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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农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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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8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25
页码:
117-14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修县农业发展经历了生产关系变革和农技农艺的改进,包括个体农业、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生产责任制等。
关键词:
永修县
农业经济
概况
内容
第一节 生产关系变革
个体农业
建国前,我县农业经济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小农经济。千百年来受封建地主压迫和剥削的农民,长期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据《江西农业经济调查研究》记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县总户数为15,640户。其中农业户为14,710户;总人口为122,355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14,737人。农民中自耕农5,139户,半自耕农3,859户,佃农5,712户。全县有耕地44.3万亩,其中:水田39.4万亩,旱地4.9万亩。每农业户平均占有水田30亩,旱地3.3亩。”半自耕农和佃农自有土地极少,绝大多数租入地主土地耕种。租谷有对半分和定额交租数种。定额租一般为:上田每亩交租2.5石,中田2石,下田1石;分租则扣除所谓成本后,再平均分配。这种不合理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给佃农带来了“禾镰挂上壁,肚里没饭吃”的悲惨境遇。
民国三十七年,全县共有地主(包括半地主式富农)l,083户,占有土地68,571亩,平均每户63.3亩。而14,375户贫农及雇农,每户仅占有土地5.1亩。其中雇农每户仅0.6亩。部分地区土地占有差距更为悬殊。如柘林区大地主吴廷桂占有土地4,000余亩,横跨永修、武宁两县,占柘林地区耕地面积20%。亩收租谷2石左右,年收租谷9,000余石,称4万谷之仓”。当地农民平均每户则只有土地5亩左右,所收获粮食仅15至20石。吴廷桂1户年收粮食相当于五百户贫雇农全年粮食的收获量。同时地主所采取的逼租和欠租计息手段,更使广大贫苦农民无法生活。民国期间曾流传着一首:“欠租一石十三年,九十九石到仓前”的歌谣,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地主重利盘剥的恶毒。如袍桐乡贫农吴传吉,租种地主水田15亩,虽天早颗粒无收,仍须交清租谷,当吴借谷还租尚欠租2石时,地主以复利逐年计算本息,八年后,欠租增至32石。吴传吉只得变卖家产抵偿,而全家生活处于绝境。
佃农租种土地除交纳地租外,尚须担负地主家繁重的家务劳动。如砻谷、辗米、挑水、运送笨重杂物等,受地主役使。
雇农受雇于地主,年劳动报酬视劳动力强弱,支10至20石稻谷不等。最高不超过30石。每年农历正月7日上工,至12月24日止为一工期。受雇期间,除从事耕种、收获等农事操作外,并须伺候地主起居及担负家务劳动,生活极其艰苦。多数雇农无力婚娶,终生沦为地主奴隶。贫苦农民因受地主逼租逼债而背井离乡者,比比皆是。以致农田荒芜,农村经济濒于破产,粮食亩产很低,经济作物逐年衰退。
土地改革
1950年冬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上半年进行减租减息,地租和债息按原额率减少25%,取缔高利贷>Y削。同年11月14日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2月1日县委派出工作队进驻44个乡,开展第一期土改。1951年初,土改运动全面铺开。金县划为地主成份的850户,半地主式富农233户,富农603户,中农6165户,贫农12,754户,雇农1621户,工人313户,自由职业68户,小商小贩130户,小土地出租1.383户,其他245户。地主中被斗争的534户。在75个乡中,没收土地13万余亩,房屋4555间,粮食122.7万斤。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农村土地占有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雇农有土地户平均1.2亩,贫农14亩,地主亦分有同样多土地,中农有土地20亩。
1951年11月25日起对七个区进行土改复查,纠正了应划为富农、中农和其他劳动者而错划为地主的共157户,查出漏划地主73户。复查后共划地主835户,占全县总户数3.87%。其中:严重违法地主被判刑的16户,管制116户,没收漏划地主土地3,734亩,房屋1,088间,粮食1,782石。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生产者土地所有制。广大贫苦农民,从此获得了政治上的彻底解放和经济上的翻身。
互助合作
1951年,三角乡农民陈翊科带领18户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全县第一个互助组,在农忙季节 ,进行换工互助,解决部分贫苦农民缺乏劳力、耕畜、农具的困难。组员的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及所收获的产品均属私有。
1952年,陈翊科互助组改为常年互助组。在他的带动下,全县成立了常年互助组65个。常年换工互助,按组员耕牛和劳力强弱,评工记分。年终按工补差,以平衡组员间换工互助所产生的差异。生产资料仍为组员私有。收获的产品,除支付换工互助中应补其他组员多付出的工价外,余均属私有。
农业合作化
1952年10月1日陈翊科互助组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了我省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经济组织。社员以私有土地、耕牛、农具作股入社,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所得收入,提留5%公积金后按社员劳动量和入社土地进行分配。1954年,全县发展成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面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高级社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业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土地不参与分配。其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为:社成立管理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社以下成立生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十至十五户左右。并根据土地肥瘠,耕作难易,座落远近,水源丰缺等情况,进行合理搭配,确定各生产队耕作区域。生产队制订生产计划,实行“四定”包工。即定工、定质、定时、定产。定工:根据土地耕作难易、农作物种类,评定每亩需工标准。定质。即按农事操作优劣,评定质量标准。定时:即规定完成每项农活所需时间。定产。即评定在正常年景下,每亩农田应收产量。生产队、组和社员均须按照“四定”标准完成农业社下达的任务。年终再根据社员完成生产任务情况,分配劳动果实。
至1957年止,金县共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74个。其中50至100户的18个:101至200户的98个;201户至300户的53个;300户以上至500户韵10个;501户至1,000户的3个。
经过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两度改变了生产关系,农业.产值由1949年的1700万元,增加到1957年的3,498方元,平均每年递增3%。
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加入人民公社(包括垦殖场)农户达38,597户,原来未加入合作组织的3,387户农民也加入了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立管理委员会。
公社生产资料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初,实行组织军事化,各级组织分别以团、营、连、排、班为建制。1959年3月即改为以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包括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一律属集体所有,不准出租和买卖。
公社劳动管理形式:劳动力由生产队调配。大~队间协作及全公社总动员时,则由公社统一指挥。
同年,各生产大队、生产队间的协作,改为自愿互利、等价交换,不允许无偿调用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其他物资。196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干扰,“一平二调”之风盛行,广大社员,除担负本队农业生产,兴修水利等任务外,过多的无偿调往外队外公社支援劳动,挫伤了社员生产积极性。
公社化初期,曾一度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制度。实践证明,这种作法不切实际,不久便予取消,改为按劳取酬的工分制。以生产队为单位,在社员大会上,根据每个社员劳动力强弱,农事操作技术高低,农活质量好坏,采用百分或十分制,评定社员不同等级底分,逐日评工记分。有时亦采取死分活评的办法,按社员劳动效果,参照底分予以评工记分。年终再根据社员一年所得工分分配口粮和现金。
1958至1978年间,人民公社生产管理不断遭受“共产风”和“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影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下降;农村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批判,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全县农业产值由1958年的3,498万元,至1978年仅增加到3,948万元。
生产责任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开放集市贸易,农业生产开始回升。1979年,农业总产值达4867万元,粮、棉生产获得大丰收。1980年虽遭受严重秋早,农业总产值仍达5,774万元。1981年,全县普遍推行责任田到户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将土地(按土地优劣核定产量)按人口、劳力(即视各生产队、组劳力和人口情况,确定土地和劳力分配比例。如人4劳6等。)承包到组,超产奖励,土地仍归集体所有。改变了分配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调动了农民生产劳动积极性,农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
1982年,实行以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简称“两包”责任制。全县实行包干的生产队2,644个,44,477户;包产的生产队148个,2,733户;土地面积合计为30.8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71%。当年粮、棉、池等主要农作物产量均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粮食产量较1980年增长28.5%,较1975年增长59.2%。
1983年,全县2,887个生产队,48,905户全部实行了“两包”责任制。其中实行大包干48,032户,占全县农业户数98.2%。当年虽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粮食总产值仍达6,084万元,人平收入210元。
1984年,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专业承包户大量出现。年底有新经济联合体243户,专业户2,009户。其中年收入万元以上的64户。专业户分业情况为农业631户,畜牧业112户,渔业49户,建筑业3户,其他9户。
承包责任制(包括大包干和专业户),分配形式为:除完成征购任务及上缴集体提留外(包括公益、公积金、管理费等),所余粮食和现金全部归承包户所有。
当年全县农村纯收入达6,646万元,较1980年1,933万元增长4.8倍。交纳国家税收189万元,集体提留164万元,人平收入282元,较1980年人平89元增长2.2倍。其中专业户1,364户,8,347人,全年总收入667万元,人平465元;从事建筑业联合体、专业户及兼业户241户,人平收入825元;从事运输业联合体、专业及兼业户l,015户,人平收入1,700元;从事商业饮食联合体、专业及兼业户544户,人平收入900元。
附:徐京发专业户、雷塘承包组
徐京发专业户
1981年,柘林乡以徐京发为首的5户组成的专业户,承包荒山造林887亩。当年清除杂柴500亩,挖山整地250亩,播种“一盏灯”良种油桐,培育杉树苗3.2亩。1982年,以短养长,推行林间套种粮油作物,总收入达1.9万元,户纯收入1,456元。承包责任田85亩,粮食总产7.8万斤,亩产1,130斤。较1981年增产34%。全年农、林业总收入2.3万元,人平540元,较1981年柘林乡人平109元,增加431元。
雷塘承包组
江上乡丰沅村雷塘承包组10户,53人。其中劳动力24人,承包耕地105亩(其中自留地11亩),全年总收入3.2万元,纯收入2.4万元,人平453元,较1981年127元,增加326元。
第二节 作物分布和产量
粮食作物
水稻 水稻是我县主要农作物。分布面广,各地均有种植,以三角、九合、马口、立新、梅棠、滩溪、虬津、艾城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至二十五年,水稻种植面积为40.8万亩。四年总产4.1亿斤,年平均为1.027亿斤,亩产252斤。二十六年,种植面积下降为32.2万亩,总产6.939万斤,亩产仅215斤。
建国后,1949年水稻种植面积因水灾下降为25.5万亩,粮食总产5,252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扩大到55.9万亩(包括复种面积),较1949年增长1.2倍。稻谷总产量也由1949年5,252万斤增加到1984年32,114万斤,增长5.1倍。
附。全县农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表。
大豆 我县以晚大豆为主,早大豆次之。以滩溪、立新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为5988亩,总产63万斤。民国二十六年种植面积减少到4,000亩,总产30万斤,单产仅75斤。
建国后,1949年种植面积为926亩,亩产61斤。1957年发展到8,361亩。嗣后,双季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日益减少。六十至七十年代,一直保持在3,000亩左右。1984年增为5,167亩,亩产113斤,为1949年单产的2倍。
绿豆 我县农民历来有种植绿豆的传统习惯和经验。滩溪为绿豆主要产区。建国后,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六十至七十年代,保持在4,000亩左右,产区则逐步扩大到城丰、立新、艾城、马口等地。1983年,水灾后种植面积扩大到8,400亩,单产65斤,总产49万斤,创历史最高纪录。1984年仍减为4,000亩,单产则提高到78斤。
大小麦 清代至民国时期全县各地均有种植。农民常以大小麦度春荒。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为46,000亩,总产479万斤,单产104斤。民国二十六年减为35,000亩,总产345万斤单产98斤。
建国后,1955年因水灾,种植面积一度增为81,000亩。1957年后双季稻面积扩大,加上棉花、油菜等经济作物不断增加,大小麦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81年小麦种植面积仅7,466亩,单产95斤,总产71万斤;大麦534亩,单产81斤,总产43万斤。
1984年,全县除城丰、立新外,其余各地均有少量种植。小麦种植面积减为3,774亩,单产为131斤,总产49万斤;大麦减为434亩,单产109斤,总产4万斤。
红薯 建国前我县有红薯半年粮之称,主要产于云山、吴城等地。民国二十二年全县红薯种植面积33,231亩,总产1,400万斤。
建国后,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农民以大米为主粮,红薯种植面积日趋减少。1982年仅7,200亩,单产305斤(以五比一折成千薯),总产314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为7,600亩,单产353斤,总产268万斤,主要用于养猪。
黄粟 历年均有小量种植。民国二十二年种植116亩,总产18,500斤。1955年,水灾后全县种植9,000亩。1984年减为145亩。以九合、艾城为主要产区。
荞麦 荞麦多为灾后播种,种植面积很不稳定。民国二十六年种植6,000亩,总产33.4万斤。
建国后,1955年约种2,700亩。1982年为1,840亩,单产119斤,总产21万斤。以艾城种植较多。1984年减为1,100亩,总产11万斤。
蚕豆、豌豆 我县东部滨湖及修、潦河沿岸地区均有种植。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面积3,100亩,总产19.8万斤。
建国后,1984年种植3,200亩,总产20万斤。吴城、滩溪、永兴为主要产区。
经济作物
棉花 清代,我县虬津、艾城、涂家埠等地均以盛产棉花著称。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达32,500亩,单产30斤,总产皮棉97.5万斤。民国二十六年面积减为15,000亩,单产36斤,总产54万斤。
建国后,棉花种植大部分集中于永兴、三角、九合、艾城、立新、虬津等地,种植面积占全县棉花种植面积75%以上;产量占全县棉花总产量的80%。1949年,水灾后全县收获面积减为3,996亩,单产下降到10.4斤,总产仅4.1万斤。1952年开始推广良种(岱字十五号)。1966年种植面积发展到28,535亩,单产皮棉140斤,总产达113万斤以上。
七十年代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2万亩左右,单产徘徊在40斤左右。1980年稍有增加,种植23,600亩,亩产42斤,总产98万斤。1982年改进种植技术,改良品种,提高防病灭虫能力,产量迅速提高。全县种植30,262亩,单产高达107斤,总产323万斤。1984年植棉面积稍减,单产则增为134斤,总产421万斤,单产以永兴乡164斤;艾城乡173斤为最高。
油菜籽 我县油莱栽培历史悠久,分布广,各地均有种植。以三角、九合、永兴、马口、立新、虬津、艾城、江益等地为主要产区。年产量约占全县总产量的75%。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面积为2万亩,总产240万斤。二十六年下降为108万斤。
建国后,1952年增长为68,136亩,单产70斤,总产479万斤。七十年代种植面积一直徘徊3至5万亩左右。1981年增为81,781亩,总产477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虽未增加,总产却增为689万斤,单产79斤。
花生 我县主要产区有:燕坊、虬津、八角岭、滩溪、江益等地,产量占全县总产量72%。民国二十三年种植面积为13,000亩,总产258万斤。民国二十六年增为16,000亩,总产384万斤。
建国后,1949年种植面积下降到1,009亩,总产10万斤左右。1950年后,随着低丘、缓坡及红壤土的开发利用,花生种植面积得到较大发展。1980年全县种植面积达12,400亩以上,亩产113斤,总产140万斤。1984年增加到18,668亩,单产244斤,总产456万斤。燕坊乡种植面积3,400亩,单产高达328斤;江益乡单产高达353斤。均创全县最高纪录。
芝麻、油茶 芝麻,在我县修、潦河沿岸洲地均有种植。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2万亩。民国二十六年减少到11,000亩,总产66万斤。
建国后,1949年再减为6,700亩,单产70斤,总产47万斤。1981年,种植面积增到15,400亩,总产96万斤。1984年,受棉花、花生种植面积扩大的影响,芝麻面积下降为9,394亩,单产75斤,总产70万斤。以三角、九合、马口等地区为主要产区。
油茶仅西部山区有少量出产。
大板瓜子 建国前主要产于吴城。有一百多年的种植史。品种具有粒大、肉厚的特点。建国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1981年达3,700亩,总产14万斤。其中吴城3,400亩,总产13万斤。占全县种植面积90%以上。1984年,全县增为4950亩。总产43万斤。除吴城种植4,440亩外,九合、江益、马口、梅棠等地有少量种植。
绿肥 本县历史上以产红花籽著称。以三角、九合、立新、马口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三年种植面积为15,000亩,总产126万斤。
建国后,产区逐步发展为西部山区及中部丘陵地区。1955年,全县种植17.8万亩,收籽面积6,000亩,单产37斤,总产22万斤。1982年,种植16万亩,留种23,500亩,单产62斤,总产130万斤。1984年,全县种植绿肥2l,664亩,亩产60斤,总产130万斤。
黄麻、荜麻 黄、芋麻在本县栽培历史悠久,面积小且分散,多在田头地角种植,大都为农民自用。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约1万亩,总产56万斤。民国二十六年减为1,300亩,总产21万斤。
建国后,1957年,黄麻种植面积3,900亩,单产181斤,总产56万斤。吴城、白槎为主要产区。1984年,种植麻861亩,总产69万斤。
甘蔗 本县历史上无种植甘蔗习惯。1971年,引种赣南糖蔗千亩,后发展到2,000余亩。嗣因本县气温较低,产蔗含糖量少,种苗越冬困难,大部蔗地改种棉花。1982年仅种食用甘蔗79亩,单产5,200斤,总产40万斤。1984年,鉴于植蔗经济效益大,九合、燕坊、滩溪等地植蔗面积相继增加,全县约种200亩,产蔗48万余斤。
茶叶 建国前,产于西部丘陵地区。仅有少量种植。建国后,种植面积逐年增加。1975年有茶园294亩,总产仅6,500斤。1980年发展到5,500亩,总产2万斤。1984年又增加到12,800亩,总产38万斤。主要产区有:江上、永丰、吴城、恒丰、白槎等地。1976年后,恒丰、吴城、永丰、江上设有小型茶叶加工厂,年产茶叶40余万斤。
蔬菜 建国前,我县永兴、九合、吴城等乡为商品蔬菜主要产区,并以盛产大萝卜、黄芽白、包头菜、大蒜、蕌头、韭菜、冬瓜著称。所产蔬菜行销本县及南昌、德安等地。民国二十六年,永兴乡种植黄芽白120亩,总产60万斤。菜种多由河南运入,向农民赊销,收获后尝付菜种价款。
建国后,六十年代建蔬菜专业队于永兴、九合等乡。七十年代县城设蔬菜专业公司。规定蔬菜专业队及农民所产蔬菜,不能直接向市场销售,必须交售于蔬菜公司。1981年,蔬菜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永兴等地蔬菜种植面积10,300亩。1984年,发展到19,200亩。
第三节 农技农艺
耕作制度
建国前,我县水旱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极不稳定。农村流传着“栽禾栽到八月,割禾割到腊月”的歌谣,耕作制度极其落后。早稻仅为度夏荒而种植,种植面积约占耕地面积5%左右。中稻或一晚种植面积各约占总耕地面积47%左右。历史上较习惯的耕作制度有三种:一、夏种中稻,冬种绿肥;二、夏种一晚,冬种油菜;三、夏种中稻,冬闲;少量为夏作早稻,秋作豆类;或夏作中稻,秋作荞麦。旱地则夏作棉花、红薯,冬作大小麦或油菜。
建国后,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水利条件改善,生产关系变革,稳产高产农田逐渐增多,相沿几千年的耕作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1951年开始,永兴、三角、九合、艾城、虬津、白槎等地部分推行稻一一稻——油及稻——稻——肥三熟制,取得了良好的增产效果。1955年,推行“三改”。即:中稻改早稻,一季改二季,早地改水田。
六十年代“三改”已达高峰,早稻占水稻总面积73%,中稻和一晚仅占27%。稻——稻——肥占水田总面积40%左右,稻——稻——油约占20%,稻——豆——油占25%,稻——稻——闲(山坊田和湖田)约占15%。旱地基本实现棉——油,棉——麦,棉——肥,豆、麦、花生——油菜,红薯——油菜,芝麻——豆类等。由于耕作制度改变,复种指数增加,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品种改良
水稻 建国前,我县以种植中稻为主,早稻极少。中稻当家品种有“湖南早”、“正板齐”、“观音籼”等。早稻有“五十天早”。晚稻有“红壳糯”、“柳碎”、“猴子驼崽”等。建国初,滨湖地区育成二晚救灾良种“毛毛谷”,立秋后栽插,亩产300斤左右,生长期75天。
一、早稻:1953年开始引进“莲塘早”、“南特号”、“长粒籼”、“赣农3425”、“短管花螺”、“苏场314”等。1958年,引进“卫国”、“陆羽”等早粳品种。1961年从广东引进“陆才号”。1962年从广东引进“广矮一号”、“广陆矮4号”、“珍珠矮”、“江矮早”及“6044”、“7055”等。
1969年,引进“先丰一号”、“原丰早”、“二九青”、和“农垦八号”等。
1972年,引进“688-889”。
1980年,早稻当家品种“先锋一号”、“梅江早”等,约占水稻种植面积60%;“原丰早”、“6044”、黄矮早约占20%;“秀江早九号”及其他早稻约占20%。五十和六十年代引进的“珍珠矮”、“陆才号”及其余40种以上矮秆品种经试种逐步退化而被淘汰。1984年当家品种为“原丰早”、浙辐“802”、“6001”、及“7433”等。
二。中稻:1958年当家品种仍大部分为老品种,计有“湖南早”、“正板齐”、“顺水拖”等。
1973年从福建引进“科情三号”、“科字六号”。1984年,以种植“902”及“712-112”为主。
三、晚稻:以“691”为当家品种。1958年由湖北。江苏引进“牛毛黄”、“苏场412”、老来青等品种。
1960年引进抚州早“糯谷猴子驼崽”、“大红粳”等。
1975年大面积推广杂交水稻。组织人员赴海南岛制种,培育“杂优”良种“籼优2号”。各公社亦相继成立“杂优”制种队。此项制种办法至1984年未变。
1979年从南昌引进“八一晚”,从此,“杂优”及“八一晚”均为双晚当家品种,平均亩产700至800斤。1980年后,“仙优2号”种植面积占四分之一,“八一晚”、“信横一号”、晚糯约占四分之三。1984年,晚稻品种有“威优六号”、“辽粳五号”等。
棉花 1952年从省农科所引进岱字15号,由县农科所在九合、三角、永兴等地推广。1966年,引进“彭泽4号”及“鄂光棉_“洞庭一号”等。另引进“泗棉一号”。
1975年从上海引进沪棉“204”、徐州棉“142”,1975至1984年在全县2.5万亩棉花中,沪棉“204”及徐州“142”占80%,余为“泗棉一号”。
小麦 建国前小麦品种主要是“三月黄”。1964年引进良种“万年二号”,1977年,从四川引进“繁六”良种。1978年从湖北引进“鄂麦六号”良种,试种后均获丰收,成为我县小麦当家品种。
花生 建国前花生品种有“六月爆”,又称强盗籽,一般亩产200斤左右,最高亩产达400斤以上。七十年代末。开始引进“粤油551”,表现稳产、高产,为本县当家品种。
油菜 建国前各地均种植白菜型老品种。1962年从上海引进“胜利二号”。七十年代引进“浔油2号”。1980年后,又引进“浔油3号”。试种后,产量高,较稳定,种植面积逐年扩大。
防治病虫害
病虫害 我县主要病虫害:水稻有纹枯病、稻瘟病、白叶枯病及螟虫、浮尘子、稻飞虱、稻苞虫、稻卷叶虫等;棉花有立枯病、炭疽病、角班病、枯萎病和棉蚜、红蜘蛛、地老虎、棉铃虫、红铃虫、叶跳虫、莲纹夜蛾、盲椿象等。
建国前,虫灾无考。建国后,1954年,三化螟大面积发生,晚稻受害面积达2万亩。
1962年,眉纹夜蛾为害,晚稻苗和正在抽穗早稻成片稻叶被吃光,造成减产损失。同年三化螟再次发生,受害面积达5万亩,因防治失时,其中万亩早稻白穗而未过镰。1965年晚稻发生穗颈稻瘟病,受害面积达5万亩,其中近万亩颗粒无收。
1971年,斜纹夜蛾大量发生,吴城大板瓜子数千亩受害无收。
1974年,三化螟又一次发生,受害面积达5万余亩,迟熟晚稻损失稻谷达一千万斤。
1978年二化螟大量发生,一季晚受害近万亩,造成严重减产。
1982年,晚稻稻曲病发生,近5万亩受害减产。同年,二晚稻飞虱大量发生,因农药缺乏而防治失时,5万亩二晚受害减产达20%以上。
1983年后加强了防治,至1984年未发生较大病虫灾害。
防治建国前,每遇虫害发生,农民辄以簸箕为灭虫工具。操作时,手持簸箕,两手交替使簸箕在作物中摆动,害虫不断落入簸箕内而被捕杀。棉田、豆地多采用。有一定防治效果。遇蝗虫则鸣锣或敲击金属器具驱赶。
建国后,五十年代以人工灭杀为主,棉花虫害以波尔多液防治。五十年代中期,水稻使用666药剂防治;棉花则以DDT喷洒。1956年在全县普遍建立了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指导水稻、棉花病虫害防治,并进行种籽处理。对水稻、棉花种籽采用温汤浸种,药剂消毒。如西力生拌种等。同时抓“三光”,(指清除田塍田坳杂草及禾蔸。)消灭病虫害温床,抓土农药、土机械以辅助防病灭虫之不足。六十年代,使用有机磷“1605”及“1059”。1964年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成为正式机构,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七十年代末鉴于虫害对有机氢农药产生抗药性和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推广使用有机氮。如呋喃丹,杀虫脒等。1972年,病虫测报站从广东引进澳洲赤眼蜂,进行室内繁殖与大田放播,防治卷叶螟有效率达91%。八十年代推广使用叶蝉散,速灭威及菊脂类农药。1984年托布津、井冈霉素、稻脚青、稻瘟净、叶枯净等经广泛使用、防治效果显著。
播种育秧
建国前,我县水稻采用水播水育方法,清明播种,亩播400斤左右,播后一天放水晒秧;秧现青后即灌水护秧,早放水晒秧。秧龄30天左右。
建国后,推广新式育秧。1955年,春播提前至春分后,即清明前10天左右,4月底开始栽插。并推广新式秧田,推行勤排浅灌和湿润育秧等先进技术,秧龄一般为26天,映长5至6寸移栽。
1970年后,曾多次进行小苗带土移栽,温室育秧、薄膜育秧等一系列新的育秧方法。
新式秧田及薄膜育秧对提旱季节 ,争取时间,防止烂秧,效果很好,成为我县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育秧办法,一直为农民广为采用。
密植施肥
密植 建国前,我县水稻种植一般为1.5尺×1.2尺左右,每亩插秧8千蔸上下。
建国后,1958年平原地区推行株距6至7寸,山区7至8寸;同时试行5寸见方密程田,均获得较好收成。1959年,一般采用5×5寸、或5×6寸,每亩栽秧2至3万蔸,每蔸插秧8至10根。八十年代全县普遍栽插矮秆品种,插秧密度每亩三万蔸左右,取得较好增产效果。
施肥 据旧志记栽:“我县农民往往取猪畜粪以之壅田垅。至冷浆田则以煤灰壅之,河浒已惯用煤灰。煤灰者,凿石以煤焚之曰煤灰,为肥料大宗。并以石灰、菜菇壅寒冽之田。至坐浆田则以石膏壅之。”建国初,仍以畜粪及灰、红花绿肥为主,辅以氮肥、磷肥。
六十年代,除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圈猪积肥和以人畜粪为基肥外,并大量推广使用化肥。
1960年全县使用化肥88万斤,平均亩施化肥20斤。1970年为129万斤,平均亩施37斤。1980年为325万斤,平均每亩42斤。1984年,4,065万斤,平均亩施44.6斤,(重复面积计算),并由单一施氮肥,发展到氮、磷、钾配合,比例施用。
田间管理
灌溉 我县建国前无水利灌溉设施。农民主要用人力车水排灌,无法抗拒较大自然灾害,早涝灾害一直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据旧志记载:“建邑山水复杂,傍山者为山乡,地势高爽,十日不雨则患旱……溺水者为湖乡,地势低洼。稻、粱、麦、粟迭相为种,然五日潦则一望汪洋……”可见水利排灌对本县农业生产关系极为重要。
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着手兴建水利灌溉设施。1952年,开始使用木炭抽水机,机灌面积仅1920亩。1955年增加到23,100亩。1960年通过兴修水利,整理懑溉系统,改串灌、漫灌为沟灌、轮灌。推行浅水发棵,耘苗晒田,穗期深灌,干湿壮籽等科学灌溉方法。对促进禾苗早生快发,穗齐粒饱效果显著。1970年部份地区推行田园化。但费工多,投资大,平整土地后,土地短期缺肥减产,因此未大面积推广。1971年后,机电排灌逐年发展,电力排灌站及水库相继建成并配套使用,科学管水得到保证。
耘禾 全县大部分地区建国前后一直采用站立田间,手持耘禾耙耘禾。东部滨湖地区则跪在田间手耘:少部分地区革绳系脚耘禾。1955年曾一度推行三齿轻便耘禾锄,群众不习惯未全面推广。
收割 建国前西部山区一直采用以镰刀收割,禾桶脱粒,风车分尘;东部滨湖平原地区,包括九合、三角、永兴、艾城、立新等地,以镰刀收割,运禾场堆放,农闲时以人力或畜力拉石滚辗轧脱粒。七十年代末开始使用脚踏和机动打谷机脱粒,效果显著。后,电力事业发展,部分地区已改用电动机脱粒。
土壤改良
改良利用区 全县共分为三个土壤改良利用区,八个利用亚区。建国后三十多年来对土壤改良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东部滨湖平原红壤、黄棕壤、草甸土、潮沙泥田区。包括吴城、三角、九合、永兴涂家埠等乡镇及县农科所、恒丰垦殖场、江益乡所属江益、光明等7个村,艾城乡所属马湾、青山、红星等12个村,永丰乡所属下洋、先锋等11个村,立新乡所属岭南、南岸等14个村,城山乡所属山丰、新丰4个村。全区土地面积124万亩(包括水域、村庄、道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49.32%,占耕地总面积53.46%。主要采取了调整作物布局,种好绿肥,扩大水早轮作,提高田土温度,降低地下水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等措施。
中部中部低丘红壤,紫沙泥田,潮沙泥田区。包括江益乡所属江益、粟坂村、军山分场所属茅栗岗、农牧队,云山分场所属察溪、红湖、老屋、新华,凤凰山分场所属万家山。贵家山、长山及燕坊乡,八角岭垦殖场(沙丰在外),梅棠乡所属新庄、田埠、杨岭等7个村,白槎乡所属向阳等4个村,虬津乡,艾城乡所属千田村,滩溪乡所属花桥、沙垅等12个村,立新乡所属桃竹、岗南林场,城山乡所属林丰村。土地总面积占全县21.74%,占耕地33.68%。主要采取了逐年加深耕层,增施有机肥,提高载肥力,改串灌为沟灌,发展夏季绿肥,实行稻草还田,改变土壤沙粘比例,提高植被覆盖度等措施。
西部西部低山高蚯红壤、麻沙泥田、红黄泥田区。本区与德安、武宁、安义接壤。包括三溪桥乡,白槎乡所属光明、刘坛两村,八角岭沙丰分场,江上乡所属乐平、江上、大屋等8个村,滩溪乡所属安成及国营云山垦殖场、星火化工厂等。全区土地面积73万亩(包括水域、村庄、道路),占全县总面积28.94%,占耕地面积12.86%。主要采取逐年深耕土层,补施磷、钾肥,增施石灰,草木灰等碱性、暖性肥料,平衡土壤养分,降低酸度,提高植被覆盖度,防止水土流失,推广杂交良种等措施。
低产田 全县低产田18万亩左右,分别采取:
一、冷浸青泥田:用开沟排水,修建环山沟,改串灌为沟灌,中和土壤酸性等办法,提高了冰浸青泥田增产能力。
二、沙土漏水田:主要采取了种好绿肥,多施塘泥、沟泥,掺入黄泥等措施,提高了土地保水保肥能力。
三、沉板顽泥田:主要采取了增施有机肥,氮肥、磷肥、钾化学肥及砂质田掺入粘土实行水早轮作等措施,改良了土壤结构。
农技管理
光绪年间于县署设农事试验场,分科实验。民国三十五年开始设立农业推广所,同年,由善后救济总署江两分署设棉花试验站于涂家埠(现农科所前身),有早地200亩左右。以试种改良棉为主。
建国初,农业技术由建设科管理。1954年建设科改为农林水利局,下设农技站7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均设有农技员2-3人,至1984年各乡仍保持农技员的设置未变。
农业科学研究所于1962年成立,进行棉花培育和推广。1968年,撤销农科所。1973年,恹复农科所,改为水稻试验基地。
第四节 农业机具
动力
建国前,我县农业生产,主要靠人力、畜力。使用机械动力始见于民国三十五年。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创办张公渡示范农场,有3-4部小型抽水机,农耕队使用20台400匹马力福特拖拉机,无偿代耕。
建国初,农业耕耙仍以畜力为主。1949年全县有役牛12,440头。其中水牛10,582头,黄牛1,862头。1957年役牛增为18,915头。其中水牛15,856头,黄牛3,049头。1959年后农业机械得到广泛利用,但山区及农村小块土地仍须牛完成耕田作业,因此役牛一直呈现增长趋势。,1975年全县有役牛20,797头。1982年增为21,660头。1984年又增为23,808头。在役牛中水牛占89.3%。我县所产滨湖水牛,体型健壮,抗病力强,力气大,誉为永修特产之一。
农用机械动力建国后发展较为迅速。其发展情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五十年代以发展蒸汽机和木炭机排灌为主。1952年兴建大岸抽水机站,安装300匹马力蒸汽机两台,后,发展城南、马口机械队。六十年代则以发展柴油机为主。
二、七十年代建立了电力排灌站。1979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60,425匹马力。作业范围由田间作业发展到运输、农副加工、植保、脱粒、畜牧饲料粉碎、渔船捕捞、农田基本建设,护林等多项农用作业。1984年总动力达91,742马力。其中排灌动力32.551马力,耕作动力20,057马力,农用加工机械动力24,270马力,农业运输车辆7,110马力,脱粒机120马力。
三、八十年代,农机发展趋势由大中型结合转为小型农机为主,并趋向更小型方向发展。
器具
我县习惯使用的农具有镢头、(挖土开沟用)板锄、扒锄、二齿扒、四齿扒,土铲又名土铙等。车水工具有手摇、脚踏、水力推动等种类水车。运输工具有牛车、板车、独轮车。脱粒工具有禾桶,石滚。耕耙工具有木犁、木耙。1955年推广江西水田犁。其特点为能深耕4至5市寸,平稳好扶,牛拉较轻,耕作效果比老犁快三分之一。
1966年进行双轮双铧犁试验,示范。推广七时步犁62部,江西水田犁147部。
1970年全县大量使用中小型拖拉机牵引平耙耙田。1979年部分地区采用双轮双铧犁翻耕,同时实行机耙。机耕机耙面积共达17万亩。
防虫工具有圆筒压缩喷雾器、手摇喷雾及喷粉器。圆筒压缩喷雾器六十年代始推广使用。人力喷雾器(包括圆筒压缩喷雾器)七十年代末发展到5,216部。1981年增为6,128部。1984年又增为15,931部。
农机机构
1959年设农机厂、农具研究所,农机公司、云山拖拉机厂。“文革”十年内乱期间,农机机构被撤销,部份工作人员下放。1984年县农机局有干部15人,乡农机站19个,职工160人。同年,成立农机服务中心。有职工15人。
县拖拉机站1958年成立,称国营永修拖拉机站。1959年增设滩溪机械队。1968年十月拖拉机站并入农机厂;滩溪机械队则分设为白槎、滩溪拖拉机站。1977年于八角岭重建永修县拖拉机站,为集体所有制。1980年,全站有职工41人,大中型拖拉机14台/877马力。1984年职工减为21人,大中型拖拉机减为8台,马力增大为925匹。并置135型汽车1辆。
县农机公司1962年成立。1969年改属农林水服务站,称农机供应站。有职工5人。1970年改为机械工业局供应组,有职工21人。1984年改为农机服务中心。经营拖拉机、柴油机及其他农用机械销售业务。
农机队伍
1958年培训拖拉机驾驶员5人。同年7月于艾城设立永修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育第一批学员70人。1959年3月于三角乡周坊蔡村举办第二期农业机械训练班,两批学员大部为本县拖拉机站留用。后永修共大增设农机课程。同时农机部门每年举办1至2期农机短训班。农机队伍得到发展。1958年后,国家陆续分配我县农机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共21名。1975年收回下放农机人员。
建国初至1975年我县共培训农机人员6,484人次。1980年全县有农机人员2,897人。其中工程师3人,内燃机手1,094人,修理工353人。1984年,驾驶员增为1,553人,内燃机手1,612人。
第五节 国营垦殖场
张公渡示范农场 民国三十六年,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于张公渡设立张公渡示范农场。其中有美籍技术人员7人;有福特拖拉机20台,联合收割机一台,抽水机3至4台,占地数千亩。同年国民党国防部和农林部赣北屯垦处于江益设立江益垦区,有技工23人,垦员200人(垦员均为国民党部队转业军官)。垦员每人给土地50亩,每6户一组,每组配耕牛1头。建国后并入永修县农场。
国营恒丰垦殖场 建国前省教育厅于我县九合圩洋坊创办文教农场。由张公渡示范农场复耕队代耕。建国后,文教农场由我县接管改称永修县农场。1952年永修机械农场、永修棉场与永修农场合并,统称永修机械农场。属省农业厅。1954年改称恒丰农场。场部由红旗岗迁牛头山,职工498人。
1956年改为恒丰良种繁殖场,有职工845人。
1958年恒丰良种繁殖场扩场,将我县九个高级农业社(九合乡所属新华、光华,杨岭乡所属沃溪、白莲,河北,江益乡所属其林、光明、南湖、白京)合并转为全民所有制。原并入的永修棉场则仍由县管理。至此,全场共有职工l,583人。
1962年新华、光华仍转为集体。1968年机构精简,河北、白京、南湖、光明等分场亦相继转为集体。
1969年农场由福州军区江西建设兵团接管,称第八建设兵团。1972年改称农建师第八团。
1976年六月撤销农建师,恢复恒丰农场称谓,改属九江地区领导,称九江地区国营恒丰农场。有职工4,853人。
1980年改属农垦厅,称国营恒丰综合垦殖场。有职工6,046人,下设三个分场,耕地面积为20,750亩,人口2,451户,12,478人。
农作物以水稻、棉花为主,蚕豆,红薯、黄豆、花生亦有少量生产。并创办了工业,食品加工业及修配厂等。
国营云山垦殖场 1957年底省、地、县三级干部1700人,转业军官400余人分别于周田、军山、滩溪等地创立国营云山综合垦殖场。1962年辖军山、燕山、云山、凤凰山、红湖等5个分场及场直属原种场、林科所、广山畜牧场、小里村林场等24个农林单位及军山毛纺厂、军山造纸厂、松纺器材厂、云山制药厂、云山自行车配件厂、云山酒厂、燕山台板厂等26个工业单位。总面积46万亩。1968年8月撤销垦殖场,转为人民公社。1973年12月恢复云山综合垦殖场。计有46个大队。其中全民部分35个,集体11个;耕地面积全民部分28,371亩,集体部分12,000亩,共40,371亩;其中水田34,296亩。此外集体山林约6万亩,人口27,575人,其中集体部分7,000人。主要作物以水稻为主,豆类、红薯、大小麦、油料亦有种植。果木以梨、葡萄、硃砂李等颇享盛名。其主要工业有:
军山毛纺厂,创建于七十年代,属军山公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建厂初仅靠公社羊群所产羊毛为原料。1973年前后县财政拨款二次共10万元添置设备,始初具规模。1973年军山分场恢复,毛纺厂转为军山分场场办企业,固定资产为3,115万元。1983年工业总产值为1,048万元,利润120万元。每百元产值实现利润11.45元。主要产品有:混纺、膨体、全毛等毛线。1983年年产毛线582吨。1984年增为600吨。有职工442人。
军山造纸厂,1967年四月开始筹建,有职工44人。初,手工产纸,日产黄板纸1至2吨,1968年由省农垦厅拨款15,000元,添置简单设备。1969年投产,年产黄板纸215.5吨,产值约15万元。1970年筹建机械化生产,省轻化工业厅拨款27万元,总场贷款18万元,1972年投产。
1973至1975年省轻化工业厅又先后拨款51.5万元。1975年固定资产增为103万元,产量达2,881吨,产值144万元,利润为32万元。
1984年固定资产增为495万元,年产纸7,650吨。有职工471人,每一职工实现收入9,500元。从建厂至1984年提供税利共达799万元,为总投资8倍。
八角岭垦殖场 1958年属云山综合垦殖场,称城山分场。,1973年改为县属八角岭垦殖场。有7个生产大队,48个生产小队,是以农业为主,工副业并举的综合性国营垦殖场。以产花生:芝麻、大豆著称。1984年人口为896户,3,772人,有耕地7,368亩,拥有机械总动力1,939马力。其中拖拉机8台,93马力;柴油机22台,364马力;电动机25台,362马力,492瓩。主要工业有八角岭糖厂,年产各种糖果390吨,产值72万元。
永丰垦殖场 1952年创办称马口农场。1958年十二月底转为凤凰山垦殖场。1960年改为永修畜牧场。1961年又改为永丰综合垦殖场。1970年垦殖场撤销。1974年元月恢复,称永丰垦殖场。有人口1,140户,5,738人,耕地9,444亩。
1984年拥有机械总动力2,747马力。其中拖拉机19台,380马力,柴油机59部,1,046马力,电动机25台,610不瓩,830马力。以产稻谷为主,棉花。花生亦有少量生产。主要工业有永丰羽绒厂。1976年创办,称永丰板鸭厂,1981年改称永丰羽绒厂,并划属县管理(参见《工业》章 )。此外,1984年筹建永丰食品厂。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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