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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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94
颗粒名称: 耕作制度
分类号: S344
页数: 1
页码: 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修县建国前耕作制度落后,建国后随着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条件和生产关系的改善,耕作制度发生根本变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关键词: 永修县 农业 耕作制度

内容

建国前,我县水旱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极不稳定。农村流传着“栽禾栽到八月,割禾割到腊月”的歌谣,耕作制度极其落后。早稻仅为度夏荒而种植,种植面积约占耕地面积5%左右。中稻或一晚种植面积各约占总耕地面积47%左右。历史上较习惯的耕作制度有三种:一、夏种中稻,冬种绿肥;二、夏种一晚,冬种油菜;三、夏种中稻,冬闲;少量为夏作早稻,秋作豆类;或夏作中稻,秋作荞麦。旱地则夏作棉花、红薯,冬作大小麦或油菜。
  建国后,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水利条件改善,生产关系变革,稳产高产农田逐渐增多,相沿几千年的耕作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1951年开始,永兴、三角、九合、艾城、虬津、白槎等地部分推行稻一一稻——油及稻——稻——肥三熟制,取得了良好的增产效果。1955年,推行“三改”。即:中稻改早稻,一季改二季,早地改水田。
  六十年代“三改”已达高峰,早稻占水稻总面积73%,中稻和一晚仅占27%。稻——稻——肥占水田总面积40%左右,稻——稻——油约占20%,稻——豆——油占25%,稻——稻——闲(山坊田和湖田)约占15%。旱地基本实现棉——油,棉——麦,棉——肥,豆、麦、花生——油菜,红薯——油菜,芝麻——豆类等。由于耕作制度改变,复种指数增加,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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