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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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09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5
页码: 702-706
摘要: 农民收入民国时期,县内无地或少地农民日渐增多,大都依靠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或当长工、卖短工度日。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发展。通过国民经济调整,农民收入逐年增加,1965年人均77.43元,劳均196.57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发展缓慢,人均年收入一直徘徊在80元左右。民国时期,城区产业工人深受厂家剥削,工资微薄。“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职工未加工资,并一度将企业奖励工资和奖金当作“物质刺激”砍掉。吃食城乡居民素以大米为主食。
关键词: 居民生活 人民生活

内容

农民收入民国时期,县内无地或少地农民日渐增多,大都依靠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或当长工、卖短工度日。据《石门乡土改调查>证实,解放前几年,一般五口之家纯佃农,户均租种土地10亩,正常年景可收稻谷3500余斤,扣除地租(按四成计算)和牛力、种子、肥料投资及各种苛捐杂税,实得稻谷约1400余斤,人均280斤左右,屡青黄不接。若遇天灾人祸,更生计维艰,有的甚至卖儿鬻女,四处行乞。
  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发展。1957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38元,比1949年增长1.01倍。“大跃进”期间,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共产风”、瞎指挥的影响,社员劳动工日虽然增多,但实际收入有所减少。1959年,每个劳动工值仅相当于1957年0.974元的49.28%,人均纯收入下降8.24%。通过国民经济调整,农民收入逐年增加,1965年人均77.43元,劳均196.57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发展缓慢,人均年收入一直徘徊在80元左右。1979年,农村始行经济体制改革,初步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人均纯收入跃为125.5元,劳均379.83元,创历史最新纪录。1982年后,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1985年,人均纯收入达404.92元,劳均1286.95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3.82、3.97倍。
  据农民家庭收入抽样调查,农村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农户全年总收人中自营收入的比重显著上升,1982年占35.32%,1985年为83.l%;从集体经营得到收入的比重相应下降,1982年占60.05%,1985年为12.07%。但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经营管理上的差别,各地生产发展不够平衡,农户收益亦有悬殊。1985年,全县农村尚有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1931户、8893人,需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或扶持。
   [=此处为表格(1982~1985年农民家庭收入抽样调查)=][=此处为表格=]
  职工收入职工生活来源以工资收入为主。民国时期,城区产业工人深受厂家剥削,工资微薄。据《江西年鉴>载,1936年(民国25年),九江机器业和棉纺织业劳工月薪最多30元,一般20元,最少10元;电灯业劳工月薪最多30元,一般15元,最少10元;火柴业女工月薪最多18元,一般12元,最少5元,且日达10一12个工时,生老病死无人过问。1948年11月,物价飞涨,南浔铁路职工人均月支工资30元不够买两斗米,百余工人齐集站台举行阻车请愿。城乡广大小手工业者,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工资制度的变革,职工收入不断增加。195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工资437.28元,1964年444.92元,比1952年分别增长19.38%、21.47%。“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职工未加工资,并一度将企业奖励工资和奖金当作“物质刺激”砍掉。1977年后,多次调整职工工资,且增幅较大。1984年,是建国以来发放工资总额最多的一年,人均855.32元。1985年为814.05元,比1978年增长69.67%。
   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分别采取计时、计件或计件加奖励、津贴等多种形式。1974-1982年,人均年工资额均高于全民所有制职工,最多是1977年高出23.04%,最少的1980年也高出6.27%。1985年,人均工资787.68元,比1978年增长52.47%。
   同时,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还按规定享受劳保福利待遇。1977-1985年,全县共支付全民职工劳保福利费1037.61万元,年均115.29万元;1985年为172.02万元,除支付离退休、退职费和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外,人均享受79.27元。
   据抽样调查统计,80年代以来,由于城镇就业门路逐渐拓宽,职工家庭收入明显增加。1985年,每个调查户平均就业面达50.820-/0,比1983年增长5.4个百分点;人均月生活费收入45.65元,比1983年增长50.26%。
   [=此处为表格(1983-1985年职工家庭收入抽样调查)=]
   第二节社会商品购买力
  已实现购买力50年代前、中期,县内社会商品购买力稳步增长,1952年为664.7万元(折新人民币),1957年增至1242.35万元,年均递增13.32%。1960年前后,国民经济发生暂时困难,社会商品实际购买力有所下降,通过调整方针的贯彻,逐步回升。1965年,全县商品购买力总额为1580.6万元,其中居民消费品1224.7万元,比1962年分别增长29.99%、34.2%。“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发展滞缓,流通渠道不畅,年均社会商品购买力仅增长7.8%,其中居民消费品增长7.05%。1979年后,经济复兴,市场繁荣,社会商品购买力不断高涨。1985年,全县实现商品购买力总额6345万元,其中居民消费品5041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98.6%、1.97倍。
  结余购买力其表现形式为城乡居民期末储蓄存款和手持现金。据统计,1966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存20.9万元),农村存款339万元(其中信用社转存279万元),比1956年同期分别增长3.36、19.99倍。1985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0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存1192.9万元,比1978年同期分别增长11.63、7.28倍;农村存款1018万元,其中信用社转存719万元,比1978年同期分别增长2.23、1.47倍。据城乡居民生活抽样调查,1985年末,城镇调查户人均手持现金49.85元,农村调查户人均106.34元,比1983年同期分别增长31.43%、53.63%。
   [=此处为表格(1982-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购买力)=]
   [=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消费水平
  建国前,县内劳苦大众大都吃的“糠菜半年粮”,一遇荒年即以柚树皮、蕨芨根、观音土充饥;穿的衣衫褴褛,一件旧棉袄“顺三年,反三年,补补衲衲又三年”;住的土砖屋、茅草户低矮阴暗,有的竟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用的器具简单粗糙,以箪盛食、以瓢饮水屡见不鲜。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进入80年代,部分家庭开始“吃讲营养,穿讲时装,住讲宽敞,用讲高档”,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
  吃食城乡居民素以大米为主食。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城镇人口用粮标准,一般保持特重体力劳动者月均供应大米25公斤、重体力劳动者20公斤、机关工作人员和成年居民14.5公斤左右。农业人口用粮标准,则视粮区非粮区和丰歉年而异。1955年,全县人年均留原粮(含定、返销粮)249公斤,比1949年增长39.89%。1959~1961年,粮食连年歉收,但坚持“低标准,瓜菜代”,仍可度过难关。1962年后,农业生产形势逐渐好转,1965年农业人口用粮恢复到1955年水平。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粮棉稳定增产,棉花奖售粮标准提高,至1982年全县农村人均口粮达346公斤,且有集体储备粮1970吨、家庭储备粮590吨。在主食日益丰盈的基础上,不少人开始改变食品结构,副食品需求量随之上涨。1984年,全县销售猪肉910吨、家禽3.15万只、鲜蛋88.59吨、鲜鱼460.16吨、食糖1079.6吨、白酒422.4吨,比1978年分别增长2.09倍、10.22倍、3.55倍、17.08倍、80.41%、89.5g%。1985年,据城乡居民副食品消费量抽样调查统计,城镇调查户人年均肉类(含猪、牛、羊肉)14.1公斤、家禽1.2公斤、鲜蛋5.04公斤、鲜鱼5.88公斤、食用植物油5.64公斤、食糖3.12公斤、白酒3.36公斤,农村调查户人年均猪肉8.98公斤、鲜鱼1.88公斤、食油4.84公斤、食糖2.15公斤、白酒2.39公斤,较之70年代均成倍增长。
  穿着50年代,城乡居民普遍穿上细棉布,如龙头市布、白竹布、蓝士林、线布等,有的还穿上府绸、哔叽、卡叽、灯芯绒。1956年,全县销售棉布142.69万米,户均29.45米,人均6.9米。60年代,中青年多着绒衣、毛线衣及各类针织品。70年代,盛行的确良、涤卡,至80年代,涤纶、涤棉和中长纤维、纯化纤等中、高档纺织品颇受青睐,呢绒、全毛织品亦渐增销,而棉布及低档丝绸销量却大幅度下降。1985年,全县销售毛线13吨、呢绒3.24万米、化纤布7157万米(其中涤棉化纤等混纺布51.32万米),比1978年分别增长1.27、5.61、3.79倍。同年,据城镇居民衣着情况抽样调查,平均每百户拥有毛皮大衣20件、呢大衣76件、毛料服装128件、西服48件、毛毯82条。
   住房1949年初,全县农民人均住房4.86平方米。1950~1952年,在土改和土改复查中,无房或少房的贫雇农分得住房4660间。60—70年代,大多数农户逐步改造旧房,建设新居。80年代出现“建房热”,且讲究式样和结构。仅1984年,全县农村新建住房共2183户、2360栋(其中二层以上楼房587栋)、8548间,竣工面积19.41万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楼房5.75万平方米、砖混结构4.61万平方米),总造价962.47万元。1985年,平均每个农户住房87.9平方米、人均16.73平方米,比1982年分别增长30.41%、51.13%。在第五、第六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城镇职工居住条件亦不断改观。1976~1985年,全民单位住宅建设投资共374.4万元,占非生产性建设投资49.44%,其中“六五”期间投资244.27万元,比“五五”期间增长87.71%;1985年投资107万元,比1976年增长7.11倍。据1985年抽样调查,平均每个职工家庭住房48.48平方米、人均11.35平方米,比1983年分别增长19.67%、31.36%。
   用具50-60年代,城乡广大居民常用的竹木家具和陶瓷器皿渐次改善。70年代开始,购买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的日益增多,1980年的收音机、1982年的手表、1983年的自行车、1985年的缝纫机销量相继达到历史最高点而进入饱和期,代之而起是录音机、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及其他高档家具源源进入普通居民家。据1985年家庭耐用物品抽样调查,城镇调查户平均每百户拥有手表280只、自行车116辆、缝纫机96架、收音机72架、收录机40架、电风扇112台、电视机96台(其中彩电10台)、电冰箱4台、洗衣机4台、大衣柜94个、沙发134个、写字台96张;农村调查户平均每百户拥有钟表230只(其中手表155.71只)、自行车101.43辆、缝纫机20架、收音机80架、录音机86架、电风扇15.71台,电视机27.1台、大型家具410件。[=此处为表格(1982—1985年城乡调查户生活费支出及构成)=]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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