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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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林场分布
分类号: F307.2
页数: 5
页码: 319-323
摘要: 解放前,武宁县无林场设置。解放后,陆续兴办林场,从事营林生产。主要有一下林场:安乐林采育林场、茅石林场、“五·七”林场、石渡新丰林场等。
关键词: 林场建设 林场分布

内容

解放前,我县无林场设置。解放后,陆续兴办林场,从事营林生产。
   一、国营林场 (一)安乐林采育林场。建于1957年冬,原名国营武宁县安乐林综合垦殖场。1971年12月,将垦殖场改为采育林场,为县林业局的基层林业企业。林场座落在县境西北部,北与湖北省通山县毗邻,县内与船滩、浬溪两公社接壤。经营面积68700亩,林木蓄积量13.6万立方米,毛竹10万余根。年产木材2000立方米左右,毛竹1一2万根,均外销。历年造林保有面积8900亩。林场下属2个采育队和1个护林队,办有加工厂、学校和医院,现有职工149人。并管辖5个集体所有制的农业队,有农业人口300余人,主要从事林业生产。有职工宿舍、办公楼及其他附属建筑总面积5340平方米。机械设备有水轮泵、发电机、拖拉机、汽车及木工机械等。修建林区公路30公里,简易林道15公里,防火道20公里,瞭望台l座。主要林副产品有香菇、木耳、黄花、松脂、柴炭及山果等。 (二)茅石林场。建于1962年,原为县农垦局下属事业单位,1967年划归武宁共大管理,共大撤销以后,归县罐头厂管理。林场座落在黄段公社境内,经营面积8300亩。主要林产品为毛竹(年产2万余根)、木材(年产100立方米左右)等。 (三)“五·七”林场。建于1969年7月,为林业局直属单位。座落县城东郊,经营面积1200亩,造林保有面积1010亩,均已郁闭,并进行间伐抚育。场部有苗圃40余亩。初办场时,将月田、大桥、浬溪苗圃和园林队划为下属单位,1970年下半年与林场脱钩。1973年,林场并入城郊林管站。 (四)石渡新丰林场。建于1981年11月,场部座落在石渡公社新丰大队,为林业局下属单位。林场的造林实行县社联营,社队出山场,林业部门提供造林资金,负责造林和管理,林木收入按林价“二、八”比例分成(即社队得20%,林业局得80%)。
   二、社队林场 我县第一批社队林场创办于1964年,七十年代初期有一个较大的发展。1981年底止,全县共有社队林场70个,其中社办20个,队办50个,共经营山林面积27.7万亩,历年造林面积3.56万亩。林场形式多样,大部份是由公社或大队划定一片山场,组织全社(队)劳力搞造林大会战,而后抽调一批劳力到林场,进行专业管理。少数则是将一个大队或一个小队划为林场建制,实行亦农亦林生产。最早成立的是石渡公社柳山林场、路口公社北屏山林场,以后新办起横路公社泥山林场、大桥公社龙畈林场等。[=此处为表格(全县社队林场基本情况)=][=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全县社队林场基本情况)=][=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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