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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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83
颗粒名称: 第二编 经济
分类号: F127.56
页数: 170
页码: 117-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修县农业、水利、林业、水产畜牧、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和商业等方面,介绍了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关键词: 永修县 经济

内容

第一章 农业
  第一节 生产关系变革
  个体农业
  建国前,我县农业经济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小农经济。千百年来受封建地主压迫和剥削的农民,长期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据《江西农业经济调查研究》记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县总户数为15,640户。其中农业户为14,710户;总人口为122,355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14,737人。农民中自耕农5,139户,半自耕农3,859户,佃农5,712户。全县有耕地44.3万亩,其中:水田39.4万亩,旱地4.9万亩。每农业户平均占有水田30亩,旱地3.3亩。”半自耕农和佃农自有土地极少,绝大多数租入地主土地耕种。租谷有对半分和定额交租数种。定额租一般为:上田每亩交租2.5石,中田2石,下田1石;分租则扣除所谓成本后,再平均分配。这种不合理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给佃农带来了“禾镰挂上壁,肚里没饭吃”的悲惨境遇。
  民国三十七年,全县共有地主(包括半地主式富农),083户,占有土地68,571亩,平均每户63.3亩。而14,375户贫农及雇农,每户仅占有土地5.1亩。其中雇农每户仅0.6亩。部分地区土地占有差距更为悬殊。如柘林区大地主吴廷桂占有土地4,000余亩,横跨永修、武宁两县,占柘林地区耕地面积20%。亩收租谷2石左右,年收租谷9,000余石,称4万谷之仓”。当地农民平均每户则只有土地5亩左右,所收获粮食仅15至20石。吴廷桂1户年收粮食相当于五百户贫雇农全年粮食的收获量。同时地主所采取的逼租和欠租计息手段,更使广大贫苦农民无法生活。民国期间曾流传着一首:“欠租一石十三年,九十九石到仓前”的歌谣,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地主重利盘剥的恶毒。如袍桐乡贫农吴传吉,租种地主水田15亩,虽天早颗粒无收,仍须交清租谷,当吴借谷还租尚欠租2石时,地主以复利逐年计算本息,八年后,欠租增至32石。吴传吉只得变卖家产抵偿,而全家生活处于绝境。
  佃农租种土地除交纳地租外,尚须担负地主家繁重的家务劳动。如砻谷、辗米、挑水、运送笨重杂物等,受地主役使。
  雇农受雇于地主,年劳动报酬视劳动力强弱,支10至20石稻谷不等。最高不超过30石。每年农历正月7日上工,至12月24日止为一工期。受雇期间,除从事耕种、收获等农事操作外,并须伺候地主起居及担负家务劳动,生活极其艰苦。多数雇农无力婚娶,终生沦为地主奴隶。贫苦农民因受地主逼租逼债而背井离乡者,比比皆是。以致农田荒芜,农村经济濒于破产,粮食亩产很低,经济作物逐年衰退。
  土地改革
  1950年冬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上半年进行减租减息,地租和债息按原额率减少25%,取缔高利贷>Y削。同年11月14日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2月1日县委派出工作队进驻44个乡,开展第一期土改。1951年初,土改运动全面铺开。金县划为地主成份的850户,半地主式富农233户,富农603户,中农6165户,贫农12,754户,雇农1621户,工人313户,自由职业68户,小商小贩130户,小土地出租1.383户,其他245户。地主中被斗争的534户。在75个乡中,没收土地13万余亩,房屋4555间,粮食122.7万斤。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农村土地占有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雇农有土地户平均1.2亩,贫农14亩,地主亦分有同样多土地,中农有土地20亩。
  1951年11月25日起对七个区进行土改复查,纠正了应划为富农、中农和其他劳动者而错划为地主的共157户,查出漏划地主73户。复查后共划地主835户,占全县总户数3.87%。其中:严重违法地主被判刑的16户,管制116户,没收漏划地主土地3,734亩,房屋1,088间,粮食1,782石。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生产者土地所有制。广大贫苦农民,从此获得了政治上的彻底解放和经济上的翻身。
  互助合作
  1951年,三角乡农民陈翊科带领18户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全县第一个互助组,在农忙季节 ,进行换工互助,解决部分贫苦农民缺乏劳力、耕畜、农具的困难。组员的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及所收获的产品均属私有。
  1952年,陈翊科互助组改为常年互助组。在他的带动下,全县成立了常年互助组65个。常年换工互助,按组员耕牛和劳力强弱,评工记分。年终按工补差,以平衡组员间换工互助所产生的差异。生产资料仍为组员私有。收获的产品,除支付换工互助中应补其他组员多付出的工价外,余均属私有。
  农业合作化
  1952年10月1日陈翊科互助组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了我省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经济组织。社员以私有土地、耕牛、农具作股入社,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所得收入,提留5%公积金后按社员劳动量和入社土地进行分配。1954年,全县发展成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面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高级社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业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土地不参与分配。其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为:社成立管理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社以下成立生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十至十五户左右。并根据土地肥瘠,耕作难易,座落远近,水源丰缺等情况,进行合理搭配,确定各生产队耕作区域。生产队制订生产计划,实行“四定”包工。即定工、定质、定时、定产。定工:根据土地耕作难易、农作物种类,评定每亩需工标准。定质。即按农事操作优劣,评定质量标准。定时:即规定完成每项农活所需时间。定产。即评定在正常年景下,每亩农田应收产量。生产队、组和社员均须按照“四定”标准完成农业社下达的任务。年终再根据社员完成生产任务情况,分配劳动果实。
  至1957年止,金县共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74个。其中50至100户的18个:101至200户的98个;201户至300户的53个;300户以上至500户韵10个;501户至1,000户的3个。
  经过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两度改变了生产关系,农业.产值由1949年的1700万元,增加到1957年的3,498方元,平均每年递增3%。
  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加入人民公社(包括垦殖场)农户达38,597户,原来未加入合作组织的3,387户农民也加入了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立管理委员会。
  公社生产资料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初,实行组织军事化,各级组织分别以团、营、连、排、班为建制。1959年3月即改为以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包括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一律属集体所有,不准出租和买卖。
  公社劳动管理形式:劳动力由生产队调配。大~队间协作及全公社总动员时,则由公社统一指挥。
  同年,各生产大队、生产队间的协作,改为自愿互利、等价交换,不允许无偿调用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其他物资。196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干扰,“一平二调”之风盛行,广大社员,除担负本队农业生产,兴修水利等任务外,过多的无偿调往外队外公社支援劳动,挫伤了社员生产积极性。
  公社化初期,曾一度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制度。实践证明,这种作法不切实际,不久便予取消,改为按劳取酬的工分制。以生产队为单位,在社员大会上,根据每个社员劳动力强弱,农事操作技术高低,农活质量好坏,采用百分或十分制,评定社员不同等级底分,逐日评工记分。有时亦采取死分活评的办法,按社员劳动效果,参照底分予以评工记分。年终再根据社员一年所得工分分配口粮和现金。
  1958至1978年间,人民公社生产管理不断遭受“共产风”和“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影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下降;农村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批判,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全县农业产值由1958年的3,498万元,至1978年仅增加到3,948万元。
  生产责任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开放集市贸易,农业生产开始回升。1979年,农业总产值达4867万元,粮、棉生产获得大丰收。1980年虽遭受严重秋早,农业总产值仍达5,774万元。1981年,全县普遍推行责任田到户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将土地(按土地优劣核定产量)按人口、劳力(即视各生产队、组劳力和人口情况,确定土地和劳力分配比例。如人4劳6等。)承包到组,超产奖励,土地仍归集体所有。改变了分配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调动了农民生产劳动积极性,农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
  1982年,实行以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简称“两包”责任制。全县实行包干的生产队2,644个,44,477户;包产的生产队148个,2,733户;土地面积合计为30.8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71%。当年粮、棉、池等主要农作物产量均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粮食产量较1980年增长28.5%,较1975年增长59.2%。
  1983年,全县2,887个生产队,48,905户全部实行了“两包”责任制。其中实行大包干48,032户,占全县农业户数98.2%。当年虽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粮食总产值仍达6,084万元,人平收入210元。
  1984年,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专业承包户大量出现。年底有新经济联合体243户,专业户2,009户。其中年收入万元以上的64户。专业户分业情况为农业631户,畜牧业112户,渔业49户,建筑业3户,其他9户。
  承包责任制(包括大包干和专业户),分配形式为:除完成征购任务及上缴集体提留外(包括公益、公积金、管理费等),所余粮食和现金全部归承包户所有。
  当年全县农村纯收入达6,646万元,较1980年1,933万元增长4.8倍。交纳国家税收189万元,集体提留164万元,人平收入282元,较1980年人平89元增长2.2倍。其中专业户1,364户,8,347人,全年总收入667万元,人平465元;从事建筑业联合体、专业户及兼业户241户,人平收入825元;从事运输业联合体、专业及兼业户l,015户,人平收入1,700元;从事商业饮食联合体、专业及兼业户544户,人平收入900元。
  附:徐京发专业户、雷塘承包组
  徐京发专业户
  1981年,柘林乡以徐京发为首的5户组成的专业户,承包荒山造林887亩。当年清除杂柴500亩,挖山整地250亩,播种“一盏灯”良种油桐,培育杉树苗3.2亩。1982年,以短养长,推行林间套种粮油作物,总收入达1.9万元,户纯收入1,456元。承包责任田85亩,粮食总产7.8万斤,亩产1,130斤。较1981年增产34%。全年农、林业总收入2.3万元,人平540元,较1981年柘林乡人平109元,增加431元。
  雷塘承包组
  江上乡丰沅村雷塘承包组10户,53人。其中劳动力24人,承包耕地105亩(其中自留地11亩),全年总收入3.2万元,纯收入2.4万元,人平453元,较1981年127元,增加326元。
  第二节 作物分布和产量
  粮食作物
  水稻 水稻是我县主要农作物。分布面广,各地均有种植,以三角、九合、马口、立新、梅棠、滩溪、虬津、艾城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至二十五年,水稻种植面积为40.8万亩。四年总产4.1亿斤,年平均为1.027亿斤,亩产252斤。二十六年,种植面积下降为32.2万亩,总产6.939万斤,亩产仅215斤。
  建国后,1949年水稻种植面积因水灾下降为25.5万亩,粮食总产5,252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扩大到55.9万亩(包括复种面积),较1949年增长1.2倍。稻谷总产量也由1949年5,252万斤增加到1984年32,114万斤,增长5.1倍。
  附。全县农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表。
  大豆 我县以晚大豆为主,早大豆次之。以滩溪、立新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为5988亩,总产63万斤。民国二十六年种植面积减少到4,000亩,总产30万斤,单产仅75斤。
  建国后,1949年种植面积为926亩,亩产61斤。1957年发展到8,361亩。嗣后,双季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日益减少。六十至七十年代,一直保持在3,000亩左右。1984年增为5,167亩,亩产113斤,为1949年单产的2倍。
  绿豆 我县农民历来有种植绿豆的传统习惯和经验。滩溪为绿豆主要产区。建国后,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六十至七十年代,保持在4,000亩左右,产区则逐步扩大到城丰、立新、艾城、马口等地。1983年,水灾后种植面积扩大到8,400亩,单产65斤,总产49万斤,创历史最高纪录。1984年仍减为4,000亩,单产则提高到78斤。
  大小麦 清代至民国时期全县各地均有种植。农民常以大小麦度春荒。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为46,000亩,总产479万斤,单产104斤。民国二十六年减为35,000亩,总产345万斤单产98斤。
  建国后,1955年因水灾,种植面积一度增为81,000亩。1957年后双季稻面积扩大,加上棉花、油菜等经济作物不断增加,大小麦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81年小麦种植面积仅7,466亩,单产95斤,总产71万斤;大麦534亩,单产81斤,总产43万斤。
  1984年,全县除城丰、立新外,其余各地均有少量种植。小麦种植面积减为3,774亩,单产为131斤,总产49万斤;大麦减为434亩,单产109斤,总产4万斤。
  红薯 建国前我县有红薯半年粮之称,主要产于云山、吴城等地。民国二十二年全县红薯种植面积33,231亩,总产1,400万斤。
  建国后,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农民以大米为主粮,红薯种植面积日趋减少。1982年仅7,200亩,单产305斤(以五比一折成千薯),总产314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为7,600亩,单产353斤,总产268万斤,主要用于养猪。
  黄粟 历年均有小量种植。民国二十二年种植116亩,总产18,500斤。1955年,水灾后全县种植9,000亩。1984年减为145亩。以九合、艾城为主要产区。
  荞麦 荞麦多为灾后播种,种植面积很不稳定。民国二十六年种植6,000亩,总产33.4万斤。
  建国后,1955年约种2,700亩。1982年为1,840亩,单产119斤,总产21万斤。以艾城种植较多。1984年减为1,100亩,总产11万斤。
  蚕豆、豌豆 我县东部滨湖及修、潦河沿岸地区均有种植。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面积3,100亩,总产19.8万斤。
  建国后,1984年种植3,200亩,总产20万斤。吴城、滩溪、永兴为主要产区。
  经济作物
  棉花 清代,我县虬津、艾城、涂家埠等地均以盛产棉花著称。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达32,500亩,单产30斤,总产皮棉97.5万斤。民国二十六年面积减为15,000亩,单产36斤,总产54万斤。
  建国后,棉花种植大部分集中于永兴、三角、九合、艾城、立新、虬津等地,种植面积占全县棉花种植面积75%以上;产量占全县棉花总产量的80%。1949年,水灾后全县收获面积减为3,996亩,单产下降到10.4斤,总产仅4.1万斤。1952年开始推广良种(岱字十五号)。1966年种植面积发展到28,535亩,单产皮棉140斤,总产达113万斤以上。
  七十年代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2万亩左右,单产徘徊在40斤左右。1980年稍有增加,种植23,600亩,亩产42斤,总产98万斤。1982年改进种植技术,改良品种,提高防病灭虫能力,产量迅速提高。全县种植30,262亩,单产高达107斤,总产323万斤。1984年植棉面积稍减,单产则增为134斤,总产421万斤,单产以永兴乡164斤;艾城乡173斤为最高。
  油菜籽 我县油莱栽培历史悠久,分布广,各地均有种植。以三角、九合、永兴、马口、立新、虬津、艾城、江益等地为主要产区。年产量约占全县总产量的75%。民国二十三年全县种植面积为2万亩,总产240万斤。二十六年下降为108万斤。
  建国后,1952年增长为68,136亩,单产70斤,总产479万斤。七十年代种植面积一直徘徊3至5万亩左右。1981年增为81,781亩,总产477万斤。1984年,种植面积虽未增加,总产却增为689万斤,单产79斤。
  花生 我县主要产区有:燕坊、虬津、八角岭、滩溪、江益等地,产量占全县总产量72%。民国二十三年种植面积为13,000亩,总产258万斤。民国二十六年增为16,000亩,总产384万斤。
  建国后,1949年种植面积下降到1,009亩,总产10万斤左右。1950年后,随着低丘、缓坡及红壤土的开发利用,花生种植面积得到较大发展。1980年全县种植面积达12,400亩以上,亩产113斤,总产140万斤。1984年增加到18,668亩,单产244斤,总产456万斤。燕坊乡种植面积3,400亩,单产高达328斤;江益乡单产高达353斤。均创全县最高纪录。
  芝麻、油茶 芝麻,在我县修、潦河沿岸洲地均有种植。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2万亩。民国二十六年减少到11,000亩,总产66万斤。
  建国后,1949年再减为6,700亩,单产70斤,总产47万斤。1981年,种植面积增到15,400亩,总产96万斤。1984年,受棉花、花生种植面积扩大的影响,芝麻面积下降为9,394亩,单产75斤,总产70万斤。以三角、九合、马口等地区为主要产区。
  油茶仅西部山区有少量出产。
  大板瓜子 建国前主要产于吴城。有一百多年的种植史。品种具有粒大、肉厚的特点。建国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1981年达3,700亩,总产14万斤。其中吴城3,400亩,总产13万斤。占全县种植面积90%以上。1984年,全县增为4950亩。总产43万斤。除吴城种植4,440亩外,九合、江益、马口、梅棠等地有少量种植。
  绿肥 本县历史上以产红花籽著称。以三角、九合、立新、马口为主要产区。民国二十三年种植面积为15,000亩,总产126万斤。
  建国后,产区逐步发展为西部山区及中部丘陵地区。1955年,全县种植17.8万亩,收籽面积6,000亩,单产37斤,总产22万斤。1982年,种植16万亩,留种23,500亩,单产62斤,总产130万斤。1984年,全县种植绿肥2l,664亩,亩产60斤,总产130万斤。
  黄麻、荜麻 黄、芋麻在本县栽培历史悠久,面积小且分散,多在田头地角种植,大都为农民自用。民国二十二年种植面积约1万亩,总产56万斤。民国二十六年减为1,300亩,总产21万斤。
  建国后,1957年,黄麻种植面积3,900亩,单产181斤,总产56万斤。吴城、白槎为主要产区。1984年,种植麻861亩,总产69万斤。
  甘蔗 本县历史上无种植甘蔗习惯。1971年,引种赣南糖蔗千亩,后发展到2,000余亩。嗣因本县气温较低,产蔗含糖量少,种苗越冬困难,大部蔗地改种棉花。1982年仅种食用甘蔗79亩,单产5,200斤,总产40万斤。1984年,鉴于植蔗经济效益大,九合、燕坊、滩溪等地植蔗面积相继增加,全县约种200亩,产蔗48万余斤。
  茶叶 建国前,产于西部丘陵地区。仅有少量种植。建国后,种植面积逐年增加。1975年有茶园294亩,总产仅6,500斤。1980年发展到5,500亩,总产2万斤。1984年又增加到12,800亩,总产38万斤。主要产区有:江上、永丰、吴城、恒丰、白槎等地。1976年后,恒丰、吴城、永丰、江上设有小型茶叶加工厂,年产茶叶40余万斤。
  蔬菜 建国前,我县永兴、九合、吴城等乡为商品蔬菜主要产区,并以盛产大萝卜、黄芽白、包头菜、大蒜、蕌头、韭菜、冬瓜著称。所产蔬菜行销本县及南昌、德安等地。民国二十六年,永兴乡种植黄芽白120亩,总产60万斤。菜种多由河南运入,向农民赊销,收获后尝付菜种价款。
  建国后,六十年代建蔬菜专业队于永兴、九合等乡。七十年代县城设蔬菜专业公司。规定蔬菜专业队及农民所产蔬菜,不能直接向市场销售,必须交售于蔬菜公司。1981年,蔬菜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永兴等地蔬菜种植面积10,300亩。1984年,发展到19,200亩。
  第三节 农技农艺
  耕作制度
  建国前,我县水旱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极不稳定。农村流传着“栽禾栽到八月,割禾割到腊月”的歌谣,耕作制度极其落后。早稻仅为度夏荒而种植,种植面积约占耕地面积5%左右。中稻或一晚种植面积各约占总耕地面积47%左右。历史上较习惯的耕作制度有三种:一、夏种中稻,冬种绿肥;二、夏种一晚,冬种油菜;三、夏种中稻,冬闲;少量为夏作早稻,秋作豆类;或夏作中稻,秋作荞麦。旱地则夏作棉花、红薯,冬作大小麦或油菜。
  建国后,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水利条件改善,生产关系变革,稳产高产农田逐渐增多,相沿几千年的耕作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1951年开始,永兴、三角、九合、艾城、虬津、白槎等地部分推行稻一一稻——油及稻——稻——肥三熟制,取得了良好的增产效果。1955年,推行“三改”。即:中稻改早稻,一季改二季,早地改水田。
  六十年代“三改”已达高峰,早稻占水稻总面积73%,中稻和一晚仅占27%。稻——稻——肥占水田总面积40%左右,稻——稻——油约占20%,稻——豆——油占25%,稻——稻——闲(山坊田和湖田)约占15%。旱地基本实现棉——油,棉——麦,棉——肥,豆、麦、花生——油菜,红薯——油菜,芝麻——豆类等。由于耕作制度改变,复种指数增加,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品种改良
  水稻 建国前,我县以种植中稻为主,早稻极少。中稻当家品种有“湖南早”、“正板齐”、“观音籼”等。早稻有“五十天早”。晚稻有“红壳糯”、“柳碎”、“猴子驼崽”等。建国初,滨湖地区育成二晚救灾良种“毛毛谷”,立秋后栽插,亩产300斤左右,生长期75天。
  一、早稻:1953年开始引进“莲塘早”、“南特号”、“长粒籼”、“赣农3425”、“短管花螺”、“苏场314”等。1958年,引进“卫国”、“陆羽”等早粳品种。1961年从广东引进“陆才号”。1962年从广东引进“广矮一号”、“广陆矮4号”、“珍珠矮”、“江矮早”及“6044”、“7055”等。
  1969年,引进“先丰一号”、“原丰早”、“二九青”、和“农垦八号”等。
  1972年,引进“688-889”。
  1980年,早稻当家品种“先锋一号”、“梅江早”等,约占水稻种植面积60%;“原丰早”、“6044”、黄矮早约占20%;“秀江早九号”及其他早稻约占20%。五十和六十年代引进的“珍珠矮”、“陆才号”及其余40种以上矮秆品种经试种逐步退化而被淘汰。1984年当家品种为“原丰早”、浙辐“802”、“6001”、及“7433”等。
  二。中稻:1958年当家品种仍大部分为老品种,计有“湖南早”、“正板齐”、“顺水拖”等。
  1973年从福建引进“科情三号”、“科字六号”。1984年,以种植“902”及“712-112”为主。
  三、晚稻:以“691”为当家品种。1958年由湖北。江苏引进“牛毛黄”、“苏场412”、老来青等品种。
  1960年引进抚州早“糯谷猴子驼崽”、“大红粳”等。
  1975年大面积推广杂交水稻。组织人员赴海南岛制种,培育“杂优”良种“籼优2号”。各公社亦相继成立“杂优”制种队。此项制种办法至1984年未变。
  1979年从南昌引进“八一晚”,从此,“杂优”及“八一晚”均为双晚当家品种,平均亩产700至800斤。1980年后,“仙优2号”种植面积占四分之一,“八一晚”、“信横一号”、晚糯约占四分之三。1984年,晚稻品种有“威优六号”、“辽粳五号”等。
  棉花 1952年从省农科所引进岱字15号,由县农科所在九合、三角、永兴等地推广。1966年,引进“彭泽4号”及“鄂光棉_“洞庭一号”等。另引进“泗棉一号”。
  1975年从上海引进沪棉“204”、徐州棉“142”,1975至1984年在全县2.5万亩棉花中,沪棉“204”及徐州“142”占80%,余为“泗棉一号”。
  小麦 建国前小麦品种主要是“三月黄”。1964年引进良种“万年二号”,1977年,从四川引进“繁六”良种。1978年从湖北引进“鄂麦六号”良种,试种后均获丰收,成为我县小麦当家品种。
  花生 建国前花生品种有“六月爆”,又称强盗籽,一般亩产200斤左右,最高亩产达400斤以上。七十年代末。开始引进“粤油551”,表现稳产、高产,为本县当家品种。
  油菜 建国前各地均种植白菜型老品种。1962年从上海引进“胜利二号”。七十年代引进“浔油2号”。1980年后,又引进“浔油3号”。试种后,产量高,较稳定,种植面积逐年扩大。
  防治病虫害
  病虫害 我县主要病虫害:水稻有纹枯病、稻瘟病、白叶枯病及螟虫、浮尘子、稻飞虱、稻苞虫、稻卷叶虫等;棉花有立枯病、炭疽病、角班病、枯萎病和棉蚜、红蜘蛛、地老虎、棉铃虫、红铃虫、叶跳虫、莲纹夜蛾、盲椿象等。
  建国前,虫灾无考。建国后,1954年,三化螟大面积发生,晚稻受害面积达2万亩。
  1962年,眉纹夜蛾为害,晚稻苗和正在抽穗早稻成片稻叶被吃光,造成减产损失。同年三化螟再次发生,受害面积达5万亩,因防治失时,其中万亩早稻白穗而未过镰。1965年晚稻发生穗颈稻瘟病,受害面积达5万亩,其中近万亩颗粒无收。
  1971年,斜纹夜蛾大量发生,吴城大板瓜子数千亩受害无收。
  1974年,三化螟又一次发生,受害面积达5万余亩,迟熟晚稻损失稻谷达一千万斤。
  1978年二化螟大量发生,一季晚受害近万亩,造成严重减产。
  1982年,晚稻稻曲病发生,近5万亩受害减产。同年,二晚稻飞虱大量发生,因农药缺乏而防治失时,5万亩二晚受害减产达20%以上。
  1983年后加强了防治,至1984年未发生较大病虫灾害。
  防治建国前,每遇虫害发生,农民辄以簸箕为灭虫工具。操作时,手持簸箕,两手交替使簸箕在作物中摆动,害虫不断落入簸箕内而被捕杀。棉田、豆地多采用。有一定防治效果。遇蝗虫则鸣锣或敲击金属器具驱赶。
  建国后,五十年代以人工灭杀为主,棉花虫害以波尔多液防治。五十年代中期,水稻使用666药剂防治;棉花则以DDT喷洒。1956年在全县普遍建立了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指导水稻、棉花病虫害防治,并进行种籽处理。对水稻、棉花种籽采用温汤浸种,药剂消毒。如西力生拌种等。同时抓“三光”,(指清除田塍田坳杂草及禾蔸。)消灭病虫害温床,抓土农药、土机械以辅助防病灭虫之不足。六十年代,使用有机磷“1605”及“1059”。1964年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成为正式机构,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七十年代末鉴于虫害对有机氢农药产生抗药性和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推广使用有机氮。如呋喃丹,杀虫脒等。1972年,病虫测报站从广东引进澳洲赤眼蜂,进行室内繁殖与大田放播,防治卷叶螟有效率达91%。八十年代推广使用叶蝉散,速灭威及菊脂类农药。1984年托布津、井冈霉素、稻脚青、稻瘟净、叶枯净等经广泛使用、防治效果显著。
  播种育秧
  建国前,我县水稻采用水播水育方法,清明播种,亩播400斤左右,播后一天放水晒秧;秧现青后即灌水护秧,早放水晒秧。秧龄30天左右。
  建国后,推广新式育秧。1955年,春播提前至春分后,即清明前10天左右,4月底开始栽插。并推广新式秧田,推行勤排浅灌和湿润育秧等先进技术,秧龄一般为26天,映长5至6寸移栽。
  1970年后,曾多次进行小苗带土移栽,温室育秧、薄膜育秧等一系列新的育秧方法。
  新式秧田及薄膜育秧对提旱季节 ,争取时间,防止烂秧,效果很好,成为我县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育秧办法,一直为农民广为采用。
  密植施肥
  密植 建国前,我县水稻种植一般为1.5尺×1.2尺左右,每亩插秧8千蔸上下。
  建国后,1958年平原地区推行株距6至7寸,山区7至8寸;同时试行5寸见方密程田,均获得较好收成。1959年,一般采用5×5寸、或5×6寸,每亩栽秧2至3万蔸,每蔸插秧8至10根。八十年代全县普遍栽插矮秆品种,插秧密度每亩三万蔸左右,取得较好增产效果。
  施肥 据旧志记栽:“我县农民往往取猪畜粪以之壅田垅。至冷浆田则以煤灰壅之,河浒已惯用煤灰。煤灰者,凿石以煤焚之曰煤灰,为肥料大宗。并以石灰、菜菇壅寒冽之田。至坐浆田则以石膏壅之。”建国初,仍以畜粪及灰、红花绿肥为主,辅以氮肥、磷肥。
  六十年代,除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圈猪积肥和以人畜粪为基肥外,并大量推广使用化肥。
  1960年全县使用化肥88万斤,平均亩施化肥20斤。1970年为129万斤,平均亩施37斤。1980年为325万斤,平均每亩42斤。1984年,4,065万斤,平均亩施44.6斤,(重复面积计算),并由单一施氮肥,发展到氮、磷、钾配合,比例施用。
  田间管理
  灌溉 我县建国前无水利灌溉设施。农民主要用人力车水排灌,无法抗拒较大自然灾害,早涝灾害一直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据旧志记载:“建邑山水复杂,傍山者为山乡,地势高爽,十日不雨则患旱……溺水者为湖乡,地势低洼。稻、粱、麦、粟迭相为种,然五日潦则一望汪洋……”可见水利排灌对本县农业生产关系极为重要。
  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着手兴建水利灌溉设施。1952年,开始使用木炭抽水机,机灌面积仅1920亩。1955年增加到23,100亩。1960年通过兴修水利,整理懑溉系统,改串灌、漫灌为沟灌、轮灌。推行浅水发棵,耘苗晒田,穗期深灌,干湿壮籽等科学灌溉方法。对促进禾苗早生快发,穗齐粒饱效果显著。1970年部份地区推行田园化。但费工多,投资大,平整土地后,土地短期缺肥减产,因此未大面积推广。1971年后,机电排灌逐年发展,电力排灌站及水库相继建成并配套使用,科学管水得到保证。
  耘禾 全县大部分地区建国前后一直采用站立田间,手持耘禾耙耘禾。东部滨湖地区则跪在田间手耘:少部分地区革绳系脚耘禾。1955年曾一度推行三齿轻便耘禾锄,群众不习惯未全面推广。
  收割 建国前西部山区一直采用以镰刀收割,禾桶脱粒,风车分尘;东部滨湖平原地区,包括九合、三角、永兴、艾城、立新等地,以镰刀收割,运禾场堆放,农闲时以人力或畜力拉石滚辗轧脱粒。七十年代末开始使用脚踏和机动打谷机脱粒,效果显著。后,电力事业发展,部分地区已改用电动机脱粒。
  土壤改良
  改良利用区 全县共分为三个土壤改良利用区,八个利用亚区。建国后三十多年来对土壤改良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东部滨湖平原红壤、黄棕壤、草甸土、潮沙泥田区。包括吴城、三角、九合、永兴涂家埠等乡镇及县农科所、恒丰垦殖场、江益乡所属江益、光明等7个村,艾城乡所属马湾、青山、红星等12个村,永丰乡所属下洋、先锋等11个村,立新乡所属岭南、南岸等14个村,城山乡所属山丰、新丰4个村。全区土地面积124万亩(包括水域、村庄、道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49.32%,占耕地总面积53.46%。主要采取了调整作物布局,种好绿肥,扩大水早轮作,提高田土温度,降低地下水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等措施。
  中部中部低丘红壤,紫沙泥田,潮沙泥田区。包括江益乡所属江益、粟坂村、军山分场所属茅栗岗、农牧队,云山分场所属察溪、红湖、老屋、新华,凤凰山分场所属万家山。贵家山、长山及燕坊乡,八角岭垦殖场(沙丰在外),梅棠乡所属新庄、田埠、杨岭等7个村,白槎乡所属向阳等4个村,虬津乡,艾城乡所属千田村,滩溪乡所属花桥、沙垅等12个村,立新乡所属桃竹、岗南林场,城山乡所属林丰村。土地总面积占全县21.74%,占耕地33.68%。主要采取了逐年加深耕层,增施有机肥,提高载肥力,改串灌为沟灌,发展夏季绿肥,实行稻草还田,改变土壤沙粘比例,提高植被覆盖度等措施。
  西部西部低山高蚯红壤、麻沙泥田、红黄泥田区。本区与德安、武宁、安义接壤。包括三溪桥乡,白槎乡所属光明、刘坛两村,八角岭沙丰分场,江上乡所属乐平、江上、大屋等8个村,滩溪乡所属安成及国营云山垦殖场、星火化工厂等。全区土地面积73万亩(包括水域、村庄、道路),占全县总面积28.94%,占耕地面积12.86%。主要采取逐年深耕土层,补施磷、钾肥,增施石灰,草木灰等碱性、暖性肥料,平衡土壤养分,降低酸度,提高植被覆盖度,防止水土流失,推广杂交良种等措施。
  低产田 全县低产田18万亩左右,分别采取:
  一、冷浸青泥田:用开沟排水,修建环山沟,改串灌为沟灌,中和土壤酸性等办法,提高了冰浸青泥田增产能力。
  二、沙土漏水田:主要采取了种好绿肥,多施塘泥、沟泥,掺入黄泥等措施,提高了土地保水保肥能力。
  三、沉板顽泥田:主要采取了增施有机肥,氮肥、磷肥、钾化学肥及砂质田掺入粘土实行水早轮作等措施,改良了土壤结构。
  农技管理
  光绪年间于县署设农事试验场,分科实验。民国三十五年开始设立农业推广所,同年,由善后救济总署江两分署设棉花试验站于涂家埠(现农科所前身),有早地200亩左右。以试种改良棉为主。
  建国初,农业技术由建设科管理。1954年建设科改为农林水利局,下设农技站7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均设有农技员2-3人,至1984年各乡仍保持农技员的设置未变。
  农业科学研究所于1962年成立,进行棉花培育和推广。1968年,撤销农科所。1973年,恹复农科所,改为水稻试验基地。
  第四节 农业机具
  动力
  建国前,我县农业生产,主要靠人力、畜力。使用机械动力始见于民国三十五年。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创办张公渡示范农场,有3-4部小型抽水机,农耕队使用20台400匹马力福特拖拉机,无偿代耕。
  建国初,农业耕耙仍以畜力为主。1949年全县有役牛12,440头。其中水牛10,582头,黄牛1,862头。1957年役牛增为18,915头。其中水牛15,856头,黄牛3,049头。1959年后农业机械得到广泛利用,但山区及农村小块土地仍须牛完成耕田作业,因此役牛一直呈现增长趋势。,1975年全县有役牛20,797头。1982年增为21,660头。1984年又增为23,808头。在役牛中水牛占89.3%。我县所产滨湖水牛,体型健壮,抗病力强,力气大,誉为永修特产之一。
  农用机械动力建国后发展较为迅速。其发展情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五十年代以发展蒸汽机和木炭机排灌为主。1952年兴建大岸抽水机站,安装300匹马力蒸汽机两台,后,发展城南、马口机械队。六十年代则以发展柴油机为主。
  二、七十年代建立了电力排灌站。1979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60,425匹马力。作业范围由田间作业发展到运输、农副加工、植保、脱粒、畜牧饲料粉碎、渔船捕捞、农田基本建设,护林等多项农用作业。1984年总动力达91,742马力。其中排灌动力32.551马力,耕作动力20,057马力,农用加工机械动力24,270马力,农业运输车辆7,110马力,脱粒机120马力。
  三、八十年代,农机发展趋势由大中型结合转为小型农机为主,并趋向更小型方向发展。
  器具
  我县习惯使用的农具有镢头、(挖土开沟用)板锄、扒锄、二齿扒、四齿扒,土铲又名土铙等。车水工具有手摇、脚踏、水力推动等种类水车。运输工具有牛车、板车、独轮车。脱粒工具有禾桶,石滚。耕耙工具有木犁、木耙。1955年推广江西水田犁。其特点为能深耕4至5市寸,平稳好扶,牛拉较轻,耕作效果比老犁快三分之一。
  1966年进行双轮双铧犁试验,示范。推广七时步犁62部,江西水田犁147部。
  1970年全县大量使用中小型拖拉机牵引平耙耙田。1979年部分地区采用双轮双铧犁翻耕,同时实行机耙。机耕机耙面积共达17万亩。
  防虫工具有圆筒压缩喷雾器、手摇喷雾及喷粉器。圆筒压缩喷雾器六十年代始推广使用。人力喷雾器(包括圆筒压缩喷雾器)七十年代末发展到5,216部。1981年增为6,128部。1984年又增为15,931部。
  农机机构
  1959年设农机厂、农具研究所,农机公司、云山拖拉机厂。“文革”十年内乱期间,农机机构被撤销,部份工作人员下放。1984年县农机局有干部15人,乡农机站19个,职工160人。同年,成立农机服务中心。有职工15人。
  县拖拉机站1958年成立,称国营永修拖拉机站。1959年增设滩溪机械队。1968年十月拖拉机站并入农机厂;滩溪机械队则分设为白槎、滩溪拖拉机站。1977年于八角岭重建永修县拖拉机站,为集体所有制。1980年,全站有职工41人,大中型拖拉机14台/877马力。1984年职工减为21人,大中型拖拉机减为8台,马力增大为925匹。并置135型汽车1辆。
  县农机公司1962年成立。1969年改属农林水服务站,称农机供应站。有职工5人。1970年改为机械工业局供应组,有职工21人。1984年改为农机服务中心。经营拖拉机、柴油机及其他农用机械销售业务。
  农机队伍
  1958年培训拖拉机驾驶员5人。同年7月于艾城设立永修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育第一批学员70人。1959年3月于三角乡周坊蔡村举办第二期农业机械训练班,两批学员大部为本县拖拉机站留用。后永修共大增设农机课程。同时农机部门每年举办1至2期农机短训班。农机队伍得到发展。1958年后,国家陆续分配我县农机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共21名。1975年收回下放农机人员。
  建国初至1975年我县共培训农机人员6,484人次。1980年全县有农机人员2,897人。其中工程师3人,内燃机手1,094人,修理工353人。1984年,驾驶员增为1,553人,内燃机手1,612人。
  第五节 国营垦殖场
  张公渡示范农场 民国三十六年,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于张公渡设立张公渡示范农场。其中有美籍技术人员7人;有福特拖拉机20台,联合收割机一台,抽水机3至4台,占地数千亩。同年国民党国防部和农林部赣北屯垦处于江益设立江益垦区,有技工23人,垦员200人(垦员均为国民党部队转业军官)。垦员每人给土地50亩,每6户一组,每组配耕牛1头。建国后并入永修县农场。
  国营恒丰垦殖场 建国前省教育厅于我县九合圩洋坊创办文教农场。由张公渡示范农场复耕队代耕。建国后,文教农场由我县接管改称永修县农场。1952年永修机械农场、永修棉场与永修农场合并,统称永修机械农场。属省农业厅。1954年改称恒丰农场。场部由红旗岗迁牛头山,职工498人。
  1956年改为恒丰良种繁殖场,有职工845人。
  1958年恒丰良种繁殖场扩场,将我县九个高级农业社(九合乡所属新华、光华,杨岭乡所属沃溪、白莲,河北,江益乡所属其林、光明、南湖、白京)合并转为全民所有制。原并入的永修棉场则仍由县管理。至此,全场共有职工l,583人。
  1962年新华、光华仍转为集体。1968年机构精简,河北、白京、南湖、光明等分场亦相继转为集体。
  1969年农场由福州军区江西建设兵团接管,称第八建设兵团。1972年改称农建师第八团。
  1976年六月撤销农建师,恢复恒丰农场称谓,改属九江地区领导,称九江地区国营恒丰农场。有职工4,853人。
  1980年改属农垦厅,称国营恒丰综合垦殖场。有职工6,046人,下设三个分场,耕地面积为20,750亩,人口2,451户,12,478人。
  农作物以水稻、棉花为主,蚕豆,红薯、黄豆、花生亦有少量生产。并创办了工业,食品加工业及修配厂等。
  国营云山垦殖场 1957年底省、地、县三级干部1700人,转业军官400余人分别于周田、军山、滩溪等地创立国营云山综合垦殖场。1962年辖军山、燕山、云山、凤凰山、红湖等5个分场及场直属原种场、林科所、广山畜牧场、小里村林场等24个农林单位及军山毛纺厂、军山造纸厂、松纺器材厂、云山制药厂、云山自行车配件厂、云山酒厂、燕山台板厂等26个工业单位。总面积46万亩。1968年8月撤销垦殖场,转为人民公社。1973年12月恢复云山综合垦殖场。计有46个大队。其中全民部分35个,集体11个;耕地面积全民部分28,371亩,集体部分12,000亩,共40,371亩;其中水田34,296亩。此外集体山林约6万亩,人口27,575人,其中集体部分7,000人。主要作物以水稻为主,豆类、红薯、大小麦、油料亦有种植。果木以梨、葡萄、硃砂李等颇享盛名。其主要工业有:
  军山毛纺厂,创建于七十年代,属军山公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建厂初仅靠公社羊群所产羊毛为原料。1973年前后县财政拨款二次共10万元添置设备,始初具规模。1973年军山分场恢复,毛纺厂转为军山分场场办企业,固定资产为3,115万元。1983年工业总产值为1,048万元,利润120万元。每百元产值实现利润11.45元。主要产品有:混纺、膨体、全毛等毛线。1983年年产毛线582吨。1984年增为600吨。有职工442人。
  军山造纸厂,1967年四月开始筹建,有职工44人。初,手工产纸,日产黄板纸1至2吨,1968年由省农垦厅拨款15,000元,添置简单设备。1969年投产,年产黄板纸215.5吨,产值约15万元。1970年筹建机械化生产,省轻化工业厅拨款27万元,总场贷款18万元,1972年投产。
  1973至1975年省轻化工业厅又先后拨款51.5万元。1975年固定资产增为103万元,产量达2,881吨,产值144万元,利润为32万元。
  1984年固定资产增为495万元,年产纸7,650吨。有职工471人,每一职工实现收入9,500元。从建厂至1984年提供税利共达799万元,为总投资8倍。
  八角岭垦殖场 1958年属云山综合垦殖场,称城山分场。,1973年改为县属八角岭垦殖场。有7个生产大队,48个生产小队,是以农业为主,工副业并举的综合性国营垦殖场。以产花生:芝麻、大豆著称。1984年人口为896户,3,772人,有耕地7,368亩,拥有机械总动力1,939马力。其中拖拉机8台,93马力;柴油机22台,364马力;电动机25台,362马力,492瓩。主要工业有八角岭糖厂,年产各种糖果390吨,产值72万元。
  永丰垦殖场 1952年创办称马口农场。1958年十二月底转为凤凰山垦殖场。1960年改为永修畜牧场。1961年又改为永丰综合垦殖场。1970年垦殖场撤销。1974年元月恢复,称永丰垦殖场。有人口1,140户,5,738人,耕地9,444亩。
  1984年拥有机械总动力2,747马力。其中拖拉机19台,380马力,柴油机59部,1,046马力,电动机25台,610不瓩,830马力。以产稻谷为主,棉花。花生亦有少量生产。主要工业有永丰羽绒厂。1976年创办,称永丰板鸭厂,1981年改称永丰羽绒厂,并划属县管理(参见《工业》章 )。此外,1984年筹建永丰食品厂。
  第二章 水利
  第一节 防洪工程
  我县之有圩堤,始自唐代。会昌年间(814-485年),摄令何易于在今艾城乡西津修筑何公堤。尔后唐代知县孙永又在今艾城乡马湾修筑孙公堤。这两座古堤到明代已“年久失修,并失其址。”
  由于本县地处修、潦河下游,河床逐步淤塞,每逢山洪暴发,流泄不易,常常泛滥成灾。于是两河沿岸陆续兴建了更多圩堤。
  明代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全县有圩堤7座,即青墅堤、长笼堤、潭头堤、廖坊堤、原槎堤、大路堤、泗洲堤。堤岸(边圩)15座,即叶家涡堤岸、庙下圩岸、桐陂玲黄家港鹅峰圩岸、大港下圩岸、小港弦圩岸、西湾圩岸、潺口圩岸、城山圩岸、张家园圩岸、泥争口圩岸、大港冷家洲圩岸、大港弦圩岸、青墅圩岸、大路圩岸、黄家港鹅岩圩岸。
  清代康熙十四年(1675年),有圩堤31座,其中明代万历年间旧堤16座,万历四十六年一·康熙十四年兴建的圩堤13座;东门堤、永兴圩(平乐圩)、郭东圩、大岸圩(明天启间熊德阳修,大小凡三座)、杨泗圩(明万历末倾圮,崇祯初熊让督修),獐尾范泥圩,下洋圩、曲埇圩、木圩、鸦湖圩、大港淦家洲圩、湖城圩、杨岭破穴圩。
  清代道光元年,圩堤61座,其中明代万历至清代康熙十四年间旧堤13座,清康熙十四年——道光年间修建的54座:三角圩、山泉圩、骆滩圩、猪头圩、白莲圩、小泉圩、北沙圩、樟坊圩、福田圩、顾家圩、蔡家圩、永固圩、杨湖圩、筲箕圩、青湖圩、老牯圩、南改兴圩、马屎圩、周家圩、郝家圩、马口边圩,南长滩圩、李婆圩、义兴圩、鸟林圩、浪里圩、荆湖圩、北长滩圩、永收圩、沙港圩、柘湖圩、江上圩、南廖坊圩、琊家圩、南坂圩、乾兴圩、合兴圩、丰厚圩、墙下圩、龚家圩、后坂圩、白麖圩、北改兴圩、忠厚圩、毛家圩、熊家圩、义修圩、范妮圩、义洲圩、蔡岭圩、怡兴圩、麻潭圩、姜元圩.西津圩。
  清代同治十年(1871年),圩堤83座,其中道光元年以前旧堤57座,道光年间到同治十年兴修的圩堤26座:北圩、淦家圩、郭老圩、元兴圩、东兴圩、石洲圩、北杜家圩、猪首圩、嘴上圩、六德圩、樟树圩、杜家圩、茭茅圩、桃埠圩、北蔡家圩、丰稔圩、和安圩、江苏圩、木塘圩、黄家圩、北邹家圩、史家圩、义城圩、马口圩、余家圩(旧郝家圩)、南圩。
  同治以前,我县均为分散小堤。同治八年,经受一次特大洪水,全县圩堤溃决殆尽,三角地区圩堤全被冲毁,其时宪抚刘坤一奏请朝廷借帑修建南昌等县灾区圩堤,经批准贷款给我县重点修复三角地区圩堤。从此,这一地区与三角圩(原是一座小堤)相邻的23座堤开始联成一座大堤,名之为三角圩,这是我县最早的一座联圩。
  附:同治八年《三角全圩借帑修堤记》节录
  建邑之有三角圩也,坐落涂家埠河东,分之为二十三圩,合之实为一圩。上当宁、武、奉、靖、安、建六县之冲,下与新建吴城接壤,地势低洼,为通省上下所著明,地关紧要亦为通省上下所著明。道光十年前,年谷丰登,公私无难供给;道光十年以后,圩堤屡破,赋命遂致两悬……自军兴以来(按。指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编者)库银支绌,一遭水患,此款难筹,而三角圩之积苦于以徒告矣。幸国家尚资,捍卫灾区,何难曲全。当同治八年,全圩之被淹……始则筹办抚恤,于三角圩每户加恩而给领。继则筹办圩帑,于三角圩及时握要之图功。数十里被冲、被塌情形俱认真而履勘,千百村相关相切利病,复据实以详参。曲蛹圩三角西面保障也,而熊家埠更险,则估帑押筑,排樯编篱以当上河之冲;南圩、北圩,三角东面樊篱也,而樟树圩更险,则估帑押筑,加高培厚以御下河之涨;大湖边大岭口已废之北管与现在之南管,三角圩积水疏消所赖也,则估帑押筑,因旧图新,以广其流通,而低田不致尽为泽国,而上下两坝与双岭管更可类推也。至若西湾圩、骆滩圩、北沙圩、猪头圩、范泥圩、福田圩、长滩圩、杜家圩、涂家圩则由趋埇圩而下而联络予南,筲箕圩,后坂圩则自曲蛹圩而下而绵亘于北,鸟林圩、张坊圩、獐尾圩、周家圩、余家圩、郭老圩、则星罗棋布于腹内,虽有管费而无圩费。其视各圩之借帑修圩,劳逸固F有别。是圩全堤之修也,畛域虽各微分,源流要自毕贯,合计农田一万数千余亩,而水利充积在焉。合计帑费一万七百十串,而以工代赈在焉。起工予八年腊月中旬,竣工于九年=月下旬,立水为表,俾皆视式以为高,筛土取精,务令有基而勿坏。较之以前,形势固以改观。
  民国初,军阀混战,时局动荡,当局无人过问水利事宜,许多圩堤长期失修。北伐战争后,政府始筹备修堤事宜。民国十八年(1929年),本县九合、三角、郭东、永兴杨泗、荆湖等主要圩堤培土34,316市方,十九年36,740市方,二十年53,600市方,二十二年52,586市方,二十三年38,000市方。二十四年,本县修堤声势较大,不但修复了当年溃决的圩堤,而且修复了一些倒塌多年的圩堤。但由于旧堤基础薄弱,二十六年一次大洪水,又将下洋、长笼、湖陂等新修的小堤冲倒。二十七年,日军铁蹄踏进永修,沦陷7年的圩区,水利无人过问,一任洪水猖獗。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政府曾饬令各圩区成立圩堤协会,以民管公助方法,督促群众兴修水利。三十七年,对全县水利情况作了一次比较详细的调查,并报请江西省政府配拨了稍多的抢险器材,补助经费及面粉等,对三角、九合、永兴、郭东、白麖、杨泗、荆湖、湖陂、下洋,何公等11座圩堤重点进行修筑。但因历年来修堤大权操纵在封建势力之手,圩堤协会负责人大肆侵吞修堤经费和物资,修堤流于形式,圩堤连年溃决,如1947-1949年,九合圩连续两年溃决,荆湖圩连塌三年。
  建国初,人民政府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从1949年12月开工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复修圩堤,至1950年3月止,动员民工12,000余人,对全长共116.4里的九合、三角、郭东、荆湖、杨泗、下洋、湖陂、下城(边圩)、青湖(边圩)等9座圩堤进行复修,堵塞了缺口,加固了险段,完成土方392:225立方米。1951年又继续对上述9座圩堤及永兴圩进行培修。这十座圩堤全长119.4公里,共补修土方499,027立方米,加高、加固了堤身,处理了62个险段。
  同时1949-1951年修复了菜篮、浪里、樟山等民埝。1954年,本县发生百年罕见的大洪水,全县圩堤全被冲决。洪水刚过,人民政府立即全力以赴地发动群众,修复圩堤,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因灾情严重,省人民政府拨来专款104万元,粮食100余万斤;九江专署发动兄弟县调集民工一万余人支援我县,重点修复三角、九合两堤。至1955年春,全县14座圩堤修补土方270多万立方米。1955年6月22日至24日,我县连续三天降雨共达679.7公厘,修、潦两河洪水猛涨,最高水位22.81米,比1954年水位高0.22米,刚刚修复的圩堤,不到半年时间,前功尽弃。省长邵式平亲饬水电厅拨款86万元,粮食厅拨粮约百万斤予以支援,九江专署又一次发动兄弟县调集民工6,113人前来我县帮助修复三角、九合两堤,并用以工代赈作报酬。在上级的关怀和兄弟县的支援下,1955年下半年,我县掀起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水利建设高潮。从10月20日起至次年元月15日止,全县24,414人(包括外县支援民工)参加复堤堵口工程,完成土方265Jj多立方米(罩矾圩40万在外),炸石10,623立方米,并完成老虎洼石块护堤一座及大小涵闸工程等。这次复堤堵口工程为我县圩堤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持了九合、三角等主要圩堤至今30年安全渡汎。
  1955年,本县修复圩堤计有九合、三角、菜篮、罩矾、永兴、郭东、樟山、杨泗、荆胡、下洋、湖陂、青湖、长笼等13座,全长160.23公里。圩内居民7,590户,28,377人,受益面积9.97万亩。1956年后,县水利电力局,对全县圩堤实行了统一规划,采取整支并流,联小堤为大堤的办法,至1974年,建成了7座保护面积1-5万亩的主要圩堤,即三角圩、九台圩、高桥圩、立新圩(1966年并杨泗、长兴、湖陂、车溪等小堤联合而成)、马口联圩(1971年并马口、荆湖、下洋、前进四座小堤联合而成),及新修建的幸福、朝阳圩两堤;万亩以下,千亩以上的圩堤22座,即樟山圩、永兴圩、北岸圩、红林圩、郭东圩、鄱坂圩、张公渡圩、红桥圩、乐平圩、青湖圩、沙丰圩、马湾圩、菜篮圩、万家圩、周坊圩、小河圩、白水圩、立华圩、红星圩、浪里圩、东风圩、荷溪圩。堤线共长309.7公里,保护面积34万亩。
  1974年后,在对原有圩堤加高加固的基础上扩大联圩。1975年,将菜篮、周坊、白水、浪里四座小堤联入三角圩。新建跃进、察溪、大屋、大圩,宋圩、淳湖、上山、沙港、花篮嘴、河洲、东岸、钩璜、仙洲、杨家、下泥桥头、驼背湖、梅西湖、老虎口等18座千亩以下小堤。1979年,将立华、长溪两座小堤并入马口联圩。
  1983年,出现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洪水,万亩以上的立新圩因车溪电排站底板暴裂倾复而溃决;千亩以上的郭东、东风圩及三角老圩外四座小堤因洪水超过可抗水位标准而溃决;千亩堤红星、荷溪、红林、万家、樟山、小河及15座百亩堤蛸均被洪水漫顶而倒塌.尤其县郭东圩溃决,冲毁圩内南浔铁路146米,中断交通半月之久,损失颇为严重。但与五十年代比较,我县圩堤抗洪能力大有提高。1954年最高水位为22.59米,1983年为22.91米,后者比前者水位高0.32米,1954年全县圩堤全部溃决,1983年7座万亩以上圩堤保住了6座,千亩以上圩堤21座保住了13座。足见建国30多年来防洪工程建设成绩之巨大。1983至1984年,全县完成复堤堵口土石方共548万方,不仅修复了1983年倒塌的44处缺口(共3.1公里),而且对未倒塌的圩堤也进行了加高、加固,进一步增强了抗洪能力。
  第二节 蓄水工程
  建国前,全县无大蓄水工程,仅靠历史遗留下来的五百余口小陂塘,仅能保持1.4万亩农田早期30天之内的灌溉。早时稍长,山地、坂田即颗粒无收。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在加强圩堤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人民群众兴修水库、山塘、开挖引水渠道,兴建机、电灌溉站,采取蓄、引、提相结合等工程措施,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全县共兴建大小蓄水工程3,374座(未包括柘林水库),其中中型水库一座,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49座,小型山塘堰坝3,320座,总库容12,30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500万立方米,自流灌溉面积12.47万亩。
  中型水库
  云山水库,坐落于滩溪乡。1958年动工兴建,1970年完成(未包括配套工程)。1960年开始受益,流域面积172平方公里。总库容4,507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600万立方米,保障滩溪、立新两乡农田1.94万亩70天不雨的灌溉。
  小(一)型水库
  小(一)型水库共4座,流域面积共42.35平方公里,总库容共2,11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共1,635.6万立方米,有效灌溉,保证灌溉和旱涝保收面积均为1.44万亩。
  小(二)型水库
  小(二)型水库共49座。江益乡4座,即大塘、汤刘、虎山、白金龙水库;虬津乡8座,即破垅、张家、燕子、朱岭、未家、莲塘、曲塘,官垅水库;立新乡3座,即萝卜垅、后山、刘家水库;燕坊乡5座,即朝阳、罗塘、茅山、老屋、连塘水库;三溪桥乡4座,即石源、杨芳、嘟予岭、糯米峡水库;江上乡2座、即小里、南山水库;白槎乡6座,即建新、赤前湖、大山塘、官塘、岷山、梅棠水库;梅棠乡2座,即泉水山、烟家山水库;艾城乡1座,即黄家垅水库;九合乡1座,即大垅水库;三角乡2座,即郑塘、前塘水库;云山垦殖场集体部分5座,即峡坪、黄韶、南山、茅家垅、风垅水库;滩溪乡6座,即大蛇垅、黄泥坑、剥树垅、西蛇垅、蔡家垅、郑家垅水库。49座水库蓄水总量共1,213.9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24万亩,保证灌溉面积1.85万亩。
  小型塘坝
  全县有小型塘坝3,320座,蓄水量4,478.6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0.29万亩,保证灌溉面积5.3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09万亩。
  附:云山水库简介
  云山水库坐落滩溪乡龙安河上游。
  龙安河下游为滩溪坂。建国前,此坂假靠一条狭窄的昇陂堰供水,为争夺堰水,时常发生械斗。从光绪初至建国前的70多年里,曾发生械斗7次。其中断送人命案四起,流血受伤之事每起有之。过了滩溪坂,地势渐平坦,。龙安河北大部分田坂接近丘陵,由于水源紧缺,一般水田亩产仅一二百斤,高产良田也仅三四百斤。因此,开发龙安河水利资源,兴建云山水库,实为滩溪、立新两乡人民造福。
  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为了兴建龙安河水利工程,1956年作出修筑云山水库的决定。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勘察设计,1958年7月正式动工兴建,至1970年10月,大坝枢纽工程基本完成。
  大坝 1958年7月至1959年2月,以半年多时间在龙安河磨盘山峡谷间建起一座长510米、高56米的粘土心墙大坝。1958年施工时,大坝中段留有2米宽的导洪沟,1959年截流时,用麻袋装卵石堵口,在上游进行水中堆土。同年6月底库水上涨,合龙段发生渗漏,坝体松散,抢救无效,造成溃决(此时坝高48米)。1959年冬至1960年春,进行堵口复修,扩大断裂面,重新清理,认真回填,经过一个冬春的艰苦奋斗,大坝重新修复。总计土方为100万立方米。1961年,坝外脚出现小泡泉。1962年冬,又于坝外脚单铺30米宽的卵石护脚,泡泉始减少。尔后大坝粘土心墙自高程5l米以上渐变斜峰(顶高原来约为54.5米),1922年开挖检测几个试坑,发现南端偏高,北端偏低,一般地段都达到54米,而原溃决口段仅53.5米,即及时开挖加高至54米。
  附坝 建在大坝北端山坳上,坝高5.62米,长120米。建成后,与南面山坡连接处有渗漏。1964年,沿山坡铺上一层长20米,宽1.5米的粘土覆盖,并在坝外脚挖一导水沟。从此,漏水现象减少。
  溢洪道滚水坝 建在南端另一个山坳上,坝中间断20米为滚水坝,两侧各10米成陡坡式,宽40米,高50.8米,1970年建成。
  灌溉涵石管 建在大坝北端连接山坡处,涵管内径1.5米,壁厚0.4米,进口高程40米,全长85.75米,1969年建成。
  渠道 1958年动工兴建大坝的同时,着手勘挖灌溉渠道。1966年,已修成杨泗、长兴两干渠,共长19.5公里,支渠长31公里,大小渠道共长65公里,共计土石方300万立方米,可灌溉滩溪、立新两乡98个生产队、凤凰山分场和安义新民、桥岭二分场共两万多亩农田,基本上解除了滩溪坂和立新乡大片平原的旱情威胁,保证了这些地区稳产高产。
  电站 水库干渠于七十年代先后建起了甘棠、坝口、北山三座水电站,装机容量共940千瓦,年发电量为100万度左右,可供水库附近农村照明及加工用电。
  水产养殖 大坝建成后,水库水产养殖事业也日益发展,年放养鱼苗4.5万尾,最高年鱼产量6万斤,最低年产量也有3万斤,除附近群众能吃到价廉味美的鲜鱼外,并供应南昌九江和县城等市场。
  每当春夏之际,人们走进平坦的滩溪大坂,攀登南九公路西侧高坡远眺,-座矗立于莽莽群山中的雄伟壮丽的云山水库大坝即展现在眼前。登大坝举目四望,群山环绕,有如天然城郭,把一座集水面积172平方公里的大水库紧紧环抱。水库恰似一面明净的大镜,把蓝大、白云、古木、奇石、行人、飞鸟……收入水中,显出极其美丽的动人画面。坝外庄稼繁茂,郁郁葱葱,叶脉似的大小渠道布满田野,把清清流水注入田间,昔日水源奇缺、亢旱绝收的高坂,今天变成水源充足,稳产高产的沃野;昔日荒凉萧条的农村,今天成为繁荣美丽的乐园,真是“换了人间”。
  第三节 提水工程
  机械排灌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包括民国时期),本县一直依靠人力、畜力车水灌田。建国初期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才逐渐发展机械提水灌溉。
  大岸抽水机站是我县最早兴建的机械排灌站。装机容量300匹马力。于1951年冬至1952年春建成。不久又建成城南抽水机站,装机容量180匹马力。这两座抽水机站均在九合公社境内。1961年冬至1962年春,又建起60-140匹马力的大型抽水机站七座,即永兴公社的永兴站,杨泗公社的杨泗站,城山公社的青湖站,艾城公社的西津站,虬津公社的下洲站,白槎公社的建新站,花桥公社的花桥站。1962年冬至1963年春,继续建起40匹马力—100匹马力的大型抽水机站9座,即艾城公社的雷桥站、郭东站、鹊湖站,淳湖公社的后庄站,永兴公社的良种场站,马口公社的马口站、长溪站,杨泗公社的前进站,长兴公社的南岸站。1965年,江益公社建成南湖提灌站。1975年以后,吴城公社建成菜园、荷溪、东风、吉山4座抽水机站。1980年,城山公社建成林丰提灌站,滩溪公社建成阳门提灌站。
  以上25座大型抽水机站,起到了较大的抗旱作用,保证了各建站地区大面积农田得到充分灌溉。但到六十年代中期,电力灌溉站迅速兴起,大型机械排灌站多数被电灌站取而代之,现仅吴城、城山、滩溪、江益4个地区保存着六座大型机灌站,装机容量共937匹马力提水流量排为3.4秒/立米,灌为2.022秒/立米,排涝面积4,400亩,有效灌溉面积2,280亩保证灌溉面积1.270亩。
  电力排灌
  我县兴建电力排灌站约从1965年开始,1984年底全县共有电力排灌站101座,计电动机182台,装机容量12,309瓩,提水流量排为85.46秒立米,灌为25.3秒立米,排涝面积95,790.5亩,有效灌溉面积55,844.5亩,保证灌溉面积50,087亩。
  小型电灌、机灌
  大型机、电排灌站虽然迅速兴建起来,但还很难满足农田灌溉需要。因此,1968年以后,小型机电灌溉设施遍地开花。1982年,全县计有小型电灌187台,装机容量2454.9瓩,小型抽水机944台,14594匹马力。小型机、电灌溉面积共46,859亩。
  第四节 引水工程
  县属引水工程
  我县历代引水工程只有极少数渠堰,据同治《建昌县志>载,全县水堰共7座:梅莲堰(丰安乡)、陇树碑堰(甘泉乡)、石嘴堰(修智乡)、大陂陈家堰(升仙乡)、杨槐堰(升仙乡)、海家坂陶堰(新城乡)、团城堰(归义乡)。
  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堰、坝渠道等引水工程大量修建。三十年来,共兴建灌溉百亩以上引水工程44座,有效溉灌面积1.7余万亩。
  柘林灌区
  柘林灌区系柘林水电站配套工程之一,属九江市人民政府管理。从柘林电站三附坝引水32秒立方米灌溉永修、德安两县农田面积14万余亩。工程于1973年动工,由国家投资2,174.4万元。动员九江地区(主要是永修、德安、星子、瑞昌、修水、武宁等县)民工参加兴建。民工最多时(1974年)达4千人。
  灌区主干渠全长55公里,支渠设计长138公里,1980年已完成128公里。主干渠于1977-1978年开始试水,原设计最大流量每秒30立方米,试水流量每秒15立方米。灌区受益面积原设计为32.1万亩,主要受益地区为永修县,其次是德安县。目前已受益的仅永修,德安尚未通水。
  灌溉方法分自流灌溉、提水灌溉两种。目前提水灌溉面积达到4.97万亩,自流灌溉面积27.17万亩。
  主干渠宽约1-3米,上宽5-7米,进水底板高程52米。如水库水位低予52米,则库内须设提灌站提水灌溉。1979至1980年已配有小型提水站,每一流量可灌溉一万亩。
  主干渠防渗衬砌工程包括草皮、混凝土,垒石块等,至1980年,防渗衬砌面积为31.6万平方米,占主干渠总面积37.3%。
  主渠主要工程
  渠首水电站 利用灌水发电,装机容量1300瓩。1984年建成投产发电。
  耿家提灌站 站址设梅棠乡新庄村,为全线15座提灌站中最大的一座,每秒流量1立方米,可灌田一万亩。
  渡漕 见下表:
  第五节 柘林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施工简况
  柘林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位于修河中游柘林镇境内,系目前我省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航运和发展水产事业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大致分两期施工。第一期于1958年8月1日正式兴工,至1962年5月停工缓建。本期完成的主体工程有:导流涵管,灌浆廊道建成52米,交通廊道已接至大坝下游临时断面之外,坝基表面处理大部分完成,大坝已填至29米高程左右,二、三号副坝填充了部分坝基。第二期工程于1970年9月1日正式开工,1982年底基本竣工。其中大坝工程于1970年9月初开始围堰,9月下旬,上、下围堰开始截流;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抽水、清基、基岩表面等处理工作。11月1日开始填心墙粘土。1972年2月底填完大坝一期断面。1976年秋,开始对主坝工程全面加高加固和第二溢洪道的施工。1978年元月,完成大坝混凝土防渗墙。1980年底第二溢洪道主体工程也基本竣工。此外,大坝、副坝,第一溢洪道泄洪洞,进水闸建筑物加高加厚加固工程也先后竣工。
  柘林水利枢纽工程自1958年动工,到1983年6月全部竣工。全部工程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和回填共1,246万立方米,混凝土66.4万立方米,投资额34,200万元,投入劳动工日五千余万个,施工高潮时,民工达7万人。耗用钢材2.8万吨,木材7.7万立方米。
  水库特性
  水库设计洪水位71.3米,相应库容为71.71亿立方米。正常水位高65米,相应库容为50,17亿立方米;汛期限制水位为64米防洪库容(设计洪水位至汛期限制水位之间的库容)24.53亿立方米,死水位为50米,相应死库容为15.73亿立方米。
  淹没范围及面积
  水库淹没范围包括永修、武宁及瑞昌一角。主要淹没区为武宁县,占总淹没区的83.8%,淹没耕地17.2万亩,其中武宁14.4万亩,永修2.8万亩,瑞昌243亩。水库移民99,845人。其中武宁85,000人,永修14,760人,瑞昌85人。
  主要工程
  主坝 属石渣粘土心墙坝。坝长590.7米,坝顶宽度6米,坝基宽63.5米;坝高73.5米,加上1.7米高的防浪墙共高75.2米。
  在大坝加固处理中,沿大坝粘土.中心线设置了一道tbng硷防渗墙。设计厚度为0.8米,投资额为1,352.1万元,是我国当前长度最长,渗墙较高的硷防渗墙之一。
  副坝 共三座。其中二号附坝最大,位于三溪桥乡西4公里。坝长694米(包括第二溢洪道闸身宽度),高13.4米,均属土坝。
  溢洪道 第一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猴子崖,由引渠、闸室、陡槽和一,二,三级消力池等建筑物组成。溢流堰顶高程为54米,分为3孔,每孔设有12×7.5米的弧形钢闸门挡水。其上部设有钢筋硷胸墙。最大泄水量为3,620秒立方米。第二溢洪道位于二附坝右侧,堰顶高54米。共7孔。每孔设有11×16米的弧形钢闸门,最大泄流量11,270秒立方米。当库内入库流量超过二百年一遇洪水时,可开闸放水。一般不作泄流。
  泄洪洞 位于电厂进水闸左80米山包下,系圆形有压隧洞,洞长90.2米,硷衬厚度为0.4至1米,衬砌后的洞硷为8米,进口底板高程为35米,最大泄洪量为900秒立方米。
  枢纽最大总泄洪量为15,880秒立方米。
  进水闸 共有4个闸孔,闸室长41.4米,宽47米。进口底板高程为38.5米。闸门段设有5×7米的快速闸门和检修闸门各一道。
  厂房 分主厂房、副厂房。主厂房包括机组间与安装间两部分。机组间由尾水管,蜗壳,水轮机层及发电机层等组成,内装4.5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安装间为机组安装和检修场所。副厂房布置在安装场上游侧。
  船筏道 位于主坝左侧,能载航重50吨的船只过坝,年运货量25万吨。
  竹木过坝机 即大坝中部一链式提升机。年过运能力为木材45万立方米,毛竹160万根。
  灌溉洞 位于三附坝右岸,可灌溉水田32万亩。
  工程效益
  发电 装机容量18万千瓦,保证出率为5.59万瓩,相应保证率为93%,年平均发电量为6,3亿度。
  防洪 电站修建前,修河下游及尾闾地区常受洪水威胁,抗洪能力很低,遇5~10年一遇洪水即要成灾。工程建成后,调节山下渡修、潦河抗洪量为6,500秒立方米,可使下游地区现有22万农田及铁道能抗50年至100年一遇的洪水。
  灌溉 工程建成后,可引灌下游左岸农田40万亩,右岸5万亩。基本上解除该地区的旱灾威胁。
  水产 水库面积270平方公里,合计40.5万亩。按每亩水面年平均产鲜鱼50斤计算,则年产鲜鱼可达4,450万斤。
  第六节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
  本县水土流失面积38.6万亩,流失程度:剧度的0.6万亩,强度的3.2万亩,中度的11.5万亩,轻度的23.3万亩。按地势分全县为4区,每区流失面积是:西部山区4.73万亩,其中中度的0.95万亩,轻度的3.78万亩;中部丘陵区26.3万亩,剧度的0.14万亩,强度的2.54万亩,中度的8.57万亩,轻度的15.05万亩;南部丘陵0.84万亩,强度的0.11万亩,中度的0.13万亩,轻度的0.6万亩;东部滨湖区6.73万亩,剧度的0.46万亩,强度的0.55万亩,中度的1.85万亩,轻度的3.87万亩。
  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量森林被砍伐。建国以来,我县多数地方森林经历了兰次大砍伐,一次是1958年大炼钢铁,砍树烧炭;一次是五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兴建柘林水库及中、小型水库伐树作水利设施;一次是“文革”期间扩社并队,体制变化,林权频繁变动,导致乱砍滥伐。水土流失的泥沙淤高了山塘、水库和河流。我县境内修河河床八十年代比五十年代淤高1.8米。六十年代初,修河客轮可由吴城通航到白槎,航程60余公里,至八十年代仅能从吴城通航到涂埠,航程30公里。
  水土保持
  1972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社队兴办集体林场,扩大造林面积,加强森林管护,鼓励群众植树造林。此后,乱砍滥伐天然林的现象始有减少,人工林建设有较大发展.八十年代初期,水土流失有所减轻。如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吴城,七十年代初,群众在土质较差的山上种植大量的蔓荆子,不仅明显地减少了附近的水土流失,而且每年可采集果实作中药材;城丰乡和丰林场,有农田20亩,过去山光水穷,20天不下雨,则受旱减产,亩产仅百斤左右。1973年植杉树200多亩,四年郁闭,1978年秋旱30天,山沟流水不断。由于水土得到保证,每亩产量提高到500斤;三溪桥乡渠上村民小组龚家垅有田30多亩,三面环山。1958年以前,山上绿树葱笼,大早不愁无水,1958年大炼钢铁,树林被破坏,山光沟断流。1972年以后,封山八年,森林迅速成长,水源重新恢复,丰收又得到保证。
  第三章 林业
  第一节 森林概况
  林种分布
  本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数山地土层深厚,适宜各种林木生长。但因地形和土壤条件不同,林种分布则有主次之别。西南部低山区(云山、燕山分场,江上乡和滩溪乡的合田、安城,三溪桥乡的下城、易家河,国营泉祠坳采育林场),是本县重点林产区,杉S松、樟、槠、栎等林木和毛竹资源丰富,尤以杉、松面积最大。旸岭山高丘地区(梅棠乡的祥林、旸岭、大平、大塘,白槎乡的光明、龙井、刘坛、复联及乡林场、茶场、农科所等地),亦产杉木、马尾松,历史上则以盛产樟、槠、栎等阔叶树著称。中北部低丘地区(云山总场的红湖、军山分场,八角岭、艾城、虬津、燕坊四乡,江益乡的红林、江益、栗坂、爱国、南湖,白槎乡的柳杨、双丰、塘上、建新、郭坂、向阳,梅棠乡的新庄、中心、田埠、石桥及国营小阳桥林场、县手工业林场等地),有较大面积的杉树、马尾松和槠木类阔叶树,而特多的栎树、继木、映山红等,乃是薪炭林的丰富资源。建国前,当地农户以砍柴为副业者甚多。南部低丘区(城丰、马口、立新乡和云山总场的凤凰山分场以及蚕桑场的江夏、南山分场),盛产马尾松、杂木和油茶,丛生灌木覆盖着70%以上的山岗。1972年后,各乡兴办集体林场,在低丘营造杉林,因土质不适,杉树生长缓慢。
  1982年冬至1983年夏,本县对森林资源进行了全面清查,分布全县的林种有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林、竹林、特用林6种,分布详见附表。
  面积 蓄积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森林面积79.49万亩,其中成林50万亩,幼林23.67万亩,稀疏林5.8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60.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4%。毛竹4.65万亩,立竹769.23万株。1964年,活立木蓄积量180万立方米。1975年,活立木蓄积量为1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8%。1982年,森林面积为58.01万亩,其中成林10.8万亩,中龄林10.46万亩,幼龄林32.17万亩,疏林4.5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2.4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9%。毛竹812.88万株。1984年,金县森林面积46.9万亩,活立木蓄积6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7.7%。
  第二节 植树造林
  植树
  建国前,山林权多为地主、富农占有。贫下中农只能在房前屋后、田头地角种树。我县农民历来爱种果树。如艾城乡马湾地区种植李树历史悠久,李子味道鲜美。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县署在城郊(今艾城街郊区)开辟一座官桑园,培育桑林。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县造林1600亩,共19.3万株,有油桐、油茶、枫、松、柳等树种,成活率75%。
  建国后,人工林建设有较大发展。1972年开始,因地制宜建立了用材林、油茶、油桐、乌桕等4个生产基地,大量兴办集体林场,林业生产发展较快。1952至1972年,全县群众性造林58.2万亩,因无专人管护,保存面积只3.4万亩,保存率仅5.8%;1972至1982年,群众性造林11万亩,全部由林场管护,保存面积7.1万亩,保存率64%。1983和1984年,全县实行林业“三定”(制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划定责任山、划定自留山),处理山林纠纷100多起,划定自留山21万亩,群众承包荒山10万余亩,造林积极性大为提高,两年时间造林4万多亩,绝大部分生长良好,保存率达72.5%,保存面积近3万亩,比1952至1972年20年的保存面积仅相差4千亩。建国35年来全县群众造林总面积为74万亩,保存面积为13.5万亩。保存率为18.4%。
  毛竹培育
  建国前,由于交通不便,毛竹销路不广,因而林农经营消极,竹林残败,每亩立竹平均不到一百株。建国后,由于建设需要和林区交通改善,林农经营竹林积极性提高,普遍进行了砍杂抚育,部分残败竹林进行了深挖垦覆,并合理采伐,留足母竹。至1984年,县属46,242.6亩竹林,有立竹8,128,790株。亩平175株。
  第三节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结构
  国营 1965年,县林业局(当时称农林垦殖局)下设林业经营管理机构。至1984年,全县(未含省属垦殖场)有林业站6个,木竹检查站9个,营林场1个,中心苗圃1个。经营林业用地5.36万亩,占县属林业用地7%,其中有林地3.19万亩,占县属有林地6.7%;蓄积量7.03万立方米,占县属用材林蓄积量lO.9%;灌木林地4906亩,未成林造林地2476亩;竹林6689亩,立竹1,246,301株;分别占县属竹林面积和株数14.5%和15%;宜林荒山14,146亩,占县属荒山面积5%。固定苗圃地174亩。
  集体 六十年代初开始试办集体林场,1972年后大量兴办。1984年有集体林场108个,经营林业用地132605亩。详见下表。
  专业承包 据1982年调查统计,全县联产承包经营集体山地的林业生产重点户、专业户1,956户,承包面积7.2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8.6%,其中荒山5.09万亩,占县属荒山18%,残次林与经济林2.16万亩。社员自留地21.46万亩,占县属林业用地25%。
  森林防护组织
  防火在旧社会,我县森林从未有过防护组织和措施,山火为害甚烈。云居山是我县历史上山火最频繁的地区。“火烧云居岭,不壅自然肥”。这两句民间歌谣从侧面反映了昔日云居山山火之多。
  建国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山火为害仍较严重。1955年山火蔓延,森林受害面积5.84万亩,烧毁树木95.1万株;1956年森林受灾面积1,39万亩,烧毁树木140.9万株;1957年森林受灾面积8.22万亩,烧毁树木244.7万株(春杉13.7万株,松树199万株,杂树32.55万株)。起火原因。生产用火61次,非生产用火22次,不明起因者8次。
  1960年开始,林区建立了严密的防火组织,县乡两级政府设立了防火指挥部,一闻火警,就立即调动消防人员,发动群众进行扑灭。二十多年来,未酿成重大火灾事故。
  病虫防治 建国前,未有森林病虫防治机构。丘冈地区大片森林常被白蚁蛀蚀,松毛虫往往将整个山头的松叶食光。山主只能望“害”兴叹。
  建国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主要靠购买药物喷射、人工捕捉松毛虫。1978年,县林科所研制防治白蚁的褐腐木粉毒饵法初步试验成功。1979年定点投放,效果良好。经试验,森林受害率下降90%以上。1980年,梅棠中心大队有一万亩松林受松毛虫危害,经采取以生物药松杆菌为主、化防为辅方法,在五百余亩的虫源地上进行喷药,防治效果达95%以上。把害虫扼杀在萌芽阶段,避免了成灾。
  第四节 采伐 供应
  采伐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采伐杉木5万根。
  建国后,木竹采伐量甚大。森工部门采伐。1954-1959年,最高年采伐量3-4万立方米;1960-1970年,年采伐量1,7万立方米;1970-1980年,年采伐量1.5万立方米;1980-1984年,年采伐量0.7万立方米。三十年来共采伐木材58万多立方米。此外,社队集体共采伐木材80万立方米。每年采伐毛竹25万根,共采伐毛竹775万根。
  供应
  1954-1982年,为国家提供商品木材54.17万立方米,毛竹495.6万根;群众自用和计划外用木材32万立方米,毛竹229.4万根;生产薪炭材折合蓄积43.5万立方米;社队、二轻、商业用材23.2万立方米。平均每年提供木材5.27万立方米,毛竹25万根。其经济价值,木材每立方米按87元计算,毛竹每根按1.46元计算,年产值494.1万元,1954——1984年共计为15,317.1万元。
  第四章 水产 畜牧
  第一节 水产
  水域
  养殖水域 县内养殖水域面积18.1万亩,占全县总水域面积(67.1万亩)的27%。主要包括天然池塘、湖泊、中小型水库、圩内旧河沟和柘林水库,共3,721处。
  捕捞水域 县内捕捞水域面积49万亩,占全县总水域面积的73%。主要包括赣江、修河,潦河流经本县地段,鄱阳湖吴城西汉及大汉湖、东湖池、象湖、大湖池,沙湖、南湖等。其中鄱阳湖吴城西汉面积42.1万亩,占鄱阳湖正常水位(吴淞水位14米,下同)的9%。
  江河 包括赣江、修河、潦河流经本县地段和杨津河,总面积6.8万亩。各河流底质多为泥沙,生物资源丰富,为鱼类索饵、洄游必经之道。赣江吴城段、修河公司墩至吴城段、潦河泗州至岐山段水位较深,为鱼类肥育、越冬之所。
  湖泊 包括大汉湖、东湖池、.大湖池,象湖、沙湖、南湖等50余处。面积0.8万亩。各湖泊底质俱为淤泥,湖底平坦。湖床高程为8——12米之间,自西向东倾斜,落差3-4米。当水位上升至17米高程时,湖泊水面辽阔,水流平缓,水温适宜,饵料亦为丰富一鱼类易于生长。每至10月,水位降落,遂形成许多浅碟状的湖滩,仅2——3米,此时湖区便成为堑捕退水鱼类的主要场所。
  天然池塘 全县共有天然池塘3,490口,面积2.3万亩。多数池塘坐落在村前屋后。大量生活污水和有机碎屑流入,浮游生物、底栖生物较为丰富,利于养殖。为本县养殖的主要水体。
  中小型水库 包括云山、袍桐、马湾水库等53座,面积1.1万亩。中型水库库区集雨面积较大,水源充沛,水位较深,水质较肥,便于鱼类养殖。目前尚未充分利用。部分小型水库因地处丘陵山谷,水源较少,天早之年常出现用水不足现象,加上水库底质多为硬泥,底栖生物群体,水生植物生长少,养殖效果较差。
  圩内旧河沟 主要分布在三角、九合、马口,立新等乡圩堤内,全县共10条。面积0.5万亩。系围垦前的老河沟,淤泥深厚,水位稳定,水深仅2-3米。沿岸村庄和周围农田肥水易于注入,饵料充足,具有良好的养殖条件。
  柘林水库 位于修河中游。当水位达65米高程时,面积46.2万亩,其中本县境内13.5万亩。库区水深26-44米,集雨面积达9,340平方公里。每逢雨季,大量有机物碎屑流入,适宜鱼类生长,现已开发为鱼类养殖场所。
  养殖
  鱼类养殖 1954年,本县鱼类养殖产量仅21担。
  1955年,白莲湖修筑拦水坝,作为人工放养示范鱼场,称“白莲湖示范养殖场”,面积2,400亩,放养鱼苗68万尾。同年,成立建华、茅粟冈两个重点养鱼合作社,放养鱼苗200万尾。1958年成立三角、九合、郭东8个养鱼场。同年,白莲湖示范养殖场人工孵化鲤鱼苗1,275万尾,分配给各养鱼社(场)放养。次年建立军山养鱼场、永兴种鱼繁殖场(1961年改为县水产养殖场)。各养鱼社(场)均实行“养殖与捕捞同时并举、渔业与水生植物同时并举、国营与公社经营同时并举”的养殖方针,使鱼类养殖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六十年代,养鱼水面为5,000亩,年平均养殖量为2.8万担。
  1970年后,各养鱼社(场)相继人工孵化鱼苗,陆继引进婺源荷包鲤鱼、尼罗罗非鱼、日本白鲫等优良品种,进行养殖。七十年代,全县人工孵化鱼苗最高年达865万尾,生产冬片鱼种最高年达470万尾。成鱼产量最高年达2,157担。年平均养殖产最为4.4万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公社集体、农户个体养鱼有所发展,养鱼面积达2.2万亩,为六十年代的4倍。农户个体养鱼大都利用天然池塘、种鱼池,放养鱼苗、成鱼。但产量较低,亩产成鱼仅50斤左右。
  1984年,全县有专业渔场(含乡镇集体经营)10个,其中商品鱼基地5个、鱼苗孵化基地1个,专业养鱼人员141名,养鱼面积2.9万亩。
  1984年全县养殖产量1.9万担,比1954年增长了95倍。
  水生植物养殖
  莲藕 永兴、涂埠、三角、九合、江益等乡(镇)农户种植较广,1984年种植200余亩,产1万余担。
  菱 全县部分池塘和低洼地带均有野生菱。江益乡南湖年产量达2,400担。红菱分布于三角红旗、建华等村,其中以胡家村产量为高,1982年亩产达3,572斤。
  芡实 俗名鸡头莲。全县各地均有野生繁殖。
  茭笋 涂埠,三角、九合、永兴等乡(镇)菜农种植较多。
  芦苇 分布于修河下游滨湖地区,是造凸版纸的重要原料。1974年江西省轻化工业局投资40万元,建立永修芦苇总场,省县合办,由县经营。下设大湖池、象湖两个分场。九合、三角、江益,吴城亦设立种植点。种植面积1.8万亩。1975至1980年,芦苇总产量为7,611担,由轻化工业部划给上海松江纸浆厂、镇江纸浆厂和我县虎山造纸厂收购。
  此外、尚有水花生、水浮莲、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是饲养生猪的粗饲料,农村普遍培植,年产3万担左右。
  捕捞
  捕捞种类 主要有鲤、鲫、青、草、鲢、鲥鱼及小型成熟鱼类、虾类等。其中鲤、鲫鱼占40%以上,青、草、鲢鱼占25%左右,其它鱼类占20%,小型成熟鱼类占10%以上。虾类主要有青虾、长臂虾、米虾等。另外,尚有部分贝类,主要是河蚌、田螺。
  捕捞方式 据光绪《建昌乡土志》载:“西乡、南乡、修潦二水之傍,北乡、南湖之滨,亦产鱼。渔民捕捞、贩卖,薄为生计。遇大水时,以二人驾一小舟,或用大网、敲网、扒网、丝网、旋网;或用滚钩、搏钩、梭钩;或用罾罩,其法不一”。“渔业以东乡三角区为盛,次廖坊区(今九合圩内),次元槎区(今三角圩内)、次永收区(今九合圩内)。每遇水灾年,渔民藉以自给”。吴城曾设有渔场,捕捞区域亦达修水县境内。
  建国后,捕捞方式虽有改进,仍保持罾捕、网捕、钩捕、灯火诱捕及鸬鹚捕鱼等方式。
  堑湖捕捞是本县渔民捕捞的主要方式。每至秋季,湖水渐退,吴城、三角、九合等乡(镇)渔民,则在象湖、东湖池、大湖池、沙湖等湖区,筑土建坝,堵口设闸。待到冬季,联村相约,定好日期捕捞(俗称放湖),日产鱼量万斤左右。大湖池等地至今仍用此种方式捕捞。
  捕捞队伍 1955年成立三角渔业合作社。当时企县有专业渔户146户,518人,其中全劳力281人。渔船112条。1958年成立吴城、永兴、江益、涂埠渔业队,1977年成立柘林渔业队。
  1984年全县共有渔业队12个(均为乡镇集体经营),计有1,031户,5,307人,其中专业劳力3,034人。拥有专业渔船716只,其中有224只配备了挂桨机。渔盆111只。
  吴城、三角、九合、涂埠、柘林等乡(镇)尚有个体捕捞鱼户,约2,400人。配有渔船、渔盆、丝网等捕渔工具。
  捕捞产量 1949年,全县鱼类捕捞产量为6,500担,1954年为3.5万担。后由于河港变迁,渔业资源渐为衰退,致使捕捞产量逐年下降。六十年代前期,年平均产2.1万担。“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平均产1.9万担。1981年回升到2万余担,次年产3.6万担。1984年产4.4万担,创年产最高纪录。
  渔政管理
  机构1978年,成立县渔政管理站,配干部3名。负责全县水产养殖业务。同年在吴城、除埠、柘林镇成立渔政管理小组,由水产、公安部门、渔民代表组成,协助县渔政管理站工作。
  1983年成立江西省鄱阳湖管理局永修分局,驻吴城镇,配干部6名,职工7名。拥有渔政管理船1条,负责管理捕捞业务,对渔民进行渔政渔法教育。
  管理 1983年,对全县捕捞船只进行检验、整顿、发证(渔业许可证)、发照(船只执照),已发证照1千余号。为保证渔民的生产权益,实行凭证捕捞,以船定产、计产派购、奖罚兑现的方法。严格取缔无证捕捞,禁止酷取酷杀现象,保证增殖水产资源。同时,对渔民生产、生活所需物质(粮食、木材、桐油、锈油等)给予调剂解决。
  县水产学会 1982年9月成立,会员17名。理事会有理事5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
  县渔业会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成立,会员120名。设理监事10名。建国后解体。
  第二节 畜牧
  饲养
  耕牛 品种:1.水牛,属滨湖水牛品系,为江两地方水牛良种(参见《名·特产>章)。2.黄牛,属本县地方品种。特嘏:耐粗、抗病、抗热,耕作灵活,便于管理,繁殖率高。但体形矮小、拉力弱、耕地效果较差,故饲养量较少。3.杂交水牛,1977年引进摩拉杂交公水牛(印度牛与巴基斯坦牛杂交的后代)与本地母水牛杂交而成。为不打断滨湖水牛本地品种的遗传特性,未予推广,仅在吴城水牛繁殖场繁殖20余头。4.杂交黄牛,1980年由艾城菜牛场采用冷冻精液,人工授精与本地母黄牛进行改良杂交而成。被采用的种公牛有海福特、夏洛米、四门塔尔,率地红等品种。
  饲养方式:以草食放牧为主,春秋季节,湖汉、草地、山丘、田塍都是牧场。冬季则圈养,喂以稻草、米糠、棉饼等。
  1949年末,全县耕牛存栏数为1.3万头。
  建国后,政府制定了若干保护耕牛的政策,如繁殖母牛、保护幼牛、严禁任意宰杀、有计划地淘汰老残牛、加强耕牛检疫制度等等。因之全县耕牛饲养量逐渐增加。1955年,全县耕牛存栏数为1.6万头,其中黄牛0.24万头、水牛1.36万头。1958年存栏1.9万头。
  1964年,吴城建立水牛繁殖场。
  1978年,艾城建立菜牛繁殖场。
  自1978年后,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加,耕牛饲养量逐渐减少。1982年黄牛饲养量为2.257头,比1965年(4,949头)下降了50.4%。1983年后,耕牛的饲养量开始回升,1984年存栏2.6万头,其中黄牛0.3万头、水牛2.3万头。
  生猪 品种:1.滨湖黑猪,为本县民间精心培育出来的地方良种。建国初期,此品种遍及全县。主要特点是耐粗性好、适应性广、抗病力强、繁殖率高。但各地偏重杂交利用,忽视保种工作,以至种源大量减少。1980年仅三角、立新、城山、九合等公社的部分村庄,尚存少量的纯种。2.湖南花猪,1964年流入本县。主要特点是耐粗、抗病、早熟、繁殖率高,肉质细嫩、性情温顺、管理方便,以江益、燕坊、虬津、八角岭、梅棠、白槎、柘林、江上、三溪桥等乡(镇)饲养为多。3.杂种猪,混有多种血缘关系,品种遗传性逐渐退化。遍布于各乡(镇),饲养数量多。4.外来良种猪,1977年开始引进饲养,有巴克夏、约克夏、苏白、长白、芦花、北京花,北郊黑等品种。有些地区因偏重杂交,且饲养不当,故数量渐为减少,性能亦随之退化。
  饲养方式:本县生猪饲养一般以熟湿食为主,也有采用生干喂养法。丘陵地区的柘林、江上、梅棠、燕坊、虬津、白槎等乡(镇),多以圈养为主。地处滨湖平原的三角,九合、永兴、立新、马口等乡(镇),过去较习惯放养,现为了积肥,大多数农户逐步改放养为圈养。
  1949年全县生猪饲养量为1.8万头,且多出于富裕人家。
  建国后,生猪饲养成为农户主要的家庭副业,较为普遍。有的农户还兼养母猪,出售猪仔。1957年末全县生猪存栏数为6.3万头。
  1958年,因大办集体食堂,生猪饲养量减少,1961年末,全县生猪存栏数为4万头。次年,为鼓励社员家庭养猪,采取了分饲料地,留饲料粮,派购生猪的方法,实行奖励回供粮,调整生猪收购价格等政策。饲养量遂随之回升。1966年末全县生猪存栏数为7.1万头。“文化大革命”初期,饲料地被收回,家庭养猪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饲养量再度下降。
  1971年,贯彻“集体养猪、社员家庭养猪”的两条腿走路方针,提出了“一人一猪、一亩一猪”的奋斗目标,饲养量再度回升,一度出现四级办养猪场、五级养猪(县、公社、大队、小队、一个人)的局面。国家、集体饲养量由1968年的5,100头发展到1971年的2.8万头。1976年末,全县生猪存栏数为7.4万头。1979年调整了生猪收购价格,允许猪肉进入集市贸易,198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16.1万头。1984年全县生猪饲养量为22.5万头,其中个人自宰6.3万头;母猪1.1万头;国家调运3万头。年末存栏12.1万头,比1949年增长了10.8倍。
  鸡 品种:1.本地鸡,特点是耐粗、适宜性强、体重中等、产蛋较少。年产蛋量80-120个。2.白洛克,1968年引进的肉用型鸡。其特点是胸部发育好、生长快、体型大。一般公鸡可重达4-5公斤,母鸡可重达3-4公斤。现存纯种很少,大都被杂交退化。3.来航鸡,19 60年引进的蛋用型鸡,其特点是体型小、产蛋多。年产蛋量250-280个。现存纯种很少,大都被杂交退化。
  饲养方式。鸡以家庭放养为主,农户和少数城镇居民均爱养鸡,大都以自食为主,如有剩余,则到当地集市出售。1981年后有少数养鸡专业户实行机械化养鸡,以增加家庭收入。
  1980年,全县鸡饲养量25万只,其中本地鸡和杂种鸡占96.3%、外来良种鸡占3.7%(主要集中在永丰垦殖场和养鸡专业户、重点户饲养)。1984年全县鸡饲养量为32.6万只。
  鸭 主要有泥鸭(亦称大粒麻鸭,1963年从安徽省引进)、北京鸭。以专业放养群鸭为主,亦有部分农户家养。1972年后,县永丰板鸭厂为农户提供鸭苗,待成鸭育肥后,统一由厂收购,制成板鸭出口或内销。
  [=此处为表格(全县几个年度畜牧业生产统计表)=]
  1989年全县鸭饲养量为15万羽,年末存笼9.5万羽,其中麻鸭约占85%。养鸭较多的社(场)有三角、九合、永丰、立新、艾城、梅棠等,其中以梅棠公社养鸭密度最大,亩平均1.47羽。1984年全县鸭饲养量为14.1万羽。
  鹅 主要是广东清远灰鹅。1980年全县饲养量为3万余羽,集中在三角、永丰,马口、立新、江益等社(场),其它地区甚少。1984年全县饲养量为6,900羽。
  蜂 主要有意大利蜂和中国蜂(土蜂)。意大利蜂系1956年引进,其特点是产量高、收益大、见效快。本县自然条件好,花期较长,蜜源较多,利于养蜂。养蜂专业户还利用不同季节,趁花期到金国各地游养。
  1984年,全县养蜂专业户约150余户,集中在九合、永兴、艾城,梅棠、燕坊,滩溪等乡,养蜂1,842箱,产蜜772担。
  兔 主要有长毛兔和菜兔,1958年云山垦殖场凤凰山分场一度办有养兔场。1979年县外贸公司从浙江省引进长毛兔,分别在九合、江上等公社的养兔重点户饲养。
  羊 主要是本地山羊。其特点是采食能力强。但容易损害庄稼,故饲养不多。
  良种繁殖
  县吴城水牛繁殖场 建于1964年,为全省首批建立的13个耕牛良种基地之一。初有牛栏50余间,放养基地1,000余亩。1984年有饲养员10名,水牛存栏数为700头。1964至1984年,该场先后为省内外提供良种水牛400头。
  县艾城菜牛繁殖场 建于1978年冬季。饲养本地母黄牛100头,采用冷冻精液人工授精,繁殖菜牛。拥有改良草场400余亩,播种黑麦草、白三叶、苏丹草等优良高产牧草。
  县生猪良种场 1965年建猪栏23间,引进苏白、约克夏良种母猪20头、公猪3头,配种繁殖。1968年向县内外提供良种猪320余头。1969年,猪栏增至40间,母猪增至40头。每年可提供良种猪500余头。1980年引进约克夏母猪17头、公猪3头、滨湖黑母猪8头、公猪1头。并将外来良种公猪作父本、本地滨湖黑母猪作母本,杂交繁殖,提供种源,促进全县生猪饲养向公猪良种化、母猪本地化、肥猪杂交一代化发展。
  防疫
  耕牛 耕牛的主要疫病有牛瘟、出败、炭疽、破伤风、狂犬病、血尿病、肠胃炎、锥虫病、焦虫病、血吸虫病等10余种,尤以牛瘟、出败、炭疽、血吸虫病发生率较高。牛瘟在1951年被消灭。1957年,全县实行春秋两季防疫注射,其它疫病陆续得以基本控制。血吸虫病主要疫区为吴城、江益、三角、九合、永丰、艾城、虬津、白槎等乡(镶)。由于经常开良查治血吸虫病活动,耕牛血吸虫病感染率逐步减少。1984年吴城镇的耕牛血吸虫病阳性率勾35%,江益乡为25%,三角、九合乡为8%,其余疫区在5%以下。
  生猪 生猪的主要疫病有猪瘟、丹毒、肺疫、副伤寒、喘气病、白痢病、胃肠炎、链球菌病、弓形体病等10余种,尤以猪瘟、副伤寒、喘气病发生率较高,年发病率在10%左右,死亡率约3%左右。1957年实行生猪畜病合作防治制度,抓春秋两季防疫注射和平时防治相结合,提高注射密度。1974年注射密度为68%,1984年提高到95%。
  家禽 家禽的主要疫病为鸡瘟和禽出败,流行广,传染快,家禽死亡率较高。1975年后;由于每年实行春秋两季定期防疫注射,疫病传染面略有减少,但每年仍有30%的家禽,因患鸡瘟或禽出败死亡。
  机构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成立于1954年,为九江地区最早建立县级畜牧兽医专业机构。配有干部5人,其中专职技术员1名,隶属县农业局。1968年被撤销。1970年恢复,隶属县农业局畜牧兽医组,有兽医干部4人。1980年重建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定编8人,分畜牧、兽医两个组。其中畜牧兽医2人、助理畜牧兽医4人、畜牧技术员1人。该站担负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民间兽医人员组织管理及科学研究工作。
  县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 于1953年成立,有会员50余人。1966年后中断活动,1980年恢复。现有会员106人,理事会有理事13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
  第五章 工业
  第一节 企业体制
  私营手工业
  泥木工 民国时期(下同),本县泥木工大部分以农为主,农闲季节外出做工,多数承建住房。县西南山区盛产木材,木工颇多。
  纺织工 本县盛产棉花,纺织遂成为农村的主要副业。从事者多为女性。纺织工具简陋,有木机、纺车之类。一般为自纺自织,称“土布”,布质粗糙,除自用外,仅少量出售。
  篾工 主要有屈竹篾工、斗笠篾工、普通篾工。屈竹篾工以制作竹摇床、睡椅、竹床、竹担架为主。分布在云山、司马、黄荆洞一带。斗笠篾工以制作斗笠为主,分布在罗亭(今南昌郊区)一带,产品销往南昌、安义、涂埠等地。普通篾工大部分来自高安、都昌、奉新等县。
  因涂家埠、吴城、白槎等地为竹木集散地,民国期间,制缆业曾一度兴盛。
  弹花工 以马口杨姓善操其业者居多,并以技艺精湛而负有盛名。技艺特点主要是弹花槌子上的功夫:槌子上有一个小口,棉花经弹打后,从小口处脱出,牵揭成一张张的薄小棉片,然后层层压紧,覆纱细密,松软平整。
  杨姓弹花始于清康熙年间,世代相传,遍布马口化里杨村为中心的7个杨姓村庄,其经营地点遍及永修、南昌等地,尤以南昌市为最多。弹花业一直为杨姓独家经营。其兴盛时期为民国十一年(1922年),在南昌市杨姓专业弹花店铺就有76户。同年,南昌杨姓弹花工组成弹棉手工业会,并订有会规:翁不教婿,舅不传甥;本姓学徒需交3块银元作为会费等。由予杨姓弹花技艺精湛,向为客户所称道,收费亦为昂贵,头等师傅年收入可达240元银元。建国后,杨姓弹花业仍颇兴盛。
  食品业 本县传统经营的食品业,有糕点、油丐、糖、酒加工业等。民国期间,涂家埠、吴城、白槎、马口等集镇设有食品加工店坊。善操此业者多为客籍安义县人。
  缝纫工 俗称“裁缝”。散居各乡村,大多为男姓。工具仅剪刀、尺、针、火熨斗之类。以缝制民间便服为主。民国期间,涂家埠、艾城,吴城等集镇有少数缝纫店。
  金属工 有金、银、铜、铁、锡等工匠,其中以铁工匠较多,遍布各乡村,制作农具和生活用具。涂家埠、艾城、吴城、白槎等集镇有金、银小店铺,制作项圈、手镯、戒指等装饰品。燕山圣水堂附近有铜、锡匠数人。
  其它手工业作坊 民国期间,艾城、涂家埠、白槎、马口、吴城等集镇有少数手工业作坊、经营碾米、皮革等,拥有5千银元资产者约为10户。绝大多数为农民兼营,专业手工业者甚少。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1957年,国家对个体手工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3-1955年,县城先以铁业、篾业为试点,实行统一组织、行业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把个体手工业户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合作社(小组)。
  1956年进入全面组建阶段,1957年,县城先后成立铁业五金合作社、花篾社、圆木社、篷业社、船舶社、皮革服装社、缝纫合作社、钟表社、制香社等手工业合作组织。各区亦先后成立手工业生产小组或合作社百余个。
  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社、组,经济核算采取带股分红和按产计酬的方法,逐步向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过渡。
  国营工业
  1949年11月,县政府接管了私营天心、裕源两家米厂,改称地方国营大众、群丰米厂。次年接管涂埠光华发电厂,后并入永修电厂。县油脂加工厂(年产油脂540吨)和县轧花厂(年轧花490吨)亦相继创办。年底有工厂5个,职工74人,产值188万元,开创了本县的国营工业。
  1951年建成县印刷厂,次年建县砖瓦厂、涂埠食品加工厂。1956年建县颗粒肥料厂。次年底有国营工厂10个,职工190人,产值375万元。1953-1957年,总产值为1,419万元。
  1958年县机械厂、县钢铁厂、县化肥厂、县水泥厂、县合作机械厂等厂先后建成。涂埠缝纫合作社由集体转为国营,称县服装鞋帽制品厂。1959年建成县耐火器材厂、县草包厂。次年兴建县农机二厂,并将原合作机械厂改称农机一厂。县造船社由集体转为国营,称国营永修造船厂。
  1960年,县钢铁厂、县化肥厂、县耐火器材厂、县砖瓦厂先后停办。次年,县造船厂、县服装鞋帽制品厂复转为集体。年底有国营工厂5个,职工143人,产值299万元。
  1963-1965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企业内部进行整顿,调整了产品结构,各工厂基本上消灭了亏损现象。1965年底,全县共有国营工厂6个,职工248人,产值392.05万元。
  江益、马口农机厂配合县机床厂锻打、磨光钳工锤38万把,产值达100万元。八角岭垦殖场沙丰分场工艺厂生产的玛瑙工艺美术品,通过上海、广州外贸部门销售1.8万件,产值2.5万元。白槎农具厂生产的三门衣橱、高低床等八种木制家具,1983年被评为九江市优质产品。艾城机砖厂生产的机砖,于1983、1984年连续获省乡镇工业砖瓦质量评比第二名,1984年该厂被农牧渔业部授予全国粘土砖优秀企业称号。永兴粉丝厂生产的庐山牌绿豆粉丝,1984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附:
  个体手工业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本县个体手工业人员逐渐减少,均在生产合作社(组)或人民公社参加劳动。1962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个体手工业亦有一个相应的发展,年末,全县共有个体手工业450余人。
  “文化大革命”中,个体手工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横遭摧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手工业得以恢复、发展,全县有木工、铁业、花篾,弹花、烧制砖瓦、烧制木炭、造船、缝纫、修理、食品等40余种行业,大都分布于涂埠、吴城、柘林、虬津、白槎、马口等地。个体手工业具有亦工亦农、规模小、分散经营、灵活多样、走街串乡、适应性强、便利群众生活、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等特点,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形式。1984年,涂埠镇个体手工业设点者54人,全县个体手工业有1,500余人。
  第二节 主要工业
  机械电器工业
  县农机修造厂 1958年创建,前身为九合公社大岸抽水机站附设修配厂,同年迁涂家埠,称县通用机械厂。1960年县钢铁厂、县铁器社曾一度并入(1963年均分出),时称县农业机械厂。196*3年同县拖拉机站合并,称县农机修造厂。厂址设涂埠镇跃进街。隶属县经济委员会。
  1959-1976年期间,曾先后生产Z105型、S195型调速器、内燃机主机、内燃机配件,安源70型小四轮拖拉机、Z105型柴油机、大型拖车、机耕船、轧耙、防滑轮等产品。1979年后,增产三道机、肥皂泵、剪板机、钢丝床等新产品。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职工209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70台、锻压设备8台,发电机组4套、装机容量250瓩。年产内燃机配件4万套,调速器3.82万套,产值110.3万元。
  五洲电扇厂 前身为涂埠光华发电厂,1947年创办,1951年由县人民政府接管,并入水修电厂。1968年从永修电厂分出,部分人员转产JO型电动机,称县电机厂,厂址设涂埠镇跃进街。1972年引进上海“华生”电扇图纸,试制成功F1,400毫米交流电容式吊风扇。1977年因电机滞销而转产农机用品(防滑轮),因而一度并称县电扇厂、且电机厂、县农机厂。1977年正式生产交流电容式吊风扇,正式改称县电扇厂。1983年改名江西五洲电扇厂,隶属县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职工209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50台、锻压设备20台,发电机组2套,装机容量350瓩。年产FC1,400毫米、FC1,050毫米、FC900毫米吊风扇共2万台,产值225万元。
  该厂所生产的吊风扇,在全国同行业中声誉较高。FC1,400毫米吊风扇1981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3年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列入全国八大名牌帛扇之列。FC900毫米吊风扇、FC1,050毫米吊风扇分别于1982、1984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县机床厂 1968年由县铁器社,县五金社合并成立。厂址设涂埠镇跃进街。初建时,仅有3间旧民房、4座打铁炉、5台旧车床、1个小化铁炉。主要产品有犁头、铁锨、铁锅等,年产值60万元。1970年开始生产4开平面印刷机、C6132型车床、B665型牛头刨床、40吨切纸机、300吨摩擦机等,年产值73万元。1973年转产钻石牌F型钳工锤,年产12万把,供外贸出口,1982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隶属县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9,353平方米,职工290人。主要设备有车、刨、铣等通用机床300台,三吨冲天化铁炉1座,发电机组3套,装机容量285瓩。年产钳工锤3.17万把,40吨切纸机2台。
  县钢锹厂 前身是县船舶社,1954年创建,厂址设新城建设坪。年产小型民用船70只。1959年称县造船合作社,次年转为国营企业,称县造船厂。1962年复转为集体企业。1976年部分车间转产钢锹,亦称县钢锹厂。1984年分为造船厂、钢锹厂。隶属县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职工58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13台、锻压设备10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200瓩。年产钢锹9万把,产值20万元。飞燕牌2号尖锹予1983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县锁厂 1970年由涂埠镇综合厂的五金车间扩建。厂址设涂埠镇王家街。以制作挂锁、家具锁为主,年产2万把,兼制作伞具、修理钟表。隶属县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职工260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21台、台钻112台、锻压设备30台、制锁专机90台,发电机组2套,装机容量104瓩。年产22毫米、26毫米、30毫米横开挂锁,26毫米、32毫米直开挂锁、拉手家具锁、抽斗锁129.62万把,产值120.5万元。其中30毫米横开挂锁1984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县农具厂 1957年由县花篾社,圆木社、篷业社合并成立。厂址设涂埠镇人民路。以制作竹木用品为主,年产值20.6万元。1961年与县木器厂合并,称涂埠镇农机修造厂,制造脱粒机、插秧机等。产值23.5万元。1975年分为县农具厂和县木制农具厂。1984年分为县竹制品厂、县农具厂、县圆木厂。隶属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370平方米,职工98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13台,锻压设备4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115瓩。年产犁头、犁壁3万件,铁锅1.73万口,竹制用具3万件,产值27.06万元。
  白槎农机厂 1968年由县拖拉机站拨出5台拖拉机,成立白槎拖拉机站。厂址设自槎街吴公山。1971年改为白槎农机厂,生产拖拉机拖斗、东风12型防滑轮、打谷机,产值1万余元。1975年改称白槎农机管理站,曾一度办有砖瓦、陶器等附属工厂。1979年并入白槎知识青年瓷厂,次年分出,仍称自槎农机厂,生产手扶拖拉机车刹、铁轮等,产值1.35万元。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职工40人。主要设备有通用车床、刨车,铣床各2台,年产翻砂铸件钢球20吨,产值1.68万元。
  附:
  县机电学会 1981年9月成立,会员20人。理事会有理事5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
  县农机学会 1982年9月成立,会员25人。理事会有理事5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秘书长1人。
  轻化工业
  虎山造纸厂创建于1969年。次年由农垦部“五七”干部学校造纸厂筹建处移交本县。厂址设虬津乡虎山。1972年与县糖厂合并,称县虎山造纸制糖厂。以生产机制纸、糖、酒为主。1974年,省计划委员会将高安县造纸厂全套设备拨入该厂。1976年,建成全套机械化造纸流水线。1979年,制糖业下马,改称县虎山造纸厂。隶属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职T350人。主要设备有日产5吨圆网造纸机2套,工业锅炉7台,锯切削机床20床,发电机组l套,装机容量125瓩。年产凸版纸(50K、60K)3,780吨,产值562万元。
  县有机化工厂 1969年创办,厂址设南山,原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永修分校附属工厂。1982年划属县林业局,改称县乳胶厂,同年更名为县有机化工厂,年产乳白胶230吨。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639平方米,职工210人。主要设备有化学反应釜10台,空气压缩机、浓缩机、制冰机各l台,塑料挤出机4台,离心水泵3台,半自动生产流水线4套,电器机械28台,装机容量141瓩。年产乳白胶400吨、苯乙烯地板涂料76吨、乳胶漆26吨,产值172万元,利润13万元。1984年该厂的高分子真空泵旋片生产被列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星火”计划。
  县印刷厂 1951年建立,称县五一印刷厂,厂址设涂埠镇人民路。次年由九江专区新农村报社接管,称新农村报社印刷厂永修分厂。1953年迁九江市,并入新农村报社印刷厂。次年迁回永修。1957年隶属永修县委,称永修日报印刷厂。1961年改称县委机关印刷厂。1964年定名县印刷厂。隶属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2,ooo平方米,职工50人。主要设备有对开、四开、平压、方向、圆盘印刷机22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140瓩,年印刷量17,135千印,产值17.4万元。
  马口造纸厂 1978年由马口公社、县社队企业管理局联合兴建。厂址设马口乡马头冈。年产瓦楞纸50吨,隶属马口乡。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职工65人。主要设备有1092型双缸双网造纸机1套,卧式快装锅炉、切草机各1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80瓩,年产瓦楞纸241吨,产值2.6万元。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
  涂埠光华发电厂 1947年由南昌市建华电料行创办。厂址设涂家埠王家街口。主要设备有12匹马力煤油机、10瓩发电机各1台,年发电量不足两万度。供电范围仅河街、横街、王家街、下街头等居民户。负荷5至15瓦灯泡约400余盏。建国后由县人民政府接管,并入永修新华电厂。设备搬迁至白槎街,改为永修电厂白槎分厂。
  县供电所 前身为永修新华电厂,1950年建,地址设江村关帝庙(今县土产公司货场旁池塘中)。主要设备有25匹马力柴油机、10瓩发电机组各1台,年发电量两万度,供电范围仅限山下渡一带。同年冬扩建。次年改称永修电厂。厂址迁今县总工会院内,职工17人。有125匹马力柴油机、50瓩发电机各1台,年发电量9万度、负荷5至25灯泡1千余盏。1954年永修电厂在新城高山冈建发电车间,负荷5至15瓦灯泡300余盏,供新城单位及部分居民用电。1957年,永修电厂迁至今县委党校后山,有180匹马力柴油机1台,50瓩发电机2台,年发电量18万度。1959年再迁至山下渡人民路(现县供电所址)。
  1967年,九江地区架设军山至九合公社彭家村高压电网后,永修电厂遂改名为县供电所。1981年设局。1983年复改为所,现有工作人员8人,隶属县水利电力局。
  其它 1968年后,需电量逐渐增大,电力不能满足供应,因此,各公社(场)先后办起22个发电厂,年发电量200万度,供机关单位及居民用电。县农机修造厂、五洲电扇厂、县机床厂、永修饭店、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等单位也均备置功率不一的发电机,自行发电。1984年全县发电量1,300万度,其中工业用电580万度,农业排灌用电200万度,生活用电340万度,电力损耗180万度。
  水力发电
  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中、小型水库和堤坝等水利工程的发展,农村小水电站不断兴建,至1984年,全县共建成云山、松门、袍桐等10座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241瓩/15台,年发电量18万度。其中以云山水电站规模最大,装机容量为640瓩/2台,年发电量100万度,电力通过并网输送到县城。
  输供电网、变电站
  军彭线 1965年建成。起点军山变电站,终点九合乡彭家村,全长23公里。供九合,三角等乡农业排灌和住户照明。1967年该线引入县城,本县电力亦列入华中电网。
  军红线 因军彭线线径较小,1968年建军红线。起点军山,终点红旗变电站,全长13公里,是为本县电网主要线路。该线变军山高压线为低压线,供县城工业、居民用电。
  红旗变电站 1967年建。1968年接通军山至红旗线路,装有0.32万千伏安/2台变压器。该站分2条出线:1条至县城,全长两公里;1条至艾城、立新、马口、城丰等地,全长25公里。年供电量600万度,主要供艾城、立新、马口、城丰农村用电01977年该电站扩建,架设县城工业用线两公里;马口、城山农业排灌线15公里。年供电量700万度。
  永丰变电站 1982年建,1983年运行。装有0.2万千伏安/2台变压器和半自动机高压并关枢。该站分出4条线,分别至三角,新城、城丰等地(原红旗变电站输出的至城丰线移至该站,年供电量为800万度。
  白槎变电站 1983年施工。该站供白槎、虬津、三溪桥、江上、梅棠等乡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目前尚未竣工。
  其它 江西平板玻璃厂、星火化工厂等中央、省、市驻县工厂都自行备有35千伏安的输供电线,变电设备,供厂内生产,生活用电。
  建材工业
  县水泥厂 1969年建成投产,厂址设山下渡板厂街。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5,730平方米,职工178人。主要设备有球磨机2台,破碎机3台,土立窑1座,金属切削机床6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1,500瓩。年产水泥1.2万吨,产值61.5万元。
  县矽砂矿 1970年创建,厂址设吴城松门山。隶属县砂石公司。
  1984年矿区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职工111人。主要设备有通用车床、钻床、刨床各2台,发电机组5套,装机容量27s砥,拖轮1艘,机械筛砂设备1套。年产基建砂1,305吨,压裂砂2,370吨,产值74.2万元。
  艾城机砖厂 1978年由艾城公社、县知识青年办公室、县社队企业管理局联合兴建。厂址设艾城街北面,称艾城知识青年砖瓦厂。1982年改称艾城机砖厂。年产机砖513万块。隶属艾城乡。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职工150人。主要设备有350型挤砖机2台,年产机砖793万块,产值43.2万元。同年被农牧渔业部授予全国粘土砖优秀企业称号。
  其它县内民间有烧制石灰、砖瓦等传统小型工业,砖瓦用木制砖、瓦模型,手工操作制成。石灰、砖瓦等建材产品自产自销。
  修河中游(白槎、虬津、艾城段)、潦河下游(马口,立新段),河道积有粗、细砂、卵石,是现代钢筋、水泥结构建筑不可少的材料,民间有部分小船,多在此打捞、贩运,年产8万吨,除供本县外,亦远销上海、南京等地。
  纺织服装工业
  县纺织一厂1952年创办,时为缝纫合作小组。1956年称涂埠缝纫合作社,社址设涂埠镇桥南街。1958年由集体企业转为国营企业,改称永修县服装鞋帽制品厂,1962年仍转为集体企业,称县纺织厂。1982年易名为县纺织一厂,隶属县二轻工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职工57人,主要设备有15-1型织布机50台,15-5型织布机20台,清花机1台,梳棉机6台,并条机2台,800锭细纱机2台,年产棉布38万米,产值53.7万元。
  县纺织=广1981年创办,厂址设新城。1983年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棉纱制品。1984年有职工159人,年产棉纱163吨/1000件,产值50.7万元。
  县羽绒厂1976年创建,厂址设新城,初名永丰垦殖场板鸭厂。年产板鸭31吨,产值21.32万元。1981年改名县羽绒厂,由中国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江西省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家联合经营,以生产羽绒制品为主。年加工羽绒20万斤,产值500万元。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职工181人。附设板鸭厂、羽毛粉厂、羽毛球厂。主要设备有羽毛预分机、除灰机、洗毛机、离心脱水机、冷却机、四箱提绒机、检验机、吸尘器各1台、空气压缩机4台、锅炉2台、工业缝纫机100台、年产羽绒被2.39万床,羽绒枕0.57万只,羽绒背心1.1万件,羽毛球1.8万只,板鸭84.2吨,产值800万元,利润54万元,产品远销日本、美国、苏联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1979至1984年,出口及内销羽绒制品150万件,创产值4,000万元,上缴利润税收450万元,为国家换取外汇2,000万美元。
  食品工业
  县粮油工业公司1950年创建,下设大众、共同、粮丰、新力米厂4家,隶属县政府机关。1952年划归九江专区合作总社,其中粮丰,共同米厂并称九江专区合作总社第一加工米厂。大众、新力米厂分别称九江专区合作总社第二、第三加工米厂。1954年4厂合并,称九江专区合作总社永修机米厂,同年移交县粮食局,称县粮油加工厂。1983年改名为县粮油工业公司,设新城高山冈。
  1984年公司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职工166人。主要设备有班产4万斤砻谷机3台,班产6万斤碾米机4台,年产大米15万吨,食用油脂2.5万吨,机制饲料2,700吨,产值557.6万元(参见《粮食》章)。
  县食品厂1958年县贸易公司加工部(厂址设新城镇)和涂埠镇食品加工厂(厂址设山下渡桥上)合并成立。以生产粉丝、豆条、腐竹、酱油、酒类、糕点为主,产值1.5万元,1968年迁至铁山路,隶属县商业局。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职工77人。主重设备有锅炉、固体发酵酿酒设备各1套,电机、恒温箱各3台,烘饼过缸炉、转炉各2套。年产酒类94.89吨,糕点258,06吨,产值85.1万元。
  永兴粉丝厂1969年创建,厂址设县医院后面龚家村。初属永兴公社永忠大队。1973年划属公社,改称公社粉丝厂。设粉丝、糕点、食用菌3个车间。1978年改称永兴食品厂,年产粉丝68吨。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职工54人,主要设备有磨粉机3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2,000瓩。年产粉丝84吨。产值14万元。
  其它工业
  县轧花厂1950年创建,厂址设涂家埠人民路。1953年投产,主要从事皮棉加工,短绒生产,建厂时年产值24.6万元,隶属县棉麻公司。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职工45人。主要设备有80片型锯齿机1台,71片型脱绒机,28型18辊机各8台,清绒机6台,双箱打包机1台,金属切削机床8台,发电机组1套,装机容量1,440瓩。皮棉加工5,000吨,短绒3,000吨等。产值100万元。
  涂埠镇综合厂1968年创建,厂址设涂家埠人民路,隶属涂家埠镇。建厂初期分制锁、雨具、五金、白铁4个车间。1970年制锁车间、雨具、五金车间划出,分别设立永修锁厂和永修伞厂。1973年综合厂扩建,设白铁、礼屏、棕床、鞋刷4个车间。
  1984年厂区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职工50人。主要设备有24匹马力柴油机、12瓩发电机各1台,交流电焊机2台,氧焊机1套。年产棕床450张,白铁制品520公斤,产值5.39万元。
  第三节 驻县工厂江西省涂家埠贮木场 1950年省木材总公司在吴城镇设立办事处,时有5名职工,专事木材收购。1952年开始木材转运,职工增至220名,年转运量20万立方米。1954年改为吴城贮木场,隶属省森林工业局(现省林业工业公司)。职工300名。次年,南昌木材分公司涂家埠接运站和修水接运站并入,规模扩大,职工400名。仍经营木材转运。1961年迁涂家埠,改称江西省涂家埠贮木场,下设吴城、乐平、安义、修水4个转运站,职工600名。1969年乐平、安义、修水转运站分别划属上饶、宜春、九江地区。现隶属省林业工业公司。
  1984年场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职工792-名。下设涂埠工区、吴城、柘林转运站。备有铁路专用线和货物。年转运木材、毛竹20万立方米,产值672万元。
  九江氮肥厂 1967年由省轻化工业厅组建,厂址设艾城猪婆岭。原名江西永红化工厂。1971年建成投产,设计规模为年产5,000吨合成氨。同年划属九江地区轻化工业局。
  1984年有职工567名,单一生产碳酸氢铵,为永修、德安、武宁等县提供农用氮肥,年产值450万元。
  江西省第三木材加工厂 1969年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创建。厂址设军山分场沙洲。设计能力年处理木材1,800立方米,主要产品为木质包装箱。1984年有职工473名。
  江西省平板玻璃厂 1970年兴建,厂址设县城郊区老虎山,隶属省建筑材料管理局。设计能力年产平板玻璃38万标准箱。1984年有职工557名,生产人造水晶、石英水晶、电子原件、石英谱振器等,产值256万元,获利润62万元。
  星火化工厂 1973年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分别在江上公社洪源大队、三溪桥公社张家山筹建星火化工厂、燎原化工厂,1983年两厂合并,称星火化工厂,隶属化学工业部。1984年有职工2,532名。
  江西省柘林水力发电厂 1971年筹建,1972年建成,称新柘林水力发电厂。同年11月,改名为江西省柘林水力发电厂,隶属省电力工业局。电厂装有4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8万瓩,1975年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输出电线7条,电力并入华中电网。1972年职工370名,年发电7,825万度,产值500万元,1984年职工632名,年发电6亿度,产值3,905万元。
  第六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驿道
  驿道,为我国古代车马通行之道路,沿途置驿站。汉代始兴邮驿。唐代于沿途各地设传舍供行人歇宿。宋代每10里或20里设邮铺。明、清两代承袭旧制。清代乾隆年间,本县县驿设艾城(今艾城街),下辖10铺,有铺司、铺兵53名。驿道路线为:自县前铺北10里至十里铺,又1 0里至石井铺,又10里至驿南铺,又10里至德安县米岭镐,凡50里;自县前铺东10里至长亭铺,又10里至上缭铺,又10里至丰安铺,又10里-至新建县慈姑铺,凡40里;自县前南镝20里至林田铺,又20里至滩溪铺,又10里至安义县乌溪铺,凡50里;自县前铺谚20里至藕江铺,又20里至土坪铺,又20里至蛟峰铺,又20里至磨刀铺,又15里至武宁县磨崖铺,凡95里;自县前铺北40里至罩矾铺,又20里至芦潭,又5里至新建县吴城,凡65里。全县驿道总长度300华里。同治年间,增设差马50匹,马伏14名。民国初,驿站废除。
  第二节 公路
  公路网
  民国二十一年c1932年)兴修汴粤干线,自河南郑州经湖北阳新入赣,沿武宁箬溪至本县藕潭抵万家埠经南昌达广东。10月,该线鄂赣段开始兴建。本县与武宁合建的永武公路,东起杨家岭,西至武宁县城,全长84公里。民国二十三年竣工。同年,汴粤干线万藕段(万家埠至藕潭)开始通车。穿越县境39.3公里。
  当时,本县交通枢纽在张公渡稍北里许的周叶。凡南昌至全家源或九江至南昌的车辆,必经周叶在张公渡过渡。民国三十七年,为抗击日军侵略,拆毁了大桥。沦陷期间,日军抓伕抢修,遭到群众和中国军队抵抗,日修夜毁,公路未能畅通。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六日,公路修复通车,沿途桥梁均用松木架设。民国三十七年,全县通车的省内干线公路有。南(昌)全(家源)段(从我县境内滩溪南2公里的万家山至桂棠西2公里的磨刀止)。南九线(经张公渡周叶至德安永修交界止,共长87.62公里)。
  1964年,往来南全线、南九线车辆,仍从张公渡过渡。1965年,虬津大桥建成,南全线改从焦冲经虎山至虬津,不再经张公渡过渡。而虬津便成为南北交通枢纽。从建国初至1984年,除按规定标准加宽整修原有公路外,并新建县干线公路80.53公里,县乡公路206.95公里(其中通班车路线为62.51公里)。全县省、县、乡级公路总长度375.1公里,总通班车公路230.66公里。此外,村与村之间,还有部分机耕道可通车辆。全县已形成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
  公路养护
  1953年,成立白槎养路段,隶属九江公路分局,负责修整永(修)武(宁)公路。1956年,增修万(家埠)藕(潭)线。从此县境内公路干线,均定人定期护养。六十年代初,实行不定期的民工建勤(调农民护养公路)。1975年起,养路段实行全面护养,定期检查。保证了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维护完好,标号、标志,完善鲜明。1976年至1978年,干线沥青路面从万家山铺设至虬津。1980年,从虬津铺设沥青路面至白槎,县境内省公路干线,全为沥青路面。
  1984年,我县有13个养路队,对公路分为3大片区,实行专责护养。艾城工区有南山、艾城、杨家岭、棋盘岭、青山5个养路队;云山工区有燕山、李家桥、云山、虎山4个养路队;白槎工区有旭光、三溪桥、白槎、八里铺4个养路队。共有职工128人,养护公路168.47公里。设备有。汽车3辆,生活车1辆,丰收牌拖拉机1台,小四轮车12台,12吨压路机1台,8吨压路机1台,沥青洒布机1台,破碎机14台,油路养护车1台。
  第三节 铁路
  本县境内南(昌)浔(九江)铁路,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勘测兴建。宣统三年(1911年)完成德安至涂家埠段路基工程。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五年六月,完成涂家埠至南昌路基工程。同年六月,全线通车。铁路为南北走向,贯越县境。从江益站北端5公里的大桥陈村至南山乘降所,全程长度为29.8公里。建国前有江益车站、永修车站(1965年改为杨家岭车站)、涂家埠车站,建国后增军山、南山2个乘降所。其中涂家埠车站为南浔线重点站之一。建国后,予杨家岭站建成2条厂矿专用线;一条长2,689米;一条长424米。涂家埠站建成通至贮木场支线长116米。
  1954年和1955年,铁路被两次特大洪水冲毁,被迫停车125天。1983年7月上旬,连降暴雨,修河水位猛涨,艾城郭东圩溃决。7月11日凌晨,洪水冲进杨家岭工区84+00路基桩,淹没路面枕木。经杨家岭、涂家埠工区员工紧急抢救,使当日8时由九江开往南昌的584次客车安全通过。中午11时30分,在K8+350处铁路路基被溃146米,交通陷于停顿。南昌铁路局组成抗洪救灾抢救铁路指挥部,调动2,000工人日夜奋战,7月2 7日中午修复通车,计停开列车16天,直接损失达100万元。
  第四节 航道
  修河
  修河,在本县境内全长104公里,从柘林电站大坝至吴城航道为81公里,大坝内上溯修水县杭口174公里。建国前,沿河货物赖以运输。每年从修水、武宁及柘林等地输出的竹(木)排筏主要靠它运往苏、宁等地。枯水季节,20吨船只由涂埠可达箬溪。民国以来,水土流失严重,河床升高,解放前夕,在正常水位下,20吨船只只能通到柘林;枯水季节,有的浅滩,要停船挖沙,方能航行。
  1972年,柘林电站大坝截流后,涂家埠到柘林,只能行驶载重10吨船只。大坝建有滑船道,各类船只和竹木,可通过滑道过坝,上溯武宁县城。涂家埠至吴城航道为30公里,受柘林电站流量控制,汛水期水深5-6米;枯水期水深0.,5-0.6米;水面比降0.11‰。汛期可航行20--50吨机动船;枯水期仅能航行小帆船。
  潦河
  潦河上游由靖安、奉新两支流在安义上首汇合流至安义下7公里磨下胡村,便分为南北2支流入我县境内至山下渡流入修河。其中北支在县境内(城山至山下渡)长23公里,南支于1978年因水利建设,在大港头郝村被堵塞。5-10吨船只,可从山下渡经北支长年通航至万家埠、安义等地。
  马融河
  马融河,又称蚂蚁河。为修河在周坊分支,经铁河口到赤安山注入赣江,县境内长30公里。1970年,因水利建设在竹林港处被堵塞。堵塞前,可航行15-20吨船只抵南昌,今成内河。
  杨柳津河
  杨柳津河,为修河流经东岸嘴分1支流,称杨柳津河。流至小河地方又分为2支t南支叫涂埠后河(亦称王家河),至花玲嘴与修河汇合,在正常水位下,只能行驶渔船进行作业;北支称小河,流经恒丰,经南湖流入星子,航程20公里,在正常水位下,可行驶10吨左右船只。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县政府召开一次善后会议,主张疏通小河,以减轻永修水患,遭到北河附近绅耆极力反对,未果。
  龙安河
  龙安河,源出燕山,至山下渡河洲与潦河汇流,为滩溪、立新等地乡民往返涂家埠必经水道。桥头熊村(今立新)至涂家埠,航程15公里。旺水季节6吨船只从涂埠可达鄢湾l5吨船只可抵槎溪。建国初,滩溪地区公余粮,均送到槎溪上船转运涂家埠。60年代,兴建云山水库大坝,在龙安截流。从此仅春夏之交,载重一吨船只,由涂家埠可抵雪窗,1968年,立新联圩建成,鄢湾以下被堵塞,河道改由长垅口入潦河。
  第五节 津梁
  桥梁
  石桥 据同治十年《建昌县志》载:全县有大小桥梁58座。计:日中、日升、修江、双玉、动仙,蛟塘、淦坊、风水、下湾、皇甫、麻籍、通济、丰宁、玲北、鹭鸶、马藏、谷墅、鄢湾、南湾、塔前田庄、广济、茆埠、南港、中泠、小泠、南泠、高桥、大港、魏家、塔水、登云、普照、近恩、橦山、坑口、陈桥、三陂、小港、西垅、山下、隐川、蛟陇、九里、穴土、港口、火烧,军山、鲁石、涮桥、驿南、李家、阳湖、花桥、太平、尖山、陈家、赵家、长工等。县志未予记载的农村石桥还有:周家桥、风雨桥、清明桥、王博士桥、观音桥、九里桥、十字桥、谦田桥、阳山桥、鹊湖桥、舒家桥、麻洲涂家桥、下岸桥、角塘桥、北山桥等15座。以上古老石桥,由于沦桑变迁,今大都风化倒塌,所存寥寥。
  水泥桥 建国前,修河主流和支流,曾兴建几座较大的木桥。如杨柳津桥、淳湖桥、张公渡大桥,汛期中常遭山洪和木竹排冲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由于军事需要,曾于张公渡建浮桥,沦陷前夕被毁。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又建成木桥,一年后,被木排冲毁。建国初,南(昌)全(家源)线汽车往来频繁,在张公渡均以渡船载渡,后改用小火轮过驳。1965年,公路改由焦冲至虬津,并在虬津建造钢筋混凝土大桥,为数百里修河第一座沟通南北的公路大桥。
  1972年,在恒丰垦殖场至公司墩的杨柳津支流上,兴建1座长7米、宽6米,载重1 3吨的钢筋混凝土县社公路桥。
  1978年,杨柳津渡口,兴建长214.4米、宽7米钢筋混凝土公路桥。
  1951年至1984年,我县在公路干线兴建钢筋混凝土永久性大小桥梁共38座,计长1168.7米,县乡公路桥梁42座,计长538.02米。80座桥梁全长1706.72米。
  铁桥 一、涂家埠铁桥,位于涂埠镇山下渡,民国三年建,至五年建成,初为木架,至民国十二年改为钢架。桥长386.3米,有七座钢筋混凝土桥墩。中间5座承受了20米高、50米跨度的天桥铁架。北伐、抗日、解放战争期间,曾三度遭破坏。
  民国十六年,“八一”起义前夕,铁桥曾遭到南昌朱培德军队的破坏。 (参见《政党》章)
  民国二十七年,日军陷马垱,中国军队为阻止日军南下,6月13日,下令停止南浔线运输,17日开始拆毁南浔线铁轨,并炸毁全线66座大小铁桥。涂家埠铁桥桥墩炸塌。钢架坠入河底。涂家埠沦陷后,日军抓佚抢修,由于一时无法修复,来往列车,在此过驳渡河。民国二十九年,于原桥址,建木桥勉强通车。民国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前夕,南浔线铁轨被拆除并交付浙赣线使用,南浔线路被破坏殆尽。
  1949年5月,国民党军队溃逃时,将桥南第三孔,62.5米穿式桁梁炸毁。南端大桥坠入河底,北端钢梁横子桥墩,大桥支离破碎。5月23日,本县千余名群众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抢修路基和铁桥,奋战1星期,路基加固,铁桥修复,南浔线全线通车。
  二、杨柳津铁桥,全长225.46米,位于涂家埠站与杨家岭站之间。民国二年兴建,三年完工。民国二十七年与涂埠大桥同时被国民党军队炸毁,次年修复。
  三、山下渡浮桥,1981年动工兴建,1982年6月1日通车。投资74万元。浮桥全长219米、宽7.5米,由17条水泥船、5条钢板船组成。桥面中间为机动车道,两旁为人行道,每天开桥一次,供往来竹、木排和船只通过。
  渡口
  据同治十年(1884年)《建昌县志》载。全县有渡口32处。计:河浒、柘林、木港、桐埠、张公渡、虬津、藕潭、当阳、梁山、西津、张家埠、李家埠、杨柳津、白湖滩、小港、淳湖、淦坊、炭埠、麻垅、周坊、吴田、幽兰、上缭津、塘口、水口、石濑、潭头、三港口、花玲嘴、杨师埠、鄢家湾、长垅。
  1984年,有渡口66处。计:九合乡有淦家、徐家、肖家、大岸、涂家榨、青墅、河头、饶村、吴村。三角乡有周坊、花玲嘴、爱群、周坊、后河、永善、里港彭。立新乡有万济胡家、歧山、骆家、坪上袁家、南岸邹、车埠、吴陂、长渡口、鄢湾、七里邓家、南徐。马口乡有歧山路口、嘴上、前房、玲里、东坡。永兴乡有东岸嘴、南东岸嘴、钩璜、钩璜吕村。城丰乡有细房、黎下、大建榨、城山、泗洲、上道士胡。艾城乡有小河街南、小河街东、联渡口、袁村、红山、下马湾、李家埠。吴城镇有吴城、小河、水渡口、二八巷、陶家口、德志。白槎乡有木港、双峰、陈家渡。三溪桥乡有司马、易家河、草港。江上乡有江上。虬津乡有张公渡。芦苇场有大湖池、大岸分场。恒丰垦殖场有公司墩。共有渡船72只。其中草港、双峰、邹家、吴城小河、河洲等地均分别有两只渡船过渡。交通部门定期检验渡口船只。
  交通局直辖的河洲渡口,为我县立新、滩溪,云山和安义县等地来往县城必经渡口。1982年改用驳轮过渡。从此,县城至立新、滩溪等地的机动车辆,可全程直达。
  第六节 运输
  航运
  木船本县船民,最普遍使用的木船有:麻雀、鸦尾、罗摊、排子、巴斗、土苟、小划、倒划……大小不一,载重5-10吨不等。
  建国初,水上运输,年吞吐量近10万吨。1962年后,木船逐渐改装为机帆船。船民劳动条件改善,运输最也逐年增加。1984年,有341艘木船装上动力,共7,227匹马力,吨位由原920吨增为8,530吨。
  机动货轮1960年,县造船厂制造120匹马力柴油机拖轮1艘,以拖逆风中行驶的木船为主。后,轮船及机帆船不断增加,水上运输的紧张状况得到缓和。1984年,全县有拖轮33艘,计2,578匹马力;小马力机动船146艘,载重2.684吨;小机挂桨162艘,载重1,965吨,计3,665匹马力。
  客轮客运 民国十八年,有私营德意志轮船公司经营的小火轮1艘,载乘客30-40人,往来涂埠、吴城之间,为我县客班船之始。不久停开。建国初,涂埠至吴城之旅客只能乘坐货船。1957年,由吉安造船厂调入客班船1艘,有客位80个,但船机陈旧,经常停开。1969年,九江航运分局调来井冈山7号客轮,有138个座位,为涂家埠至吴城定期航运客班船。
  货运 民国五年(1916年)前,县境无铁路、公路,全凭水路运输。县内输出的粮食、竹、木、柴炭、棉花、蔬菜……,及修水、武宁、奉新,安义等县经此转运的土特产,均经修、潦河过涂埠水运出口。南浔铁路建成后,水路运输退居次要地位。建国后,铁路和公路运输日盎发达,水路运输渐趋衰落,但仍不失其担负货运的辅助地位。据统计,1954年,全县水上货运量33.2万吨,其中吴城26.3万吨。1984年,水上货运量42.2万吨,周转量5,617.3万吨公里。其中吴城29.7万吨,周转量3,644.3万吨公里。
  船员水手 1984年,经航监部门考核发证的驾驶员412人,轮机员346人。其中吴城航运公司有驾驶员、轮机员.311人。各机关单位自备船只的驾驶员148人。此外,还有社会运输(包括乡村)船只和副业运输船只的驾驶员和轮机员。
  铁路运输
  货运 建国前铁路运输量无考。1950年南昌、九江每天对开l列货车,货运收入6.23万元。六十年代,沿线厂矿不断兴建,运输逐渐繁忙。七十年代,江边货栈装有8米高,10米长的大型钢筋龙门吊和起重机,水上公路运来县城转口的木、竹、粮食、柴炭、棉花等大宗货物,均集中于此,装车转运出口。货运量占县城货物运输总量80%。1950年为2.33万吨,1984年达9.9万吨,货运收入123.2万元,为1950年的20倍。
  客运 1949年,涂家埠车站客运量为8.9万人(次)。六十年代,有南昌、九江对开4次普通客车。八十年代,在涂家埠站停靠的客车每天7次。 (4次普客,3次快车)1984年涂家埠站客运量达到40.6万人(次)。1950年客运收入为3.39万元,1984年客运收入38.9万元,为1950年的11.5倍。
  公路运输
  货运 1957年,县汽车队从上饶调入一辆“道奇”牌4吨货车,开始货运。以运输粮食、百货为主。不久,粮食局、供销社、林业局等单位,先后从长春购进“解放”牌货运汽车。1977年,各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亦陆续购进“井冈山”、“跃进”、“东风”、“黄河”等牌号的载货汽车。1984年,全县拥有车辆单位200多个。经过年检合格载货汽车达390辆,载重2,000余吨。由于单位备置车辆不断增多。专业运输单位货运量日趋减少,县汽车队部分货车改为客运。
  客运 汽车客运,始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其时由九江“修江”汽车运输公司用两辆货车代替客车于永(修)武(宁)公路设站营运。不久停开。民国二十五年,南(昌)全(家源)线通车,我县滩溪(龚家桥)亦设站,每天有2、3辆客车行驶。次年因抗战停运。
  建国后1956年,九江公路分局在我县白槎设站,经营德安到武宁客运,有1辆客车,座位32个。客运线为永修一,白槎——柘林——桂棠。1964年,江西汽车运输总公司开辟由南昌至九江、南昌至武汉客运线,沿途在云山、附坝、虬津、白槎、新柘林设站。1970年,九江公路分局在永修设汽车站。同时将云山、附坝、虬津、白槎、新柘林等站划属永修站,开始经营全县至各乡镇和靖安、武宁、德安等邻县的客运。1984年,我县境内开辟的客车班次有:永修至附坝、柘林、大平、滩溪、周田、燕山、江益、三溪桥、白槎、燕坊、江上、星火、马口、城丰等处。跨县的班车有:永修至德安、武宁等县;跨地区的有永修至靖安县。长途客运的班车有永修至九江和永修至南昌市。县汽车站车辆由九江公路分局统一调度,日平均发车10辆,座位410个。
  此外,南昌至九江、武汉和九江至修水、武宁等地的各次班车,都途经我县虬津、云山、柘林、白槎等地,旅客亦可搭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许多专业户,开始经营运输业务,先后开辟了县城——柘林;县城——虬津——南昌;县城——新祺周——南昌;县城——九江4条客运线。
  装卸搬运 涂家埠,工商业发达、装卸搬运量大。三十年代装卸工人称箩把行业,有帮派意识。其成员限于世居涂家埠的10大姓成员,外姓不予入把。所得力资,按严格的等级发放。把头为当地豪绅。各箩把行又划地称霸。如涂家埠把,则把持涂家埠上街头至徐家1段;涂家把,则把持铁桥以下至涂家1f;南浔铁路江边货物栈为童家把所垄断(以后专设铁路装卸工人)。四十年代又增加蔡家把,彼此之间,时起争端。民国三十六年,成立挑挽业公会。有理、监事6人,会员245人。
  建国后,1950年,成立码头工会。工人120人。19544t:,改码头工会为搬运站,内设扎运队,从事木.竹排水上扎运,计130余人。1975年,改为搬运公司。1984年,工人129人。
  建国前,码头搬运工县为一条扁担、两个箩筐和一根绳子,一条杠子,靠肩扛背负装卸搬运。建国后,劳动条件逐步改善。1957年,购置板车120辆。1970年,置赣江牌机动运输车15辆。1973年,置井冈山牌汽车1辆。1980年,从河边至江边站安装拉坡机(电力拉动)8台。每天装卸量由1,000吨提高到5,000吨。
  建国后,装卸搬运业日益繁荣,装卸搬运晶种360多种。1950年,装卸工人120人,每天装卸搬运量为1,000吨,人平8.25吨;1957年,人平为10.25吨;1962年全公司年装卸搬运量为10.57万吨;1978年装卸搬运量为14万吨;1980年装卸搬运量为19.6万吨;1984年装卸搬运量为14.9万吨。货物运输量0.91万吨,货运周转量2.17万吨公里。产值19.6万元,除上缴利润、公益金等款项外,工人工资为10万元,人平收入为800元。
  民间运输
  本县民间运输,建国前,主要以木船、手推车为工具,担负全县水陆运输主要任务。建国后,随着公共运输事业的发展,民间运输逐渐成为社会运输的辅助部分。1961年起,手推车改革为胶皮车轮,以人力或牲畜牵引。牛拉宽胶轮板车称大板车,载重1吨以上;人力拉的小胶轮板车称小板车,载重约500-1000斤。在未使用拖拉机时,在狭窄的小道上,独轮车与大、小板车仍起着搬运较笨重物品的作用。
  五十年代后期,恒丰垦殖场以拖拉机为运输工具。1958年,县成立拖拉机站,购置拖拉机10台,既为农业耕作,又作运输工具。同年云山垦殖场亦购进拖拉机作运输工具。1978年,各公社建立农机站,后改称拖拉机站。农闲时,承担各公社范围内基建工地的建筑材料及大量粮、棉、土特产、煤炭、食盐,化肥、日杂百货的运输任务。运输量占总进出口货物量的40%,成为民间运输的主要工具。1970年后,手扶拖拉机也开始经营短途运输。1978年,全县有手扶拖拉机388台,基本取代了畜力车、人力车和板车。
  1965年后,木船改装机器及拖拉机大量发展,运输效率逐年提高,运输矛盾开始缓和。八十年代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运输专业户不断涌现。组织形式有个体经营、联户经营。他们买大型汽车,置机帆船,承包水陆各种运输任务,成为运输战线上一支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1984年,全县有民办运输企业43个,其中乡办的19个,村办的24个,共计491人。总收入为102.2万元。其中乡办75.6万元;村办26.6万元。农村专业户汽车35辆,拖拉机150辆,小型拖拉机285辆。城镇个体户有客车5辆,均投入营运。
  第七节 交通管理
  港航监督
  1953年,成立民间运输支社丈量股,管理水上交通安全。1954年,在航运站内设航运监理员。1972年,取消航运监理员,设立航运监理站。1973年,统一实行港航监督,船舶检查签证。1980年,航监站会同交通运输管理站(原民间运输管理站)实行水上“三统”(统一运输计划,统一运力调度,统一运价票证)。历年来共办理“船舶户”477次,签发“船民证”2,300人次。
  公路交通监理
  从1956年起,本县车辆,均须经车辆监理站检验,办理签证手续.方可运行。监理站经常流动进行检查。历年来纠正各类违章行为1,336次。对学习驾驶员,每年结合年度机车检验,通过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并在公路、街道、交叉、转弯、险段、陡坡等地,设交通标志牌,保证行车安全。三十多年来,标志牌进行10多次更换。1984年,干线公路全部换上全国统一的返光标志牌。附: (表15-12)
  第八节 机构
  县公路段
  1954年11月,德安至修水公路修复后,九江公路分局在我县白槎设养路分段。1959年2月,撤销白槎养路分段,在虬津设永修养路段,管理全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事务,下设养路队,实行公路分段护养。1976年,改名为永修公路段,属九江公路分局。
  县汽车站
  1956年,九江公路分局在白槎设汽车站。1958年,江西省公路局在周田设汽车站。1965年,周田汽车站划属九江分局。1968年,九江分局设立柘林、附坝两个汽车站。1970年,在县城设立永修汽车站,统辖白槎、柘林、附坝、周田等汽车站。1971年,设虬津汽车站。1974年,设三溪桥汽车站。1984年,永修汽车站统辖白槎、柘林、虬津、周田、三溪桥、附坝等6个汽车站和燕山、燕坊、凤凰山3个代办站,隶属九江公路分局。
  县汽车运输公司
  1956年,成立县汽车队,隶属县交通局。1982年,改名为永修县汽车运输公司。
  县车辆监理站
  1959年成立。原为交通安全管理站,属九江公路分局车辆监理所管辖。后更名为车辆监理站。
  县航运站
  1952年成立。管理航运行政事务,属九江航运站。1957年改为航运中心站,兼管武宁、修水等县航运业务。1959年,改为九江航运处涂家埠航运中心站。1968年,改名县航运站。1981年,将调派船运业务交县民间运输管理站,航运站专管机轮、客轮运输。
  县航运公司
  民船业同业公会。 民国三十六年成立,有理、监事6人,会员68人。建国后解体。
  航运公司。 1950年成立船民办事处,后改为船民协会、航运组。1953年,改为木帆船合作社。同年成立白槎航运组。1954年,增加吴城航运组。1955年11月,成立初级木帆船合作社。1956年1月,在合作化高潮推动下,入社船只338只,计2,600吨,劳力644人。10月,5个木帆船合作社,合并为“永江”、“修江”2个高级合作社。1958年,又合并为“永修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1959年,木帆船合作社与县搬运站合并成立县运输公司称航运大队。1961年,与搬运站分开,成立县航运公司。1962年,取消航运公司,成立1、2两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1963年,成立民间运输联社。辖机船运输1社、2社、县搬运站和吴城帆船社。“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民间运输管理所。1、2运输合作社改为航运大队。 1976年,复称航运公司。分设民间运输站,经营木帆船运输业务。
  吴城航运公司
  1953年,进行水上民主改革,成立民船协会,组织5个互助组。1954年转航运组。1956年,转为初级运输合作社。1957年,转高级社。1958年,转为吴城镇人民公社帆船中队。1962年,更名为木帆船运输合作社。1976年,称吴城航运公司,隶属县交通局。
  港航监理站
  1975年成立,取消原航运站设置的航运监理员,为县代管单位。
  立新渡口
  1982年设立新轮船渡口,属县交通局。
  浮桥管理所
  1982年设永修县涂家埠浮桥管理所,工作人员5人。属县交通局。
  第七章 邮电
  第一节 机构
  民国初,本县始设邮政局。民国十二年(1923年),江西省77个邮局中,有本县涂埠、艾城两邮局。
  民国二十三年,设县城(艾城)和山下渡2个电话营业处。抗日战争时期,设县无线电分台,随政府迁燕山。抗战胜利后,改电信分台,迁山下渡。
  1949至1951年,县邮政和电信分设,称邮政局和电信局。1952年起,邮政、电信合并为邮电局,业务由省邮电管理总局管辖,行政隶属县政府。“文化大革命”期间,邮政划归交通部门管理。1973年,邮政、电信业务统属邮电局办理,行政业务属省邮电管理局。
  1949年,县邮电局在艾城设邮电所,于虬津、白槎、滩溪、柘林、马口、涂埠、杨家岭、小河和新建县属新祺周、大塘、樵舍、乐化等地设代办所12处。
  1950年,白槎邮电所改为邮电支局,艾城邮电所改为代办所。1954年,吴城划属永修,设邮电支局。马口、滩溪、柘林改为邮电所。1955年.增设江益邮电所。1956年,增设新城、燕山、虬津、南山代办所。同年,新祺周、大塘、樵舍、乐化代办所划属新建县0 1958年,增设云山、新柘林邮电支局及杨泗、军山、呖岭山、恒丰、永丰5个代办所。1960年,马口邮电所改为邮电支局。1968年,设九江市41邮电支局。1970年,设九江市42邮电支局,改马口支局为邮电所。1980年,全县有6个支局、14个邮电所,3个代办所,职工158人。1982年,改九江市41支局为新基邮电所并增设梅棠、燕坊2个邮电所。
  1984年,全县有邮电局1个,白槎、云山、吴城、柘林、新城邮电支局5个,军山、江益、杨家岭、艾城、虬津、马口、滩溪、燕山、南山、立新、附坝、恒丰、三溪桥、燕坊、梅棠、新基、九江市42等邮电所17个,氮肥厂、江上、西庄代办所3个。职工170人,其中乡邮员25人,话务员32人,营业员26人,行政人员21人,报房业务员10人,农村话务员10人,市镇话务员43人(包括机修人员),其他3人。
  第二节 邮政
  邮路
  民国初期,我县邮路为:县城(今艾城街)至杨家岭、涂埠、白槎、马口、滩溪,计133华里。每一邮路设邮递员1人,日步行60华里,邮包不超过58市斤。白槎以西,由白槎邮递员转送柘林;马口以西,另有邮递员转递安义、万埠。
  抗日战争时期,我县沦陷,邮路被切断。政府迁驻燕山,于交通要道设交通站。开辟由日军占领区至燕山以乡为单位的地下交通网,每乡派1人传递信件和日军活动情报。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邮路。
  建国初,本县邮路有县城至武宁线,县城至新建县老鹳嘴线;县城至杨家岭线。1950年至1954年,先后增设县城——马口——城山班;县城——恒丰班;县城——三角——九合班。1956年,撤销县城至老鹳嘴班,改由新建县投递。开设县城——长兴班,虬津——宝田——张公渡班;县城——梅棠班。1958年,增设县城——江上班。1970年,增设县城——立新班。1978年,增设县城——燕坊班。至1984年止,邮路单程长度达972.2公里,邮路总长度1,399公里。
  邮传
  邮传 民国初,邮件传递,铁路沿线利用火车,如县城——杨家岭班、县城——新祺周班。通河道者由航运传递,如县城——吴城班。不通铁路、航运地区,以步班邮运,邮件不多者开隔日班。
  建国后,邮政设备日趋更新。从1957年起,全县有7个自行车班。1962年,自行车班增至15个,仅保留1个步行班。1980年,自行车班增至27个,同时有邮政汽车1辆,北京吉普1辆,三轮摩托4辆,永久牌自行车54辆,SBR-4A上海牌包裹收寄机1部。
  邮传数量 1937年,本县发信6.17万件。
  建国后,1949年至1962年,邮政业务函件交换量由8万件增至11万件;包裹由159件增至14万件;增加88倍,年递增6倍多。1963年,对邮电通信网进行了改革,加强农村通信工作。
  1984年,业务总量由1963年的21万件增至43万件,计费量由1963年的2万元增至56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我县同港澳地区及国外进行邮电交往。1982年,出口邮件277件,进口邮件1件,包裹31件。
  报刊发行 建国前,县内仅发行《民国日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机关报)40份左右,《(中国新报》(南昌出版)《新闻日报》《中央日报》等40余份;《观察》《新闻天地》2种杂志,发行量不到100份,仅为公务人员订阅。建国后各类报刊发行数逐年递增。1979年后,农村订阅报刊又有较大增长。村民小组大都订有《人民日报》、《江西日报》、《九江报》、《江西科技报》、《江西法制报》和《红旗》、《中国青年》杂志。生产责任制实行后,全县村民小组又增订了300多种4,000多份文化、科技杂志。
  1984年 全年报纸期发数330多种计3万多份,平均每10人达一份,年累计463万份。杂志期发数1,165种计4.1万份,年累计45.6万份。其中《人民日报》1,055份,《江西日报》3,223份,《九江报》1,334份,《江西青年报》452份,《江西科技报》2,550份,《红旗》1,024份,《半月谈》1,550份。报刊投递率日渐提高。有20个乡(镇)机关、172个村民委员会、955个村民小组,能看到县局当天发出的报刊,20个村民委员会、692个村民小组,大都能看到隔天报刊,最偏远的山区,也不超过3天。
  附:建国前夕邮资暴涨简况
   抗日战争前,平信每封为法币五分。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以后,邮资一年一变。三十六年,一年两变。三十七年.一年十变。三十一年十二月为5角。三十二年为1元。三十三年为2元。三十四年为20元。三十五年为100元。三十六年七月为500元,十二月为2,000元。三十七年初为5,000元,七月为1.5万元。印刷品为1万元,快信6万元,航空为7万元。双挂号为14万元,平快为3万元,单挂号为4.5万元,双挂号为8万元,双挂号快信为9.5万元。
  第三节 电信
  电话
  电讯网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本县在县城(今艾城)、山下渡,设电话营业所。建艾城至白槎、涂埠两地通话线。长途电话可通南昌、九江两地。但因线路质量差,长话几同虚设。抗日战争胜利后,三十六年,南昌与咸宁16绥靖区电讯线路途经我县,本县开始同南昌、瑞昌、武宁3县通话。
  1950年,全县7个区开辟电讯线路205公里。1953年,建立了以县城为中心的电讯网。1955年,电线杆路增至345杆公里,全县92个乡,乡乡通电话,基本上普及电讯网。
  1960年,扩建和修整的电线杆路达348杆公里。1973年,起用水泥杆取代木杆。1984年,县城直达各乡(镇)和各乡(镇)相互之间中继线路有25条,水泥杆程110公里,木杆程36公里,线条长度3,364对公里。县城直达各厂矿和厂矿相互之间中继线路17条,杆程64.7公里,线条长度445.2对公里。总计杆程长度174.7公里,中继线条长度380.92公里。
  附。农村电话网路图。
  设备 1984年,交换机总容量740门,已装交换机容量460门,已装容量中实占容量350门。用户交换机容量550门,接入邮电局交换的话机317部,接入用户交换机的话机378部。
  农村交换机总容量840门(其中乡镇经营的270门),实占容量375门(乡镇经营90门),电话机总数303部(乡镇经营79部)。
  已装农话交换机的乡镇19个。已装载波终端机的(含环路)3个。已通电话的行政村79个,村民小组90个。农村电话中继电线路总数(含环路)46路,其中县城至乡(镇)的直达中继线20路。农话交换点总数23处。
  长途电话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去话745次,来话644次。1935年,去话540次,来话485次。
  1949年,发话7,764次。1952年为8,631次。1957年-5,916次。1962年2.22万次。1975年2.42万次。1980年4.17万次。1982年4.36万次。是年实行对外开放,曾与港商通话1次。1984年达5.3万次。
  市内电话 1949年124户。1957年93户。1962年161户。1974年5月,用手摇磁石式电话机,全部改装为共电式电话机。1980年259户。1982年252户。1983年295户。1984年317户。递增10%。
  农话 1957年有102户。1960年256户。1965年397P,为1960年的1.55倍。1970年为284户。1975年增至409户,比1970年增44%。1980年231户。1982年226户。1983年217户。1984年为224户。
  电报
  设备 建国前,县电信局仅有1台美国产的发报机。
  建国后,设备逐步更新。至1984年,有BD055型电传打字机5部,双轨头自动发报机2部 自动报时单机头发报机1部,3路载波机3部,单路载波机2部,短波发信机1部,15瓦以上发信机1部。
  发报量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2,834份。1950年3,129份。1952年2,453份。1967年1.64万份。1970年2.21万份。1975年4.89万份。1980年5.5万份。1982年5.05万份。其中,发给国际及港澳同胞电报6份。1984年5.28万份。
  附 集邮
  本县少数群众有集邮习惯,其中个别人有较长集邮历史。
  1984年10月1日,开办县集邮门市部,设兼职、专职营业员各1人。至年底,销售邮票3,215元。门市部采取集邮者交预订费、领取预订卡的方式,向集邮者定向、定量供应新发行的邮票。全县共有集邮爱好者500多户,其中办卡人员46户。
  第八章 城乡建设
  第一节 县城建设
  房屋
  县城涂埠镇,早在明代中叶,就已形成集市,为赣北重要商埠之一(参见<集镇·涂埠镇》章)。抗日战争前,涂家埠和山下渡房屋建筑总面积为6万余平方米。其中2层楼房面积仅有370多平方米。
  建国后,县治迁涂埠,经过30多年的建设,至1984年止,涂家埠、山下渡、新城所有房屋建筑总面积达65.4万平方米。其中平房建筑面积占54.28%,2、3层楼房建筑面积占41.92%,4至6层楼房建筑面积占3.8%。1984年,着手进行县城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同时进行)。
  在房屋总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为35.6万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5.57万平方米,现住人口29,783人,人平居住面积为8.59平-米。非住宅面积为29.8万平方米。其中。工交事业用房12.6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8.7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用房3.8万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用房0.5万平方米;办公用房4万平方米;其它用房0.2万平方米。
  街 道
  人民路 为涂家埠正街。原为狭窄的麻石路面,高低不平。1961年,改为水泥路面。从王家街至永修汽车站,全长3,000余米,宽10米。
  铁山路 建于1970年。从铁桥北端东侧直达涂家埠火车站。全长620米,宽6米,水泥路面。
  跃进路 亦名跃进街,建于1974年。从五交化公司西侧,迂回延伸与铁山路相接。全长720米,宽7米,水泥路面。
  新城大道 是新城的主要街道。1956年开始兴建,曾一度停工。1980年重新建成。现长1,800余米,宽40米,为县城颇具规模的大街。
  沿河大堤
  1963年冬,兴建县城沿河防洪大堤。高21米,宽3米。1979年,完成扩建工程。堤宽由3米增至10米,高度增至23.5米。1980年,铺设沥青路面。大堤东北端接九合大桥,西接涂
  埠大铁桥头,全长1,980米,为县城公路、防洪两用工程。在铁桥以西,沿河建有混凝土防洪挡,顶宽50公分。在汽车站东边,接立新渡口马路,与人民路并列,能在23米高水位的情况下,确保县城安全。
  供排水
  供水 建国前涂埠镇居民少数饮用井水,大都饮用河水。建国后,五十年代末,有少数单位安装自来水,如永修饭店、涂埠贮木场、县立中学等,均分别建塔,掘井或抽河水饮用。1973年,成立县自来水厂,厂址设县水泥厂前。1974年投产。后因水质含锰量过高,不符合饮用标准,1979年5月,于新城潦河畔,新建自来水厂,改用潦河水源。投产后,日供水量最高达3,000吨,平均日供2,185吨。配有12个供水站,为县城群众生活提供用水。其设备有160吨/小时澄清池1座,160吨/小时沙滤池1座,800吨蓄水池1座,150吨水塔1座,120瓩发电机组1台,6B4-8离心式清水泵4台,JO2-72-4电动机配套4台。县城地下自来水管道有:250主管2,208米,105主管1,744米,100主管1,953米,300圆管1,500米,400主管350米。1984年改自来水厂为自来水公司。
  排水 建国前,涂埠仅在街道两旁辟沟排水。七十年代初,在拓宽、新建街道的同时,兴建地下水道。从人民路供电局以西至铁山路南,开辟宽1米、高80公分以上的石拱涵管,导污水入河。30多年来,全镇共建水拱管、砖砌盖水泥板管、水泥涵管等地下水道33条,总长度5,279.6米。从此全城污水畅流,街道无积水现象。
  供电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涂埠设有私营光华电厂,供应照明电灯约400盏。
  建国后,1950年,创办新华电厂。1951年改名永修电厂。照明电灯1,000余盏。1957年,电厂扩建,发电量55万度。
  1967年,县供电所以高压输电网输送的电流,供应全城照明用电。
  1981年,全年照明电量90.33万度。1982年为101.9万度。1983年为111.3万度。 1984年为213.5万度。
  第二节 建筑业
  队伍 设备
  个体建筑业 建国前,本县建筑行业,为个体经营。承建较大建筑工程时,在同行之间临时邀集工人,无固定组织。
  第一建筑公司 1952年成立,初为泥木工会建筑工程队。至1956年,有职工150人。嗣后逐渐增多,到1984年,有职工404人。
  第二建筑公司 属乡镇企业管理局管辖。为乡镇企业集体经济性质,有泥、木、钢筋、木模、电焊、吊装粉刷等工种,共83人,并设预制构件厂。其设备有汽车两辆、花板机1部和其它价值上万元的零星施工机械。流动资金8万元。1984年开始承包工程。
  第三建筑公司 1984年由县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建立。当年开始承包建筑工程,有固定木工、泥工、机修工、电工等83人,承建大型工程时,招聘、雇请临时工。
  乡镇建筑队 是乡镇管辖的乡村建筑队伍。其中包括房地产公司直接管辖的房管所建筑工程队。1984年,经九江市建设局审核批准发照的有:马口、立新、江益、燕坊、九合、三角、永兴、城丰、永丰、艾城、吴城、白槎、梅棠、房管产建筑队和涂埠第1、2建筑队等16个,均批为四级建筑企业。有建筑工人1,155人。其中固定职工为720人。都配有泥、木、钢筋、机修、灰、油漆、电焊、安装等20多个工种。共有施工机械93台。承建各该地乡村住房、办公楼、仓库、宿舍等建筑工程。
  建筑设备 第1、3建筑公司有较大型的施工机械,计:井架l台、龙门吊3台、卷扬机6台、混凝土搅拌机8台、汽车4辆、电焊机3台、发电机3台、搅合机1台、柴油机3台、电动泵4台、预制自动拉模机1台、车床1台,粉碎洗灰机2台、电动机7台。
  设计
  1983年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设计室,有中级技术人员1人,初级技术人员2人。县内各建筑公司和下属建筑队承建工程,均由该设计室设计;外地来此承包的建筑工程,由设计室设计或审核施工方案。该室新设计的“新型农村住宅设计方案”,获九江市1982-1984年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机构
  房地产公司 1950年成立,原属财政局,1979年,划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现有职工28人。
  公房管理
  1984年,房地产公司管理的公房173栋,面积3.8万余平方米,出租给746户居民。1984年房租收入2.47万元,地租收入2.43万元。
  除县房地产公司所管的公房外,历年来各单位集资自建和国家拨款兴建的单位职工宿舍由各单位自管。管理的方式:一、房管部门经管的公房,由房管部门按月收取房租并维修;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由本单位收取房租并维修。单位之间房屋的转拨,通过财政局作固定资产转移。
  土地征用
  建国以来,土地征用系民政局管理。从1979至1983年,各建设单位征用荒山荒地和其它不能耕种的土地计3,524亩。1983年对19 58年以来各垦殖场征用的山场荒地,由征用方向被征用方交一定的土地费,并确定土地、山林使用权限。1984年后,在农业畜牧局设有土地管理站,负责贯彻土地法规和管理土地征用审批工作。
  第四节 环境保护
  污染
  废水 1984年,经县城镇监测站测定,由于众多工厂濒临修河,年排出废水量达825.1万吨。其中工业废7为708万吨,占总量85.8%;生活废水占14.2%。总废水量中,含汞毒80吨,含氯化铬91吨,含酚7,800吨。
  废气 1984年,县城各工厂从烟囱冒出来的废气为32,278年万标立方米。
  废渣 1984年各工厂燃烧过的废渣年7,740吨。
  噪音 各种机动车辆发出的噪音,1984年经监测l新城为60分贝,老城为65分贝。
  治理
  废水 星火化工厂、云山医院、县人民医院采取放药、过滤、建净化池等措施,进行处理。1984年处理率为12%。
  废气 采用改造锅炉、清烟除尘办法。1984年,已清除7,000年万标立方米。
  废渣 采取将工业废渣经过冶炼做成煤渣砖,或用废渣铺设路基、路面、垫坡等办法,变无用为有用,变害为利。
  噪音 由交通部门广设标志牌,并严格规定,一切机动车辆,均在沿河大堤行驶,不准进入涂埠人民路;夜晚不得鸣喇叭。街道两侧,广植树木。到1984年,减弱噪音,初见成效。
  清除垃圾 1958年,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1984年,有清洁工34人,垃圾板车8辆。翻斗垃圾车4辆。设置水泥垃圾箱20个。日清除垃圾20余吨。洒水车一辆,日洒水3次,经常保持街道清洁、凉爽。
  第五节 乡村建设
  自然村建设
  全县有2,129个自然村。大部依土地大小和族姓聚合形成。村庄房屋多数坐北朝南。平原地区,基地平坦,比较整齐。丘陵或山坡地段则分层建造。有如梯田形式。多数村前有池塘或小溪。屋前开一块平地,四周栽种果木。少数村庄有夯土围墙,用以防止牲畜出坂。
  经过房屋普查,全县自然村有房屋38,515栋,建筑面积3,818,342平方米。
  建筑结构,砖瓦房占89%,土草房占5%,其它结构占6%。
  1984年,全县农村建房面积101,840平方米。砖木结构占52%,混合结构占48%。其中生产性建筑(农村公共建筑)占7.1%(集镇建设参见《集镇》章)。
  建筑特点
  建国前,农村除少数人的住宅为砖瓦房外,一般农民住宅结构简单。大都是用土砖坯砌墙。用土瓦盖的称瓦屋;用茅、稻草盖的叫茅屋。有的贫民还有夹板筑土墙,上盖茅草。八十年代以来,茅屋已不再建。住宅类型格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店面间 正面狭、纵深长、隔成几个房间。前为店面,后做住房或用房。多数是木板壁楼房。上有吊楼,楼沿有木栅。这种房屋占地面积不多,但瓦沟长,排水能力较差。
  四合院 1排3间房屋,左右各加1间对向厢房,呈“冂”形,前面装板壁或砌墙,正中开门,中有天井排水。这种房屋水气重,湿度高。多数为建国前建造。
  串堂2进或3进 由2排1字3间,中间两侧加厢房,有1个天井的叫2进;3排1字3间,加4个偏房,有2个天井的叫3进。前正中开大门,后面和两侧均开偏门。此类一般是豪门大宅。全县此建筑极少。这种古老式样的建筑型,由于深邃,大堂和正房显得灰暗,现已废。
  三间三拖 在1排3间的后墙,紧接着披下顺水檐(不另起脊)叫3问拖步,全县最为普遍。特点为千爽、光亮,大小自如。过去用木料撑架。后为节省木料,均改用青、红砖平砌4个山头,承受椽桁。正屋中间为堂屋,两厢作卧室,拖屋作厨房和杂用间。近年来,人们为着节省地基争取空间,以1排3间作基点,建起2层或3层楼房。有的将3间格局放大放宽,层层4面开窗,上下均可按需要隔大小房间。随着生活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更为讲究。少数人还把4只屋角起翘檐仿宫殿式,显得更加堂皇。
  风火墙 即将山墙砌得高出屋脊,多建于滨湖沿河地区,能起到防风、护瓦、防火作用。
  饮用水
  建国前沿河各村居民饮用河水,其它绝大多数是饮用塘水。六十年代后期,有的掘井用水泵压水。七十年代,部分地区采用机器把钢管钻入地层,机械压水。部分地区,陆续建起了自来水道。1984年,全县集镇饮用自来水的占47%,自然村饮用自来水的占2.3%,用自来水的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5.8%。
  照明
  1984年,全县各集镇均用上了电灯照明。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高压输电网的扩大,全县自然村中,有68%的农户,用上了电灯照明。
  附:湾头村典型调查
  湾头村属滩溪乡,位于南九公路西侧凤凰山汽车站附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该村91人,有房屋22栋,大小521EJ,面积为468平方米,人平面积为5.1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的2进房屋1栋,木结构的2进房屋3栋,四合院1栋。5栋房屋,住有35人,人平占有面积为12.5平方米;土砖盖土瓦房屋10栋,茅屋2栋,住56人,人平居住面积为7平方米。
  1984年,实有人口189人,有房屋36栋,计117间,面积为1,944平方米,人平住房面积为10.3平方米。36栋房屋中有30栋为砖木结构。
  人们对住房的造型和结构要求,因时而异。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展。五十年代是“能住即可”;六十年代希望“住得宽敞”;七十年代注重“造型艺术”;八十年代讲究“雕塑和绘画”。
  1975年后,实行猪圈、牛栏、厕所,统一建在住房后较远的隐蔽处;厨房全为烟囱灶,环境卫生大为改善。有40%房屋做了三合土或水泥地面,30%人家浇灌混凝土晒场。
  第九章 商业
  第一节 经济成分
  私营商业
  建国前,我县商店全为私营,大多数为夫妻商店,少数雇有店员。据清光绪乡土志记载:我县商业以经营行栈为主,南杂、布匹次之。计县城(艾城)有粮行10户,棉花行2户,油行2户,屠宰4户;涂家埠有粮行22户,棉花行10户,布匹1户;虬津有粮行4户,棉花行2户;白槎有粮行2户;柘林有粮行2户;小河街有粮行2户;河浒市面无行户,远商稀至,亦以成交粮食、棉花、柴炭为主。
  民国期间,我县以涂家埠商业较为繁荣。涂家埠为全县经济中心,商业全为私营。民国初,商店以经营木材、粮食、棉花为主。计有粮行、木行、饮食、南杂等商业户。其中较大商店有大东旅社、建国旅社、德士古煤油公司、英商大英烟草公司、恒之锯板厂等。南浔铁路通车后,取吴城而代之,市场更趋繁荣,粮食成交额日达数千石,木材成交码亦日达千两。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较民国初增加商业户约100户左右。计有棉布、中西药、木竹行、粮食业、南杂业、饮食业、五金、书纸业,油盐业、瓷漆业等。其中最大工商户玉成米厂兼营锯板业务,资本为20万元(旧币);元和春、福元春等,资本为1-2万元;福记、祥余等较大南杂店兼营食盐批发业务,有资本1-2万元;济民堂盐号资本为1—2万元。货船停靠从桥南至山下渡渡口几无余隙,为开埠以来鼎盛时期。至建国前夕全镇共有商业户406户。
  吴城镇原为江西四大名镇之一,原属新建县,1954年划属我县,建国前与我县商业有着极其密切联系,今志其盛衰,以窥我县私营商业全貌。
  清至民国初,镇区有商业户3至4千户左右,乃本省木材、纸、麻、糖、粮、海产、淡水产品、百货等主要贸易口岸及中转枢纽。南浔铁路建成后,日渐衰落,迄民国二十三年商业户大量减少。其中较大商户:布匹、百货业有德善祥、陈福昇、恒丰利、春和祥、大顺、庆和祥、周兴祥等7户;南杂业有志诚号、福隆号、德隆号3户,志诚号拥有资本计银元4万元,由股东11人集资组成,每股计白银50两,有货栈18所;纸行业较大商号有汇康、福昌、鼎新、日新、同德等,每户各有货栈2所,存货达40万斤,以汇康号资本最充裕;米铺有谦吉、正源、同顺、同顺祥、汇泉等50余户;药业有长春、永康等6户;盐业有厚昌富、长兴记等,存盐达数十万斤行销全省各地;牙行业有公成号、森泰号等5户,公成号每年成交木材外运约15,000两左右;麻庄有乡隆、恒隆、长兴等,均有存麻数万捆;烟业有中和祥、永茂祥、公成号、冯发等10户,永茂祥雇工达数十人,其余有京果、文具、灯笼、银楼、粮食、豆麦行栈、酿酒作坊等。其中老天成酿制的“红花缸”酒,具有地方特色。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我县贯彻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
  1951年彻底废除牙纪、行栈中一切陈规陋习,降低行佣,组织牙纪进行管理。国营商业掌握粮食、布匹、石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并与私商订立合同,委托代销,组织小商贩面向农村推销工业品。
  1953年加强了对批发商的限制,限制私商经营范围。11月实行粮食、油料统购统销后,粮店纷纷转业或停业;取缔私营油脂经营业务;制止农村油榨对油脂、油料自营,并使之将存油全部卖给供销社。
  1954年,在改造批发商的同时,对私营零售商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粮食、油脂零售商店实行全行业经销或代销。对粮、油复制业和旅栈实行定额供应。未几,又在棉布、百货、石油、烟酒等行业,实行全行业经销或代销。
  1955年以合作小组及合作商店的形式逐步开展了对全县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造。县城及吴城共改造162户。其中百货19户,棉布15户,屠宰2户,烟酒60户、油脂2户,陶瓷3户,纸张2户,南杂51户,其它8户。其中代销占12%,经销占88%;组成合作商店9个,从业人员83人,经营小组13个,从业人员57人。其余集镇共改造109户。其中棉布9户,百货12户,屠宰3户,南杂83户,国药2户,其中代销户占13%,经销户占87%;组成合作商店11个,从业人员52人,经营小组3个,从业人员23人,流动货郎担15人。
  合作小组为自愿组成,在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领导下,分散经营,各负盈亏,但必须交纳互助合作基金以解决成员经营及生活上的困难;合作商店则为资金入股,统一经营,独立核算,共负盈亏,其盈余按公积、公益及奖励金进行分配。
  1956年划分贸易类型。全县共划小商贩618户,占总户数89%;资本家36户,占总户数5%;地主兼工商业27户,占总户数4%;对一般历史复杂,来历不明商业户则均列为缓划户,占总户数2%。
  同年,召开工商联扩大会议,学习北京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经验后,私营商业均以行业为单位,提出申请,表示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并要求合营(公私合营的改造形式为实行赎买和定息政策,利润归企业所有,资本家除按时领取定息外,均安置适当工作,并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付给劳动报酬)。最后以大会宣布形式批准公私合营和合作组织。其时,全县商业人员,举行了盛大游行、庆祝活动,参加游行者达数千人。全县大小10个集镇共安排商业户727户,从业人员847人,其中职工59人。改造后为独立核算单位329个。至此,私营商业户安排改造基本完成。
  个体商业
  1956年后,市场有数户老、弱、病、残居民从事个体摊贩营业,经营水果、杂货及小商品,每户资金20至30元不等。
  1962年无证商贩大增,全县个体工商户达100户以上。
  1969年前后个体户大部分下放农村。
  1977年,年老体弱无法从事农业劳动的个体商贩陆续回城。
  1980年全县有个体商贩116户。1981年增为432户,以经营蔬菜、杂货、水果为主。其中涂家埠有杂货业128户,水果业75户,百货土产23户;余206户均分散在全县各地经营小百货、杂货等。
  1984年全县个体户发展到2,026户。其中县以下达l,234户。全年向国营进货13万元,销售额达1,007万元。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8个。经营成衣个体户全县达200户。
  集体商业
  建国前集体商业 民国期间,我县官商合营商业曾极盛一时。地方豪绅、官吏入股可不付给股金,仅以其政治势力为后盾,盈利仍按股份分给。这种特殊的商业组织形式,一直延
  续到建国前夕。如涂家埠谦丰、恒之锯板厂均有地方豪绅、官吏的股份。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成立涂家埠区及艾城区联社。民国二十三年向华洋义赈会贷款1万元为资本。民国二十七年,日军进犯,业务遂停。
  民国三十二年,在日伪统治区由维持会组织成立永修县联合社及各区镇合作社。
  民国三十四年,日军投降。县政府以接收日伪遗留物资计值20万元为资本,成立县联社,建国后,解体。
  供销合作社 建国初,我县开始建立和发展合作商业。1950年设立合作科。19 51年由城乡人民群众集股成立县供销社。1952年相继成立基层供销社,社员股份增加到3万股,股金额4.8万元。1956年全县增设门市部55个,下伸农村分销店21个,全县供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33人,发展社员33,000人,占全县总人口24%,股金为6.7万元。
  1957年机构精简,全县供销系统总人数减为283人,较原编制精简人员11.2%。
  1958年增设分销店2个,并于南湖建淀粉加工厂1所,滩溪建松香厂1所,总产值达24万元。
  1962年县供销社恢复生资、储运、日杂、农副产品等经理部、贸易货栈、轧花厂及16个单独核算的基层社。涂家埠、马口、白槎、吴城成立职工消费合作社,全县供销系统共有干部、职I603人。其中基层社438人,县直165人。社员入股达5.3万股(包括以前入股数),占应入股社员70%。同年,全县共设贸易货栈6所,加工作坊8所。10月,贸易货栈改为合作货栈,有职工140人。合作货栈受当地供销社领导,实行独立核算。
  1964年设立云山供销社。1965年按经济区域设立供销社,按行政区域设立分社,以大卧为单位,建立代购代销点,简称双代点。营业员不脱离生产,待遇略高于生产队劳动计分。代销手续费按6%计算,代购则按5%支付。上项手续费均作为生产队收入,营业员以所得劳动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
  1968年4月,基层供销合作社成立革命委员会。6月机构大合并,人员大精简。供销合作--、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全部过渡为国营商业。
  1969年农村商业实行贫下中农管理,简称“贫管”,公社成立贫下中农管理会,分店或代购代销店成立“贫管”小组,行使监督管理商业职权。
  1979年4月恢复永修县供销社。并下设外贸、日杂、生资、土产等四大公司及吴城、三角、九合、永兴、江益、马口、立新、燕坊、虬津、滩溪、江上、白槎、梅棠、柘林、云山、永丰、恒丰、八角岭等18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军山分社。全县共有157个机构,干部、职工877人。
  1980年全县共有机构156个,干部、职工共947人。其中基层供销社18个,分社及购销站 (组)130个,共768人。县城设土产、生资、日杂三公司。
  1984年干部、职工共为817人。同年,增设棉麻公司。
  合作商店及合作小组1958年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简称合作店组)大撤并,人员精简。1962年恢复合作商店32个。本年底成立合作中心商店,人员再度精简0 1968年,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公司门市部,撤销网点,部分从业人员下放农村。
  1972年开始收回下放人员,合作商店逐步恢复,但不独立核算,为国营公司门市部。
  1979年合作商店全面恢复,并独立核算。
  1980年县城合作商店增至22户,农村集镇增至38户。1981年,合作店(组)进一步发展,1982年增为77户,1983年又增为103户。同年,教育局、商业局、水电局等为安排子女就业而成立的各种劳动服务公司相继开业。
  1984年合作店(组)及各种劳动服务公司达143户,从业人员共540人。其中县以下55户,234人。
  国营商业
  建国前我县无国营商业。建国后,1949年县财政、公安部门创建公营加工米厂兼营粮食购销。同年底,成立国营贸易公司。
  1951年,成立中国花纱布公司永修县公司及中国百货公司永修推销组,经营批发,有职工7人。1952年中国百货公司永修推销组改称永修县百货商店。未几,县木材公司、国营商噶、九江盐业公司永修批发部相继成立。全县国营商业系统有干部、职工约40-50人。
  1953年中国专卖公司永修县公司成立,管理及兼营烟、酒。
  1956年成立中国文化用品公司永修县公司、县药材公司、水产公司。全县商业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27人。同年,中国文化用品公司永修县公司、县医药公司批发部、县纺织品公司等并入永修县百货商店,水产公司并入贸易公司。
  1958年,机构合并,人员精简,商业、供销、贸易、百货等局(司)全并入商业管理局。下设商业管理所13个。区供销社、水产收购站(组)、食品经营处,合并于商管所。合并后,全县干部、职工为368人。
  1962年成立县食品公司、县石油储油所、五交化批发部。县食品公司恢复专业经营。1965年成立煤建商店。1973年1月基层商管所改为国营商店和供销社。同年恢复各专业公司。1974年,五交化、石油从生资划出,煤炭从农副划出,分别成立公司.1978年成立县外贸公司,隶属商业局。1979年成立县外贸局与外贸公司合署办公。
  1980年全县商业系统共有核算单位74个,干部、职工941人。计有县食品、煤炭、五交化、医药、副食品、饮食服务、石油、百货等八大公司。
  1984年撤销外贸局,成立局一级外贸公司。全县共有商业机构77个,干部,职工减少为864人。其中零售机构48个,职工472人,加工厂1个。
  第二节 经营方式
  私营商业
  建国前,我县商业经营方式大致为:行栈大多数为合伙经营,资金少,以代客买卖为主,有时亦自营。较大行栈,均备有食宿,无偿为外地采购粮、棉商人服务,以招揽顾客;较大商店均有封建势力为后盾,以赊销办法剥削农民。如涂家埠恒之锯板厂等大商号向农民出售商品时,按收获时谷价将所赊购商品折成稻谷,然后以九出十归的本利向农民收回货款 (注:九出十归即将赊购的金额,按时价折成稻谷,九斗记作一担)。大商店1户每年可榨取稻谷可达数千石。一般商店则以宗族、乡里为赊销对象,俗称“乡脚”。所赊销商品一律按时价折成粮食,春或秋收时,上户收取。赊销商品往往是滞销商品,而获利却倍之。
  建国初上项经营方式曾一度沿袭。1951年后,大部分主要商品由国营公司所掌握,私营商业商品进销始逐步纳入正轨,商业经营的陈规陋习亦逐步废止。
  集体商业
  民国二十二年涂埠及艾城区联社以组织合作社为名,向农民硬性摊派股金,每股2元,向华洋义赈会贷款15万元,经营农产品抵押及生活用品销售业务。民国二十七年, 日军进犯,永修震恐,业务遂停,区联社廉价拍卖存货及抵押品,价款全落入当事者私囊。
  民国二十八年永修维持会组织成立的永修县联合社及各区镇合作社,经营食盐分配,食盐由南昌调入,每人每月1斤,实际不足四两,有时亦收购粮食及土特产品换取九江洋行布匹百货,开展自营销售。
  民国三十四年,日军投降,永修县联社于涂家埠设立日常用品营业所,开展购销业务,于艾城举办医药部及合作招待所。所办商业,均以切时需要为宗旨。但是项合作组织,既无社员,更无股金,诚为挂合作社之名,行官商之实的机构。
  建国后,大力发展合作商业。国营商业在货源上优先供应,在价格上实行优惠。1954年合作社负责农村市场领导、掌握公私经营比重、农副产品收购、市场价格及对私改造等。同年,国营商业批发给供销社商品由全部实行优待改为6-8种商品实行优惠。
  1956年,供销社经营主要以推广新式农具,保证生产资料供应,掌握农村集镇商品批发为主,并自行和接受国营商业委托,进行农副产品及手工业产品的代购代销。此一经营形式,一直保持到1978年。
  1979年,建立支农联系点13个,支付支农资金,扶助社队发展多种经营,疏通商品流通渠道,组织生产“小秋收”产品,农村收入增加。至此,支持农村发展多种经营亦列为供销社主要业务范围。
  1980年供销系统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参与竞争,销售额较1979年增长28%。
  1984年,贯彻扶助个体工商业政策,商品零售额较1982年下降11%。
  合作商业则由国营商业或供销社供给货源,开展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起着国营商业的补充作用。
  1982年,合作商店(组)4户,19个门市部试行经营责任制,并允许自行组织部分货源。仅综合商店1户,全年利润即达39,000元,比19 81年增加11.3%,职工收入人平850元,比1981年人平732元增加20%。
  1984年,全面推行经营责任制。
  国营商业
  1950年,商业进行第一次调整。国营商业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国营零售店,只经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食油、石油、煤炭、棉布、食盐等6种人民生活品;调整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组织私商下乡推销贩运。
  1953年4月,百货、贸易、花纱布等专业公司,设三级批发站,按经济区域和新的购销关系建立零售网点。同年,国营商业、合作社又按经营对象分工。国营商业以收购和推销国营工业与地方工业品为主。对工业品实行包销。
  1954年7月,国营商业、合作社进行第二次分工,主要为国营商业负责城镇市场,掌握公私经营比重,统一管理价格,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等。并执行按对象划分批零的规定。
  1955年,国营商业、合作社进行第三次分工,经营农副产品的国营公司在重点产区直接设立采购机构。11月撤销下伸农村批发部。确定国营商业主管日用品和部分生产资料(五金、
  交电、化工、石油)的采购和供应及废品回收。
  1965年,我县商业主要经营指标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市场经济回升。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批判“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和“管、卡、压”,商业职工纪律松懈,我县社会主义商业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挫折。
  1979年国营企业试行定额管理和奖惩办法,增设商业网点,企业利润增加。
  1980年改革购销形式,实行统购包销和选购自销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商业工作者发挥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参与竞争,市场更趋活跃。
  1982年,进行商业体制改革,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营承包到柜台或小组,企业与小组及个人利益挂钩,超产奖励(产即营业收入额或利润)。
  1983年,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各公司、厂、店经济效益上升。
  1984年,开展小批发业务,举办展销会、选货会、供应会和补货会,积极推销地方产品,商业零售增为2,202万元,较1982年增加1倍。
  第三节 商业网点
  商店
  明、清至民国期间,我县商业经营全集中于白槎、艾城、虬津、马口、涂家埠、柘林等集镇。同治、光绪年间,全县商业户不满400户,其中粮行40户以上。商业经营的人数占全县总人口千分之三以下。据清光绪乡土志记载:本县明代有大小圩镇15处,清代减为8处。
  民国二十三年,涂家埠有商业户245户,白槎88户,柘林45户,马口28户,虬津25户,易家河1户,河浒2户,全县共有商业网点434户。民国三十七年全县商业网点增为830户左右。
  建国后1949年底,全县有国营商业户1户,机关办企业3户,私营商业户1,063户。1952年有国营企业4户,合作社1户。私营商业开业户增多,年底增为1,164户。
  1955年,国营企业增为5户,合作社为10户,全县私营商业则减为727户。其中涂家埠342户,艾城51户,白槎63户,汀益11户,柘林34户,马口44户,吴城110户,滩溪27户,虬津45户(1954年,吴城划属我县。其商业户于1954年开始计入我县统计数字内)。
  1957年全县计有工商户339户,城镇供应点382个,农村供应点55个,从业人员932人;国营商业8户,供销社包括分销店72个。商业网点开始下伸到农村。从此彻底改变了历史上商业集中于大集镇的经营方式。后虽经机构精简,私方人员下放等运动,下伸网点却有增无减。
  1962年,全县共有商业人员1,335人。城镇网点81个;农村基层社15个,供销分社9个,购销点77个,生产队、大队代购代销点共402个,恢复合作商店32个,合作小组14个。虬津、张公渡、艾城、杨岭、西津、吴城、吉山、松门、长兴、淳湖、淦坊、仙洲,流岭、樊屯、马口、城山、罗亭、杨泗、滩溪、玲南、花桥、白槎、柘林、梅棠、桂棠、袍桐、沙田港、云山、焦冲、牛婆地、察溪、军山、马湾、松山、易家河、大屋、恒丰、塔下、牛头岭、洋房、里港等地均设有供销社或分销店、收购站。供销网点遍及农村每个角落。
  1968年机构精简,商业人员大量下放,私营网点撤销殆尽。
  1969年星火商店成立。1970年柘林电站商店成立。
  1980年商业网点日益增多。全县共设城镇网点55个,794人;设农村网点19个,143人;国营商业归口领导企业网点22个,194人;县供销社系统有网点165个,947人;其中设县城网点17个,179人,设农村基层网点148个,768人。供销系统归口企业网点58个,249人。全县共有商业网点368个,2,327人,商业工作人员占全县总人口0.75%。另有代购代销点194个,个体商业116户。
  1982年商业系统增设门市部及货亭12个,其中五金交电1个,石油零售门市部1个,食品门市部6个,百货门市部1个,综合商店3个。
  1984年,商业网点增为2,597户。其中国营及供销系统商业328户,个体及集体企业2,269户。金县每百人有一商业网点。达到村村有商店,处处有供应。
  墟市
  墟市点 我县墟市以销售粮食、棉花吸引外商。据光绪乡土志记载:
  “县城(艾城)每逢收获季节,距城30里各农户,纷纷运棉、粮来镇销售,络绎不绝。
  涂家埠濒修河,扼修、潦河汇合处,西承柘林、白槎、虬滓;南汇马路口,为两路贸易枢纽,水运极称便利。粮食、棉花及土特产均以此为集散地,商业较艾城更为繁荣。
  虬津面临修河,邻县德安盛产豆,多来此销售。后,附近乡村多种棉花,对外商颇有吸引力。以成交粮食、棉花、红花籽、乌桕、豆麦为大宗。
  白槎襟修河,谷米为大宗,油菜籽次之,武宁、修水、南昌、新建等县贾客连樯而至。柴炭、布匹亦称丰饶。豆麦从虬津输入,商业繁盛仅次子涂家埠。
  柘林邻德安,扼修水、武宁交通要冲。小麦、泥豆相继从德安运至。客民垦种棉花,商业较前稍盛,交易以粮食、柴炭、棉花为主。
  河浒背山面河,为我县西路之尽处,市面无行户,远商稀至。以成交粮食、棉花、柴炭、菜籽为主。
  小河街以成交木料、草籽、豆类为大宗。客商木排由此出德安河口入鄱阳湖,市面虽不大,亦为东路商业之要津。”
  民国期间,涂家埠、艾城、白槎、马口、虬津、柘林为全县主要墟市点,成交以木材、粮食、棉花、红花籽为大宗。
  建国后,涂家埠一跃成商业贸易中心,艾城、马口、柘林、虬津、白槎等集市贸易点日趋繁荣。1977年全县墟市点增为10处,1984年,投资24万元,增建盖有顶棚的市场七处,面积为4,250平方米。同年底,全县共有集贸市场22处,以成交农副产品为主。
  交易形式 建国前,各集市贸易点均有牙纪,又称经纪人。有米牙纪、家禽、畜、柴炭牙纪之分。牙纪均备有秤、斗等衡器,把持集市,以居间人的身份,参与成交,收取4%至8%佣金。部分小量成交商品,如米、豆等则收取10%左右实物。蔬菜成交无收取佣金习惯。
  当集时间,各集市均不相同。涂家埠无习惯当集日。艾城、马口、柘林、小河分别以“二五八”、“三六九”、“一四七”为耕牛交易赶集日。每逢集日,牛贩或农民均赴集市买卖耕牛。行栈、粮商、贾客亦设庄收购粮食、棉花,交易颇为兴旺。抗日战争期间,永修沦陷,集市交易停止。抗日战争胜利后,集市恢复,但耕牛逢集习惯渐废。
  抗日战争前,艾城、白槎等地有举办“庙会”习惯。开集日,县内外农民、商贩均赶来参与交易,商品种类繁多。民国二十三年,艾城举办“庙会”,请戏班演戏招揽顾客,与会者达数千人,盛况空前,交易以万元计。
  建国后,当集仍为全县人民进行物资交流主要方式。
  1951年,集中牙纪,进行管理。取缔非法佣金。集市牙纪佣金降为4%。年底,涂家埠仔猪市场佣金降为2%。
  1952年于涂家埠上街头举办物资交流会一次,部分商业户参与交易,安排有京剧等文娱活动。
  1953年,木材、牛皮、粮食,经物资油料办公室登记批准,可以成交,牙纪废止。
  1979年,集贸成交额增加,约占全县商品零售额4%。
  1982年11月,涂家埠举办商品展销会。全县主要工商企业均参与交易,交易额达250万元左右。
  1984年,再次子涂家埠举办商品展销,成交额达200万元,上市商品有粮食、油脂,农村手工业产品、工业产品、蔬菜、土特产等。
  第四节 商品经营
  农副产品收购
  清代,我县农副产品收购,以粮食、棉花、红花籽、杂柴(又称把柴)为大宗。据旧志记载:我县所产红花籽由行栈代客或自行收购后,行销丰城、樟树、吉安、袁州;粮食则行销长江下游各省;瓜子、豆、麻行销宁州(今修水)、武宁;棉、靛行销南昌;木材、茶叶行销山西、河南、福建、安徽等地;松杂柴由客商直接向产地白槎、柘林收购。
  木炭亦为我县主要农副产品之一。有金刚炭(白炭)黑炭之分。建国前,金刚炭为吴城、九江、南昌、武汉等地银楼收购,年收购量约20万斤以上。建国初,金刚炭有少量生产,六十年代初绝迹。禁止砍伐森林后,黑炭产量亦锐减,大部分由土产公司收购。
  1951年,我县相继成立土产联营处及竹木交易所,对粮、棉及土特产品进行管理。
  1953年,农副产品开始由供销社及国营专业公司统一收购。从此农副产品逐步纳入国家计划收购轨道。
  1961年,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政策。有奖售农副产品计有粮食、棉花、生猪、蛋品、工业用油脂、油料、野生动物、皮张及吴城大板瓜子等。奖售物资有粮食、木材,化肥、食油、毛竹、布票等。
  1967年,由于“左”的干扰,小商品经济被否定,缩小自留地,家庭副业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弃,土特产生产被限制,计划收购工作停滞不前。同年,对主要农产品收购继续采取奖售办法,进行实物性价格补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副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我县农副产品收购量明显增长。
  1980年后,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奖售已失去奖励交售农副产品的实际意义。不少农民交售农副产品自动放弃奖售。
  1982年,农业生产责任制推行后,生猪、水产、粮食等农副产品发展迅速。蔬菜、水产实行菜粮挂钩,生猪收购继续执行奖售政策,全年共奖售稻谷30余万斤,尿素9.5万斤,生猪收购任务超额完成,并出口4,500头。
  1984年,商业购销实行全奖全赔的专责承包制,粮食、生猪,土特产收购工作极其活跃,粮食收购量近1.3亿斤,油料达77万斤。其它土特产品收购均完成了计划。同年.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大量收购农民多余粮食16万斤、油料82万斤。至此,奖售办法取消。
  [=此处为表格(全县几个年度主要土特产品收购统计表)=]
  商品供应
  建国前,我县商品皆为自由交易。据光绪乡土志记载:清代百货、糖、丝绸、京果、洋绒从南昌运入;煤炭、杉木、毛竹从靖安、安义贩入;煤油、盐、烟从吴城贩入;麻从德安贩入;烟叶从都昌贩入,向城乡供应。
  民国期间,商品贩入亦如清代。但战祸频仍,政治腐败,致商品奇缺。民国二十五年,我县对粮食进行统管,食盐实行公卖。民国三十六年对糖、烟、酒采取专卖。商品供应仍无法缓和。
  建国后,我县主要以专业公司对口调入商品以保证供应。三十多年来,我县除对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分配,及时组织供应外,对生活资料则首先采取平价敞开供应。后因部分商品货源不足,特别是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供求差距较大,不得不采取敞开和特殊供应相结合的供应办法。
  1954年对棉布实行凭证凭票供应。1960年8月,对针织品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61年,对紧俏商品采取按购货券购买的办法进行供应。
  1962年,部分商品供应实行“两个优先”:即对适合农村而不适合城镇销售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对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
  1963年,市场经济好转,商品量增加,我县相应改进了商品供应办法。实行定量,敞开及凭证供应,逐步增加敞开供应品种,减少凭证供应商品。供求紧张关系缓和,货币回笼加
  速。
  1964年,市场全面好转,绝大多数商品敞开供应。
  1969年后,受“文化大革命4影响,凡名称、图案、商标、造型带有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神仙佛圣,福禄寿喜等内容的商品,均被停售。走后门购买紧俏商品之风盛行,供求矛盾又趋突出,商品控制供应范围扩大。
  1977年,工业品、地方工业品分配比例为县城20%,农村80%(五交化工业品种不含)。高档商品县城比例为40%,农村为60%。在农村分配比例中30%按各地农副产品收购总额,70%按商品分配综合比例供应。
  1980年,全县除粮食、油脂、棉花凭证供应外,其余商品基本敞开供应,同年,粮食、油脂实行议购议销。
  1982年,商品供应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开展公司与基层联营,召开大型展销会4次,供销社建立五金、交电门市部7处,五金交电专柜9个,扩大工业品销售达340万元。同年家用电器供应量增加。
  1983年,棉布定量供应取消。1984年,除凤凰、永久自行车外,市场商品全部敞开供应。
  盐清代以至民国,政府均实行食盐统管限购政策,清代有官盐之称。民国期间,我县亦曾设食盐公卖处,计口授盐。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利用严格控制食盐企图置红军于死地,造成人为的食盐供应紧张局面。从此,食盐购销便为投机商贩所钻营。贫苦农民一石谷只能换几斤食盐,长期得不到充足的食盐供应。日军侵入永修后,日伪政府亦设供销合作社公卖食盐,城镇每人每月配给食盐1斤,实际不足4两,且供应时有时无,农村贫苦农民只能以辣椒粉代替食盐。其时,投机商贩,乘机贩运,致食盐价涨,每石谷仅可换食盐1至3斤。抗战胜利后,沿海盐场相继收复,食盐供应紧张局面始渐缓和。
  建国后,加强了食盐管理。1951年,我县输入食盐达1.31万市石。1955年,成立中国盐业公司永修批发部,上半年销售食盐1.6万.石,盐价仍保持1953年调整后标准价每石11.9元水平。同年,全县有兼营食盐商店14户左右。
  1959年,盐业公司永修批发部供应面扩大,除担负永修全县食盐供应任务外,并负责安义、靖安于洲区、新建大塘等地共60万人食盐供应任务。全年完成食盐销售量12.1万石,调入食盐5.7万石;中转修水食盐2.95万石,购进食盐12.78万石。
   1963年,供应面缩小,仅限于本县。全年共购进食盐1.95万石,销售食盐2. 01万石。
   1966年,盐业公司永修批发部并入副食品公司。
   煤炭 建国前,我县仅铁匠铺及较大商业户以煤炭为燃料。所需煤炭由南昌购进,县内无供应。
   建国后,1965年成立煤建商店,开始向城镇居民、机关、学校、企业及农村小手工业(主要为铁匠)供应煤炭。后,实行封山育林,禁止滥砍乱伐,加上城乡工业及砖瓦窑不断增加,煤炭供应量猛增。
   1976年,煤炭实行凭证定量供应。
   1982年,城镇居民改为凭票供应;饮食业、砖瓦窑、油榨等则按其所交纳税款供应,每纳税1元,供煤1公斤。
  1984年增置挤压破碎机及粉碎机各一台,蜂窝煤机三台。蜂窝煤销售量扩大,工业用煤亦大量增加,年供煤量达1.8万吨。
  石油 民国七年(1918年)我县开始有煤油供应,为照明用。初,仅限于城镇商业户购买。民国二十二年后逐步向农村供应。其时,吴城有庆孚、亚细亚;涂家埠有德士古等油栈经营煤油批发。抗日战争开始,永修沦陷,煤油行栈停业。抗战胜利后,涂家埠及吴城均分别设有祥余油栈分号,经营煤油批发及零售业务。
  建国后,石油产品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管理。由国营商业汲供销社经营。1956年建油库两座。1958年供应品种增加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等。19610年后,石油产品(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年销量约800吨左右。1983年销售石油产品675吨。
  1984年,建杨家岭油库。并于新城、虬津各设加油站一所。全年共销汽油190吨,柴油440吨,煤油337吨。
  第五节 服务行业
  我县饮食,理发、照相、浴池、旅店等行业,自清、民国以至l956年以前,全属私人经营,旅店多数为连家店。饮食业则不然。永修各集镇大部分为粮、棉、木材集散地,商贾云集,促进了饮食业的发展,民国二十三年涂家埠有饮食业30户,其中较大饮食业户有饮缮轩酒楼、新新酒楼;旅栈兼饮食业有建国大旅社、大东旅社及吴城清菜馆等,烹饪技艺、设备招待均具特色。涂家埠小笼包饺更享有盛誉,远近闻名。上述大酒楼、菜饭于民国三十四年先后歇业。
  建国后,19 50年涂家埠有饮食业22户,服务业40户亦均为连家店,规模小。农村集镇白槎有饮食业20户,服务业17户;柘林有饮食业12户,服务业8户;吴城有饮食业15户,服务业9户;马口有饮食业7户,服务业3户;艾城有饮食业3户,服务业10户。
  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后,全县计有公私合营饮食店2户,从业人员24人,流动资金1,267元,饮食小组27户,从业人员50人,流动资金1,149元,理发业48户,旅栈业仍分散经营。对一些特殊风味店组,国营商业在原料供应上优先照顾。
  1957年1月成立公私合营涂埠镇食堂,从业人员30人。年底,兴建永修旅社,从业人员112人,是为我县国营饮食服务店之始。永修旅社共分9个门市部。其中包括饮食、旅栈、浴室、理发、洗染及副业队。
  1958年,人员精简,职工干部下放,服务网点撤并,饮食业经营品种大量减少,不少风味特色消失,群众喜爱吃的小笼包饺、点菜、面点也少。一些比较好的服务项目和方式取消。
  1961年从公私合营饮食店分出小商小贩97人,继续恢复有传统风味和特色的饮食服务项目,开办高价荤食菜点,市场活跃。
   .1962年,永修旅社改为永修饭店,成立白槎旅社。7月涂家埠饮食服务中心划出菜馆1户,经营清茶、油条、包子、清汤、大面、犁头糕、状元糕、烧饼、米粑、糯米、酒等十多种小吃。饮食业增加丐点、炒菜等60多种,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要。
  农村集镇共有国营饮食网点21户,合作店(组)饮食网点亦由15户增加到27户。其中饮食兼住宿9户,专业茶馆的合作店(组)7户,日供应达52品种,并开展夜市经营。
  “文化大革命”中,经营特色被批为“封、资、修”,“为资产阶级服务”。饮食品种单调,仅有所谓快餐,并让顾客自己端饭菜、洗碗筷;旅店业则自己打扫房间,自己打开水,许多优良的传统服务特色被取消。
  1973年成立饮食服务公司。粉碎“四人帮”后,饮食服务业,实行分户核算,恢复传统特色。
  1980年底全县共有饮食网点71户,从业人员536人。其中国营永修饭店、冰室、餐厅、小吃部共4户,121人;照相、理发、饮食共10户,136人;街道办集体饮食服务店9户,36人;机关、学校为子女就业而办的饮食店6户,61人;供销社办饮食服务店18户,75人。资金共为66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5万元,年营业额113万元。
  1984年,全县饮食服务店达636户,从业人员增到1,249人。其中属全民所有制饮食店8户,集体所有制31户{全民服务店15户,集体23户;个体饮食店365户、旅店17户、理发43户、照相20户、浴室1户,修理74户,其他67户。饮食业全年营业额达378万元,较1982年增长2.5倍,食品花色品种也不断增加。如办酒席、恢复发糕、灌汤蒸饺、东坡肉等多种传统风味特色食品。
  第六节 对外贸易
  我县出口产品共分三大类,48个品种:
  粮油食品类:优质大米、活大猪、活牛、鲜蛋、再制蛋、活杂鱼、活鸡、活鹅、乳鸽、腊板鸭、鸭外五件、活蛇等13种。
  土畜产品类:蜂蜜、薄荷油、黑瓜子、猪鬃、肠衣、羽毛、黄狼皮、家兔皮、草兔皮、狗皮、杂皮、猫皮、狐皮、狸子皮、其它杂皮、鸡毛、兔毛、蹄角粉等。
  五金矿产机械轻工艺产品:木雕樟木箱、啤酒柜、珍珠、吊扇、发渣、钳工锤、扁尾锤、拷锈锤、D把锹、铁包锁等共10种。
  猪、牛、鸭、鸡、蛋品、板鸭、大米主要外销港澳;土畜产品外销日本、港澳;五金机械产品外销西德、英、美、法、伊拉克、古巴、坦桑尼亚、澳大利亚等国。
  我县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有一定竞争能力。出口的活大猪、活禽、板鸭,质量好,鲜蛋质量也较好,深受外商欢迎。吴城产大板瓜子,每年均有出口。皮张、肠衣出口数量较多。县钢锹厂产把飞燕牌元锹在国际市场颇受欢迎。机床厂产品出口钳工锤在国际市场销售多年,有一定声誉,销量逐年增加。
  第十章 粮食
  第一节 机构
  粮行
  建国前,本县粮食交易,主要集中子集镇,由粮行进行购销。清代,艾城、涂家埠,有粮、油行栈54户,收取5%以上行佣。粮行一般无甚资金,经营方式为代客买卖,也自营。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全县有粮行40户。抗日战争时期,永修沦陷,粮行倒闭。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粮行。民国三十六年,全县有粮行30户。其中涂家埠9户。同时,磨坊及加工米厂亦进行粮食购销。
  建国后,1950年,涂家埠有粮行(店)23户。艾城、白槎等集镇粮行停业。1953年,粮行全部转业或关闭。
  粮管所(站)货栈
  建国后,粮食由国家管理。1949年底,白槎、涂家埠设中心粮库。
  1951年,成立中国粮食公司永修县公司及土产联营处和交易所。
  1952年,成立县粮食公司,为粮食局对外购销机构。
  1954年,建立区粮管所。1955年,粮管所与粮库合并。从此,区设粮管所,乡设粮站。全县计有粮管所8个,粮站及粮库19个,加工总厂1座,分厂3座,干部职工232人。5月,成立县油脂公司。淳湖、马口、艾城、白槎等区设油脂油料购销站;涂家埠、虬津、马口、会里、罗亭、坽南等地建收购点。
  1958年,粮、油机构合并。1959年,集体及私营油脂加工厂全由粮食部门接管。
  1962年,机构再度合并,人员精简。区及直属公社设粮管所,区辖公社设粮站。1970年,全县共设艾城,淳湖等12个粮管所。
  1980年,增设燕坊、城山粮管所及粮油货栈。全县共有粮、油机构60个。其中粮管所17个,粮站36个,粮油货栈1个,直属粮库管理机构1个,其它5个,共有干部职工527人。
  1982年,粮油货栈改为议购议销公司。
  1984年,增设粮油工业饲料公司,下设粮油食品厂1个(职工6人);饲料厂1个(职工34人)。全县粮油干部职工共716人。
  第二节 经营
  购销
  本县盛产粮食。建国前,南昌、新建等市、县所需粮食,部分由我县供应。清光绪至民国期间,涂家埠、白槎、艾城等集镇多粮行、米店,粮商云集,购销量以万石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我县闹灾荒,从外地运来大米,定量供应,每人每次限购20升。民国三十一年,遭水灾,粮食实行公卖,每人每次定额2斗5升。民国三十六年,粮食销售量为5,456万斤,同时省田粮处向我县市场采购军粮3,210万斤。民国三十七年,又向我县市场采购粮食9,280万斤供军需。
  建国后,1949年,我县粮食仍自由交易。1950年,开始进行粮食市场管理。同年,从集市购入粮食1,130万斤,平抑了粮价,打击了投机活动。
  1951年,中国粮食公司永修县公司开展余粮收购。全年购进大米700多万斤。同年,土产粮食联营处及交易所亦开展粮食购销。长期以来牙纪凭一斗、一秤、一张嘴谋利于粮食市场的现象被取消。
  1952年,粮食公司主要掌握批发,设山下渡门市部及白槎购销组负责零售,并委托合作社代理粮食购销,手续费5%,后改为2.5%。全年共委托代购稻谷1,600万斤。市场囤积操纵,购买青苗的现象被制止,供应缓和,牌市价平衡,批零差稳定在5%。年底,私营米厂、粮店全部转业或歇业。
  1953年,撤销门市部及交易所。经营方式改为掌握批发,照顾零售。11月底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食自由市场遂废。
  1955年,农村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3月,实行油脂油料统购统销。同年,建立粮食市场16个。其中13个成交和调剂粮食10万斤,解决了受灾农民缺粮困难。
  1956年,全县恢复和建立粮食市场26个,农民余粮在实行完成计划收购后,一、可以用,二、可以存,三、可以互通有无,四、可以进入市场,五、可以继续卖给国家。市场活跃,农民满意。
  1957年,开放国家粮食市场19个,上市粮食达69万斤。
  1964年,全面开展粮食议价业务。
  1966年7月,关闭粮食市场。生产队或社员上市粮食,由国家按牌价收购。
  1973年起,粮食集贸市场实行定期开放。每年2至7月为开放时间。开放品种和范围计有:稻谷、荞麦、高梁、大豆、绿豆、玉米、粟谷、红薯、薯干、薯丝、薯粉以及粮食复制品,允许社员自留地生产和自食有余少量粮食在集市交易。国营农场、垦殖场则一律纳入计划交售,不准进入集贸市场;人民公社、生产队、生产大队安排有余的粮食亦一律销售给粮食部门。
  1979年,全县粮、油收购、超购(即超征购部分)、议购均超计划完成,粮食市场更为活跃。
  1980年,全面开展粮油议购议销。1981年,粮食市场保持了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
  1982年,农民以自产粮食自行组织外销。粮食消费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高方向发展。全年用于加工糕点的粮食达45万斤,酿酒为135万斤,饮食业为62万斤。
  同年,推行粮、油贸易管理责任制。粮油企业实行浮动、计件工资。粮、油定点供应改为破点流动供应。开展多种经营,以中价补平价,送货上市上门。经营豆腐、糕点和熟食品加工厂坊,品种达96种。
  1984年,购销粮食均超历史水平,全县贸易粮总收购量达12,000万斤,转化粮食150万斤。同年销售外省粮食达1,279万斤,油料340万斤。
  粮食统购统销
  1953年,我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2月24R开始按户供应,用粮行业则自报公议,工商管理部门审查、核定指标,凭证供应。
  1955年,全县有2,602户实行定量供应,定量供应人口为19,674人,定量供应粮食52万斤。
   各类人口每人每月定量平均标准为:
   特重体力劳动者48斤,一般体力劳动者39斤,轻体力劳动者29斤,机关团体职员及商店店员27斤,大中学生31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24斤,6周岁不满10周岁儿童18斤,3周岁不满6周岁儿童16斤,未满3周岁儿童6斤。全县总平均指标为26,788斤。
  1962年,机关精简,严格控制城镇商品粮人口的非正常性增长。全年实销粮食1,247.8万斤。
  1963年,农村用粮水平提高,除去征购及农村自留粮外(包括种籽、饲料),实有口粮5,032万斤,以当时农村人口130,871人计算,人均有稻谷366斤,加上经济作物奖售粮及自留地粮,每人每年口粮可达427斤,最高达824斤(杂粮不在内)。
  1978年,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全县有1,524个生产队实现只征购不返销。
  1982年,城镇人口50,601人,月供应粮食为148万斤,平均每人每月29斤。
  1984年,城镇人口增为53,108人,月供应定量粮食155.5万斤,平均每人定量29.28斤。农村用粮总计为21,000万斤,按全县农业人口252,886人计算,平均每人有稻谷831斤,较1963年增加3.2倍,较1981年544斤增加53%。
  油脂统购统销
  1955年,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全年共统购各种油料320万斤,加工油料307万斤。统销供应方法为:除油脂公司自销外,并采取建代销点及与农业社挂钩的办法,进行油脂供应。计有自营门市部9个,私营代销点18个,与农业社挂钩4个,达到了乡乡有供应。
  我县是缺油地区,以调入维持供应,油脂收购量徘徊于30万斤左右。粉碎“四人帮”以后,油料生产得到了发展。1979年国家收购油脂计163万斤,全年销售27万斤,较1978年少销8,900斤。社员自留油平均每人7斤。城镇人口定量全年每人8.5斤。
  1982年收购油脂292万斤,销售103万斤,不但改变了长期靠调入油脂供应的现象,而且调出油脂111万斤,农村自留油量也得到了增加。
  1984年,油料收购为763万斤。城乡供应油脂为120万斤。其中定量供应为90万斤,行业用油供应12万斤,农村供应12万斤。收购及供应均较1982年略减,但议购议销活跃。全年议价销售油脂达24万斤,超历史水平。
  第三节 加工
  建国前,我县粮食加工全为私营。机器设备陈旧,仅有煤气机,效率低。农村及墟镇均木砻、石碾、土臼为粮食加工工具。所加工的大米,除自食外,少量向市场销售。民国期间,抗战前,我县有大米厂7户,小米厂数户。抗日战争胜利后,减为4户,加工业务亦较前缩小。油脂则均为土榨手工加工,大多数榨坊分散在农村。
  建国后,涂家埠有私营安成、新丰、立成、新生、裕民、大正、胜利、复兴等加工米厂8户。
  1950年始有国营大众、共同、新力、粮丰等加工厂4户。全镇共有米厂12户。白槎1户。
  1952年大部分米厂停业或接受委托加工,仅裕民等4户继续加工并兼营零售业务。1953年4月,接管各机米厂成立永修县粮食加工总厂,并设立马口、白槎、吴城、柘林等4分厂。1956年加工总厂厂房进行了维修和扩建,增置120匹马力发电机l台,有工人24人,日产标准米4万斤左右。1959年全县有加工米厂8座。1962年增为11座。同年底撤销米厂3座,下放油脂加工厂5座,保留加工厂3座。采取日夜加工办法,以保证供应。
  1965年,加工年产量较19 64年增长4.7%,成本则下降14.8%。完成利润达37,700元,为加工厂生产发展较快的一年。
  1979年,合并成立永修县粮油加工厂,设大米、饲料、糠油、机修4车间。下设吴城、白槎、江上3分厂。
  1982年,县城新建自动化粮油加工厂1座,乡镇共有粮油加工厂7座,全年加工稻谷3,516万斤,加工油料127万斤。
  1984年,共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标一大米4,330吨,加工油脂146万斤,饲料1,300万斤。并投资44万元,在新城筹建中型饲料加工厂1座,年生产能力5,000吨。
  第四节 储运
  储存
  清光绪年间建常平仓于县署内,储谷万余石,建积谷仓1座于艾城西隅锦山巅万寿宫右。民国期间,建积谷仓于艾城文庙,有谷数千石,荒年放出,息加一。所储谷悉为地方豪绅窃为私有。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增建仓容1,500大包仓库1座。民国三十六年,修建收纳仓库1座,储积谷8,500石。其中县仓2,100石,乡镇仓6,400石。民国三十七年,建聚点仓1座,储谷6,000石,收纳仓库1座,仓容为32,000石。
  。 建国后,我县原有仓库远远无法满足粮食储存的需要。1949年,于艾城、白槎、涂家埠借民房、祠堂、庙宇为仓库,储粮962万斤。征粮时,增设马口、滩溪、柘林、袍桐、潘家、江益、虬津等分库。
  1950年,九江地区设直属库,县设3个中心库,8个分库。其储粮情况为:直属库406万斤,涂家埠中心库71万斤,蔡村分库113万斤,山下渡加工厂606万斤,马口分库40万斤,艾城中心库187万斤,艾城分库35万斤,白槎中心库137万斤,白槎民仓24万斤,分库46万斤,白槎米厂25万斤,柘林中心库107万斤。合计储粮1,801万斤。实有仓容1,342万斤。同年白槎建仓1座,仓容为135万斤,及仓廒1座。
  1951年,全县粮库增为7库。计蔡村、艾贼、马口、白槎、江益、柘林、加工厂等。全县总库容2,073万斤。
  1955年,增建仓容1,000万斤,全县总仓容计4,281万斤,年底储粮3,147万斤。
  1958年,仓容增为9,640万斤。基建定型仓库1座,仓容200万斤,简易仓库6座,仓容800万斤。
  1960年,成立农村粮食管理委员会,实行粮食由大队统管。用租、借、建及修的办法,扩大仓容,解决大队管理粮食的仓储困难。全县农村大队粮食最高储存量达2,900万斤。
  1965年,农村共建集体储粮生产队1,543个,共储备粮食887万斤。其中全民储备241万斤,集体储备粮646万斤。按全县人口计算,每人平均储粮50斤。
  1979年,全县集体储粮增为1,674万斤。其中国家代储1,029万斤。较1965年增长88.7%。
  1980年,全县共有28个储粮点,80座仓库,总仓容增为12,500万斤。部分仓库修建了通风地道,做到了安全保粮。
  1984年,又新建仓库1,800平方米,增加仓容600万斤。并采改建旧仓及租借仓库扩储、搭棚露天堆垛、民代国储等办法,解决了粮食大增产后出现的农民“卖粮难”问题。
  调运
  我县是修水、武宁、铜鼓、奉新等县粮食转运地。建国前,南京、芜湖、安庆、上海等地向上述地区所采购的粮食,均由山下渡转运出去。
  民国时期,修水、武宁、安义、奉新、永修五县所征公粮亦由我县转运调拨。民国三十五年共接运粮食96万石,交验94万石.民国三十六年,共接运11,300万石,交验11,200万石。
  建国后,中转粮食数量仍有增无减。1951年共调出粮食2,720万斤,其中九江14万斤,上海78万斤,无锡89万斤,常州101万斤,镇江146万斤,芜湖386万斤,南京136万斤,南昌129万斤。
  1957年,全年共调拨粮食1,159吨。中转南昌、九江两地粮食85,436吨。集并粮食13,054吨。
  1958年,中转安义、奉新、靖安、修水、武宁、新建等县粮食13,000吨。
  1979年,共调出粮食10,300吨,油脂80吨。
  1984年,共调出粮食24,000吨,中转粮食54,000吨。
  粮食局车队:建于1974年,1980年共有卡车5部,总载重量17吨。1984年,全车队共有司机及职工15人,增购汽车4辆,其中8吨三菱大卡车2辆。总载重量41吨。
  第十一章 财政金融
  第一节 财政
  财政管理
  清代,我县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执行统收统支和尽征尽解的财政管理体制。
  清同治十年(1871年),增设牙税、牛税、商税、地租、茶课、纸价银等项财政收入,并由县管理和使用,以补助县财政开支之不足。
  清咸丰后,帝国主义势力侵入我国,致国库空虚,财政支绌。清政府采取卖官鬻爵的办法,以解决财政危机。结果,上行下效,县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体制流予形式,贪污中饱比比皆是。
  民国初,财政收支于年度开始时由省统一核定,不敷部分由县增设建国捐、卫生捐、教育捐等予以平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我县设立金库,财政收支始纳入金库保管和发放的范围。抗日期间,我县沧陷,县政府迁云山,以地方各项收入,维持政府开支。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县政府增设会计室,主管预决算编报和经费开支审核。县财政科则主管征收。但预决算必须经县财务委员会审查,交县参议会通过后始生效。这种财政体制从形式上看,能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执行结果却连年赤字,收支无法平衡,贪污中饱之风有增无已。
  建国后,1949年,采取统一财经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县财政纳入国家预算,收入全部上缴中央,支出由中央拨款,年终结余全部上缴。1951年全县财政状况基本好转。同年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新体制。
  1969年,财政管理实行“两放”、“三统”、“一包”即权限、人员下放公社,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由公社管理,财政任务由公社包干。一年后又恢复原有的管理体制。1962年,财政收支不准有赤字,收入按总额分成。1978年实行增收分成,比例包干,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1980年改为“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1979年财政收支为基数,实行全年包干,一定五年不变。
  财政收入
  清代,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以及清康熙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财政收入一般稳定在白银三万二千两左右。
  同治十年,解运户、礼,工、兵四部白银竟达二万六千一百七十九两。全县总收入达白银三万二千七百二十四两。
  民国初,我县商业仍处于不景气状态。民国二十三年田赋正税及附加总额为11万冗,占财政总收入百分之九十以上,税课收入为1600元,不到百分之二。民国二十六年,我县普通岁入为10万元。其中田赋附加达7.7万元,契税附加240元,屠税附加4,114元,牙当税附加480元,学产收入1,360元,房铺捐840元,其它收入1.6万元。民国二十七年,非常岁入为6,628元。其中溢收田赋395元,节 减费用973元,增收田赋附加4,260元,富户捐1,000元。民国二十八年岁入为174万元。其中田赋地价税14万元,契税3,358元,普通营业税10,414元,屠宰税10,374元,牙当税5,060元,烟酒牌照税2,200元。民国三十六年税课突增为16,000万元(含货币剧烈贬值因素),占全县总收入81.6%。
  建国后,我县财政收入一直稳定增长。1954至1955年,我县连遭特大洪水灾害,稳定增长的因素受到影响,而财政收入仍呈上升趋势。
  1958年,我县工交企业受“高指标”与“工业遍地开花”的浮夸风影响,税收收入猛增为319万元,相当于1957年税收273.9万元的116.5%。但由于工矿企业基础不稳固,并相率停办,以致1960及1961年两年连续出现财政赤字,年平均财政亏损额达11万元以上。
  1963至1965年,我县经济情况基本好转,财政收入增长。
  1966至1976年,我县各项建设事业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67年部分工厂企业停工停产,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达447万元,影响财政收入增长。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国民经济蓬勃发展,我县绝大部分企业加强了企业管理和经济核算,1981年财政收入增加,1982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工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财政收入猛增。1984年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推行,城乡经济繁荣,至此,我县财政状况根本好转。
  财政支出
  同治十年,县丞、典史、县儒学和南康府儒学各衙门开支白银一千四百五十两,占总开支4.5%,拨给驿站项下经费计三千三百九十二两,占全县总支出10%。
  民国二十三年,岁出总计为10万元,其中:自治费2.5万元,公安费3.9万元,财务费1,044元,教育费2.5万元,建设费2,112元,救恤费868元,卫生费3,932元,预备费1,654元,其它32,418元。
  民国二十七年,非常岁出为6,628元,其中:人民自卫经费3,961元,抗敌宣传费330元,预备费2,337元。
  民国三十六年,用于自治费和公安费两项支出即达19,920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44%,而用于发展经济的费用仅为1,630万元,占全县总支出1%,社会、教育、救恤和卫生费用支出为3,330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2%。同年,财政赤字却高达49,600万元。
  建国后,我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及社会、教育、卫生事业。三十五年来,用于上项事业的财政支出逐年不断增长,至1984年全县用于经济建设及社会、文教、卫生事业等项支出,占全年财政总支出65.9%。
  第二节 税收
  机构
  清代田赋征收机构沿袭明制,设粮架房及粮柜,由钱谷师爷负责田赋丁杂的征解。乡设乡董,乡以下设图,图设图董,专管本图鱼鳞册;图以下分十庄,每庄有庄首若干人轮流值年,核收全年田赋,负责汇解粮柜;图董又称图长,为基层组织征收管理田赋半公职人员。
  民国初,改粮柜为经征局,由县知事充任局长,局员由士绅充之。并设户书、粮差20人。民国十六年田赋、正杂各税由财政局征收。县长兼任局长,县署设粮柜,乡设乡柜。民国二十年(1931年)乡改为都,都以下设义图,图设图长;图以下分十甲,设甲正1人,管理本图花户银米底册;图内田赋丁杂等税,统由图长催交。图长及甲正为义务职,仅以本图罚银留成部分充办公费。民国二十三年保甲制度实施后,田赋丁杂等税由保甲催交。日伪时期粮、捐均为临时摊派,由维持会征收。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六年设田粮管理处,有职员20人,公役4人。白槎、马口、滩溪、艾城设田粮办事处,每处有职员5人,工役4人。另设有省督导1人,驻永修,负责安义、奉新、永修等县田赋征收、运输、交库。建国后,我县农业税由财政科征收管理。此后,农业税一直由县财政局委托粮食局及所属粮管所代征。
  咸丰五年(1855年)涂家埠设卡,是为我县工商税征收之始。六年设厘金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为统税局,次年改为税务局。
  民国初,仍承清制。民国三年增设山下渡查验所。民国四年改为涂家埠统税征收局,列二等一级,有局长1人,司事18人,司役31人。并于山下渡、小河口、涂家埠火车站、后河等地设分局。吴城镇设一等三级局,有局长1人,稽查2人,司事13人,局役36人。
  民国二十二年八月一日涂家埠设纸张、药材、木材特税分局;山下渡设木类特税分征所,吴城设江西木类特税总局。同年七月二十六日裁撤涂家埠统税局。民国三十六年,涂家埠设稽征所,负责征收管理货物税等属于纳入国库的税款。于艾城设立税捐稽征处,并于白槎、涂家埠设立税捐稽征分处,负责征收管理地方税捐。如屠宰税、牌照税等。
  建国初,成立税务局,基层设白槎税务所、山下渡查验站,全局共16人。1954年吴城税务所从新建划属永修,并增设马口、艾城税务站,旋改为税务所。全局共41人。
  1973年基层设城郊、云山、马口、柘林、艾城、白槎、吴城等7所。全局共59人。1981年增设郊区、滩溪、城镇等所(城郊所分为城镇及郊区所)。全局共80人。1984年艾城所分为杨家岭及虬津所。全局共117人。
  农业税
  清初,我县田赋沿袭明制,但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康熙五十二年,鉴于续生人丁加赋的政策,造成奸胥计口敛钱,差徭杂泛,役苦滋甚,人民困赋逃亡累累,于是有续生人口,永不加赋的规定。但九厘加派,仍不更改。且丁粮五年编役一次,在“一条鞭”之外,又执行丁不过图的办法,(即本图里续生人口只能补本图里丁粮)结果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我县所属丁粮银始全部拨入地亩屯粮完纳,每年均摊一次,称摊丁入亩。咸丰二年由于漕船、县仓被太平军烧毁,漕运遂停。漕米一石折银一两三钱上解。同治元年,丁漕两项一律折收制钱,由县易银兑解,每地丁一两,折收足钱二千四百文。漕米一石折收足钱三千文。同治-年(1881年),米每石改收银一两九钱,内三钱九分由县留支。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筹解赔款,每地丁一两,加收亩捐钱二百文;漕米一石加收亩捐钱三百文。厥后,政治日趋腐败,贪污受贿,挥霍浪费,需款浩繁,增加田赋也就成了公开筹款手段,人民负税之苦,自不待言。
  民国初,丁漕正杂等赋均改为尽征尽解。每地丁银一两,征钱二千七百文;每漕米一石,征钱三千六百文。因官票滥发,银贵钱贱,地丁一两,复改征银元二元二角,另征手续科银六分。附加税银一角四分;米折每石,收附加税银元二角二分。民国四年当局专款增加,予兵米项下,丁每两征附税三角。米每石增附税五角。其中三成留县。民国十六年,地丁银每两改征银元三元,米折每石改征银元四元,地方附加税在正税15%范围内征收。民国十七年,丁每两征i附税银元四角五分,米每石征附税银元六角。民国二十二年,丁银每两征附税银达一元八角九分,米每石征附税银三元二角六分,五年中我县附税增加达四倍以上。田赋附加征收数占正税77%,米为98%。核减后丁米仍为70%。同年,除征收各项正税和附加税以外,并征收各种田赋附税,如经征、自治、教育、卫生、建设、警察、保卫团、财政、筑路等捐。
  征收期限:当年地丁以四月一日(公历)为开征期至次年二月底止为初限,照定价征收。迟至三至四月完纳者为上限,每两收滞纳加价银元二角。五月一日以后为三限,每两收滞纳加价银元四角。米折以十月十六日为开征期至十一月底为初限,照定价征收;十二月为二限,每石加价银元三角;次年一月为三限,每石加价银元六角。
  征粮凭证一般为板串和活串两种。我县初执行活串,多寡任完,往往发生串、册不符弊病。民国四年改为板串(板串系刊刻之数,不完则全数俱在,完则不能更改)。民国二十九年,当局藉口保障军需,田赋酌征实物。民国三十年,田赋收归中央,全部改征实物,并随赋征购粮食。民国三十三年征购改为征借,但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我县属沦陷区。因此我县田赋征实征借实始于民国三十六年。
  建国后,废除几千年的封建田赋制度,执行了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负担政策。查田定产,分户核定税负。经过几年复查、核实、调整,使公粮趋于合理。
  1950至1952年8月,通过查田定产,查实我县共有耕地43.2万亩。在此基础上,将耕地分为15个等级,最高等级亩产粮食定为500斤,最低为80斤,各等级间差距为30斤左右。然后以此制订不同税率。1953年全县平均税率为21.2%,实征粮食2,208万斤,计人民币118.8万元。1957年,平均税率下降为19.45%,地方附加占正税7%。
  1959至1961年,我县农业生产连续三年歉收。为加速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62年税率又降低为11.11%,地方附加仅占正税6.4%。
  1967年全县平均税率调整为11.4%,地方附加占正税10%。
  此后,全县平均税率一直保持11.4%水平,附加亦不超过10%。
  工商税
  清初商业日趋活跃,始对田赋及税收有明确划分。咸丰三年(1853年)行厘金税,初仅…时权宜之计。咸丰五年涂家埠开征坐商厘金税称坐厘,亦称门厘。未几全县坐商均征坐厘。
  民国二十年,撤销厘金税,开征营业税。我县艾城、涂家埠属简区,坐商每户每年交纳营业税50元,牙行营业税上则每户每年80元,中则60元,下则40元。
  民国二十七年,改称普通营业税,并开征特种营业税。普通营业税按规定比例由各行业就营业状况摊认,无一定税率。特种营业税税率为必须品5%,半奢侈品10%,奢侈品15%。
  民国三十六年工商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征收,与遗产、土地、房产、工商营业税统称直接税-除特种营业税外,工商营业税开始按每户每月销售额乘以3%税率征收,牙当税率则为8%。营业税及屠宰税划归县政府征收。我县并征收教育捐等。
  建国后1949年十一月,实行华中地区<工商税征收暂行办法》。工商户以实际销售额,按不同税率计征,取消了名目繁多的地方税捐及地方附加。城乡大部分夫妻店,营业税以按月申报,按季评议的办法征收。至于工商所得税则以典型毛利及纯益率为核算依据,半年估征,年终汇算清交办法分别组织入库。
  1953年私营工商户逐步改民主评议为查帐征收。1956年鉴于小商贩资金少,销售额小,采取双定办法征收(即定期定额)。对其应纳所得税则以小型综合税率按月交库。与此同时贯彻了关系国计民生行业少征或不征的政策。
  1963至1965年遵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降低了部分税目的税率,调整了工商所得税的累进级数,减轻了工商业税负。
  从1966年起,受“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税收收入下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经济也出现了繁荣,我县税收采取了以培养税源为中心的征收管理办法,全县1981至1984年共增收工商税1,383万元。
  1983年电力工业改变纳税环节,省柘林水电厂开始在我县交纳工商税款,至1984年仅电力工业增加税款即达600万元。1984年十月工商企业所交纳工商税,改为交纳产品税、营业税及增值税,并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简称利改税。
  其它税捐
  货物税咸丰五年,开征货厘即货物税。凡货物通过税卡必须课以货值1%的税款。后改为凡货物之值库平银一两者,征税二分。同治初实行四税二验。凡货物经四局收全税,经一局或二局收半税。厘金税无一定税价、税率。负责税卡人员随意索取税款或实物。
  光绪三十年增加落地、通过、出产等税,同年七月涂家埠、义宁两地征收的茶叶、药材落地税改由吴城征收。
  民国十七年开征统税,税率为10%。并于每十元税款中征附加税五元,称五五税。民国二十年改征特税。我县以征收木类特税为主。武宁、靖安、修水、铜鼓出修河的术材,分别在涂家埠、吴城后河、吴城前河,完三道税。其余如赣州、抚州等河出省木材亦必须至吴城交纳第一道和第二道税。木类税纳税金额为(即税率)大木一尺九寸至二尺为二钱三分至二钱八分,每钱纳税八角六分五,一尺七寸至一尺八寸为一钱五分至一钱八分,每钱纳税五角六分一。正木六寸至一尺六寸为九分至一钱二分,每钱纳税三角五分五。中木一尺至一尺四寸为三分至七分,每钱纳税一角七分。花木每钱纳税七分五。量木排方法为长、宽、高相乘36因之。
  民国三十六年设立国税局将特税改为货物税,纳税环节 也由通过性质改为就生产、销售、运输环节 征收。我县应税品仅烟丝、酒及原木。
  建国后,1952年公布了货物税暂行条例。我县大宗应税货物仍以原木为主,烟丝、酒、水产次之。并曾一度征收粮食货物税。
  1956年试行商品流通税,简化货物税,确定我县为原木商品流通税征收重点,年征收税款达50万元以上。1958年货物税并入工商统一税。1984年征收产品税,简化了征纳手续。
  车船使用牌照税 建国后开征。车船按吨位计税,自行车,初,每辆五角,后多次调整为8角、1元不等。1980年改由公安局征收。
  屠宰税 民国期间我县开始征收屠宰税。宰牛一头征税10元,猪3元,羊1元。以宰杀为纳税环节。抗战胜利后,实行包税制,对各乡屠宰税实行定额交纳,超定额部分归承包人所有。
  建国后取消了包税制。规定农民“三自”减免政策(自养、自宰、自食)屠宰税率为8%(按销售价乘以实际重量计税)。1956年改为12%。后简化征纳手续改为每头猪定额纳税6元。1976年减为3元(国营屠宰税并入工商税交纳)。至1984年沿袭未变。
  烟洒牌照税 民国时期征收的税捐,其征收方法为:烟类批发商每季纳税80元,零售24元,兼营者16元,烟摊4、元,负贩1元。酒类批发商每季批发额满2.4万者纳税32元,零售16元(不论卖烟酒多少),兼营者4元,负贩1元。上述烟酒店除交纳牌照税外,并应交纳营业税、货物税及所得税。建国后取消。
  其它税捐 契税及印花税始于民国二十一年。契税买契为10%,典契5%(按面额分别以10%及5%税率征收);印花税,契据(包括发货票)按全额(指金额)3‰或1‰不等。帐册每本贴印花5角。此外人丁户口捐、壮丁捐每人每月铜元十枚,门牌捐每户十枚,锅灶捐每灶五角,教育地方捐按各地竹木、柴炭、米谷、油榨、渔业户等每销售额1元,课税六厘,田赋地价税及土地图状费等按面值计税。据民国二十一年《江西经济旬报》记载:“……军阀割据之害未消,县自为政。县辖区,区辖村亦复各自独立。在上既以敲索为能事,在下则益肆其横征暴敛。以致县有县税,区有区捐,随时征收,岁无定额。且所征税目虽同,而税率却互异。甚至同一县区,同一用途,以同一标准同时征收两次税捐。更为严重的是小学校长,公安局长,亦复可巧立名目自由勒派。今日一税,明日一捐,名目繁多,见物即税,无人不捐,所征数额之巨,骇人听闻。至私人挪用税款,增长税率,更可说是尽租税之奇观了”。民国三十六年,我县开征教育捐、自治捐、建设捐、财政捐、经征捐、卫生捐、筑路捐、保卫团捐等。以上各种税捐,除印花税保留至1958年后并入工商统一税外,其余均于建国后废除。
  房地产税 民国三十六年在涂家埠、艾城征收。1950年涂家埠曾一度征收,后一直停征。
  集市交易税 原为牲畜交易税,1956及1962年曾一度开征,未几停征。
  第三节 金融
  当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蔡广丰当铺,于涂家埠横街以经营抵押业务为主。贫苦农民及市民,每逢生活无法维持,辄以自己日常需用衣物向当铺典当,而当铺则以什之一的低值予以抵押,并限期赎取,逾期当铺拍卖抵押品,价款收为当铺所有。因而当铺往往初,资金不盈百,逾年则利数倍之。抗战前,我县有典当铺三户(其中吴城二户)。
  钱庄
  民国二十四年,吴城镇计有福来、淦堃、立成、隆源、罗星记、聚源永等钱庄8户。因法币贬值,无利可图,同时受设立裕民银行吴城分行的影响,业务一蹶不振。民国二十八年抗日战争爆发,投机商人,不断获得暴利,钱庄这类利润极少的行业也就逐渐无人经营了。吴城沦陷,钱庄倒闭。
  银行
  江西裕民银行 民国二十三年江西裕民银行始在吴城设立办事处。二十四年山下渡、涂家埠、艾城均分别设置支行及营业所。同年,永修设县分金库,并担负德安县分金库业务。建国后,由人民银行接管。
  人民银行 建国后,1949年底,我县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永修支行。1952年后相继设山下渡盼理处及艾城、江益、马口、滩溪、白槎、柘林等7营业所。全行共90人。1954年,吴城营业所划属我县管理。1956年农业银行农村基层各项业务由人民银行所属营业所代理。1979年下属基层营业所划属农业银行管理。至此,人民银行下属有涂家埠、山下渡、新城3个储蓄所及星火、新柘林两个办事处。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县人民银行成为行政管理机构,不对外办理贷存款项及现金支付等业务。
  农业银行 1956年成立农业银行永修支行,除农村基层各项业务仍由人民银行所属营业所代理外,下设会计、秘书、信用合作、农经四股。1958年机构精简,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1973年恢复农业银行,下设人秘,信用合作、财会辅导、社队信贷、企业信贷、计会等六股、基层设城郊、恒丰、立新、艾城、虬津、自槎、柘林、军山、江益、燕坊、梅棠、云山、滩溪、马口、吴城等营业所(信用社)及三角、九合、永兴、永车、城山、江上等代理处。全行共174人,其中信用社82人,后又经析并至1979年后,增设营业所一处、代理处四所、信用社二个、信用分社八个。1984年共有干部职工280人。
  建国后,我县农业贷款一直以支援和发展农业生产为主。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错误影响,农业贷款一度不能发挥应有作用。1979年后,农贷迅猛增长。
  1981年,我县根据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对农贷实行落实到户的办法。以支持承包户、重点户、专业户为重点。并采取支持生产、分配、消费全过程的方式,把农贷用于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
  1984年农贷投放量较1980年增长1.52倍,对“三户”(新经济联合体、专业户、联产计酬承包户)全年发放农贷占农贷总额74%。其中对各种类型专业户6,181户,发放贷款237万元,占“三户”贷款总额32%。
  同年,发放粮:棉、油贷款比重由1979年的89%,下降到58%。对社、乡和农民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贷款则较1979年增长5倍以上。此外,对凡符合现行政策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金,均给予贷款支持,扩大了信贷支持领域。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于1984年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实行资金分开,两个计划,两套帐目的过渡办法,办理金库、放款、储蓄等项业务,全行共98人(人民银行人数在内)。
  建设银行 1952年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修办事处。1955年底,机构精简并入县财政局。1972年恢复建设银行永修办事处,下设内勤和外勤两组。全处共6人。1979年增至8人。1981年成立建设银行永修支行,全行共9人。1984年设人会和业务股。历年建设银行主要投资项目有:
  省柘林水电站:总投资34,200万元,其中建行贷款909万元。
  星火及燎原化工厂(后合并为星火化工厂)建行拨款总额为7,777万元。
  1977至1979年建行先后拨款70万元,修建杨柳津公路桥。
  柘林灌区:共拨款2,174万元。
  江西平板玻璃厂:建行总计拨款1,240元。
  1976至1979年建行共拨款315万元,进行潦河治理。
  对县云山水库、虎山造纸厂、九江氮肥厂、省木制三厂、云山垦殖场、恒丰农场及县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亦进行了大量拨款。
  附:基本建设支出情况
  1974年33,527万元;1975年3,046万元;1976年3,334万元;1977年3,674万元;1978年3,358万元;1979年l,514万元;1980年803万元;1981年13,616万元;1982年16,969万元;1983年13,067万元;1984年1,020万元。
  币制
  银元 光绪十五年我县开始使用银元,每枚一元,计有光绪元宝(即龙洋)、鹰洋(西班牙铸造)、女人头(有英女皇像,为英国铸造)等数种。宣统二年银元本位制规定为七钱二分。从此,我国银元重量始作了统一规定。民国三年铸有袁世凯头像银元在我县流通,称“大头”。民国十年正面铸有孙中山先生头像银元在我县流通,因背面有船形图案,称“船洋8。民国十七年本县市场货币又增加了铸有蒋介石头像银元。民国二十四年国民党发行法币,银元被禁止使用,后法币急剧贬值,物价飞涨,银元仍被群众广为贮存,并为商人唯一可信赖货币。建国初不法商入伙同投机捣把分子大肆买卖银元,扰乱市场金融秩序。经人民政府打击、整顿,市面银元流通始终止。
  辅币 清末我县有少量一角、二角、五角银币流通,不久均为民间贮存,市场流通极少。民国期间亦曾有一分、五分、一角镍币在我县流通。建国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五分、二分,一分铝辅币一直在我县流通使用。
  铜元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开始有多种铜元在我县流通,每枚重二钱,可兑制钱十文。每百枚可兑银元一元。民国二十八年逐步贬值,每360枚兑换银元一元。
  纸币 民国二十四年国民党政府发行纸法币,并开始在我县流通。初,中国银行票面额一元的法币可兑换银元一元。抗战开始,法币急剧贬值,票面额逐渐增大到百倍,每一元增大为一百元。民国二十八年我县沦陷,日伪统治区使用储备券。抗战胜利后,我县曾一度使用“关金”。民国三十七年金圆券在我县流通,每元折合法币300元,每2元兑换银元1元,每3元兑银1两,每200元兑黄金1两。初,国民党政府企图稳住金圆券信誉,允许兑换黄金、银元。未几因黄金、银元储备不足,无法满足大量金圆券兑换,于是采取限额兑换。结果秩序大乱,抢购成风,兑换遂停。金圆券步法币后尘,迅速贬值,直至建国前夕,银元、铜元几乎占领城、乡市场,金圆券形同废纸。
  人民币 建国后废除金圆券及各种非法货币,我县正式使用人民币。
  花票 为乡镇地方政府机关、公团或商号发行的纸币或铜元票。票面额10枚、100枚不等,或为角票。法律上无根据,通行范围仅限于一乡。发行者无确切准备金,惟恃财产以为信用,或藉强力以通行。为商店、公团牟利剥削的一种手段。民国期间我县城乡较大商店均发行有票面额为10枚纸币。县财政局亦发行银元票达3,000元,建国后全部禁止使用。
  贷款
  农业贷款 我县历代政府对农业均不予贷款。地主、资本家、高利贷者采取放青苗等剥削手段,使农民长期处于贫困境地。
  民国期间虽曾有过信用社的设立,但仅以办理农产品抵押放款为主要业务。民国二十三年,江西省裕民银行永修支行亦曾办理信用及抵押贷款。民国二十五年我县旱灾严重,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47,455元,其中合作社贷款2,697元,旱灾救济款2,400元,农民生活贷款5,480元,区联社贷款12,600元。
  建国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以贫困农民为重点发放农业贷款。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贷款重点,由个人转向集体,贷款利率也相对降低。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国营农场的建立和产生,贷款以支持国营农场发展为重点,并实行低利率政策。1958年受“高指标”“浮夸风”的影响,出现了盲目购置农业机械设备的现象,农业贷款额猛增。
  1961年对全县农民历年欠款进行了一次豁免,总额达100多万元。1976年以后,实行低息政策,增加了对社队企业贷款。
  1981年以后,农业贷款又转向促进和支持农村专业户的发展。
  省、地属工业贷款 1957年始对工业办理贷款业务,贷款总额仅占全县贷款总额16%。
  1984年工业贷款总额占全县贷款总额22%,为我县建国三十五年来对工业投资放款最多的一年,并向星火化工厂放款100万元。
  具属集体工业贷款 从1957年开始,我县对集体企业放款由3.2万元,增长到1981年的242万元,增长756倍。1983年又增为260万元。1984年略有下降为239万元。
  县属国营工业贷款 县属工业放款始于1956年,三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占全县贷款总额6%的水平投放。
  粮食部门贷款 1956年开始对粮食部门放款,贷款总额占全县放款总额63%。三十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占全县放款总额40%左右幅度投放,对稳定粮价,保证农民收入水平不断增长起了一定作用。
  商业供销外贸物资贷款1950年开始放款,1984年增为789万元,占全县放款总额18%。
  储蓄
  民国期间,本县裕民银行吴城及山下渡办事处只办理存款业务,无储蓄之名称。民国二十四年吴城办事处计存款15.9万元(法币)。存款户中商店占41%,居民占59%。但山下渡存款户几乎全部为商店。民国二十八年后,货币急剧贬值,存款数额也逐年减少,虽然银行曾一度办理折实或以金、银为比价的存款业务,仍不能挽面存款急速减少的现象。
  建国后,储蓄成了积累社会闲散资金的重要方法。分活期和定期两大类。并先后对存款利息进行了十多次调整及多次举办有奖储蓄。
  1954年我县开办零存整取储蓄。1959年增办2年和3年居民定期储蓄。35年来,我县城乡人民储蓄额不断增长。1984年全县人民储蓄存款达2.525万元,为1950年1.36万元的1,857倍。
  保险
  建国前,本县无保险业务。建国后,1950年开始办理机关团体火险,于银行设专职人员2人。1952年增加到5人,并逐步开展了运输保险业务。1953年成立保险公司永修支公司,开展强制和自愿保险业务。保险额达9.85万元以上,保险费达2.35万元。其中财产工具保险费收入为0.34万元,火险、运输险为2万元。1954年职工增为23人,保险额达48.2万元,保费收入为4.1万元。其中财产及工具保险费收入为0.9万元,火险、运输险为3.2万元。1956年开始办理耕牛保险,保额为13.3万元,收保费达0.4万元。全年共收保费为6.6万元,赔付为4.17万元。
  1958年县保险公司撤销,业务遂停。1979年恢复办理保险业务,分别在县人民银行及农业银行设立保险代理处,配备兼职人员代办保险业务。1984年9月正式成立永修县保险支公司。
  恢复保险业务后,1981年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位增加到39个(1980年为19个)收保费由1980年2.6万元,增加到6.7万元,增加1.6倍。
  1983年保险种类发展为财产、养殖、人身等15个险种。全年共计保险费收入9.05万元,较1982年增加保险费收入8%。处理水灾及水灾理赔23起,赔款金额38.8万元。县水泥厂、木器厂、圆木厂、钢锹厂等集体企业先后受火灾、水灾,损失惨重,由于及时得到了赔款,很快恢复了生产。
  1984年投保单位达2,903户。其中企业102户,家庭财产保险及盗窃保险2,851户。此外,机动车投保达335辆,运输船17艘。全年共收保险费26.7万元。
  总计1981至1984年共收各种保险费66.6万元,共付理赔案63起,赔款56.1万元,占保费收入84.2%。
  公债
  公债 我县1950年发行国家折实公债,以加速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1954年至1957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60年发放江西省地方建设公债。上述公债均定期十年偿还。
  国库券 1981年在全县机关、企业等单位开展购买国库券工作。1982年后,国库券的购买对象面向单位和个人。许多群众踊跃认购国库券,以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全县共认购75.5万元,其中单位认购8.6万元,职工及居民66.9万元。1983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完成认购47.6万元,其中单位8.4万元,职工及居民39.2万元。1984年全县认购64.6万元,其中职工51.6万元,单位为13万元。
  第十二章 综合管理
  第一节 工业计划管理
  本县列入工业生产计划指标管理的产品有木材、’毛竹、水泥、棉纱、棉布、饮料、酒、糖果、糕点、板鸭、机制纸、吊扇、调速器、柴油机、混合饲料、窗纱、钢锹、民用锁、乳白胶、羽绒制品、自来水、机砖、石灰等。建国初,工业少,仅永修电厂、砖瓦厂、油脂厂、印刷厂、粮食局制米总厂、自槎粮食加工厂、涂家埠食品加工厂、永修颗粒肥料加工厂等纳入计划管理。其中农产品简单加工(加工大米、棉花)。占全年工业总产值(188万元)95.7%。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加工农产品产值为1,18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为71.1%。轻化工业已开始列入计划。1962年增加了机械工业计划产值。
  1975年,全年工业产值为1.659万元,较1952年增长7.8倍,占工农业总产值(5,234万元)32.3%。其中农产品简单加工产值占工业产值的24%,机械工业(产值287万元)占17.3%。
  1980年,通过对手工业生产的整顿和调整,工业产值,略有增长,占工农业总产值35.3%,其中机械工业产值为686万元,占工业总产值(2,468万元)的27.8%,农产品加工444万元,占17.99%,比重下降。而新兴的食品工业则增长为9.2%。全年纳入计划管理的户增为79户,为1949年的8倍以上。
  同年,对企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整顿了县水泥厂。19 81年水泥厂亏损下降,1982年,扭亏为盈(盈余2.6万元)。水泥产量由19 81年的10,100吨增至1984年的12,000吨。
  1984年,调整了工业布局,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使工业生产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大部分企业集中精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重视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设备更新。全年工业总产值上升为3,817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30.2%。其中11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实现利润102万元,较1980年30万元增长2.4倍。同年,突出了轻化工业、饲料工业及乡镇工业的发展。饲料工业产值为40万元,乡镇工业为403万元,食品工业为861万元。食品工业中重视发展改善人民食品结构的产品。如肉类工业产值80万元,面包、糕点92万元,糖果78万元。至此,我县工业布局更为合理,计划管理日益完善。
  第二节 农业计划管理
  建国后,我县以发展农业经济为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总产值始终占工农业总产值90%以上。1960年下降为79%。1970年又有回升,农业总产值为4,23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5,120万元的83%。1980年下降为65%。1980年后的五年,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一直保持在63-72%之间。1984年,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总产值增为9,87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69.8%。
  农业内部五业各占比重及其变化情况为:195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为70%,材业0.03%,牧业l4%,副业12%,渔业3.7%。1960年,全县农业比重下降为62%,林业上升为4%,牧业上升为19%,副业下降为9%,渔业上升为6%。1966至1970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70年农业生产比重仅为66%,略有增长,林业下降为2%,渔业为4%,牧业及副业均保持在1960年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1980年农业生产总值增长到72%,副业为13%,渔、牧、林业则略有下降。
  1984年,农业生产产值稳定在70%左右,渔,牧、林、副业的比重较为合理。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计划指标以粮、棉、油、生猪为主;家禽、林、牧、渔等副业生产指标,虽属指令性计划,但有时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而发展缓慢。
  1984年开始,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努力提高林、牧、副、渔及经济作物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确定主攻方向,坚持多种经营。总的布局为。三角,九合、马口、立新、艾城、滩溪、虬津、白槎、梅棠等乡以粮为主,建设为商品粮基地;永兴、艾城等乡为商品棉基地;江益、燕坊、八角岭为花生和小水果基地;江益为大面积养鱼基地;吴城为水产捕捞和大板瓜子基地;江上、三溪桥、滩溪、梅棠为林业和柑桔基地;永兴、九合、涂家埠为蔬菜供应基地;芦苇场、马日、立新、城丰、艾城及三角、九合部分地区为意大利杨基地;滩溪部分地区为大豆生产基地;江益、梅棠、虬津、艾城、燕坊、白槎、三角、九合、吴城等乡镇所在地为鹅、鸭、鱼基地,并计划实行生产、加工、销售配套经营。年底,各地均完成了年度安排计划。
  第三节 物价管理
  市场物价
  建国前,我县市场物资交易,长期实行自由价格,无管理机构。商人囤积、操纵、哄抬、抢购,均为造成物价不稳定因素。民国十四年(1925年),商会成立后,始有同行议价,以商会监督议价之执行。但较大商户仍自由议价,同行议价也就名存实亡。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曾对粮食、食盐及副食品实行限价公卖政策。用公价和私价 (市场价格)两种价格并存的办法,平抑物价,调剂供应,最后仍以无法保证物资供应而流于形式。且公价仅为政府人员及封建豪绅所享有,一般农民始终无法摆脱低价(公价)销售农副产品,高价购买生活用品的极不公正待遇。早晚时价不同,成了商人攫取利润的重要手段。民国三十六年,我县食物价格指数,由年初60万到年末上涨至700万,上涨11.6倍。衣着年初为95万,年末上涨为1,200万,上涨12.6倍。民国三十七年,物价一日数涨,币值往往早上能买一包香烟,晚上只能买一盒火柴,法币(金圆券)形同废纸。
  建国后,首先稳定时价。再对一些十分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调整。
  1950年后,国营企业掌握了领导权,市场物价稳定。
  1956年,对少数商品价格作了不同程度调整,提高了农产品及对生活影响不大的高档商品价格。全县调升的商品有178种,上升指数幅度为14.37%。
  1959年起,我县国民经济出现了暂时严重的困难。集市贸易价格迅速上涨,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差距很大。同年,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8类商品采取了稳定价格措施。其中包括粮食、棉布、针织品、絮棉、食盐、鞋子、酱油、肉类、食油、食糖、蔬菜、火柴、文具、纸张、课本、书报、杂志,主要西药、日用工业品等,使职工生活用品保持了价格的稳定。并先后对糖果、糕点,炒菜等10种商品实行了高价,适当扩大了议价范围,集市价格回落,绝大部分商品先后恢复了平价供应。
  1963年至1965年,工业生产发展较快,商品上市量增加,价格大幅度下降,猪肉每斤售价降为0.72元,毛鸡、鲜鱼接近牌价,牌、市价格差距缩小。除香烟、白糖有议价外,其余商品议价基本取消。
  “文化大革命”开始,实行物价冻结。
  1980年,农产品收购价格较1978年提高17 .1%,提价部分总额为2,201万元,平均每一农民获益30元。
  1981年,全县商品零售价格基本稳定,二季度后,部分商品价格稍涨,上涨幅度低于1980年。
  1984年,上半年部分商品价格有所上升,下半年趋于平稳。提高了尿素、磷肥、碳胺、絮棉等销价,其它商品零售价上升6.5%,其中化肥上升12.1%,柴油上升13.4%。同年,5月,实行了多种价格形式,增强了企业活力。如五洲电扇厂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灵活运用浮动价,旺季畅销时,电扇销价上浮5-10%,淡季滞销时,销售价格略下浮或保持中准价,保证了竞争优势,占领了市场。
  物价管理
  建国后,1950年,工商科设立兼职物价管理员,定期编印“永修行情”,交流物价信息。
  1951年,对粮行、米厂、药店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的现象进行了打击,物价趋于稳定。
  1953年,基层供销社设立兼职物价管理员,管理农村集镇物价。
  1956年,县供销社、商业局均分别设立专职物价员。同年全县开展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检查,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文化大革命”开始,物价管理流于形式。粉碎“四人帮”后,先后开展了大检查、大审价、大整顿,严肃了物价纪律。
  1983年,实行明码实价,对市场同货不同价的现象进行了检查处理。全年共查处违价案件21起,违价金额达10,630元。其中4起,没收非法收入6,400元。
  同年对生产资料,主要是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划分行业经营,明确销售价格。其中钢材、水泥、柴油、煤炭由国营商业部门经营;化肥、农药和农用柴油等由供销社经营,其它部门不得插手。价格上兼营必须服从主营部门管理,杜绝了随意提价的现象。
  1984年,成立物价检查所,进行经常性物价检查,市场物价较稳定。
  第四节 工商管理
  市场管理
  清至民国,我县无工商管理机构。工商业户开、歇、转业只须向商会申报,开业者,按时交纳会费,定期参与同行议价,政府不予置问。
  其时,全县私营商业户,在组织上都有自己的地方性“帮口”,把持收购、运输、销售等主要环节,排挤外埠商人,割裂市场,阻碍商业的正常发展。建国初,这种封建式的“帮口”,在我县曾一度造成投机猖獗。
  1949年成立工商科,取缔非法佣金,打击投机活动。
  1953年,基层供销社设兼职市场管理人员。对私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木行、粮行及迷信品营业户等均歇业。成立木材、牛皮、粮食交易所,公私企业采购木材必须向交易所登记,经批准,始能成交。设立物资供应及油料办公室,打击和制止牙纪和不法商人套购粮食、油料、木材等非法活动。
  1956年,各集镇成立工商管理所,各专业公司设专职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人员,负责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和市场管理工作。同年10月,取消市场管理委员会。
  1962年,开放集贸市场。粮食、肥皂、香烟等物资均进入市场,无证商贩大量增加,几占有证商贩3倍以上。投机活动频繁,放高利贷,典压金银,贩卖耕牛等均有出现。同年,由涂家埠公社,公安局、粮食局、商业局、派出所等单位共同组织,集体领导,建立初级市场管理委员会,打击了非法经营,加强了工商管理。
  1964年,商业局设市场管理组。县、社两级配备市场管理干部10名;农村集镇相继恢复了市场管理委员会。全年先后共查获各种违章违法案件141起。其中投机捣把案件113起,罚款15,400元。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后,市场紊乱。1966年底从商业、供销、粮食、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员整顿和巩固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检查木材贩运。1968年,市场管理委员会改为打击投机捣把指挥部。10月,自由市场封闭。
  1972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县工商管理工作,各公社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设专职干部1名,全县共有基层行政管理人员26人。
  粉碎“四人帮”后,农贸市场逐渐恢复,全县个体商业户大量增加,上市商品由蔬菜及少量粮食,扩大为所有农副产品、工业品、手工业品。
  1983年,查处贩卖金银、木材多起。1984年,查获冒牌烟、酒、自行车、手表等数起,处理投机违法案8起,罚款4,600元。同时,在新发展的113户工商企业中,查获49户违反工商管理规定,不符合开业条件,并及时作出处理。
  1981年后,经济合同管理开始鉴证。1982年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此项工作。1984年增设经济合同股,共鉴证合同15份,金额78.4万元,调解经济合同纠纷4起。
  工商登 记
  建国后,建立了工商管理制度,工商户开业必须向工商科申请,经批准发证后始能营业。1951年,完成了全县工商登记,明确了工商业户开、歇、转业的批准权限。同年,乡村油榨、砖瓦窑、轧花厂也进行了登记。
  1965年11月,开展全县工商企业检查并换发新证。“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管理工作停止。
  1972年,商业局市场管理组于柘林公社进行工商登记试点。对供销社、合作店(组)、社队企业及农村五匠(篾、木、铁、泥工、缝纫)重新进行工商登记。
  1973年,工商登记工作全县铺开,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共分四种:国营、集体、特种行业、手工业。
  1981年,全县600多户工商企业换发全省统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手工业者仍沿用县发给的营业执照。
  1982年,全县开始个体户登记发证,并规定具备下列五条者(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二、有固定从业人员。三、有一定资金。四、经营生产在三个月以上。五、经营范围明确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核准发给营业执照。
  1984年,全面检查凭证经营,取缔无证商贩。
  第五节 物资管理
  1963年,成立永修物资综合公司,与物资局合署办公.有干部4人。物资综合公司由工业局领导。
  1969年,称县物资公司,与县农机公司合署办公,但分别经营,单独核算。
  供应
  1963年,主要业务为管理、分配、调度、经营国家计划物资。品种有:木竹、钢材、水泥、玻璃、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拖拉机、抽水机及一切零配件,单项品种供应量少,涉及面广。
  1969年,县农机公司成立,县物资局管理和供应范围缩小。计有金属材料,包括钢材、机电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轻化工业产品,包括三酸三碱;建筑材料,包括玻璃、水泥。上述物资均由县计委按工农业生产需要下达分配计划。物资局管供、管用(按计划分配专项使用)、管节约,并组织废料回收。
  1980年,突破调拨物资不进入商品市场的作法。生产、调拨、供应、消费各个环节开始活跃。
  1981年后,逐步缩小指令性分配范围,扩大指导性物资经营,加强了横向联系,立足本县,面向全国。
  1984年,我县物资供应保证了计划内需要,调剂了计划外供求。物资工作由管理分配型,转为经营服务型。
  第六节 计量管理
  器具
  清末,我县度器有营造尺,裁衣尺和量地尺三种。其长度大致为:1营造尺为32厘米,1裁衣尺为35.5厘米, 1量地尺为34.3厘米。以竹木制成。量器有:升、斗、斛、担。10升为1斗,10斗为1担,2.5斗为1斛,4斛为1担。1担稻谷约重80斤(有的地区以70斤为1担)称乡担。担无量器,以竹制升,以木制斛、斗。民国初,商业交易改用河桶(斛),容量增大,1担大米约重150斤,称河担。升斗斛仍沿袭未变。衡器有:天平、戥、老木杆、毫称等,16两为1斤,两以下为十进制。农村度量衡器习惯计算法有:1.43斗为1亩(乡亩)、1亩(乡亩)为1.21933市亩,1斤(乡斤)为1.28市斤,1尺(乡尺)为1.05市尺,1斗(乡斗)为1. 04市斗。
  建国后,度、量、衡器逐步改进,取消升、斗、斛。1959年,十六两老秤取消,改斤以下十两制新衡器,药店十六两老戥仍沿袭未变。1979年药店改用天秤,以毫、克为单位,老秤、戥全部取消。
  1978年,使用新式计量器具有地秤、电子自动地秤、案秤、人体秤、字盘秤等。
  1984年,全县广泛使用新式度量器。
  检验
  民国十九年(1920年),我县设度、量、衡技术人员。商业逐步改用市制,农村则仍沿用旧制。
  民国三十六年,县设度、量、衡检定所,隶建设科,并于建设科设技术员1人,专职度政,推行新制。全县乡、镇机关和商业交易场所,全部实行市制,农村则未普遍使用。
  建国后,1952年成立县度、量、衡检定所,属工商科。
  1957年,全面推行市斤“十两化”,农村统一了长度、地积、容积、重量的换算值。
  1978年,改称县计量所,统一管理、校量和检修度、量、衡器。
  1980年开始,全县开展度,量、衡器周期检查,加强计量器生产、经销和个人生产计量的管理,保护了群众利益。
  第十三章 名特产
  第一节 名产
  吊扇
  本县江西五洲电扇厂生产的“五洲”牌吊扇,具有风量大、耗电省、噪音低、运转平稳的优点,可连续运转两万小时无故障。Fc。-14 00毫米吊扇于1981年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1983年获国家轻工部优质产品奖,列入全国八大名牌吊扇之一。Fcl-900毫米吊扇和Fc2-1050毫米吊扇以同样的优势,分别于1982年10月和1984年10月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
  钳工锤
  永修机床厂生产的赣Q/5G21-81钻石牌F型钳工锤,锤头采用45-55号优质碳结钢,经锻压、精加工,热处理、抛光等工艺制成。工作端面硬度稳定在HRC50左右,光洁度达到▽7。锤柄选用具有本地特色的麻栗、青岗栗等硬质木材。并用仿型车床加工成曲线型,表面以高级油漆浸制。木纹清晰、透明光亮。1982年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国内销售上海、天津、北京、湖北、河北、安徽、福建等九个省市}还远销法国等西欧国家。
  纯粮大曲
  本县恒丰垦殖场从1954年开始生产的“牛头”牌纯粮大曲,用纯小麦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人工老窖发酵酿制。属浓酱香型。具有香味浓郁、清亮透明、醇正柔和、回味悠长的特点。1984年分别获国家农牧渔业部和江西省优质产品奖。同年在山西太原全国评酒会上,得到好评。产品远销东北、华北、山东、河南等地。
  弹子锁
  县锁厂从1970年开始生产庐山牌30毫米横开锁、挂锁和35毫米弹子铁包挂锁。造型美观,保密性能好,互开率仅在0.04%以下;牢固耐用,锁梁承受拉力达到70公斤,使用寿命可达一万次以上,超过轻工业部SG17-80弹子挂锁规定的质量标准。1978年在轻工业部的全国同行业评比会上,名列第六位。总分达到96.2%,为轻工业部优良产品。后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同行业质量评比第一名。1980年,在九江市产品物资交流会上被评为“大全优质产品”。1984年,30毫米铁挂锁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
   钢锹县钢锹厂生产的二号尖锹,有U柄型和Y柄型两种规格,出口代号“海燕”牌5503。该产品采用45号碳结板、B6等钢材为材料。在加工工艺上,采用盐熔炉等温淬火,以保刃口硬度,抗冲击、抗弯曲,使弹形变型均控制在企业内控指标以内,超过SG104-80要求。锹装有U柄和Y柄,使用轻巧灵活。外表烘漆美观,防腐性能好。1980年7月,参加全省同行业检查,名列第五。同年10月,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
  葡萄酒
  云山垦殖场凤凰山分场1975年开始生产“凤鸟”牌半干红葡萄酒,酒度为14°、糖度1.2%,总酸度0.66%。色泽鲜艳,呈宝石红,透明晶亮,并具有浓郁的葡萄酒香,味醇厚爽口。1983年4月,在全国农垦系统首届葡萄酒评优会上,获国家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称号。6月,在连云港市举行的优质食品评比中,名列同类产品第三名。同年,获江西省工业优质产品称号。
  1984年,产量为15吨,经销北京、上海、湖南、湖北、福建等地。
  绿豆粉丝
  县永兴粉丝厂1969年开始生产的绿豆粉丝,采用优质绿豆为原料,经高温消毒,干燥制成。外观洁白透明,无并条,煮后不糊,营养丰富,松爽可口,具有清热、健胃之功能。1981年,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
  第二节 特产
  吴城大板瓜子
  吴城大板瓜子,是我县传统产品。产于吴城镇荷溪、吉山、松门、松峰等地。
  上述地区土壤底层为下属黄棕壤,上层为冲击潮沙土,含有丰富矿物元素和有机物质,适宜种瓜。所产瓜子外形与普通瓜子迥异,瓜子壳中心显出白色花纹,俗称菊花芯。粒大、板平、壳薄、肉厚、味香。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脂肪等有机营养物质。1982年种植面积为4,364亩。平均单产110斤,最高单产超过200斤,总产45万余斤。远销港澳地区。
  淳湖白萝卜
  淳湖白萝卜多长形,头、尾部浑圆,皮白嫩光滑且薄,含水分多,味津甜。生吃解渴,炖汤鲜美,晒干腌制,一年四季可备用。用淳湖萝卜丝配以米粉丝、大蒜、黄花、木耳、肉丝和鸡汤做的“和菜”,是我县民间传统的酒席名菜。由于淳湖白萝卜享有盛名,因戏称永修人为“建昌萝卜头”(永修前身为建昌县),产量至今不衰。
  云山银杏
  银杏又名白果。云山银杏产于云山真如寺,树高三、四丈,三更开花,随开随落,很难一睹其芳容。凡白果均有果核,独真如寺前银杏所产为无心白果。相传为唐代道膺禅师所种。《江西通志》称银杏树和白果是我县物产中的珍贵果木和果品。艾城苏东坡旧馆前和永丰农场里冈垅宝树庵各有一株白果树,亦为真如寺移种。
  云山攒林茶
  此茶不由人工种植,生长于深山密林石缝,吸受精华,饱餐云雾,茶农必须披荆斩棘始得,故名“攒林”。具有色泽光润、香气喷溢、味特醇厚的优点。相传旧时为贡品。建国后,仍少量出产。
  红花草籽
  红花草为农田主要绿肥。以花命名,称红花;以籽命名,称草籽。茎长、花茂、叶肥。适宜于修河、潦河下游冲积土壤的三角、九合、马口、立新等滨湖地区种植。种植历史悠久。据《建昌乡土志》记载:“……惟草籽一宗,尤称奇特,取种外地,再播,其花不盛,枝亦枯,故外客争购之,销量多年不衰。”为我县特产之一,年输出达数十万斤。本省丰城、宜春等地争相来我县采购。1984年,亩产为44斤,总产达95万斤。
  滨湖水牛
  滨湖水牛,主要分布吴城、三角、九合、江益、马口、立新、艾城、虬津等乡(镇)。1984年,全县有水牛23,635头。其特点:体型高大,体质结实,胸腹发达,繁殖力强,育成率高,性情温顺,役用性能好,抗病、抗寒、抗血吸虫能力强,为江西省水牛优良品种。
  蔓荆子
  蔓荆子属马鞭草科,为落叶小灌木,叶对生,小叶阔卵形,夏秋开花,以果实入药,称蔓荆子。性微寒,味苦辛,能散风热,清头目,主治风热感冒、头昏、目赤肿痛等症。叶可提取芳香油。果实含挥发油、生物碱黄酮类微生素A等成份。主要产于吴城、白槎、云山。1980年,产量达25,000斤。
  殊砂李
  殊砂李,是我县云山垦殖场凤凰山分场园艺场1974年引进的新品种。该果个大、皮薄,大的每枚达五克,比我县历史上曾负盛名的马湾李大一倍。味甜,略带微酸似葡萄味,肉嫩。刚成熟时,从里红到外;熟透时,浑身透明,色质艳丽。八十年代初,云山总场各园艺场,开始大面积引植。1984年,产量约达3万斤。
  银鱼
  银鱼——古称“脍残鱼”,属鱼纲银鱼科。体细长透明,头平扁,口大,两颔和口盖,常具锐牙,背鳍和脂鮨各一个。体光滑,雄鱼殿鳍上方具有一纵行大鳞片。以其味美肉嫩,营养价值高,为席:二珍品。银鱼栖息于近海河口或淡水区。三、四月问,由长江入鄱阳湖至吴城一带。我县渔民多事捕捞。年产量约一吨至两吨左右。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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