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副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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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8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林副产品
分类号: S789
页数: 4
页码: 335-338
摘要: 解放前,农民自砍自烧,住在城镇附近的少数贫苦农民,有些零星销售,以换回食盐和日用必须商品。1980年12月下达“关于集体食堂、服务行业改烧柴为烧煤的通知”。规定:各机关、服务行业一定要在年底全部改为烧煤,否则封灶,没收木柴。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林副产品

内容

一、木柴:解放前,农民自砍自烧,住在城镇附近的少数贫苦农民,有些零星销售,以换回食盐和日用必须商品。在修河南岸也有些商贩从事木柴贩运,但数量不多。 解放初期,木柴生产,变化不大。1956年合作化以后,每年冬闲由集体组织生产,以增加社员收入,也允许农民利用节假日,砍柴出售。随着林区公路发展和运输条件改善,高山远山的柴林也被开发砍伐,木柴产量逐年上升。自1951年至198.1年,年均产柴8.5万担,约为解放初期的40倍。1977年产柴25.3万担,是我县历史上产柴最多的一年。为了保护森林,保持生态平衡,1979年以后,对木柴实行计划管理,限制生产,控制外调。县多次召开会议,号召机关食堂、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业“改灶节柴”。1980年12月下达“关于集体食堂、服务行业改烧柴为烧煤的通知”。规定:各机关、服务行业一定要在年底全部改为烧煤,否则封灶,没收木柴。对农村砖瓦窑,也禁用木柴,大大减少木柴消耗量。1980年木柴产量降低至3.5万担,比平均产量降低59%。1981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推广“石油液化气”作燃料,进一步减少社会用柴量。 二、木炭:解放前的木炭生产,多属个体经营。解放后,木炭生产发展很快,自1951年至1980年收购木炭123.8万担,年平均4.27万担。其中:1958年至1961年收购木炭52.9万担,年平均收购量13.2万担。
  1976年在开展多种经营方面,大搞“一种二养三加工”,严禁“一砍二烧”(砍树、烧炭、烧窑),同时,调整木炭生产计划,限制木炭出口,使木炭生产逐年下降。1978年产炭4.87万担,1979年产炭3.8万担,1980年产炭0.67万担,1981年为0.73万担。 三、笋:鲜笋及板笋、烟笋是鲜美的食品,为我县特产,盛产于杨洲、罗坪、严阳一带,产量占全县百分之八十以上。石门、罗溪、伊山、南岳、干楼、大洞等公社亦有少量出产。 解放前,笋的生产加工多为各家各户分散生产。每当产笋季节,将笋用开水烫煮,有的用竹蔑穿成串,放在灶头或火炉角让烟熏干,称“烟笋”,有的切成笋片晒干,称“笋干”。竹林多的富裕山主,则雇工挖笋开榨,亦有部分林农几户联合挖笋做榨(或粗榨)制成板笋(或叫“明笋”与“玉兰片”)。制板笋的方法:挖取笋去其壳,煮熟,投入榨内压扁,待后取出晒干,即成板笋,以严阳、杨洲、罗坪为主要产地,烟笋、笋干多为自用。解放后,为使竹林繁茂,严禁滥挖竹笋,要求切实加强护笋保竹工作,使笋旺竹茂。
  1956年以后,群众走上集体化道路,对发展板笋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1961年以后,板笋列入计划收购的农副产品,并有大量外调。1979年,实行派购和议价收购办法,提高收购价格,由原来收购价每百斤58元,调整为每百斤100元,议价每百斤为150元。从1978年起生产“三笋”(春笋、冬笋、小竹笋)罐头,年均产量270吨以上,销往日本和港、澳等地。
   自1949年至1981年,全县共产干笋27918担(其中板笋7738担),生产“三笋”罐头811吨。 四、小山竹:生长在河港水边潮湿沙土壤间,又名水竹,繁殖力很强,易成林,各地都有。过去除农民用于夹菜园、编篮筐、做炭篓外,再就作柴薪使用。 解放后小山竹被广泛利用,如用于搭简易棚、编凉席、篾折、篾筛、篾丝箩等。1955年供销社开始收购小山竹,自1.955年至1981年共收购小山竹80.45万担。1972年,因柘林水库清库,杨洲、罗坪、幸福、宋溪、黄段、石渡等公社库内的小山竹全部砍伐,总量达28万担。小山竹绝大多数销往江苏、安徽、山东、上海等地。 五、棕片:属棕榈科,常绿乔木,高于直立,不分枝,为叶鞘形成棕衣所包。叶大,集生于顶,掌状深裂,叶柄有细刺,每月长棕一片。棕生长时间长,产量高,不受天气影响,民间有“千棕万桐,子孙不穷”的谚语。农村多植棕于房前屋后,田边地角,既美化环境,又增加收入。棕的用途很广,主要可制棕绳、棕刷,农民用它制成蓑衣,经久耐用,棕板可以人药。从1954年至1981年共收购棕片0.95万担,每年平均产棕片0.04万担,1971的产量较高,为0.1万担。 六、香菇:营养价值很高,据分析,香菇中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粗纤维’和少量的钙、磷、铁等矿物质养分以及维生素B和C。此外,它还含有一般蔬菜所缺少的维生素D母,对增强人体的抗病力有很大的功效。香菇是我县特产之一,旧志《物产》卷载:“蕈一一俗称黄菇蕈,凡新蕈有毛者能杀人。《本草》载胡椒能解蕈毒”。当时系采摘野生香菇,我国人工栽培香菇已有七、八百年历史,明末清初始引入我县。解放前;所产香菇多为浙江青田农民来我县与当地山主签订合同,付给山价,菇农(俗称“香菇客”)收取香菇,主客两利,每年冬来春去。生产香菇艰苦,处在深山老林,与菇为伴,与兽相邻,干旱洒水,寒冷防冻,调节温湿度,以保持香菇生长良好。多产于严阳、安乐、杨洲、罗坪长墅、伊山等地。 解放后至1952年以前,香菇生产仍保持历史传统形式。1953年4月5日,县发出通知,对菇农在生产和生活上都应给于大力支持,在不妨碍护林的原则下,予以照顾。1957年政府贷款三千元,支持菇农扩大生产。1959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下文纠正个别地区限制菇农生产的错误作法。
  1976年,县副食品公司为了发展生产,提高产量,派干部至外地学习生产技术,打破外地菇农垄断生产的局面。1978年,改用冲眼装菌的新技术,填菌量多,大大提高生产水平。解放以来,共收购香菇5725担,年均产量171担,1975年产菇531担,创最好纪录。 七、银耳:又名白木耳,人中药,性平、味甘,功能滋阳润肺,一般作滋补品使用。历史上,我县不出产,药用向外地购进供应。1972年,安乐林场进行试产,获得成功,但产量低,只作内部销售。1973年,宋溪供销社派人至外地学习,并作示范性生产。1974年,宋溪、罗溪、杨洲等公社相继生产,产量500斤左右。1977年后,各地生产产量激增,收购价猛降,医药部门停止收购,故停止生产。现已恢复,但产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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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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