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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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78
颗粒名称: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17.1
页数: 2
页码: 2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国营商业以批发和零售结合为主,早期负责收购和推销国营和地方工业品。后经历多次商业分工和体制改革,80年代开展小批发业务并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零售额大幅增长。
关键词: 永修县 商业 经营方式 国营商业

内容

1950年,商业进行第一次调整。国营商业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国营零售店,只经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食油、石油、煤炭、棉布、食盐等6种人民生活品;调整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组织私商下乡推销贩运。
  1953年4月,百货、贸易、花纱布等专业公司,设三级批发站,按经济区域和新的购销关系建立零售网点。同年,国营商业、合作社又按经营对象分工。国营商业以收购和推销国营工业与地方工业品为主。对工业品实行包销。
  1954年7月,国营商业、合作社进行第二次分工,主要为国营商业负责城镇市场,掌握公私经营比重,统一管理价格,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等。并执行按对象划分批零的规定。
  1955年,国营商业、合作社进行第三次分工,经营农副产品的国营公司在重点产区直接设立采购机构。11月撤销下伸农村批发部。确定国营商业主管日用品和部分生产资料(五金、交电、化工、石油)的采购和供应及废品回收。
  1965年,我县商业主要经营指标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市场经济回升。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批判“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和“管、卡、压”,商业职工纪律松懈,我县社会主义商业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挫折。
  1979年国营企业试行定额管理和奖惩办法,增设商业网点,企业利润增加。
  1980年改革购销形式,实行统购包销和选购自销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商业工作者发挥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参与竞争,市场更趋活跃。
  1982年,进行商业体制改革,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营承包到柜台或小组,企业与小组及个人利益挂钩,超产奖励(产即营业收入额或利润)。
  1983年,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各公司、厂、店经济效益上升。
  1984年,开展小批发业务,举办展销会、选货会、供应会和补货会,积极推销地方产品,商业零售增为2,202万元,较1982年增加1倍。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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