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清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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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明清时期
分类号: K295.6
页数: 3
页码: 32-34
摘要: 本段文字主要介绍了永修县在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域变化和名称演变。正德十三年(1518年),永修县析出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五乡四十八里成立安义县。在清朝时期,行政区域有所调整,但基本保持稳定。这段文字还引用了光绪《建昌乡土志》中关于乡、里、社的记载,以及明朝洪武年间立社学的历史,反映了当时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改革。
关键词: 永修县 明清时期 行政区域

内容

明万历《建昌县志·沿革》:“正德十三年(1518年),析建昌之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五乡四十八里为安义县,而建昌所治惟永丰等十二乡并市五坊,仅得八十六里”。如下表:
  清康熙时,撤昼锦坊改芦潭镇为市镇。宁远乡增平乐社,归义乡增城山社,其余乡社与明代同。
  清道光时,乡和市坊统称为乡。芦潭镇改为芦镇乡。县城内四坊合称市乡。全县共十三乡。乡以下,除钓台乡增新招社外,其余里社与康熙时同。
  清同治时,乡、里、社,一如道光期间。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县知事谭鸿基召集乡绅妥议分区,共划分82区。连同城内四区,共86区。并按县城北、东、南,西方位称北乡、东乡、大南乡、小南乡、西乡。区则按乡划分。次年完成分区。
  附:清光绪《建昌乡土志·乡图源流及区域分并说》节 录:
  “稽古乡法,二千五百家为一乡。里法,周礼二十五家为一里,亦有五十家为一里者。五家为轨,十轨为里是也。有明编役黄册,则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土地之图,一里必有一图,然后有以知里中地域广轮之数”。“建昌立乡,当权舆于汉家乡亭之制,尔后为因为革,分并离合,史不尽详。十二大乡,则由有明正德间分五乡置安义县始有定名。里法仍沿明制。明洪武时诏天下立社学,建昌有社学53所,今之社名一一如旧。法良意美,惜乎名符实亡。图则以一里为一图,图实缺如。直可谓有里无图,故佥称建邑为散图。”附此俾阅新志者略知古设乡里图社之作用。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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