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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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26.25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修水县的经营管理结构和森林防护组织,以及森林病虫防治情况。
关键词: 永修县 林业 经营管理

内容

经营管理结构
  国营 1965年,县林业局(当时称农林垦殖局)下设林业经营管理机构。至1984年,全县(未含省属垦殖场)有林业站6个,木竹检查站9个,营林场1个,中心苗圃1个。经营林业用地5.36万亩,占县属林业用地7%,其中有林地3.19万亩,占县属有林地6.7%;蓄积量7.03万立方米,占县属用材林蓄积量lO.9%;灌木林地4906亩,未成林造林地2476亩;竹林6689亩,立竹1,246,301株;分别占县属竹林面积和株数14.5%和15%;宜林荒山14,146亩,占县属荒山面积5%。固定苗圃地174亩。
  集体 六十年代初开始试办集体林场,1972年后大量兴办。1984年有集体林场108个,经营林业用地132605亩。详见下表。
  专业承包 据1982年调查统计,全县联产承包经营集体山地的林业生产重点户、专业户1,956户,承包面积7.2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8.6%,其中荒山5.09万亩,占县属荒山18%,残次林与经济林2.16万亩。社员自留地21.46万亩,占县属林业用地25%。
  森林防护组织
  防火在旧社会,我县森林从未有过防护组织和措施,山火为害甚烈。云居山是我县历史上山火最频繁的地区。“火烧云居岭,不壅自然肥”。这两句民间歌谣从侧面反映了昔日云居山山火之多。
  建国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山火为害仍较严重。1955年山火蔓延,森林受害面积5.84万亩,烧毁树木95.1万株;1956年森林受灾面积1,39万亩,烧毁树木140.9万株;1957年森林受灾面积8.22万亩,烧毁树木244.7万株(春杉13.7万株,松树199万株,杂树32.55万株)。起火原因。生产用火61次,非生产用火22次,不明起因者8次。
  1960年开始,林区建立了严密的防火组织,县乡两级政府设立了防火指挥部,一闻火警,就立即调动消防人员,发动群众进行扑灭。二十多年来,未酿成重大火灾事故。
  病虫防治 建国前,未有森林病虫防治机构。丘冈地区大片森林常被白蚁蛀蚀,松毛虫往往将整个山头的松叶食光。山主只能望“害”兴叹。
  建国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主要靠购买药物喷射、人工捕捉松毛虫。1978年,县林科所研制防治白蚁的褐腐木粉毒饵法初步试验成功。1979年定点投放,效果良好。经试验,森林受害率下降90%以上。1980年,梅棠中心大队有一万亩松林受松毛虫危害,经采取以生物药松杆菌为主、化防为辅方法,在五百余亩的虫源地上进行喷药,防治效果达95%以上。把害虫扼杀在萌芽阶段,避免了成灾。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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