常务委员21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9人,民主党派6人,文卫科技界16人,工商界11人,宗教界6人,无党派民主人士3人,老革命2人,少数民族1人,工、青、妇3人,其他22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
第七届第一次会议
1981年7月1日召开,正式恢复县政协。委员108人(男91人,女17人)。其中常务委员27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6人,民主党派8人,科技界37人,工、青、妇13人,离休退休老干部3人,宗教界3人,工商界5人,归侨1人,台胞和去台人员家属4人,文学艺术界6人,少数民族1人,其他21A。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第八届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5日召开。委员140人,其中常务委员33人。委员中,中国共产党10人,民主党派10人,无党派民主人士4人,工,青、妇15人,农民7人,文学艺术界5人,科技界18人,社会科学界2人,教育界16人,医药卫生界14人,新闻界1人,体育界2人,工商界5人,宗教界4人,少数民族1人,归国华侨1人,台胞和台港家属4人,特邀人士21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县参议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政府第一次实行普选,由乡(镇)民代表大会选出17名县参议员,成立县参议会,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一人。按《中华民国宪法》第124条规定:“属于县之立法权,由县参议会行之。”为县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临时参议会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十月国民党县政府成立县临时参议会。参议员17人,设正副议长各1人,为县政府咨询机构。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人组织
大革命时期工会组织
1925年,曾去非、王弼等人在涂家埠创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和共产党的主张。6月,中共永修小组成立后,领导艾城和涂家埠的工人向资本家展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斗争。在斗争中,建立起搬运、店员、皮业、烟业等行业工会。会员80余人。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白槎、虬津、马口等集镇相继成立各行业工会。
1927年3月,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0多人,成立了永修县总工会。大会通过了“工人的政治要求”、“工人的经济要求”和建立“工人纠察队”等决议。并提出了五个条件,向资本家展开斗争。即:一、工人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二、工人可以管理生产,监督资本家执行革命政府的各项法令;三、增加工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保证工人起码的生活水平;四、改进操作设备;减低劳动强度,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和礼拜天的制度;五、加强安全设施,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4月底,全县5个集镇(艾城、涂埠、自槎、马口、虬津)有行业工会30个,会员600余人,工人纠察队150余人,并有快枪20多支。5月初,柘林建立了茶业和店员工会,会员30多人。
大革命时期,县委领导各地工会积极组织工人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五卅”运动前后,工人不买和不用日货,并监督店主不售日货,烧毁日货。工人纠察队日夜巡视街道,打击地痞流氓,禁烟、禁赌,维护社会治安。 (参见《政党·中国共产党》)。
大革命失败后,全县工会组织遭到破坏,许多工会负责人和积极分子被捕遇害。
建国后工会组织建设
组织发展1949年冬,县成立工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1人。筹委会积极发动工人参加城镇民主改革,斗争封建把头,打击不法资本家,在斗争中建立起各行业工会。
1950年,全县建立行业工会39个,会员1,779人。其中涂家埠有行业基层工会28个,会员1,500余人。艾城、马口、白槎、柘林还建立起4个镇工会。
1951年4月,店员工会永修县委员会成立,会员239人。
1953年2月27日,全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永修县总工会,并选举执行委员会。这时全县有产业工会14个,镇工会4个,基层工会32个。有职工4,584人,其中工会会员3,681人。
同年9月27日,永修县总工会改名为永修县工会联合会。
1954年吴城划属永修,增加吴城镇工会。全县计有基层工会62个,会员3,885人。其中涂家埠基层工会40个,会员2,474人;艾城基层工会3个,会员107人;马口基层工会3个,会员90人;白槎基层工会4个,会员156人;柘林基层工会3、个,会员85人;吴城基层工会9个,会员978人。
1959年4月23日,永修县工会联合会更名为永修县总工会。
1960年上半年,全县有基层工会79个,工会小组350个,职工20,629人,其中女职工7,178人,工会会员6,763人,其中女会员1,887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组织受冲击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群运组,管理工、青、妇工作。1973年召开第十二届全县工人代表大会,正式恢复县总工会,选举了执行委员会。
1984年,全县有基层工会14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33个,集体所有制单位15个。工会会员10,580人。会员中全民所有制8,778人,集体所有制l,802人。县总工会有专职干部8人,职工4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工会活动 五十年代前期,县工会组织发动工人参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手工业合作化。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投入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大搞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开展劳动竞赛。1958年,全县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2,603条,已采纳1,643条。在技术革新运动中,创造和仿制新产品284件。
五十年代后期和六十年代前期,县工会在厂矿积极推行“两参、一改”制度, (即领导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改进企业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厂矿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大工人积极投入企业体制改革,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并开展“三创、二高、一贡献”活动。 (“三创”即创纪录、创先进、创水平。“二高”是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素质。“一贡献”是每个职工每年增收节支一百元)。1984年,全县工交、财贸系统职工为国家增收节支80万元。食品厂、有机化工厂、电扇厂、邮电局4个单位,荣获省总工会、省经委颁发的“振兴江西企业奖杯”。全国先进卫生工作者、省劳动模范、县卫生局长万淑娟(女)光荣出席北京国庆三十五周年观礼。
五十年代初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各级工会积极创办工人业余夜校,职工红专学校,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1956年全县有职工夜校5所,12个班。参加学习的职工512人,并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加快扫盲进度。1959年,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35所,参加学习的职工达9,640人,占职工总数的80%。为了搞好职工文化学习,县总工会从五十年代初期起,就配有1至3名文化教员,使职工业余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职工业余文化学习也由扫盲班、初小班提高到高小班。初中班、高中班。“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业余学校停办。1982年恢复,在县城开设6个班,其中初中数学班2个,高中数学班1个,初、高中语文班各1个,外语班1个。学制均为两年。参加学习的职工达400余人。19 84年,设高中语文班1个,数学班1个,外语班1个和成人高考马列主义理论专修科辅导班1个,参加学习的职工有200余人。职工业余学校校长由总工会主席兼任.调配专职教员1人,兼职教员5至7人。
五十年代初,开办工人俱乐部。内设图书室和娱乐室。19 66年又建成一栋具有1,100平方米的工人文化富,内有500个座位的剧场(19 81年文化宫扩建到2,400平方米,内有850个厅座、140个楼座和200多平方米的图书室)。1980年,又扩建180平方米的娱乐室,供职工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节 农民协会
大革命时期农会组织
1925年春,共青团永修特别支部,在大路边曾村开办平民夜校,向农民宣传马克思主义,发动农民组织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民协会一一曾村农民协会。会员60余人,接着又派淦克鹤、李德耀、邹敬国和司朝吉等人到廖坊、城山、罗神殿和虬津等地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协组织。同年4月成立永修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会员1,200余人。
县农协制订了农民协会章程,规定了农民协会的性质和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性质与任务规定:“农民协会本着三民主义解放劳动阶级之宗旨,集合受压迫之贫苦农民而组织之,其目的是改变农村组织,保卫农民自己的权利,增进农民生活。”并规定:“凡年满十八岁以上的雇农、,佃农、自耕农、半自耕农以及农村小手工业者,不分男女,自愿申请入会者,经乡农民协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下列人员不准入会:一、有土地80亩以上者;二、重利盘剥者;三、劣绅和流氓;四、迷信惑众之教徒。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有参加本会所领导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举办的一切福利和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等权利;会员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为了确保在政治上不再受土豪劣绅和官僚的欺压愚弄,规定:“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发生纠纷,必须报请农会处理,不得请劣绅调解或首先报政府处理。”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农会公开活动,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成为农村最有权力的机关。
1927年春,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于艾城召开,出席代表300余人,大会作出四项决议:
一、建立农民自卫军.大会确定农民自卫军的宗旨为巩固、保卫农民协会,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外来侵略。农民自卫军的组织原则是:依照各农民协会而组织之。乡农民自卫军除受上级农民自卫军领导外,并受同级农民协会领导。
二、取缔高利贷,一实行减租减息,废除典当和父债子还制度。
三、成立县政积弊和积谷清查委员会。
四、惩办土豪劣绅,规定各级农会有权参加县政府对本地土豪劣绅的审判。对不法土豪劣绅,农会应组织发动群众斗争。
会后,各地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大革命风暴席卷全县(参见《政党·中国共产党》)。
1927年上半年全县有区农会10个,乡农会64个,会员2万余人。
大革命失败后,农会被国民党右派取缔,许多农会负责人和积极分子,惨遭杀害。
建国后农民协会
1949年9月,县委在枹桐、南湖领导农民开展反霸斗争,并开始筹建乡农民协会。10月至11月,全县开展征粮和减租减息运动,各地相继建立乡农民协会,废除保甲制度,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11月初,成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年底全县有乡村农民协会110个,会员18,000人左右。各地农会并挑选青壮年会员组织农民自卫队(土改时改名为民兵),受农会领导,负责监管地主恶霸,维持社会治安。全县农民自卫队队员2,229人。
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农会组织发动农民参加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1951年全县有乡农民协会74个。即:涂埠区15个,艾城区10个,马口区10个,滩溪区14个,白槎区8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乡以下以自然村为单位设小组。乡农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协同乡长掌管乡人民政权。1952年1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63人,其中男244人,女19人。会议中心内容是:带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发展农业生产,作好军人转业参加建设生产工作。
1955年,全县共有乡农民协会88个,其中:淳湖区16个,艾城区13个,马口区12个,滩溪区16个,白槎区9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吴城区5个。
1956年,全县农业高级合作化后,撤区并乡,乡社两级均建立中共支部,不再设农会组织。
1964年,县、社、大队均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下同),1965年3月,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到会贫下中农代表295人,农业先进代表206人,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3人。不久,各社(场)和大队相继建立贫协组织,至11月止,建立贫协组织的社(场)达15个(九合、江益、罗亭、城山、艾城、马口、虬津、杨泗、吴城、滩溪、花桥、白槎、长兴、三角等公社和军山分场)。
同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次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会议,到会代表共624人。
其中包括贫下中农代表272入,农业先进代表306人,正式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委员30人。
两次贫代会,均向全县农民发出了开展高额丰产运动的《倡议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社贫协组织瘫痪。19 68年大队成立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至此,县、社、队的贫协组织活动停止。
附: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有永修县农会,理事8人,会员6,053人,下设乡农会14个,理监事78人。该会为国民党政府官办,不为农民办事,知者寥寥。1949年5月,永修解放后解体。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主革命时期的团组织 1925年1月,王环心、王秋心等组织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永修特别支部。不久,根据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CY”。我县首批入团的有曾去非、王弼和含英小学学生淦克鹤等4人,曾去非任团特支书记。团特支受南昌团地委领导。
团特支成立后,根据党的指示,团员深入工厂、农村,创办工人夜校和平民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开展工农运动。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团组织得到了较大发展,成立了共青团永修县委员会。李德耀任书记。下设县城(即艾城)、涂家埠两个团区委会,县城区设有小学,青妇和城郊3个支部,团员40-50人。青妇团支部在县城动员青年妇女学文化,开展扫盲运动。在共青团永修县委领导下,广大团员和先进青年,积极参加农民协会、各行业工会、农民自卫军和工人纠察队。
1927年夏,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叛变革命,白色恐怖笼罩永修,国民党右派大肆搜捕枪杀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党团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同年12月中旬,中共永修县委在城山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将斗争中心由城镇转入山区,建立云山游击队。共青团员积极参加游击队,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1928年底,游击队失败,团组织遭到破坏。
1933年,徐上达,高锦成等在白槎地区成立中共永修工作委员会,建立青年团组织。1934年2月,有团支部两个,团员们在游击战争中英勇作战,支援中央红军北上抗日,牵制和打击敌人。1935年初,永修工农游击队失败,团组织又遭破坏。
建国后共青团组织建设
组织发展 1949年9月,县委在袍桐乡发动农民开展反霸斗争,涌现出一批青年积极分子。首先在这些积极分子中发展青年团员,建立团支部,全县反霸和减租减息斗争开展后,团的组织也逐步得到发展。到年底止,建立团支部3个,团小组5个,有团员41人。同年11月,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修县筹备委员会。1950年,筹委会改为青年团永修县工作委员会。
1950年冬至1952年春,团县工委积极培养进步青年入团,大力发展团的组织。至1952年6月止,全县建立团区工委7个,团支部80个,独立小组2个,共青团员1,413人。其中分布在工厂和企业部门的团支部3个,团员62人;街道团支部3个,团员32人;公安部队团支部1个,团员25人;农村团支部63个,独立小组2个,团员1,050人;机关团支部1个,团员199人;学校团支部2个,团员42人。
1953年,召开青年团全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青年团永修县委员会。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7月1日,团县委正式启用共产主义青年团永修县委员会新印章。
1958年人民公社化,全县建立9个公社团委会(即涂埠、淳湖、马口、滩溪、吴城、江益、虬滓、艾城和白槎)。大队设立团支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各级团组织瘫痪。1968年,县革委政治部设立群运组,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工作。1972年恢复团县委,并对全县团的组织进行恢复整顿,至年底止,全县新建立团支部占应建立数的82.4%。1984年,全县有乡、镇团委会20个,中等学校团委3个,县属团总支20个,全县共有团支部477个,团员8,793人。团员的分布情况是,工业系统:团支部21个,团员244人,其中女团员49人;农业系统:团支部333个,团员6,646人,其中女团员2,281人;财贸系统:团支部44个,团员589人,其中女团员244人;中学团支部48个,团员1,006人,其中女团员411人;城镇机关:城镇街道团支部8个,团员74人,其中女团员15人。
1984年,团县委有干部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下设组宣部和学校少儿部。乡镇有专职团干部20人。
团的工作 1953年,淳湖区后村乡团支部书记陈翊科,参加“中国青年代表团”,出席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保卫青年权利大会。会后顺道访问了罗马尼亚、波兰和苏联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
1955年12月15日至18日,团县委在县城召开第一届全县青年优秀社员代表会议。表彰优秀青年社员249名。1956年,团县委和各乡,社表彰的优秀青年社员达1,237人。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全县农村有16,560名青年和4,070名团员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任社主任的团员161名,青年86名;任社委委员的团员411名,青年386名。团员和先进青年成为农业社的骨干力量。
1958至1965年,团县委组织全县团员和青年开展“五好”青年评比活动。1961年,全县评选“五好青年”1,600多名,其中经县表彰的564名。
1963年,全县表彰雷锋式的“五好青年"776名。
1964年各级团组织普遍建立青年活动阵地,计有农村俱乐部252所,参加活动的青年8,608人;红专学校79所,参加学习的青年1,856人;歌咏队85个,参加的青年19,760人;体育队34个,青年队员340人;农村业余剧团42个,青年810人;科学实验小组790个,参加实验的青年4,880人。
1965年杨垅公社回乡青年丁保素出席全省劳模会议,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
十年动乱期间,青年团活动基本停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团的工作走上正轨。1979年,团县委组织全县青年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同年12月10日,团县委在县城召开全县首届表彰新长征突击手大会,表彰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单位10个,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5名,新长征突击手100名。
1979年虬津乡上海下放青年高康良出席团中央在北京召开的新长征突击手代表会议,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
1980年,表彰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单位8个,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2名,新长征突击手87名。
1984年,在农村青年中,广泛开展“一团两户”活动(即组织科学致富报告团,青年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全县共有青年专业户430个,其中11人分别受到团省委和团市委的表彰。
中国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全县开始在各完全小学建立少年儿童队。1954年6月1日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以学校、街道或村庄为单位建立组织,有大队、中队和小队。大队和中队建立委员会,小队设正副队长。1955年,全县有少先队大队25个,中队154个,小队358个,队员5,392人,占队龄(9-15岁)儿童总数的74%。少先队聘请团员和先进青年为辅导员,协助少先队开展活动。1955年,全县有总辅导员(包括大队辅导员)24人,中队辅导员123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少先队组织瘫痪。1973年,由“红小兵”组织取代少先队。1978年,少先队组织恢复,取销红小兵组织。
1980年,全县少先队组织有大队190个,中队378个,小队1,512个,队员20,703人,占队龄儿童总数的42%。有总辅导员(包括大队辅导员)190人,中队辅导员378人。建队学校有中学17所,小学173所。
1984年,全县少先队组织有队员34,398人,专职辅导员52人,大队辅导员190人,中队辅导员791人,校外辅导员29人。
儿童团
解放初期,我县农村以村为单位建立儿童团,设团长1人,受农会领导,负责本村的社会治安、村头路口站岗放哨,监视地主恶霸,查询过往行人等。土地改革以后,儿童团停止活动。
三民主义青年团
四十年代初,国民党永修县党部奉令建立三民主义青年团永修县区队(因永修沦陷,县党部迁驻靖安县境内,区队隶属靖安分团)。县党部迁燕山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春,成立三青团永修县分团筹备处,设筹备员1人(始由县党部书记长兼,后设专职),办事员1人,录事1人。同年3月在永修县初级中学发展一区队,团员58人。区队以下设5个分队:第2分队有团员9人,第3分队有团员11人,第4分队有团员9人,第5分队有团员8人,第6分队有团员9人。
后又在机关、农村和中小学发展三青团组织,全县有三青团员80余人,计1个区队,11个分队,其分布在:永修初级中学(地点燕山)区队1个,分队7个;二区中心小学(地点老鼠尾)分队1个;县政府机关(地点燕山)职工分队1个;家属女青年分队1个;马口乡青年农民分队1个。
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三青团永修县分团。
1947年,国民党与三青团合并,党员团员重新登记,团员登记后,转为国民党员,团组织不复存在。
童子军
民国十九年(1930年)前后,本县各集镇完全小学建立童子军,组织儿童接受军事化训练,内容有纪律、礼节、操法、结绳、旗语、侦察、救护、炊事,露营等。1944年,县立初级中学开设童子军课程,设一童子军管理员,但未建立童子军组织。
第四节 妇女组织
民主革命时期妇女会
“五四”反帝爱国运动后,提倡妇女解放。王环心创办的云秀女校,吸收女子入学念书,打破了几千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传统。云秀女校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许多女学生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反对封建礼教束缚。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年底,成立永修县妇女协会,同时成立各区乡妇女协会,领导妇女参加民主革命,争取妇女自身解放,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各地妇女会宣传共产党的主张,积极参加打豪绅、斗地主、剿土匪的斗争。涂埠、艾城、白槎等地的妇女会还组织了妇女演讲团,上街、下乡宣传革命道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一、妇女要翻身,就要闹革命,参加农会、妇女会,参加生产劳动,剪发放脚;
二、提倡男女平等,家庭财产为男女所共有,反对丈夫打妻子,公婆打媳妇;
三、提倡婚姻自由,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准养童养媳,寡妇有改嫁的自由等等。
通过宣传,很多妇女参加了妇女会。有的青年妇女,因父母思想守旧,不让参加革命活动。妇女会干部登门做思想工作。同时组织了检查组,至街道要口检查督促妇女剪发、放脚。
1927年4月,全县建立了11个区妇女协会,50多个乡妇女协会。大革命失败以后,各级妇女协会遭到国民党右派的镇压,不少妇女干部受害。
建国后妇女联合会
1949年11月成立永修县妇女会筹备委员会。在反霸和减租减息斗争中,全县建立起56个乡村妇女会。1950年上半年,召开第一届县妇女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永修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在建立农民协会的同时,普遍建立妇女会,受同级农民协会领导。
1953年,全县有基层妇代会113个,会员3万余人。
同年经九江地委批准,成立中共永修县委妇委会,成员4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57年12月,永修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永修县妇女联合会。
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公社和大队均建立妇女会。1962年,有公社妇女会22个,大队妇女会227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妇联组织瘫痪。1968年,县革委政治部设立群运组,妇女工作归属于群运组负责。1973年恢复县妇联,公社和大队的妇女会也随之恢复。1984年,全县有乡(镇)妇女联合会20个,村妇代会184个,村民小组妇代小组1517个。县妇联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干部4人,县妇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儿童工作部、生产福利部和法律顾问小组。乡镇)有妇女工作专职干部20人。
各级妇联组织教育、动员广大妇女,走向革命和生产建设第一线,积极参加土改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县158个高级农业社中,妇女担任社长的1人,副社长130人,社务委员196人,生产队、组长1064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女们积极投入“百花赛”(妇女生产竞赛)活动。19 84年农村参加“百花赛”活动的有1,107户,参加竞赛的项目仅水稻、棉花和油菜3项,总面积就达5,414亩。建国三十多年来,全县各条战线涌现了一大批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如19 59年石灰厂厂长张玉春和1979年农村女社员胡相风,女教师熊玉连。1983年,县医务工作者万淑娟和农机厂女职工杨美珍等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另有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6人,“三八”红旗集体单位一个。19 81至1984年,全县共表彰了“三八”红旗集体18个,“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妇女干部115名,“百花赛”先进个人294名,“五好”家庭324户,幼托先进集体27个,幼儿先进教师95名。
1955年,全县92个乡人民政府中有妇女委员41人,女乡人民代表239人,女乡长5人,女副乡长8人,女乡党支部书记4人,女党支部副书记7人。县人民政府中女委员2人,女县人民代表28人,女科长1人,女区长1人。过去受人歧视,被称作“堂客”的妇女,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
在县委领导下,各级妇女会,积极宣传新婚姻法,做好计划生育和幼托工作。
1958年,全县建立保育院12AI,入院幼儿208人,保教员18人,幼托所317个,入托儿童5,340人,保教员337人,托儿所1,157个,受托幼儿7.696人,保姆2,266人。
1960年整社后,全县有全托儿所3个,入托儿童94人,保育员12人,日托幼儿园61个,JL童89人,教养员70人,日托儿所664个,幼儿4,542人,保姆2,007人。“文化大革命”时期托幼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托幼组织迅速恢复和发展。1984年,全县有幼儿园和托儿所117个,其中城镇24个,入园入托儿童877人,保教员96人,入园、入托率达80.4%。县妇联积极动员妇女干部带头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在生产劳动中,坚持男女同工同酬,保证妇女产假休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第五节 其它群众团体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52年12月,成立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委员71人,其中常务委员15人。至1956年先后召开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科学普及协会
1957年成立永修县科学普及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1人。1958年和1959年先后召开两次科普协会代表大会,选举县科协负责人,交流科研经验。“文化大革命”初,机构瘫痪。1981年召开第三届科学技术代表大会,恢复科协组织,改名为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委员25人。县科协有专职干部3名,同时各乡镇亦成立科学普及协会。
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11月召开首界全县工商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95人,成立永修县工商业职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选举执行委员26入,其中常务委员9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1人,主任和秘书为专职,具体管理会务。并选举监事委员11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县工商联下设白槎分会和马口、柘林两个办事处。至1966年先后召开七届工商业代表大会。第七届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39人,其中常委17人。
附:
商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永修县商会,会员106人,理监事10人,下设涂家埠和艾城两镇商会。理监事27人,会员269人。两镇商会下辖19个同业公会,理监事100人,会员270人。
涂家埠商会于民国十四年成立,艾城商会于民国十五年成立,下设备同业公会。如南杂、百货、布匹、烟酒、木材、铁业、圆术、粮食、旅栈等。民国二十八年永修沦陷,商会解体。民国三十五年恢复。永修解放后,商会解体。
第四章 民政
第一节 拥军优属
支前
1949年5月,永修解放。千余名群众,积极参加抢修被国民党部队临逃前破坏的涂家埠铁桥;数十名青年随军南下参战;筹集粮食80余万斤支援前线。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以后,1950年4月,成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侵略委员会永修县支会。19 51年改称永修县抗美援朝分会。组织450余人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全县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10多万元,捐献铜铁数十万斤,许多爱国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
国家优抚
抚恤 民国三十年(19 41年)县政府按上级规定:凡自民国二十六年以前入伍的出征军人,普通兵每人发给50元,远征军每人发80元,烈属每户发给50元。元旦、春节,地方保甲对烈、军属进行慰问,慰问品由地方自筹或募集。民国三十二年元旦,发放慰劳金。官佐每Aioo元,士兵每人50元(注:100元当时能买1斗米)。
建国后,1950年,全县优抚对象:烈士82户,451人;病故军人8户,47人;失踪军人6户,34人。1978年,核实全县有烈士216人。其中: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牺牲的烈士153人,解放战争牺牲的烈士9人,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烈士15人,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牺牲的烈士3人,其他战线上牺牲的烈士22人,失踪军人6名,病故军人8名。革命残废军人101名,残废工作人员2名,残废民工、民兵、民警各1人。
从1950至1955年,发放革命烈士抚恤金2.4万元;牺牲病故军人抚恤金0.91万元;残废军人抚恤金0.35万元;其他抚恤金0.53万元。发抚恤粮5.3万斤。1957至1962年,发放各种抚恤金10.1万元。六十年代,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补助。补助标准:农村每人每月为6-10元;城镇每人每月10-15元。从1975-1980年,每年平均补助9,244元。
1984年,烈属47户,补助款6,264元;老干部6户,补助款1,704元;军属1户,补助款180元;复退军人267户,补助款24,136元。
此外,优抚对象临时补助每年约2万元。
纪念活动 1950年,即着手搜集、整理烈士事迹和遗物,撰写革命传记。除报有关部门外,并于1979年编纂《永修县革命烈士纪念集》在全县发行。
1964年,在修河南岸山岗,建立革命烈士纪念塔。塔基为正方形。基座宽5米,高3米,塔身高25米。上有江西省省长邵式平手书的“永修县革命烈士纪念塔”10个大字。
群众优待
从19 50年起,烈、军属和革命残废军人,除享受国家抚恤外,还享受群众优待。
1953至1955年,每年群众替烈、军属代耕土地l,850亩。合作化后,1957至1962年,年平均优待劳动日12,186个。1980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优待劳动日改为优待金。优待的原则是:享受优待对象的优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高劳力年收入的二分之一。1984年,享受优待金的烈属16户,优待金2,056元;军属266户,优待金54,997元;残废军人1户,优待金160元;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5户,优待金460元。在群众优待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国家另给予必要的补助。
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全县普遍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对军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进行走访慰问。
建国以来,召开优抚代表会20次,表彰在优抚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复退安置
1949至1984年,本县共接收复员、转业军人1,189人,退伍军人4,929人,共6,118人。其中志愿兵682人,义务兵5,436人,已安排工作的2,794人,回乡生产的3,324人。
第三节 福利 救济
敬老院
同治《建昌县志》载。“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i俞恤老》规定;‘……70以上者,许一丁奉养,免其差役;80以上者,给予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90以上者倍之。”
乾隆时,本县朝阳门内,有养济院1所,堂屋3间,厅3间,孤老舍3间,额定赡养老人60人,有缺随补。每月供薪米布帛。同治十年,改建在北门内。
民国初,县养济院增设涂埠分院,两处共收容24名孤寡老人。每人每天发米5合(合半市斤)菜金5分,款由商会筹措。屡因经费无着,无法供给老人最低生活。住院老人经常挨饿,上街要饭,景象凄惨。
建国后,人民政府设立敬老院,给孤寡老人以较充裕的物资供养。至1955年,全县设敬老院19所(其中农村16所,城镇3所),收养孤寡老人212人。1958年,敬老院34所,入院老人达435人。
1961年,经过调整,全县实有敬老院13所,赡养老人130人,年开支补助经费6,019元。
粉碎“四人帮”后,县民政局重新整顿5所敬老院。1980年,有敬老院7所,赡养老人70人。
1984年,全县集体办敬老院33所,赡养老人306人。城镇福利院2所,养育孤儿6人,残废病人17人。
五保户
建国后,本县对农村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老弱病残者,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对孤儿保教)的五保政策。经费由生产队集体负担。1980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优待“五保户一有两种形式。一是生产队固定专人给“五保户”代耕土地,代耕费由全体劳力分摊;二是群众合议供给标准,包括口粮(稻谷),食油、柴禾、零用钱等。经费从生产队提留的公益金中解决。本县大多数地区实行第二种办法。
残疾人福利
1954年,民政局办福利厂1所,安置残疾32人。其中哑巴5人,青光眼3人,其他残疾病者24人。配备了管理人员。服务项目,初由饮食、旅社,逐步发展为经营缝纫、加工、轮胎修补、纸扎等7个车间。到1984年,产值达16.8万元,上交国家税收0.6万元。
资遣 移民
资遣收容 1959至1960年,从安徽、江苏、湖北、湖南、浙江,河南、山东、河北、广西等地流入本县人口达4,500多人。大多分布在恒丰农场、云山水库、安城水库、南津砖瓦窑、南湖农场、涂家埠贮木场,江西蚕桑场和燕山林场。1960年冬,民政局会同公安部门,对外流人口进行登记清理。对已就业者允许就地落户;无业者则资助返乡。计前后动员自动返乡者达2,308人,资送返乡者429人(次)。
1980年,资送返乡的47人,资助旅费105元。1981年,资送返乡的25人,资助旅费75元。1982年,资送返乡的76人,资助旅费168元。1983年,资送返乡的82人,资助旅费179元。1984年,资送返乡的129人,资助旅费185元。
安置移民 1957年10月,本县接收上海移民211户,806人。安置在艾城茅栗冈大队101户,南山建华大队40户,江益爱国大队70户。并拨给经费1.3万元,解决建房、耕牛、农具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购置。
1969年,浙江建德县因建没新安江水电站,移民5,500多人。分别安置在燕山、滩溪、柘林、江益、梅棠、燕坊、白槎、虬津等公社落户。并按照当地人平占有土地数量,拨绐同等土地,单独成立生产队。
救灾
明、清时期,县设赈济会,对遭受水、旱、风、虫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群众,用减赋的办法以纾民困(旧志灾异豁免参见《财政经融》章)。
民国十八年(1929年)奉省政府令改赈济会为“赈务委员会”。设委员20人,发放水灾赈款800元。民国二十年水灾,拨发赈款500元。民国二十三年水灾,县无款拨,呈请省赈务委员会,定额本县灾民60人,每人日支口粮钱一角,年支36.5元,共发2,190元。
建国后,1950至1955年,发给自然灾害救济款159万元,救济粮152万斤。1957至1962年,发放农村灾害救济款54万元,衣被救济款12.9万元,房屋修建款1.78万元。
在1954年和1955年,本县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洪水灾害,两年受灾人口达23.5万人,圩堤全部溃决。政府除拨款救济灾民外,并拨出104万元,用以工代赈办法,支援灾区修复圩堤18座,使圩区11万人得以重建家园。
1978年秋,本县遭受持续150多天滴雨未下的特大旱灾,政府拨出98万元救灾款,安排灾区群众生产和生活。
1983年,遭受特大水灾,同时伴有风灾。全县灾害损失折款达459.8万元。政府拨出修房费36.8万元,扶持贫困户款16万元,灾民迁移款2.5万元,医药费6万元,补助水田修整费2.5万元,风灾救济款6万元。还有其他救济款23万元。
救济
民国二十七年,日军侵占九江、德安后,敌占区难民纷纷逃亡,途经本县,永修成立难民救济会(由赈务委员会改组)。拨出临时救济款购买大米3,500斤,菜金500元。按每人每天米8合菜金8分标准,在县城(今艾城)和涂埠两地开办施粥厂,每天施粥3次,由予日机轰炸频繁、战火日益迫近,不到1个月即停办。
民国三十四年春,县政府在云山地区(县政府所在地)实行“义耕公田、积谷救荒”。每甲摊义耕公田5亩,每亩向政府交公田积谷1石(80市斤)共摊义耕公田315亩,派谷315石,规定先交谷,后种田。这种征派群众粮食转借给缺粮群众的办法,实际是剜肉医疮。
抗日战争胜利后,本县人民经受八年抗战所遭受生命财产损失,极为惨重。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分发本县一批救济物资。1946年夏,县成立救济协会,接收这批物资进行发放。
但上列救济物资,多数失去实用价值(如高跟皮鞋等)。且其中面粉、豆类等,大部分霉变不能食用。较好的物资,又被当事者捷足先得。剩下不多的被挪作贴补建县中校舍及修圩费用。因此群众只能望梅止渴。
建国后,1950至1955年,拨出农村社会救济款241万元,救济粮8.2万斤。城市社会救济款2,154元,救济粮4.011斤。1957年至1962年发放社会救济款74.6万元,临时救济款7.5万元。1981至1984年,农村社会救济款12.9万元,年平均为2.57万元。城镇救济款7,830元,社会福利救济款年平2.2万元。
第四节 信访 侨务
信访
从1950年起,县领导订有信访接待日制度。1951年,政府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办理信访工作。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设有信访组。1981年7月1日改为信访办公室。
1972至1976年五年中,共接受人民来信4,625件,接受来访者3,433人(次)。
1981至1984年,共接受人民来信3 .131件,接受来访者6,477人(次)。
侨务
建国初,侨务工作由民政局办理。六十年代初,县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办理侨务工作。1984年,县政府专设侨务秘书1人,安排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对他们的子女考试。招工、就业等优先照顾,对他们中的困难户,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
1984年止,我县有归国华侨11户,14人。侨眷50户。侨居国外的华侨、外籍华人72户。其中:美国23户、日本9户。印尼12户,泰国6户,缅甸3户.马来西亚3户、新加坡5户,菲律宾2户、朝鲜1户、越南2户、加拿大2户、法国2户、荷兰1户、婆罗洲1户。
港澳眷属73户。其中澳门1户,香港72户。
外侨2户。其中朝鲜国籍l户,越南国籍1户。
第五章 劳动 人事
第一节 劳动
就业
建国前,政府未设劳动管理机构,由群众自谋职业。
建国后,从1950至1958年,安排了1,456人就业。六十年代起,政府每年安排600余名城镇青年就业。
1968年9月10日,毛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大规模地动员城镇青年,高、初中毕业学生及闲散居民上山下乡、至1970年,全县安置到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包括来自上海,南昌、九江等地)共5,000多人。分布在全县各公社的知青队和各生产小队。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实行劳动记工分制。
1973年,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采取统筹安排、陆续就业。至1978年,5,000多名知识青年安排的主要去向有:各大:中专学校招生492名,招工顶替1,777名,应征入伍463名,回城438名。
1980年,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为待业青年就业起媒介作用。部分单位相继设立劳动服务组织。定期组织本单位待业青年学习专业知识,为就业创造条件。
1981年,全县共安排l,658名青年就业。其中全民招工和顶替628人,集体招工和补员1,030人。
1982年,全县安排就业青年2,322人。其中全民250人,集体2,072人。
1983年,安排就业青年2,770人。全民单位533人,集体单位2,237人。
在“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的方针指引下,1984年,全县安排就业青年1,817人。其中全民单位466人,城镇大集体37人,其他类型企业的762人,个体经营者166人,临时性工作386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部分地区的农业户,除从事农业生产外,发展为亦工、亦农、亦商的多种经营形式,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力,开辟了广阔前途。
1984年,本县有全民企业工人-6,400余人。定级的4,162人。其中一级工441人,二级1944A,三级工1,369人,四级工704人,五级工428人,六级工189人,七级工78人,八级工9人。
职工培训
1958年,卫生局开办了医训班。六十年代,工业、卫生、财贸、文教部门分别创办了专业学校(参见<教育,专业教育》)。1976年,设立珥供销职工学校”,每年办两期,每期1-2个月。至1984年,共培训学员2,000人(次)。同年举办培训乡供销社副主任班一期,共17人。1976年设商业职工学校,招收初中文化程度职工学习。1984年,入校职工449人。1982年县工会,恢复高中班“职工文化补习学校”,两年1期,培训学员260人。1982年,开办“粮食职工学校”,至1984年,共培训学员68人。其中包括会计、统计、防化、储运等专业。
从建国起至1984年,各类职工学校共培训学员3,215人(次),对提高职工文化、业务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十年代工人队伍中高中程度者占工人总数1%,初中占45%,小学以下者占54%。至1984年,全县工人队伍中,有大学和中专文化程度者109人,高中文化程度者有1,985人,初中文化程度者2,210人,小学1,607人。
工资
工资制度清代,知县为正七品,年俸银45两,县丞为正八品,年俸银40两;典史未入流,年俸银31.52两;教谕1名,训导1名,均为正八品级,年俸银各40两。
民国时期,县长月俸240元,秘书月俸90元,科长月俸80元,警佐月俸60元,技士、督学月俸各55元,科员月俸50元,事务员月俸35元,雇员月俸24元,政警月俸12元,杂役月俸10元。
抗日战争中,物价暴涨,公教人员,每月加滓贴稻谷二市石(每石为108市斤),由财政科按各乡土地面积加征县级公粮,向保甲摊派。并规定每百斤稻谷折大米70斤,按月由保甲派壮丁送县政府所在地。
抗日战争胜利后,货币日益贬值,物价飞涨,公教人员工资低微,生活每况愈下。
建国后,实行供给制和折实工资制。
供给制:分大灶、中灶,除服装日用品由国家供给实物外,每日发大米1.5斤和低标准的菜金。中灶菜金标准略高于大灶。1950年,供给制改为包干制,将供给制应发的实物折款发给领用人。
折实工资制:对接收过来的旧政权公教人员,用折实办法计发工资。初,每人每月以150斤米折款发付。1950年,由单一的大米折款改按几种主要日常生活必须品(如大米0.8斤、白布2市尺、食油0.05斤、煤2斤、食盐0.02斤)的市价,计算出工分值计发工资。1954年,所有包干制、工分制,均改为工资制。1956年,进行工资改革,我县按3类地区工资级别标准执行。1979年,由3类地区调整为4类地区工资标准。
工资调整1963年,按职工总数40%升级,提资人数为1,200名,增加月工资6,480元。
1972年,按职工总数60%升级,提资人数3,123人,增加年工资20,134元。
1977年,按职工总数45%升级,(含硬调5%人数)提资人数3,092人,增加月工资20,407元。1978年,又补调2%,提资人数176人,增加月工资1,056元。
1979年,按职工总数调40%升级,提资人数为3,382人.增加月工资22,674元。
1981年,全县文教、卫生部门普遍调升1-2级,1计卫生部门升一级的319人,升2级的60人,月增工资2,467元;文化、教育干部和全县中、小学教师调资1,542人,月增工资10,262元。(内含升2级的314人,提资额2,186.2元)。
1982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普遍提资1级。计1,540人,(包括文教部门178人)月增加工资11826元。
1983年,全县企业职_调资5,192人,(含集体职I552人),月增加工资37,578元。
此外,全县商业、饮食业,服务人员,按修订后的工资标准等级补足级差者1,244人,增补月工资1,956元。
职工工资增长对照:1956年,我县职工为3,507人,人平年工资为432元。1980年,职工总数为8,851人,人平年工资667元,比1956年增54%。1984年,职工总数为9,615人,人平工资876元,比1980年增32%。
其它补贴
一、附加工资:1956年起,企业单位,按工资总数提6%,然后按每个职工的基本工资额计算本人应得的附加工资。1979年后,在历次调资中逐步冲消。
二、粮价补贴:1964年起,实行粮价补贴,单职工每户3口,双职工不超过5口。每口每月津贴粮价款8角。1979年起,粮价补贴统改为每个职工补贴3元。
三、副食品补贴:1979年,实行副食品差价补贴,每个职工每月补贴5元。
劳动保护
劳保用品六十年代初,本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给职工发放保护用品时,执行“定期发放,节约归己”的原则。劳保用品主要是:工作服、背带裤、围裙、垫肩、线手套、绝缘手套、毛巾~雨衣、长统靴、高温鞋、护腿、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1972年,调整发放标准,以“物尽其用.以废换新”。以上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亦参照执行。
职工福利从1953年起,按规定,各企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数提取10%的职工福利基金。1974年起,企业职工除按工资总额提取11%福利基金外,还可从盈利中,按盈利总额提取20%。事业行政单位,职工每人每月提取福利费二元。福利费主要用予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及集体福利。
其它福利1952年起,全民所有制职工,均享受公费医疗。此外,还有防寒、防暑以及从事高温、有毒工种的营养补助和定期、不定期的困难补助等。
第二节 人事
人员任用
民国时期,人事任免,唯县长意志为进退,因此有“一朝天子一朝臣”之弊。民国十八年(1929年),国民党中央铨叙部订有《保障县佐治人员办法》规定:“经铨叙合格的县府佐治人员,非经省府批准,不得离职。惟秘书主任等少数人员可随同县长进退。”但“家天下”的观念积重难返,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建国后,1952年,土地改革结束,从积极分子和村干部中选拔200多名优秀分子充实区乡和县直单位。六十年代初,从省、地机关下放我县干部和上山下乡青年中,选拔一批素质好的充实干部队伍。1965年,从4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中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进入干部行列。1973年前后,在“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8中,吸收了一批年轻干部。1984年,根据“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其中县级16人,局、(乡)级149人。
人员培训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永修县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定期训练乡,保行政人员。民国三十八年初,训练所改名“永修县地方行政干部训练班”。轮训基层人员,一般每期为1个月。
建国初,为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县委开办干部训练班。1953年,保送到省、地委宅校学习的干部245名。1960年,成立县委党校,负责干部轮训。同时按干部分管权限,每年输送一批干部到中央和省,地委党校学习。
业务学习从1950年开始,各单位都按系统有计划地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开办的干部训练班,输送干部培训。
1952年,县委宣传部组织讲师团辅导全县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策。并根据干部文化水平,分中级班和初级班。以自学为主,每半月听课1次,每月举行考试1次。1956年起,规定每周政治、业务学习4小时。
1980年对各专业干部进行技术考核,按标准评定职称。本县评定高级职称者2人,中级职称者53人。
人员编制
明、清时期,县知事项下69人,典史项下7人,巡检项下3人,共79人。
辛亥革命后,县知事1人,民政课3人,学务课3人,警务课4人,实业课5人,财政课8人,司法课3人,共27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本县55个单位,共有官员(包括乡(镇)人员)399人,军警518人,工役142人。合计1,059人。
本县县政府,属二等县编制,计54人。其中;县长1人,秘书2人,文书8人,事务员8人,人事管理员1人。各科室:民政科3人,财政科5人,教育科3人,建设科4人,军事科5人,社会科3人,户政室3人,合作指导室3人,会计室3人,统计室2人。
1949年7月,成立县人民政府,下设各科、局(参见《政权》章 )共有干部77人。
1951年,增设秘书室、人事科、工商科、卫生科、合作事业管理科、人民检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警、劳动局等,干部524人。
1952年,干部879人。
1953年,干部1,259人。
1955年,调整人员编制,计党群机关101人,政府机关299人,下属单位事业编制200人,企业编制772人,共1,372人(不含区乡基层人员)。
1984年,全县各单位国家行政编制干部(不含企业职工和临时职工6,446人)计县乡党委机关200人,政府及事业单位3,269人,(含乡镇行政干部)合计3,469人。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建国后,从1951至1965年,本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225名。1975年,接收九江师范、省水电学校、九江卫校毕业生49名。1976年,接收九江师范毕业生44名。1980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92名。1981年,接收大专,中专毕业生234名。1982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07名。1983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48名。1984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11名。合计1,010名。
下放精简
职工下放1957年12月8日,全县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干部、职工及教师234人,下放凤凰山垦殖场劳动锻炼(地址在今立新乡榨下珑闵家山)。创建农、林,牧各业并举的综合垦殖场(即国营永丰农场前身)。下放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锻炼,仍回机关工作。
1958年1月,又抽调各机关单位职工599名,下放到工厂、商店、农村轮流锻炼。
1968年11月前后,在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同时,县城各单位和公社有干部、教师、医务人员,文艺工作者近1,100人,下放淳湖、艾城、虬津、马口、立新等地参加体力劳动。中央卫生部、农垦部分别在云山垦殖场所属广山、信丰地区创办“五、七”干校,钱信忠、王震、肖克等领导同志曾来此劳动。
1972年前后,下放干部陆续调回原单位或就地另行安排工作。
职工精简1962年,本县精简干部316人,工人1104人,均以安置回乡生产为主要去向。
1983年,对以上精简人员符合退职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按原工资每月发40%工资。其余生活有困难的定期发给生活补助。1984年发补助款44,810元。
离(退)休干部安置
退体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年老体弱及患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和工人,规定: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者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可办理退休手续。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确实丧失劳动能力者,也可以办理退职手续。截至1984年底止,全县有1,029名干部及1,199名工人办理了退休手续。
离休凡在1949年10月1日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有30年以上工龄者,可享受离休待遇。截至1984年底止,本县有离休干部91人。按政策规定:凡在抗日战争前参加革命者,享受原级别的政治待遇。生活上给予特殊照顾;子女招工招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离休老干部,发给百分之百工资。并由所在单位从事业费中每年拨150元作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老干部旅游、举办各种讲座、文化生活,开展社会调查和生活困难者补助等。离休老干部原籍无房屋者,给3千至5千元的建房费。
农村干部退休优待1983年起,对农村年老体弱,不能坚持工作和劳动的大队干部,实行生活补贴。对象主要是曾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和会计。
经费补贴数额有两种:属于正常退休者,工龄在20年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上,每月15元。年龄未满60岁或工龄不足20年者,每月12元。
经费来源:由县、社、队三级负担,县财政补贴50%,乡负担30%,大队负担20%。
到1984年底止,全县享受补贴者301人,其中每月享受15元补贴的占总人数40%。
第六章 政法
第一节 公安
机构
清末,省设保甲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办警政,撤销保甲局,本县设警察局。光绪兰十三年,设东、西二分局。后于涂埠、马口、虬津、柘林各设分局。民国十五年(1926年)改警察局为公安局。民国二十三年,公安局设警佐,区署设警官,主要乡镇派驻警长、警士。后,公安局又增设巡官1人。
民国二十九年,公安局改为警察队。警官、警士共28人。日军侵占期间,汪伪政权之警察局,设局长1人,巡官1人,警察54人。辖涂埠、白槎两分局,设巡官领其事,分局各有警士20人。
抗战胜利,汪伪警察机构解体,国民党县政权接管伪警局全部人员、枪支、弹药,扩大警察编制,改警察队为警察局。
解放前夕,县警察局设局长1人,行政科长1人,督察长2人,训练员1人,科员2人巡官4人,文书、会计各1人,事务员4人。下设涂埠、白槎2个分局。分局各设警官、警士8人,全局有官佐34人,警士236人,配备捷克式轻机枪1挺,七九式步枪40支。
1949年5月,永修解放。7月,成立县公安局。下设涂埠、白槎2个派出所。
1953年,增设水上派出所。
1954年,吴城由新建划属我县,增设吴城派出所。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公安局实行军管。
1968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行使公、检、法职权。
1972年,恢复公安局和涂埠、白槎、吴城派出所,同年,增设云山、柘林派出所。
治安管理
剿匪 1949年5月,县境虽已解放,但残存的土匪、特务、勾结恶霸地主,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以熊扬鹰为首的“赣北青年救国军22支队”有匪徒300余人,盘据云山。在山区设置反动乡、保政权,打家劫舍,造谣欺骗,敲诈民财,强迫群众坚壁清野。并在吕九公路上打劫汽车两辆,杀害解放军战士20余名。
同年九月,以“三民主义青年团”骨干分子、特务王翼为首的反革命分子,纠集匪徒,在马口地区,杀害了中共马口区委书记徐国臣同志。
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后,立即部署剿匪。一举歼灭了活动在虬津、南湖、柘林等地的匪特组织。10月,俘获了匪首王翼,将其枪决于徐国臣烈士墓前。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63部队配合永修、安义、武宁、德安等县大队,捣毁了云山匪巢。11月10日,击毙匪首熊扬鹰,俘匪中队长以上的骨干分子140余人。至此,在全县清除了匪患。
镇压反革命 1950年11月至1955年10月,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查出的土匪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恶霸和其它反革命分子,根据罪恶轻重给予判处死刑、徒刑、交群众管制和教育释放等处理。
取缔反动会道门 一贯道,又名“中华道德慈善会”。抗战期间传入我县。至1948年秋,“一贯道”发展已达高峰,影响遍及全县城乡。
建国后,“一贯道”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1952年,政府明令取缔反动的“一贯道”。5月,开始办理道徒登记。同年,登记的大小道徒228人。对点传师以上职务37名道徒,分别罪恶大小予以处置。其余大多数道徒,在接受政府教育后,均表示悔过自新。从此,在本县流毒14年之久的“一贯道”被彻底取缔。
禁赌 民国时期,涂埠镇常年大赌场有3处。其中,由豪绅王乐心开设的赌场设涂埠镇河街;蔡有河赌场设下街口。除此以外,每逢年、节,戏台坪(在涂埠横街口)开设麻将、纸牌、牌九、红宝、骰子等露天赌场。参与赌博者,除聚赌抽头者获利外,绝大多数倾家荡产。
建国后,政府坚决取缔赌博活动,多次发布禁赌文告,广泛进行禁赌宣传。并对屡教不改的赌棍赌徒,给予必要的惩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和一切赌具,赌博基本禁绝。
禁娼 民国初期,政治腐败,政府公开允许开设妓院,以增加税捐收入。涂埠、艾城,白槎和吴城等街市,有妓院20余处,妓女60余名。其中涂埠有14处,妓女则以吴城为最多。
建国后,人民政府颁布法令,取缔妓院,严厉打击强迫和引诱妇女参与卖淫活动的罪犯。对受迫害的无辜妇女,安排就业或遣送回家。这一旧社会遗下来的毒害,已随着社会风气的改变而绝迹。
禁毒 清末,我县有私人开设的鸦片烟馆,涂家埠有14处。民国二十年(1931年)云山偏僻地区,还有少数人种植罂粟,建国前夕,贩毒者有42户,吸毒者100余人。
1952年以前,地下烟馆继续贩毒。1952年8月18日,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彻底清理并打击贩毒分子,强制吸毒者限期戒毒。从此,泛滥本县数十年的鸦片毒害被彻底根除。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1978年,遵照中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本县集中地打击一批作恶多端的刑事犯罪分子。
1983年,为贯彻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指示,实行“党委领导,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察,及时破案”的刑事侦察工作方针,叉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在这次打击刑事犯罪案件中,一般案件破案率达92.9%重大案件破案率达94.7%。准确、及时、全部、彻底地打击了作案的罪犯,并处决了数名首恶分子。
综合治理 1952年,在全县建立治安委员会79个,有治安委员731人。治安小组569个,组员2,393人。经过逐年整顿,至1984年,全县各乡镇均配备专职公安特派员并建立治安小组288个,设置兼职治安人员1,346人,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
户籍管理
民国二十一年,国民党政府颁行所谓《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将编组保甲与登记户口同时进行。一般10户编为1甲,10甲编为1保。为镇压人民革命,实行联保联坐,互相监督, 1家通“匪”,10户同罪的法西斯专制统治。
建国后,废除旧户籍制度,建立新的户口管理制度。现行户口管理制度,分常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7个登记项目。并分别有农村、城市、船舶、集体户口管理等规定。
监所管理
清末时期有2大监。分男、女间。一在仪门内之西,一在谯楼之东。日本军队入侵后被毁。抗日战争胜利后,将县政府北面两间堂屋辟为临时监所,上漏下湿,每逢春夏之际,秽气四溢。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人犯激增到154人,但仍以两间50平方米监所囚禁,人平仅占0.32平方米,条件恶劣,骇人听闻。据该年资料记载:囚犯口粮,每日每人米8合,菜金5角。按当时价值,5角钱仅能买1斤青菜,囚犯生活状况,由此可见。
建国后,政府不断改进监所条件。初,利用公产仓库作拘留所。1955年,拨款在县城兴建200平方米砖木结构四合院式监所1栋。室内门窗对开,光线充足。监外,有宽敞的空地,供人犯放风之用,注意卫生条件。贯彻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监内有法纪教育、刑事教育,认罪服法教育,并订有多种报刊,可以自由阅读。
消防
消防组织 民国时期,县城(今艾城)和涂埠镇,设有民众消防队,由商会捐款购置部分消防设备。
建国后,先在县城组织义务消防队,后改为专业消防队。1969年,成立县武警消防队,属武警九江地区支队。此外,并在全县各集镇组织群众性消防队伍。1970年,全县有义务消防队27个2,700多人。至1984年,有企业消防队(由专职消防队和企业宣传检查员组成)4个,计50人,各乡(镇)(场)义务消防队167个,2,050人,义务消防宣传检查员284人。
消防设备 建国前,消防设备十分简陋。据民国二十三年《江西统计》载本县消防设备状况如下。
建国后,消防设备逐年增加和改善。1984年,全县拥有“解放”牌“永灌”牌消防汽车10辆7-22匹马力消防泵共14台,各种类型的大型灭火机13架。
火灾 抗日战争时期,艾城沦陷前夕,国民党守军执行所谓“焦土抗战”政策,烧毁了艾城、马口大片街道。民国二十八年,日军飞机在吴城投掷硫磺弹,火烧3天3夜,房屋被烧毁85%以上。
民国三十二年,白槎街1次火灾,烧毁房屋90多栋。
建国后,较大的火灾有:1963年白槎街火灾。1971年,涂埠河街火灾。此外,虬津、滩溪等集镇,亦多次遭受过火灾。 (参见《集镇》章)。山林火灾也时有发生,其中以1958年初云居山山林火灾连烧三日三晚为最大。
第二节 检察
机构
清末县设初级检察厅,负责案件检察和提起公诉事项。民国六年(1917年)县设司法处,仍以县知事兼任检察。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司法处的检察职权仍由县长或县长指定的主任秘书或军事科长行使。
建国后,初由公安局兼办检察业务。1954年,成立县人民检察署,设检察长,与公安局合署办公。
1955年,改称人民检察院。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法工作,统归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办理。
1979年,恢复县人民检察院。
案件检察
刑事检察 从1979至198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公安部门提请逮捕人数中,批准逮捕的占95%。在受理起诉人数中,决定起诉的占87%,报市院起诉的占4%,免予起诉的占3%,待审查的占6%。
1984年,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数中,批准逮捕的占95%。在受理起诉人数中,决定起诉的占87%,报市院起诉的占4%,免予起诉的占3%,待审查的6%。
法纪检察 县检察院从1979至1983年,在受理法纪案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占30%。
1984年,受理并查处了的法纪案件中,重婚案占89%,非法拘禁案占11%。
经济检察 从1980至1983年,在县检察院受理的各种经济案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占26%。
1984年,在受理各种经济案件中,调查后立案侦查的占35%,其中贪污案占42%,盗(滥)伐森林案占42%,行贿受贿案占16%。在经济案件立案总数中,依法逮捕了经济犯罪分子的案件占6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收缴木材580立方米。在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已终查结案的占100%。其中决定起诉的占86%,免予起诉的占14%。
监所检察 1984年,县检察院对在监所劳改人犯重新犯罪人数中,已起诉加刑的占受理案40%,申诉案件占60%。
第三节 审判
清末民初,司法无独立系统,司法权之行使,悉委之行政官吏。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县设司法承审员(县长兼任)。配录书、办事员各1人。抗日战争胜利后,设司法处,有主任审判官1人,主任书记官1人,书记员2人,检验吏2人,法警4人,庭丁2人.但案件的检察和起诉,仍由兼任检察长的县长执行。
建国后,设县人民法院,由县长兼院长。1952年,司法改革,配有专职}院长。并设巡回法庭和刑事、民事2个分庭。1954年,增设婚姻庭。’1959年,设马口、滩溪、白槎法庭。1962年,除保留白槎法庭外,余均裁撤。“文化大革命”政法机构被砸烂;司法干部全部下放改行。县成立保卫部,下设审判组,行使审判职权。1972年,恢复县法院1974年,恢复白槎法庭。1980年,县法院设有刑事庭、民事庭、秘书室,并设虬津、淳湖、江益3个法庭。1984年,设经济审判庭。
第四节 司法行政
民事调解
1954年,法院建立“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庭”,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同年,在全县8个区92个乡建立92个农村调解委员会。其中:淳湖区16个,艾城区14个,马口区12个,滩溪区16个,白槎区10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9个,吴城区6个。
1960年初,原建立的“调解委员会”与“治保委员会”合并为“治调委员会”。全县建立“治调委员会"32个。
1981至1984年,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全县建立了20个乡(镇)人民调解领导小组,配备20多名专职司法助理员。另设村民调解委员会189个,村民调解小组1 293个,集镇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13个,工矿企业调解委员会106个(包括乡办企业),总计有调解组织1,621个,调解委员2,402人。4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1,920件,有效地制止了100多人(次)因纠纷激化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公证
1981年,县司法局设公证处,有工作人员3人。至1984年,县公证处按照真实性、合法性要求,为公民办理了有关个人财产、权益的公证证明132件;为经济组织机关办理有关公证证件216件,先后为航运公司等十几个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个体经济合同办理公证证件134件。
法律顾问
1981年7月,设法律顾问处,有律师1人,实习律师3人。至1984年,参与刑事辩护案26件,民事办理案16件,调解非诉讼事务14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347件,解答法律咨询10,282人次。
法制教育
1981年成立司法局。至1984年,编印有有关宪法、法律和司法业务等方面宣传材料41,127份,设法制宣传栏79个,出刊1,606期.黑板报158块,出刊1434期。作法制报告1,491次,出动法制宣传专车,每次历时7天,在全县各地巡回宣传。编印打击刑事犯罪宣传材料29,080件。
第七章 军事
第一节 兵役
兵役制度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颁发新军制,分为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3种。常备兵服役3年资遣回乡,继续服续备兵役3年、后备兵役4年,期满为平民。
民国初沿用旧制。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政府兵役法修正公布:“国民兵役分3种:(一)初期国民兵役,以男子年满18岁者服役,为期2‘年。 (二)甲种国民兵役,以初期国民兵役期满,适于常备兵役所需之超额者服之。 (三)乙种国民兵役,以初期国民兵役服满而未征服常备兵役及甲种国民兵役者服之”。本县兵员,以“3丁抽1,5丁抽2”的办法征集。
建国初,实行志愿兵役制。1955年,国务院颁布新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以后,实行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
兵员征集
民国三十年,本县先后设立新兵征集所、军事科、国民兵团等机构,从事征兵的组织守施。征兵步骤分调查、抽签、体检、征集等。各乡(镇)长接受征兵令,组织抽签后,将中签壮丁名册,分发各保甲长,通知应征壮丁报到,逾期以抗拒征兵论处。后因应征者多数逃匿,遂实行强抓强征,民怨沸腾。在征集中,国民党官员,乘机搜刮民财,中饱私囊者,比比皆是。隐瞒包庇年龄、规避逃匿、接受贿赂或诈索、故意毁伤身体、雇人顶替等现象不断出现。抗日战争中,全县沦陷,无法征兵。民国三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征兵暂停。
民国三十七年,本县征兵由南昌团管区管理。分配兵额250名,实征129名。所征兵员大部分为雇人顶替。买卖壮丁成风,不愿服役者,甚至用金钱折抵兵役。
建国后,1950年10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县、区成立扩兵委员会,乡成立扩兵小组,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各地群众积极动员亲人踊跃应征,出现许多父送子、妻送夫、祖父母送孙儿的动人场面。
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
第二节 地方武装
武装机构
县把总署 清代县设把总、外委,分辖地方及塘沉。营中兵、马、步俱如额。隶属九江镇节制。把总署设县城内。
县训总队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县训总队。县长兼总队长,军事教官任队副。任务是:对壮丁、妇女、少年及官佐进行编组、训练和管理。
县国民兵团 民国二十九年,成立县国民兵团,受浔饶师管区武宁团管区司令部管辖。县长兼团长,军事科长任团副。主管国民兵组织管理、教育、召集、调拨、服役等事项。
县军事科 民国三十三年,县政府设军事科与国民兵团合并。
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11月,成立县人民武装部。初称永修县民兵支队部。下设军事股、政工股。配有参谋、干事、文书、通讯员各1人。5月成立7个区民兵大队部,隶属县民兵支队部,配有副大队长、政治千事、文书各1人,干部由地方政府选调。
1952年12月,县民兵支队部改称县人民武装部;区民兵大队部改称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县武装部改为兵役局。设局长、副局长、政委。下设军事、政工、征集3科。配有科长、参谋、干事若干人。1958年又改为人民武装部。
1984年,武装部设正、副部长、政治委员,下设军事、政治两科。
武装力量
官弁 清同治时期,县设把总1员,外委1员。丁兵:战兵6名,守兵64名,字识1名,帖写1名,驻浔抵目1名,丰安塘守兵5名,山口塘守兵5名,山下渡塘塘兵5名,驿南塘塘兵5名。器械。盔甲50身,刀50张,鸟枪40杆。
团练 清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夏官副丞相赖汉英率曾天养等部进军江西,声威大震。建昌地方官景瑞奉令创办团练,抵抗太平军。同年,受安乡司氏成立团练于西苑洲。咸丰七年,闵芳言设立“排门扫地”兵勇,挑选壮丁1,700余人,号“建义军”,制备军装、武器、火药分守门厢。同年,张青抡创办团练于西乡白槎。咸丰十年,举人杨子嘉招数百名壮丁续办团练于西乡白槎,咸丰十一年,袁树人办团练于南乡(钓台、凝远)。
农民自卫军 民国十六年(1927年),成立中共永修县支部领导下的农民自卫军。县有常备大队;乡有中队,全县农民自卫军10,000余人。为我县第一支地方人民武装。
云山游击队 民国十七年初,在中共永修县委领导下,县农民自卫常备大队,改编为云山游击队,开展武装斗争。有队员120余人,下设两中队。活动于修河两岸和永修、武宁、靖安、安义等边境山区(参见《政党》章)。
工农游击队 民国二十三年七月,中共永修县委组织成立永修工农游击队。下设3个中队,队员70余人,枪50余支,活动于旸岭山一带山区。次年发展为100余人,枪70余支。六月,游击队在国民党重兵围剿下失败(参见《政党》章)。
自卫大队 民国三十年,县政府成立县自卫大队,辖两个中队,4个分队。县长兼任大队长。兵员94名,军需、司书各1人。配轻机枪2挺、手提机枪1挺、驳壳枪2支、步枪91支。
保安警察大队 民国三十一年,县政府将县自卫大队改编为保安警察大队。县长兼大队长。下设两个中队,4个分队。官佐14员,士兵200余人。七九步枪150支、七九轻机枪3挺、八二迫击炮1门。
县警察队 与保安警察队同时建立。设队长1人,官佐3人、士兵40余人。担负县政府警卫及看管人犯。
监视队 民国三十五年,县政府设防空监视队,县长兼任队长。设情报员1人,受省保安司令部管辖。下设山下渡、白槎两个哨队。民国三十六年,防空监视队改组为独立监视哨,设哨长1人、监视兵3人。
民众自卫队 民国三十六年十月,省政府命令全省各县(市)民众武装,清剿共产党,“绥靖地方”,县成立民众自卫队。每保编成1个中队,每乡、镇(区)编成1个大队,县编1个总队;机关及工商团体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者,参加其住所之保甲中队编组;超过50人者编成1个中队,有两个中队以上编成1个大队,直属县民众自卫总队部指挥。
常备自卫总队 民国三十八年,县政府配合国民党正规军队,进攻人民革命武装,将原保安警察大队改编为常备自卫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副大队长由军事科长或主任军事指导员兼任。下设两个中队。进行警卫、情报、响导、运输、通讯及工程救护等。
县大队 1949年7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修县大队,县长兼任大队长,县委书记兼任政委。隶属九江军分区,下辖两个连、5个区中队。干部由军分区调入,战士就地征招。1952年4月裁撤。
县公安警察中队 1952年6月,县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永修县公安警察中队,受公安局、县武装部双重领导。设队长、指导员。
县中队 1966年8月,县公安警察中队交人民武装部接管,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永修县中队。设队长、政治指导员。受九江地区武警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民兵
组织建设 建国初期,在反霸和减租减息斗争中,各地农会相应组织农民自卫队。1950年底,有农民自卫队员2,229人。土改时,自卫队改称民兵。乡建民兵中队,下设分队、小队。民兵年龄为18-40岁,基干民兵年龄为18-25岁。1953年,江益乡民兵连长朱根子出席全省英模大会,荣获民兵甲等模范。
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建立县民兵劳卫师。
1960年,马口区人民武装部长王仪仁、县农机木具厂民兵连长邹保根和云山垦殖场民兵连长李经荣,出席了全国民兵英模大会,受到毛主席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每人奖给五六式自动步枪1支。
1963年,淳湖公社民兵连,被评为江西省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荣获锦旗1面。
1977年,永兴公社武装基干民兵营长曾水秀(女),被评为先进代表,出席全省民兵工作先进代表大会;柘林公社人民武装部和云山垦殖场红湖分场人民武装部,被评为全省民兵工作先进集体。
训练建国三十多年来,民兵训练采取以生产为中心,以训练为重点,以生产推动训练,训练促进生产,劳武结合的办法,军政并重的方式,分期分批对全县民兵进行了训练。
平均每年集训1至2次。1964年6月,县人民武装部在涂埠贮木场召开全县民兵比武大会。淳湖公社民兵班,夺得射击第一名。同年,永兴公社民兵班代表我县参加省军区和福州大军区组织的民兵比武,获得六O炮射击第一名。
第三节 驻军 军事设施
驻军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党军队某部1个营驻我县。
建国初,6797部队某分队驻涂家埠,守护涂家埠和杨柳津铁桥。1969年11月撤离。
1963年,福字124部队6连,驻涂埠镇新城(今县委驻地),警卫地方。
1964年,6797部队训练大队,驻新城,训练全省军事干部,1969年调离。
1969年,32168部队增音站,在新城建站,1976年调离。
军事设施
城堡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知县方铎以土筑城;嘉靖十一年(1532年),为防倭寇,以石筑城。设4门、36敢台、2水门、1斗门。南北延袤300丈,东西倍之。
巡警营卡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予东、北两门。
水陆哨卡 清同治设丰安、山口、山下渡、驿南等塘哨卡,均驻有守兵。
防御工事 抗日战争初,国民党军队在修河南岸从涂家埠至柘林一带沿河,构筑炮台、硼堡,防空壕等防御工事,抗击日本侵略军。后废。
烟火哨 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迁驻燕山,设此哨(类似旧时的“烽火台”)传递消息,以防日军进攻。
独立监视哨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县政府将防空监视队改为独立监视哨,监视共产党地下活动。
对空监视哨 1952至19 61年,县人民政府于滩溪、白槎、江益、柘林边远山区设对空监视哨,监视敌人空投特务和搜集防空情报。
第四节 军事纪略
岳飞、李成滩溪之战
宋代岳飞攻伪齐李成将马进,进败走,部属800余人投降。马进率余卒归奔李成于南康。李成亲率大军10万与岳飞战于楼子庄(今滩溪甘棠附近)。成败入蕲州(今湖北蕲春)。
红巾军占据云居山
元顺帝十二年(1352年),红巾军徐寿辉部将邹普胜,率众由九江攻龙兴(南昌)。围城54日而解。四郊邻县皆为邹占领。翌年,红巾军史普清率众占据云居山。
胡绍远、朱元璋、陈友谅建昌之战
元顺帝十九年,武宁胡绍远自奉新、武宁起兵与陈友谅战于建昌之麻潭(今虬津麻潭),胡兵败身亡。元末,朱元璋与陈友谅大战鄱阳湖,击败陈军10万余众后,进驻南昌。
农民起义军陈福一攻克建昌
明正德六年(1511年),华林山(奉新、高安之间)农民起义军在陈福一率领下,攻克瑞州(今高安)、奉新、靖安、建昌。
徐九龄占据建昌醴源
明正德十年七月,江西起义军徐九龄等,扎寨建昌醴源(今属安义),活动于江湖间20余年,后遭巡抚都御史俞谏镇压。
刘往七、戴朝晓义军攻占建昌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宁、武、奉、靖、建农民在刘往七、戴朝晓等率领下起义,占领建昌。十四年秋,知府伦品卓奉令围剿,破峡坪入吴田至赤石港,义军入靖安山中。十二月,伦品卓从迥城进东庄烧山寨7座,抵七里长坑,起义军因寡不敌众败走。
太平军赖汉英等建昌之战
清咸丰兰年(1853年)六月,太平军赖汉英等部攻占吴城镇,群众纷纷以钱、米、鸡、豚犒师。太平军“不藉运输,不事野掠,因粮秣饱,如取如携”。同年十二月,临江太平军数千余,突围北上,欲与九江之师会合,3日夜攻下7州县,势如破竹。十一日深夜,安义报警至建昌,团佐闵芳言由钓台、凝远2乡,带同团练,阻挡太平军。太平军自乌溪陈、贯生袁强渡,向城下赵转移,团练追及甘棠坂,太平军撤走。次日黎明,复与团练遇于安城、吴田,交锋于贯边、白沙街,鏖战竟日,当晚太平军强渡修河进驻白槎街。第三日上午,太平军以马队当先,与团练激战于西乡(今自槎)一带,自辰至申,双方死伤甚重,太平军向武宁转移。
咸丰四年四月,太平军克建昌城,旬余退出。八月十七日,太平军在建昌城内,击败由统领袁萱林:邓作栋率领的自九江回防南昌之清军,击毙袁、邓。十一月清知府元善、总兵赵如胜率水师自吴城会南康、都昌各乡团练攻湖口、梅家洲、石钟山。太平军先有小胜,继则大败清军。清军舟械多为太平军所获。回吴城,团练亦退回各县。
咸丰六年,太平军乘湘军由九江、南康、青山退往内地时,进占南康府城,并进占德安、建昌2县。四月六日,太平军同湘军水师战于吴城,未分胜负,退回南康。十四日再战于涂家埠,建昌县城之太平军分两岸援应。四月十八日,彭玉麟率水师攻涂家埠,太平军损船20余号,退至建昌县城(今艾城乡)。六月七日,学政廉兆纶派郭守谦率兵1,200余,何栻再以教谕袁英率兵500合攻建昌城;曾国藩又从南昌派黄虎臣率3,500人增援,建昌城陷。六月二十九日,太平军再夺建昌县。七月二十日,太平军与彭玉麟战于南康府,退出府城。彭玉麟未敢久留,退回吴城,派兵巡视南康府。十二月四日,检点李同,将军黄光率太平军自瑞昌、建昌攻武宁。十二月六日,清千总张金璧进占建昌县,旋被德安太平军夺回。
李秀成滩溪八蛇泮之战
咸丰十一年,太平军将领李秀成率兵数万,自徽州、衢州经江西之广信,抚州,建昌等地,欲攻湖北。占领了建昌南乡上自甘棠、滩溪街,下至泮上徐、袁等村。官军惧不敢抵,悉屯兵白槎街。钓台乡袁树人等纠集凝远、钓台二乡团练,拦途阻击。太平军调集安义、奉新、靖安及高安主力数万,于六月二十四日夜向袁进击,对团练形成包围,大败乡兵团练于南湾、鄢湾、雪仓张、桥头熊等处。时值洪水暴涨,团练前阻于河,无法逃遁,被歼无数,袁树人被杀。其时清军水师联帆将至,屯兵于隔河之湖陂圩、杨泗圩,相距咫尺未敢助战。八蛇泮一役,歼敌团佐袁树人等4名,团练1,045人;受安司氏团练在西苑州被歼52人。是役太平军在建昌军威大震。
李烈钧湖口起义——吴城之战
民国二年(1913年),李烈钧在湖口宣布起义,成立讨袁军。
袁世凯派李纯统兵至赣。讨袁军旅长林虎与袁军战于瑞昌,德安之间。初大败袁军,后以袁军械精粮足,次第增援,不敌。团长周璧阶阵亡。李烈钧率部退驻吴城,命炮兵营长刘凌扼守望湖亭,师长方声涛指挥一切。未几,袁军陆、海军均抵湖口,向吴城进攻。袁军先以民船l艘,以数十人伪装难民,迫近吴城,跪船首作哀求状。刘凌为其所惑未发炮,船靠望湖亭,袁伏兵登陆,突然袭击,起义军溃败,吴城失守。
北伐战争——涂家埠、吴城之役
民国十五年(1926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攻打南昌失利后,于十一月初,发动南浔线战役,北伐军除原有蒋介石自任军长的第1军第1师、第2师及谭延闽的第2军,
朱培德的第3军,程潜的第6军外,又由武汉增调李济琛的第4军,李宗仁的第7军助战。当时的作战计划是。第7军、第2独立师和12师进攻德安——马迥岭地区;然后第2独立师转攻九江,第7军由北攻打涂家埠,为突击主力部队;第六军从南进攻乐化车站和涂家埠,第三军攻打南昌。第1军的1、2师为预备队,驻于第6军和第3军之间。第2军和第14军由南进攻南昌。总人数为75,000人。与此同时,敌方在南浔铁路一线有卢香亭辖1军(刘士林),2军(李俊义)、3军(崔锦桂)是为北洋军之主力,兵力约25,000余人,兵力重点在涂家埠一带,约13,000人。因此,当时担任军事顾问的苏联加伦将军认为:“占领涂家埠将从敌人手中夺走其中心据点,摧毁其全部防线,使之陷入由我各部队与河围成的这个口袋之中,在此之后,占领九江将会毫无困难。”
十一月一日,第2、第3、第6军在80公里长的战线上全面进攻。当天,第6军切断了南浔铁路,截断南昌敌军向涂家埠的退路。三日,第7军和第2独立师在德安、马逼岭获胜后,第7军向南攻涂家埠,第2独立师向九江进攻。
四日拂晓,北伐军向乐化发动攻击,敌由涂家埠增加铁甲车驾设野炮以猛烈火力反攻。午前9时,北伐军总预1师由卢坑东前进,攻敌之左翼,6军之17、19师同时猛攻,敌向乐化方面溃退,伤亡甚众。1师沿铁路东侧追击,19师由铁路西经樵舍港、石朱沙岗、西山郭、新垅、大长岭包围追击,其余17师沿铁路西侧向涂家埠追击,连克乐化、桃花岭,补充5团占领马路口。午后3时,敌放弃铁路线,由雷子港向罗家庄、金塘桥、大塘方向撤退。
五日,第1军全部向大塘转进,截敌之退路。先遣追击队和第6军第17、19两个师,于午前7时进至山下渡附近,见敌向吴城方向溃退,立即追击,敌一部分占据铁桥还击。团长胡文斗率队冲过铁路桥,毙敌无数,午前10时占据涂家埠车站,夺获火车头3台、大车数十辆、野炮2门、子弹数百箱,及其它军用物资。第6军程潜部攻占涂家埠,余敌向吴城方向溃逃,北伐军1、4、7军同日赶到涂家埠与第6军会合。下午5时,第2师向大塘进军,与第1师会合,以主力向吴城追击。当晚2师第4团追击至江夏、湖庄附近,残敌3,000余人据堤抵抗,激战3时之久,敌方溃败,共缴获山炮3门、机关枪2挺、迫击炮2门、步枪800余支,俘获敌兵2,000余人。
六日,北伐军第1军第1师及第7军第7旅,沿吴城河追击逃敌,1师第5团追击至溪口(丁家山南)附近,正遇渡河之残敌,战斗1小时,敌除溺毙外,皆缴枪投降。计获机枪3挺、步枪500余支,俘虏500余名,同日占领吴城镇。敌第3方面军主力除少数乘船逃走外,悉数被俘。北伐军涂家埠、吴城2役,遂获全胜。
红军游击斗争
红三师肖克部队 1934年2月23日,红军第3师肖克部队,由德安转移永修,经何家桥、黄岭进驻柘林镇。两天后,向修水、铜鼓转移。
红十六师师长徐彦刚部 1934年,湘鄂赣红十六师师长徐彦刚,率部先后数次来永修云居山,柘林一带开展游击斗争。1934年下半年,敌西路第三纵队陈继承部和海军陆战队共计2万余人来永修围剿游击队。1935年8、9月间,徐彦刚率领46团,由瑞昌转战永修云居山,遭敌人包围,伤亡甚重。徐彦刚负伤后将46团剩下的70余人交团政委带回黄荆洞与省委书记傅秋涛的部队会合,徐彦刚则带领1名卫生员和1名警卫员至永修与安义交界的圣水堂山谷养伤(现燕山分场吴溪朱坑村)。9月20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国民党收买的黄圣茂、黄圣彬和黄圣春三兄弟,趁警卫员外出警戒,徐彦刚1人在屋里休息之机,冷不防用利斧猛击徐彦刚头部,徐当即牺牲。卫生员亦被利斧砍死,警卫员被俘。
中共赣北游击队喻照光部 1935至1937年,中共赣北游击队政委喻照光率领河北指挥部来永修开展游击活动,控制南浔铁路和南九、永武公路,截断敌人交通,牵制敌人兵力,支援中央红军长征。
1936年7月,游击队38人从我县上宝、下金源出发,袭击永武公路咽喉——武宁箬溪镇,打死伪区长1人。又在我县河浒、柘林等地处决恶霸联保主任杨仁初、黄宪常、黄宪福等人。
1937年5月下旬,国民党海军陆战队,省保安18团和永修、武宁、德安、瑞昌、九江5县的地方反动武装1万多人,在牛皮岗(武宁境内)、灵山(德安境内)、刘家窝(永修境内)一带遍布兵力,围剿我游击队。游击队仅几十人,在上沙窝一带与反动军队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挫败敌人几次冲锋,把敌人压在灵山脚下,我军突围向陈司垅转移。次日下午,敌军又集结向陈司垅包围,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我军被截,大队长陈立纯带领一部分人转移到栗山下;喻照光带领一部分人从右首突围。
6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喻照光一行7人,在白羊坂被叛徒刘大海带领的保安团包围,激战两小时,喻照光不幸腹部中弹,伤势严重,战士们要背他一同走,他坚决拒绝。这时他身上仅剩3颗子弹,用两颗子弹打死敌人,掩护同志突围,用最后l颗子弹射进自己的右额角,壮烈牺牲。
陈立纯带领的一部分队员,惊悉喻政委牺牲的恶噩,不胜悲痛,多次冒险摸进白羊坂,埋葬烈士的遗体后,他们擦干身上的血迹,继承先烈的遗志,向德安、九江迈进。尔后,在刘勾泗等领导下,组成一支抗日游击队,在南浔铁路北段继续与敌展开殊死斗争。
抗击日军侵略
修河保卫战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日本侵略军(下简称日军)攻占德安后,以德安为据点,集结兵力,迫近修河,企图进犯南昌。
十月三十日,蒋介石抵南昌,批准薛岳兵团退至修河南岸,与日军隔河对崎。并部署第3、第9两战区抽调5个军以上的兵力,固守修河,确保南昌。计有32军宋肯唐部,辖第39师(师长李兆瑛),第141师(师长唐永良),第142师(师长傅立平),布防在南昌之滨的鄱阳湖地带,军部驻蛟桥;第49军刘多荃部,辖第105师(师长玉铁汉)、预备9师(师长张言传),布防在南浔线上;第70军李觉部,辖第19师(师长李觉(兼))、第107师(师长段珩)、第79军夏楚中部辖76师(师长王凌云)、第98师(师长王甲本)、第118师(师长王严)、布防修河南岸;第74军俞济时部,辖第51师(师长王耀武)、第58师(师长冯圣法)、第60师(师长陈沛),德安张古岭战役后,调湘赣公路整休;以及鄱湖警备部队(司令周源),总兵力号称10万大军,统归第19集团军总司令罗卓英指挥,总部设南昌。
国民党部队除罗卓英总部附有独立的炮兵外,各军师仅有轻炮营和迫击炮连队;各军师工兵只有架桥、破路设备。无空军参战。
日军指挥为冈村宁次中将。其兵力有:第6师团井上支队,师团长稻叶四郎中将,进攻武宁;第101师团,师团长斋藤弥平太中将;第106师团,师团长松浦淳六郎中将,第11军直属部队,进攻南昌;村井支队,在鄱阳湖水面作战。此外,日本空军有:营原飞行团的2个侦察中队、2个战斗中队、5个轻轰炸中队,及寺仓飞行团之一部分。
战斗前夕,修河前线我方守备部队为49、70、79共3个军。49军居中,担任守备右自馒头山、太子岭、虬津渡、张公渡一线。右以馒头山以东与79军相邻接;左以张公渡以西与70军相邻接。其时49军正面守备由105师担任;而105师则以313、315两旅并列为防;两旅又各以1团轮守正面。我方阵地在5个多月、的时间里,从修河南岸涂家埠至柘林一带,沿着接连河岸的斜坡,构筑纵横达数十公里的防御工事。特别是涂家埠段,防守严密,使日军进攻受挫,消耗了大量弹药,伤亡惨重。加上南浔路从南昌到涂家埠路基被我军破坏殆尽,坑井连绵,车辆运输无用武之地,因此,日军不再以涂家埠段为突破口,而将渡河的重点改为虬津以下我军设防较弱的观音阁,并多次派遣炮兵、步兵和空军,以重炮、坦克及烟雾喷射器向我方作正面攻击。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敌军为了巩固武汉、截断浙赣铁路,积极部署进攻南昌。敌101师团陆续沿德安、星子公路和南浔铁路向德安、永修以西虬津附近一带集中。敌军第106师团主力也同时由湖北阳新向永修虬津方向移动,二十四日,敌师团司令部已进至艾城以西之越山村。
三月十七日下午,敌军第106师团,以舰艇约百余艘,陆战队数百名,飞机几十架作掩护,向吴城镇进攻,遭到守军预备五师和唐永良141师拼力阻击。敌101师团,于同日向涂家埠傅立平142师猛攻,激战8、9日,向我方阵地发射1,000多发催泪毒弹,守军伤亡惨重,受挫后退。
二十日,天降小雨,午后3时,日酋冈村宁次登上军山,亲自指挥战斗。4时30分,日军106师团和101师团以重、轻炮二百数十门同时急袭,炮击达3小时,于晚8时左右强渡修河,与我守军夏楚中等部发生激战。至次日,黎明,日军突破纵深2公里的前沿阵地。
二十一日,敌军在北岸升起气球,指示200多门轻重炮向我馒头山、太子岭一带阵地集中轰击,炮火密度,超过上海、苏州河之役。在炮火轰击中,日军使用毒气筒15,000个,毒气弹3,000个,小发烟筒5,000个,并动用“红一号”的二苯代胂腈,是当时一次最大规模的化学武器战。同时敌机不断临空轰炸,沿河阵地工事被摧毁殆尽。同日,日军在40架飞机掩护下,向修河左侧观音阁一带防线猛攻。守军刘、蒋、桑3营长相继阵亡。日军渡河攻到第三道防线,第76师师长王凌云亲自督战,将日军打退至距河岸20余里处。由于日军战车已渡河,列队络绎冲击,三道防线被突破,突破口述两公里多长,侵入战车数十辆、骑兵7、8百人,我军无力抵抗,向后溃退。联防的第98师、第118师相继向东南后撤,79军左翼联防的49、70两军也同时不战而退。9战区前敌总部亦未能及时督促后撤部队对敌展开堵截,因此修河防线全线溃败。二十二日日军占领滩溪。
二十三日,敌海、陆、空军分三面进攻吴城镇,我第19集团军商震32军与日军激战数小时,终因敌已由该镇之望湖亭以左突破阵地,吴城镇沦陷。
同日,敌军第106师团,除步兵大部分留守滩溪外,余以战车为前导,分成几个纵队向我军急追,一路攻安义县城和万家埠,进逼南昌;一路沿古大道向安义、靖安猛扑,并以坦克掩护轻便部队,沿公路向南昌迂回。因张公渡至南昌一线,均为平原,易攻难守,加上公路事先未作破坏,致使日军战车长躯直入。二十七日下午7时,进占安义县城。晚上11时30分日军冲入奉新,又未遇抵抗而直达南昌。整个战役一点突破,全线皆溃,中国军队放弃全部河防,至此修河保卫战,以南昌失守而告终。
日军暴行 日本侵略军攻陷永修时,提出:“烧杀以助军威,奸淫以助军乐,抢劫以助军食”的法西斯口号。据缴获日军文件中记载,其指令有:“1.当地居民不得接近皇军驻地,违者一律格杀勿论。2.粮秣器具实行就地征发。3.滩溪附近村庄,须完全烧毁。4.行迹可疑之居民须彻底屠杀。”永修人民惨遭荼毒。
一、烧光 民国二十七年冬,日本侵略军攻陷永修,所到之处,见屋便焚,火光冲天,烟雾弥漫10余日。黄家岭、大路边一带村落,尽成焦土,无一幸存。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日军从张公渡进犯滩溪,先以飞机轮番轰炸,张公渡60余户的村庄被毁。日军进犯吴城镇,军舰驶入饶河口,用大炮猛轰,飞机滥炸,扔下大量燃烧弹,引起大火连烧3天3晚,街坊民屋,损失殆尽,最后仅剩下天主堂附近iO%的房屋幸免。日军占据涂家埠,纵火焚烧,全镇仅剩上街头店房1间。总计7年中,全县烧毁房屋12,545栋。
二、杀光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日军从张公渡进犯安义,公路上有200多逃难群众,扶老携幼,至云山泉水蚯附近,被日军包围,在一蚯稻田里,用机枪扫射,集体枪杀,无一幸存。藕潭刘家一夜被J惨杀40多人。青山刘家全村共48人,被机枪扫射,一次杀害47人,仅1人幸免。大屋朱村,连烧带杀,50余人死于刀下。城山驻敌,一次抓获无辜老百姓100余人,在安义万家埠用机枪扫射而死。驻涂家埠的日军宣抚班,用麻布袋装上无辜群众20余人,绑上石头,丢进河里活活淹死。涂埠上街头徐家,一次被日军淹死5人。民国二十九年冬天,日军在袍桐树刘村掳掠,将刘姓婆媳2人奸污毙命。艾城陈法榜之妻,一次遭7个日兵奸污。艾城南门龙诗介被日军割去耳朵致死。朱克凤兄弟俩在艾城北门,被日军用刺刀挖心而死。王洪梓4人,被日军捆绑在艾城河边,用刀砍头抛入河中。7年中我县同胞被日军惨杀者共达20,523人。其中男16,505人,女2,620人,儿童1,398人。
三、抢光 永修沦陷后,全县被日本侵略军抢去稻谷605,834担,麦子40,337担,油脂2,522担,杂粮72,764担;牲畜17,461头,鸡鸭65,943只;衣物257,618件;水产品200担;畜产品580件;其它7704件。据统计,在日军侵占本县的7年中,全县财产直接损失,以民国三十四年九月物价为准,达119亿元,间接损失达58亿元,合计177亿元。折合战前(民国廿六年上半年)物价为2,030万元(当时物价为战前之872倍)。
云居山反扫荡战 日军占领永修后,县政府迁驻燕山,日军屡次进山扫荡,均遭国民党政府军队的堵击。
民国二十七年冬,国民党军击落敌机1架,坠于滩溪鹊巢蔡(三星)附近。
民国二十八年,省保安18团第1大队在钵盂山重创来犯之敌34师团。
民国二十九年,国民党军击落敌机1架,坠于滩溪花桥附近。
同年六月,县政府驻武宁张家湾,柘林敌酋菊地、白槎敌酋和才、温乐源敌酋阴井、张公渡敌酋田川、扬州敌酋木铃白野,各率步、骑、炮兵百余,分路进犯扫荡,与县政府自卫队激战3小时,毙敌6名,夺获步枪5支,日军狼狈溃退,我方无有伤亡。
七月间,县境大屋坪(今三溪桥乡),驻有国民党军1个加强营和58挺进队。日军闻讯,集中兵力1,000余人,向易家河、下城洞等地进攻。在板坑宕、桂竹塅等地,遭夹矗。日军伤亡10个排以上。
民国三十年二月,安义驻敌,纠集张公渡、永修、涂家埠驻军1,000余人,向县政府驻地燕山(宛子岭)进犯,县自卫中队据险堵击,毙日军4名,伤7名,击毙伪军7名。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日军集结步、骑、炮兵2,000余人,敌机3架进犯云山。县保安警察大队(下简称保警队)在白沙坳、钵盂山、吴田等处,战斗3昼夜,击毙敌军51名,伤37名,夺获步枪8支,炮弹11枚。我方仅伤1名班长。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初五,日军纠集永修、德安、星子、安义4县兵力2,000余人,以骑兵为先锋,进攻云山。上午7时许,敌骑兵20余人,直插林采源、宛子岭包抄县政府后路,自自卫1中队居高临下,毙敌骑兵10人;在彭家山头,县自卫2中队击溃向钵盂山进犯之敌,敌遗尸10余具;与此同时,县保警中队以1门无标杆的八二炮,轰击日军,炸死敌人20余人。下午4时许,敌军溃退,政府军绕道潜入敌后,配合当地群众,埋地雷、挖陷阱、放自制的松树炮,在前后夹攻之下,日军伤亡甚重,狼狈撤退。其中1名中尉军官,被地雷炸得血肉模糊。打扫战场,计击毙敌军150余人,战马5匹,获子弹2箱,钢盔5顶,刺刀10余把,军用信鸽1只,以及其它军用品甚多。此一战役,获第9战区司令长官部和省政府的嘉奖,发给银元2,000块,子弹52箱。《中南日报》、《民国日报》均以头号大字首版刊登。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日伪军两次进犯黄金洞,均遭到政府军队的阻击败退。
同年四月,日军纠集兵力分路进犯易家河、猴子岩等处,被保警1中队迎头阻截,毙敌5名、伤4名、击沉敌船2艘。
六月,日军纠集兵力200余人,由驻县最高敌酋山川笃一大尉率领,抢伐我控制区温乐源一带杉树。保警队和战地工作队(以下简称“战工队”)分路出击,共毙日军17名,伤23名,毙伪军2名,伤9名。
八月,安义日军纠集涂家埠、马口两处之敌在我控制区之潦水沿岸掳掠烧杀,被保警队在上岸李村击沉敌船1只,毙敌7名,击伤伪军3名。
十一月,驻永修敌酋铃木,率部50余人,在藕万公路侦察地形,企图恢复藕万段公路交通,经保警中队左右夹击,毙敌6名,伤10名,余皆逃窜。
军民抗击 民国二十七年,修河北岸沦陷,一区青墅村人蔡家明,向国民党军98师请缨杀敌,某师长以其报国情殷,用为向导。蔡两次潜入敌营,取回敌步枪4支、轻机枪1挺。次年一月,因引政府军便衣队袭击驿南(今江益)的据点时,不幸中弹身殉。
同年八月,42岁的杨敬修,深入武宁扬州侦察敌情被俘,遭敌严刑拷打。杨大骂鬼子残忍无道,惨遭分尸。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敌酋松井部队驻自槎,抓捕小学教师范义人,以参谋之职相利诱,范大骂不已,日军恼羞成怒,将范枪杀。
民国二十九年,日军2人,在中房淦村打掳,强奸妇女,农民淦长世乘敌不备,持棍击毙1人,另1人急持枪射击,淦中弹身亡。
同年,滩溪群众,杀死日伪维持会长蔡蒂卿,为民除害。
民国三十年,梁云杰潜入敌占区散发传单,不幸被捕,遭严刑拷打,梁始终不泄,日军嗾犬将梁活活咬死。
同年,湾头村群众,配合县战工队员,俘获敌大尉安田其美1名;杨泗乡群众,俘获敌兵清田和夫1名;三溪桥群众,会同县战工队捕获敌兵光原根1名。均押送后方。
七月,滩溪群众,以烟酒“犒赏”日军为名,砍死汉奸石麻子;长安乡群众,杀死汉奸朱克淦。
八月六日,国民党政府军,炮轰艾城城内日军,敌兵营、仓库一片大火,损失严重。
民国三十一年,滩溪村长向日军警备队谎称中国兵到达滩溪街,日军信以为真,集合20余人,冲过滩溪桥,踩发预先埋设的炸弹,3名日军尸体横飞,其余狼狈逃窜。
同年十月九日,日军一步兵联队,乘火车去九江,在山下渡被国民党政府军埋设炸药炸毁了军车,敌军伤亡数百人。
民国三十二年,国民党政府军化装,潜入县城,烧毁日本“三星洋行”。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盟军(美国)飞机飞虎101号,在轰炸南浔线日军中,飞机受伤,迫降于本县泮溪乡水入溪村附近,驾驶员乔治,经当地人民群众营救脱险,由县政府护送至泰和。飞机残骸,被日军拆走。
同年五月,盟军(美国)飞机316号受伤,迫降于永修、安义边境之圣水堂,驾驶员肯动巴蔡被群众营救脱险,飞机残骸,由县政府拆运专署。
同年,艾贼日军出城骚扰,县战工队埋伏于修河南岸村落,生俘敌兵2名,步枪2支。
八月,安义日军,纠集涂埠、马口之敌,在我控制区之潦水沿岸,掳掠烧杀,被县保警队在上岸李村,予以袭击,击沉敌船1只,伤敌军3名,毙7名。
解放永修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43军156师468团2营,进驻永修县城(今艾城乡)。国民党某部保安团,炸毁涂家埠铁桥后,向南昌方向溃逃。二十三日,永修全境解放。县城各界人士和居民,呜炮热烈欢迎,并踊跃筹集军粮,支援解放大军继续南下。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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