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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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76
颗粒名称: 私营商业
分类号: F272.3
页数: 1
页码: 2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国前永修县商业经营方式以行栈为主,合伙经营,代客买卖或自营。较大行栈为外地采购商提供食宿服务。大商店以赊销剥削农民,获利丰厚。建国后,私营商业逐步纳入正轨,陈规陋习逐步废止。
关键词: 永修县 商业 经营方式 私营商业

内容

建国前,我县商业经营方式大致为:行栈大多数为合伙经营,资金少,以代客买卖为主,有时亦自营。较大行栈,均备有食宿,无偿为外地采购粮、棉商人服务,以招揽顾客;较大商店均有封建势力为后盾,以赊销办法剥削农民。如涂家埠恒之锯板厂等大商号向农民出售商品时,按收获时谷价将所赊购商品折成稻谷,然后以九出十归的本利向农民收回货款 (注:九出十归即将赊购的金额,按时价折成稻谷,九斗记作一担)。大商店1户每年可榨取稻谷可达数千石。一般商店则以宗族、乡里为赊销对象,俗称“乡脚”。所赊销商品一律按时价折成粮食,春或秋收时,上户收取。赊销商品往往是滞销商品,而获利却倍之。
  建国初上项经营方式曾一度沿袭。1951年后,大部分主要商品由国营公司所掌握,私营商业商品进销始逐步纳入正轨,商业经营的陈规陋习亦逐步废止。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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