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宁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82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解放后税收 |
分类号: | F810.423 |
页数: | 3 |
页码: | 439-441 |
摘要: | 1959年3月,江西省财政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的“恢复农村人民公社直属企业和生产大队采取征税的办法”,一律以生产大队为征税单位。本大队范围内队与队、队与直属企业之间的产品不论作价或互相交换,以内部调拨,不征税。超出大队范围,不论调拨或等价交换,均视为买卖关系,应按照税法规定纳税。对生产队出售自产的农、林、渔、牧产品,出售自产的工业产品,所属服务性的企业、车船牌照、牲畜屠宰以及分配给社员自食、自用的产品和社员出售自产木竹等征税和免税办法,提出规定。并对国营垦殖场、农场、劳改农场及农村学校勤工俭学产品纳税等问题均作详细规定。1981年5月,开展清查偷漏税和拖欠税工作,武宁县共查出偷漏税款325124元,拖欠税款179462元。 |
关键词: | 武宁县 税收管理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