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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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4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口
分类号: C924.2
页数: 11
页码: 54-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修县人口历史悠久,现面临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问题。政府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实现人口与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永修县 人口 政策

内容

第一节 历代人口
  明清时期
  本县户数人口,明代以前,无从考证,明万历《建昌县志》始有记载。
  明前期,统治者注重减轻徭役,发展生产,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比较安定,人口渐增。明正德三十年至清乾隆四十六年(1513-1781年),户数人口旧志缺载。但据同治《建昌县志》所述,“自万历至国初(约1573-1660年),屡经兵燹,渐损蕃庶”。可知明朝后期人口趋于递减。
  清朝开国后七十余年,赋役繁重,民生凋敝,人口递减。康熙四十年后,出现全国统一局面,统治基础开始稳定。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改革税制,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减轻了人口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急速增长。至乾隆四十七年,我县人口增加到26,4万人。相当于明末清初人口的两倍半。人口急速增长趋势持续到道光年间已达高峰。尔后又趋递减。据《建昌乡土志》记叙,“雍乾之际,户口增加,成同而后,渐损藿庶”。
  民国时期
  民国初期,我县人口为19.7万。自袁世凯称帝——军阀混战——蒋介石叛变革命一一抗日战争,长达四十多年的战祸,生民涂炭,人口递减。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本帝国主义“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的摧残下,人民死亡累累,庐舍为墟,人口锐减。抗日战争胜利后,社会秩序稍见安定,流亡人口纷纷回乡,人口又渐增加。
  建国后
  建国后,社会秩序安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普遍提高,加上卫生医药事业的发展,人口迅速增加。五十年代初,全县人口仅10万多,六十年代初猛增到20余万,到七十年代末,已超过30万。
  第二节 人口变动
  建国前,人口变动旧志缺载。建国后,1954年至1984年,人口出生、死亡和迁进、迁出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第三节 人口密度和分布
  1949年,全县有10.1万人,每平方公里49人。1984年,全县人口达31,7万人,每平方公里156人(密度小于全省水平)。1984年比1949年人口增长200%,人口密度增长30%。
  全县人口自东向西逐渐稀少。吴城镇虽处东部地区,因河湖交锖,地势低洼,人口稀少。1984年,全县人口分布情况如下表。
  第四节 人口构成
  民族
  我县汉族人口历来占绝大多数,有志(包括谱牒)可考者,有李唐、元、明等代。建国前有回族等少数民族,但人口为数极少。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少数民族74人,另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7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在我县居住一年以上的少数民族达160人。分布在15个乡、镇、场。其中涂埠镇回族31人,满族9人,蒙古、壮、布依、土家族各1人;柘林镇回族30人,壮族8人,朝鲜族1人,满族7人,土家族5人;艾城乡壮族6人;江益乡、燕坊乡回族各1人;虬津乡蒙古族、回族各1人;白槎乡畲族6人;梅棠乡回、苗族各1人,黎族2人;三溪桥乡畲族1人;滩溪乡壮族2人;城丰乡壮族1人;马口乡彝族1人,壮族14人;云山垦殖场蒙古族1人,回族10人,壮族6人;恒丰垦殖场回族7人,壮族1人,;永丰垦殖场回族1人口兄弟民族占全县人口总数0.05%。
  性别、年龄
  人口年龄状况,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0-4岁的幼儿35397人,其中男18,071人女17,326人;5--17岁的少儿109,498人,其中男56,264人,女52,979人;18-59岁的青壮年148,444人,其中男78,527人,女69,915人;60岁以上老人20,652人。其中男9,806人,女10.846人.最高年龄99岁,女1人。
  劳动人口年龄状况:男16岁至59岁、女16岁至54岁者为劳动人口。全县劳动年龄人口,男86,912人,女72,916人,合计159,873人。其中十七个乡和二个垦殖场,男68,197人。涂埠、吴城、柘林三镇,男18,715人,女14,272人。
  死亡人口年龄状况:1981年全县死亡人口男女合计共1,881人。其中0-17岁的夭亡人数506人,18-90岁以上病死或老死的人数1,375人。其中:18——20岁的15人,21-30岁的77人,31-40岁的66人,41-50岁的111人,51-60岁的259人,61-70的378人,71-80岁的336人,81-90岁的120人,90岁以上的10人。60-90岁以上正常死亡的844人。
  除十七岁以下天亡人数外,死亡人数中,男779人,总寿数47,041岁,平均寿命60,39岁;女596人,总寿数38,434岁,平均寿命64.48岁,男女合计平均寿命62.16岁。
  职业
  建国前,我县以农业为主,工业仅有些私人酿酒、制造食品等作坊。从业人员千人左右。集镇商业以布匹、百货、南杂、饮食店为多;其次为粮行、木材行、花篾店、铁匠店等,从业人员亦仅一、二千人。建国后,工业发展较快,但仍以农业人口为多。
  文化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记载,0-5岁学前儿童37,167人,6-12岁不在校儿童19,091人,不识字的69,676人,初识字的7,931人,初小36,305人,高小15,359人,初中8,965人,高中2,978人,大学751人。文化程度不详者150人。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记载,除去0-5岁学前儿童44,562人,余下人口269,894人中,大学毕业971人,大学肄业80人,高中21,334人,初中50,222人,小学118,812人,文盲、半文盲78,475人。
  1964年文盲、半文盲(不识字和初识字者)77,607人,占6-90岁以上人口总数161,206人的42万;1982年文盲,半文盲78,475人,占6-90岁以上人口总数的29%,1982年比1964年文盲、半文盲减少13%。
  婚姻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18岁及18岁以上人口合计169,096人,男88,335人,女80,761人。其中:未婚人数31,654人,男20.485人,女11,169人;有配偶的123,127人,男62,307人,女60,820人;丧偶的12,742人,男4,173人,女8,569人;离婚的1,573人,男1,370人,女208人。
  第五节 计划生育
  晚婚
  从1964年起,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结婚者,优先安排住房,增加婚假15天,产假34天。婚产假期的工资照发,不影响出勤评奖、评模。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业社员婚、产均给一定的现金奖励,经费在所在单位公益金中开支。
  节育 绝育
  六十年代初,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只是在群众中提倡少生孩子,支持多子女的国家干部做绝育手术。但农村“多子多福”的封建思想和旧观念,仍然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
  1964年,开始在涂埠镇和永兴公社进行计划生育试点。培训节制生育(下简称节育)技术人员,采用中药避孕和出售阴茎套的办法,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进行节育。全年采用中药避孕的339人,男扎59人,女扎123人,上环162人,出售阴茎套59,100多个。出生率比上年下降8%。
  1974年,全年落实节 育措施的有9,347人,其中男扎3人,女扎1,110人,上环960人,人流1,700人,服药片4,056人,其他1,518人。
  1977年,大力推行男、女结扎,上环等绝育方法,落实节 育措施者达13,561人,节 育率达51.3%。
  1979年,落实节育措施的达12,280人。其中结扎2,335人,上环7,514人,采取其他节育措施的2,431人,节育率高达77%。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下简称光荣证)的夫妇51对。
  1980至1984年,继续提倡计划生育,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采取奖励并发给《光荣证》,在独生子女的入学、就业及其家庭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颐。
  1984年,全县组织节 育手术队24队次,共207人。分期分批深入农村,协助乡村卫生院开展工作。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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