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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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11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伊斯兰教
分类号: D635
页数: 3
页码: 743-745
摘要: 伊斯兰是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顺从”。伊斯兰教乃公元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麦加入穆罕默德创立的一种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约于唐中叶传人中国,先后在回、维吾尔、哈隆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少数民族中传布。因回族人民多信伊斯兰教,随着他们的人口迁徙,伊教亦渐向江南流播。旧时称其为“回教”、“回回教”是不确切的,1956年国务院通知废除此种称呼。解放前,这些规禁任何回民不得违犯,否则即以叛教论处。6月,市、县分治,城区回民和教寺事务归市管理。凡遇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或主麻日,县内教徒自行前往市区清真寺参与礼拜活动。
关键词: 宗教 伊斯兰教

内容

伊斯兰是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顺从”。伊斯兰教乃公元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麦加入穆罕默德创立的一种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主要信仰安拉为唯一的神(真主,即上帝),穆罕默德等是安拉的使者(圣人,即传道人),主、圣间有天使,<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经典,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所“前定”,并信“死后复活”、“末日审判”等。约于唐中叶传人中国,先后在回、维吾尔、哈隆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少数民族中传布。因回族人民多信伊斯兰教,随着他们的人口迁徙,伊教亦渐向江南流播。旧时称其为“回教”、“回回教”是不确切的,1956年国务院通知废除此种称呼。
  族教徙入九江固无回族。何时有回族人民定居和伊斯兰教传人,众说不一。一说明景泰元年(1450年),陕西回族将军马哈直调任九江总兵,率部1500余人均为回族子弟,随军带有三阿訇(教长)主持教仪、讲授经典,时日一长,部分官兵解甲与眷属散居在今北司路、四码头、莲花池、金官营、老马渡、九华门等处,就地经商务农,遂将宗教带人地方。一说清道光元年(1821年),安徽寿县回人陶奎臣调来九江任守备、赵振卿任城防营(又称飞虎营)管带,驻扎今九华门(即北司路陶家菜园)附近,所部官兵和随眷500余皆系回族,日久部分人落根于浔,宗教活动亦随之进行。还有一种说法,九江之有回族定居,约始于道光十年安徽回民马万和赴浔开花粉店,推而论之,伊教的传人应此发端。孰是孰非,匪敢妄断。其实三说并无多大牴牾,只因受某种客观环境(如战乱、灾荒或民族迫害)影响,导致回民聚而复散、散而复聚,没有形成一脉相承而已。据秦山僧<九江指南>“宗教编”记述“元明至清,数百年来,回民渐渐迁居于长江各埠”和九江清真寺内部资料介绍“寺内原有乾隆御赐碑刻两块”剖析,明中叶以后九江便有回民定居和伊教活动是可能的,最晚不迟于乾隆在位之后。
  规戒习俗伊斯兰教历来规定念清真经、礼拜、斋戒、纳天课、朝觐等为教徒必遵之“功课”,并提出一系列规范性的要求:(一)每年3个重大节日。一为开斋节,回民称之过大年,教历十月一日举行;二为古尔邦节,亦称宰牲节,在开斋节后百日举行,当日全天或半天不饮食,宰牛羊祭祀真主;三为圣纪节,即纪念穆罕默德生辰,教历三月间举行,当日族内凑钱宰牛祭祀,嗣将牛肉分给穷人,以示济贫。(二)每年1个斋月。即教历九月一整月,每日破晓前早餐,日落后晚餐,日间不饮不食,斋戒期满,便举行开斋节。(三)每7日1次聚礼,即主麻日,全族集中礼拜,每星期五举行;每日5次小礼拜,即日出前晨礼、正午晌礼、半下午晡礼、日落后昏礼、睡眠前霄礼。礼拜前须用净水沐浴,分大净和小净,意即洗涤脏物,保持整洁,节制慾性。
  境内回民全族信教,教族密不可分,有些本属民族风俗习惯却演变成教规,以致生死嫁娶均须按宗教仪式办理。如婴儿出生3日内,须请阿訇主持命名礼,用阿拉伯文封名,一般汉名为化名;男女结婚须请阿訇主持婚仪、念经,方可同房;回族男女不准随便与他族男女通婚,回女若嫁他族男子或回男若娶他族女子,他族男或女必先办理人教手续才许结亲;回民死后须先用水将亡人洗净,再将香料粉洒在3块白布上用以裹身,然后请阿訇念经,发送土葬。回民婚丧喜庆,一律不动响器和放鞭炮,严禁烧纸钱和烧香拜佛等,在饮食方面,禁吃猪肉、狗肉和无鳞、无鳍的鱼蟹,禁吃自死的家禽、家畜,鸡、鸭、牛、羊须经阿訇念经、宰杀后方可食用。
  解放前,这些规禁任何回民不得违犯,否则即以叛教论处。建国后,随着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回民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有些戒律渐次放松,不仅婴儿取教名、结婚行教礼早被革除,连回汉通婚今亦无所禁忌。
  教寺活动教寺即清真寺,亦称礼拜寺,是伊斯兰教举行宗教仪式、传授宗教知识和教徒聚礼等活动场所。据九江伊教内部资料介绍,自明季首批回族先民在浔定居不久,便于江边修建清真寺。然“这座清真寺,几经兴衰,有时焚于火,有时毁于内乱,连清乾隆皇帝御赐二块碑石也荡然无存’’(引自马芝祥文章,见市政协文史资料第一辑223页)。足见从明代宗朝至清高宗朝之间,九江确有清真寺,毁建且不只一次,惜无年份可考。
  迨至道光三十年,为了满足复聚浔城回民宗教活动需要,安徽怀宁回人、古董商钱宝昌等,倡导回民集资在江边矶湾购地一块,率先捐献木料盖平房两间,重立清真寺,人称城外寺。后因河南、安徽迁浔定居回民渐增,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约80余户、200余人,颇嫌寺舍狭小,遂扩建成有大殿、水房、客厅、宿舍等,大门紧对城墙,后门面对长江。时进出城门有时间限制,城内回民出城礼拜,虽经管带面谕只需出示衣角暗号即可出进,然仍感不便。二十八年,安徽怀宁回族旅浔商民杨遐年、马寿田等,领头捐款和募款,又在城里四码头修建清真寺一座,前后厅堂4进,人称城里寺。1935年,因修环城路,城外寺拆迁至今滨江路69号重建,占地面积515.3平方米。两寺均设董事会,负责筹集资金和聘请教长,由于执教阿訇的传教仪式有所不同,逐渐形成新教与老教两派。在教务管理上,城里寺董事会由安徽回民掌握,信仰老教;城外寺董事会由河南回民掌握,信仰新教,教派纷争时有发生。
  此外,清末或民初,居住城内镇江籍的回民,于柴桑路筠青里盖小型清真寺一座,人称女寺,后因战乱教徒离散停用。1922年,云南回人马坤(时任军阀吴佩孚部师长)曾发起在庐山建清真寺,址设正街1158号,解放初濒临倒塌,拆迁至慧远路834号重建。
  民国初年,定居九江的回族人口约100余户、400人,为了协调回民和教寺间的关系,通过回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中国回协江西九江支会。1947年8月换届,马干臣、马鸣疆分别担任董事长和理事长,至九江解放时撤销。
  1949年5月,县内约有回民200余户、900余人。6月,市、县分治,城区回民和教寺事务归市管理。县境回民较少,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回族人口为70人,比战后的1946年仅多23人,故一直未设回协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凡遇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或主麻日,县内教徒自行前往市区清真寺参与礼拜活动。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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