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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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7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06
页数: 6
页码: 304-306
摘要: 1962年,武宁县农村人民公社,由大队核算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享有划归本队的土地、山林经营权,生产自主权,耕牛、农具等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产品收入分配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79一1981年间,全县开始对农村政策进行全面地拨乱反正,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应运而生。
关键词: 经营管理 武宁县

内容

一、合作化时期 季节性互助组,农忙时换工互助。人、畜换工,一般是一个牛工抵一个半至两个人工;连人带牛和农具的一工抵三工。无还工能力者,年底按工价付工资。 常年互助组,因常年在一起集体劳动,劳力、耕牛、农具均评出底分,实行劳动出勤记分制,年底结算工帐,按田亩分摊,多进少出,差额找补,按当时工价,以粮物或货币结算。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耕牛、农具作价入社,土地入社参加分红。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评工记分。农业社以分配收入的5%提为公益金,土地和劳力按“一、九”或“二、八”分成。即10%或20%为土地红利,按土地定股分红;90%或80%为劳动报酬,按工分分配,多劳多得。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不再分红。‘社设管委会,下设生产队、生产小组。根据土地肥瘦、耕作难易、座落远近、水源丰缺等情况,合理搭配,确定各生产队耕作区域。农业社为经济实体,核算单位,对生产队(组)实行“四定一(定质、定量、定时、定产)包工包产制。生产队(组)负责组织社员实施农业社下达的“四定”指标评工记分。年终按“四定”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各队的分配。分配原则是“按劳取酬”和“少扣多分”。超产队,可以得到超产部分50%的奖励。对减产队的惩罚,则持审慎态度,确因怠耕而减产的处以适当的赔偿。高级社的干部实行“定工生产,定额补助”,年终由社员审评确定补助工分。
   二、人民公社初建时期 劳动组合,实行团、营、连、排、班建制,“大兵团作战”,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不久,取消军事建制,社以下设管理区、生产队。受“左”倾错误影响,共产风平调盛行,过多的无偿调用劳力、物资,尤其是‘t钢铁大会战”阶段,大批劳动力被调去参加地、县组织的会战,成熟了的庄稼无人收割,浪费、损失严重。 此时人民公社经济体制是公社集体所有,公社统一经营、统一盈亏、统一分配。财务管理则是实行公社“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盈亏,分别核算”,并着手对各下属部门推行简易的综合成本核算和财务包干办法。
  1958年实行伙食供给或口粮供给加补贴工资的分配制度。全县21个公社(场)中,实行伙食供给加工资补贴制的8个,占38%,实行粮食供给加工资补贴制的13个,占62%。这年社员人均收入为59元。
   三、大队核算时期
  1959年3月,人民公社由公社所有,公社核算,改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责任制的管理体制。
   (一)生产、计划、劳动管理: 人民公社发展生产的方针是:“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同时并举”和“以粮为纲,以粮棉油猪为中心,开展农林牧副渔工多种经营”的生产方针。生产大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安排作物,制定措施;可以兴办和经营小型工业,如土化肥、榨油、缝纫、烧禾灰、烧砖瓦等;经营除划归小队的柴火山和村旁的小量果园、风景林以外的所有山林。 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责任管理制,生产队的劳力、土地、耕出、农具四固定。
   生产队在劳动管理上推行“生产短安排,临时作业组,定额小包工,个人底分活评”的办法。
   (二)收益分配 在公社统一领导下,以大队为单位进行分配,以生产队为单位执行“三包”合同,大队按照包产收入和包工工分,分配到生产队,生产队按实做工分,分配到社员。分配到社员部分,按总收入计算,1959年为60%左右,1960年提到65%左右。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搞了两年。工资与供给的比例,1959年为“六四开”或“七三开”,1960年供给部分控制在30%。1961年的分配,取消供给制,全部按工分分配。社员的基本口粮,采取以人分等定量的办法分配,实行指标到户,按月发粮。
   四、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1962年,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由大队核算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享有划归本队的土地、山林经营权,生产自主权,耕牛、农具等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产品收入分配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生产队的计划管理 国家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多种多收和高产多收同时并举”的方针,农林牧副渔五业和粮棉油糖烟菜麻丝茶果药杂十二个字两个布局的安排,均为指引生产队发展生产的政策和依据。生产队依据国家的任务(通过公社、大队逐级下达而体现的),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社员订计划,添措施,作好农业与副业、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安排。
   (二)劳动管理
  1、“生产短安排;临时作业组,定额小包工,底分按时记”,是生产队劳动管理上普遍推行的办法。
  2、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和基本口粮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每年基本劳动日,男劳力250-280天,女劳力150一220天;基本肥料,视家庭人口和养猪能力差异而定。年终分配,根据基本劳动日和基本肥料的完成情况,确定各自基本口粮的奖赔。
  3、劳动底分制。按男女同工同酬原则,评定劳动底分,随着年令增长和体质的变化,每年作相应的调整。
   (三)财务管理
  1、县委农村工作部对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财务管理职权范围、经费开支范围、审批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计划管理,社员分配一年早知道。生产队在年初,根据生产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分配一年早知道概算,把分配给社员的收入和粮食计算到户,张榜公布,使社员目标明确,展望全年,心中有数。
  3、会计辅导网。全县2700多个生产队的会计,有327个到1963年整社中才配齐。为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1963年起加强会计辅导网活动,全县成立62个会计辅导网,242个会计辅导组。会计辅导网的活动,有利不断提高人民公社各级、尤其是生产队一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核算能力。
   (四)收益分配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村按照《六十条》的规定,收益分配坚持少扣多分的原则,按规定比例提留,使大多数社员收入增加,体现“按劳分配”的政策。1962年全县参加分配的2675个生产队,总收入为12611916元,比1961年增加4.15%。各项开支与扣留为3879136元;占总收入30.8%,其中:生产费占总收入15.4%,管理费占总收入2.2%,国家税收占总收入6.1%,公积金占总收入4.3%,公益金占总收入2.6%。实分给社员的纯收入8732780元,占总收入69.2%,比上年增加10.14%。参加分配的45440户中增收户占81%,保收户占3.5%,减收户占15.5。劳动日值平均为0.755元。
  1962年的粮食分配,在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的前提下,种籽每亩留12斤,饲料按规定购猪留100斤,种猪留200斤,养猪不留,耕牛留40斤。社员的口粮分配,全县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实行基本口粮、工分粮、照顾粮三结合的办法。实行这一分配办法的1928个生产队中有1341个小队搞了工分带粮。二是实行基本口粮、工分粮“七三”开的有747个小队。凡是没有工分带粮和工分带粮很少的生产队,对基本口粮分配都采取按人分等,以等定量的办法。对五保户、烈军属和下放人口的口粮分配,一般都作了照顾。全县1536户五保户,其分配口粮648391斤,每人平均355斤。全县共有440户军烈属,1419人,分配口粮436063斤,每人平均310斤,加上工分带粮人平370斤。困难户的粮食分配,通过照顾以后,低于平均留粮5%左右。这一年社员实分口粮71732万斤,每人平均420斤。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初,各级领导班子被夺权,农村生产放任自流,原农村实行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全被当成“资本主义东西”提出批判。连续几年批“三自一包”、“工分挂帅”、“物质刺激”,严重地挫伤了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出工一条龙,做事磨洋工”的混乱现象,一直延续到1971年。其后,开始好转,过去行之有效的“临时作业组”、“定额小包工”、“个人底分活评”等劳动管理办法.逐渐恢复与发展,但1974年后推行“大寨式”评分,定标兵工分,过于强调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而偏松劳动实绩,违背按劳计酬原则。这期间收益分配,积累提留开始扩大。1973年部分收入高的生产队公积金提到8%,并提留F年生产费基金和储备基金2%左右。1975年全县划了杠杠,人平收入80元以匕的公积金提8010,人平收入100元以上,公积金提10%;劳动日值平均在1.50元以上工队,社员收入相对稳定在日值1。50元,超过部分转归集体积累。大中型农机具,从这年起按购进价格提取8%折旧费,收归集体积累。粮食分配上的工分带粮制度稳定下来,一般是按劳人比例“二八”或“三七”开。
   六、历史转折时期
   (一)多种形式责任制建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金会以后,中央陆续颁发一系列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1979一1981年间,全县开始对农村政策进行全面地拨乱反正,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应运而生。1979年全县有1097个生产队建立常年作业组,实行生产队统一经营,包产到组的责任管理形式。1980年责任制形式有了新发展。横路公社金盆大队杨富坑生产队部分旱地(边远的)包产到户,集体增收,社员得利。.南岳公社苏林大队第3、4生产队搞了全年包产到户,苏星10队和公社农科所4队搞了二晚包产到户;干楼公社甫田大队6生产队作业组实行按劳分田责任到人的经营办法,均收到增产增收的良好效果。1981年农村在“坚持集体化和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农业集体经济实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的政策推动下,蓬勃发展,生产责任制日臻完善。主要形式有: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统一经营,包产到组;统一经营,联产到劳;t包产到户和大包干责任制五种。
   (二)多种形式责任制下的收益分配 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和统一经营,包产到组的队,生产队按“三包”指标结算到组,由组按实际收支和实记工分分配到劳。实行联产到劳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按“三包”指标∥由生产队统一分配到户。…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按五项包干任务落实到户。一年搞了几种生产责任制形式(包括中途承包或部分项目承包)的队,按原合同分段、分项结算承包者应交的产品、收入、成本和个人应得的工分,然后再纳入生产队统一分配。超包产部分,归承包者所得,欠产部分,由承包者赔补,以示超奖、减赔。生产成本费,按“三包”合同确定的数目,超过不补,节约归已。 公共积累提留。由过去按总收入提留改为按纯收入提留,公积金一般提留3%左右,公益金5010左右,生产费基金1一2%;耕牛更新费、大农具折旧费,按使用年限计提,管理费最多不超过1%。
  大队半脱产干部的补助,按适当高于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由民主评议补助额,经公社批准。大队误工补助干部,按实际误工补助。小队干部实行误工补工,工作积极,生产:搞得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变更,民校教师工资改为固定补助办法。除国家补助费直接发给本人外,一般地区每月补助20一25元。一赤脚医师也实行固定工资,补助标准参照大队干部或民师而定。 五保户由大队统一实行“五保”(保吃、住、穿、病医、死葬),“五保”金最低不少于90元;军属按相当于当地一个整劳力全年劳动收入的标准补给;烈属按稍高于当地群众的收入补给。 粮食分配。征购粮负担,实行统一分配的队,由生产队结算,先征购,后“三留”。实行大包干的队,公粮按包产基数分摊到户负担,购粮按余粮面分摊到户负担。种子粮,水稻按播种面积每亩留30斤,其它种子按实际需要提留。饲料粮,公、母种猪每头留250一300斤;购猪实行斤猪半斤粮;社员自食猪每头留50斤;议价猪不给粮;耕牛每头留粮40斤。
   社员口粮分配,实行人劳结合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两种办法。
  1981年的收益分配结果情况是:总收入3755万元,总支出824万元,占总收入21.94%;纯收入2931万元,国家税收80万元,占2.1%;公积金提留92万元,占总收入2.45%;公益金129万元,占3.46%;分给社员2587万元,占总收人68.9%,人平96元。与1976年比较,总收入增加39.3%,分配给社员纯收入增加45.9%,人平纯收入增加28元,增长29.16%;与1958年比,总收入增加181%,分给社员纯收入增加107.2%,人平纯收入增加37元,增长62.8%。
  1981年粮食分配结果是:粮食总产量2288207担,征购粮308810担,占总产13.5%;留种子粮179386担,占总产7.8%;饲料粮137100担,占总产6%;储备及其他留粮3'5586担,占总产1.55%;分给社员粮食1627325担,占总产71.15%,人平口粮595斤。与1976年比,总产增加411994担,增长22%;征购粮增加28814担,增长10.3%;社员口粮增加369676担,增长29.4%;人平口粮增加114斤,增长23.7%。与1958年比,总产增加95120l担,增长71%;社员人平口粮增加144斤,增长31.9%。与1949年比,总产增加1269220担,增长123.7%。 农村,由于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不断改善,日子越过越好。与解放前比,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解放前,农民衣着粗棉大布,还要“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更有甚者,衣不遮体,床上垫的是稻草“金丝棉”,盖的是蓑衣,破絮被。斗笠、油纸伞遮雨,木屐钉靴当雨鞋,上山做事穿草鞋。现在穿着,起码细卡机,普遍涤确良、涤确卡、涤纶、涤丝、毛线衣,呢子、毛料也不少。晴雨伞、自动伞,晴遮日晒,雨遮淋,平常做事穿胶鞋,雨天有套鞋、套靴,天寒下田轻便靴。 解放前,农民生产的粮食,交完捐租,所剩无几,正常年景都是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生活,遇上灾年,外出逃荒,卖儿女的悲惨情景时有出现。解放后,人民基本生活稳定,即是在三年困难时期,因政府下拨钱粮,救灾渡荒,安然度过难关。农民生活得到基本保证的关键所在,就是国家对农村实行余粮派购政策。粮食掌握在国家手里,农村有困难,国家返销回供。农民口粮水平,随着生产发展逐渐上升,从集体分得的粮食由1957年人平381斤,增到1981年的595斤,有的单身劳力过千斤。食油人平6斤多,多的达12斤。逢年过节,生产队都安排杀猪,供应肉食,过春节家家杀年猪。不少农民房前屋后种果树,挖鱼池及承包集体池塘养家鱼。仓里有谷,池里有鱼,栏里有猪,笼里有鸡,树上采鲜果,不愁吃和喝。农村有首顺口溜,表达了农民现实生活的美满心意:“一年四季,主食大米,油盐蔬菜,讲究口味;今昔相比,两重天地;感谢党恩,为民谋利;建设四化,浑身有力”。 解放前,农民居住条件很差,能有栋砖封瓦盖古式旧房的,已算不差之家,不少农户住着通风漏雨的茅草屋。尤以出东门较为普遍。现在,农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旧貌全非,茅草房早已绝迹,到处可见的是栋栋新屋,砖封瓦盖,连三连五(间)楼房,全县50%农户建了新房。不少村庄是规划有序,排列整齐,通风明亮,式样偏新,大小车辆,进出便利。 解放前,农村普遍是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便道,出门全靠两条腿,运输是步行肩挑,花工费时人吃苦。交通闭塞,制约了农村的发展。解放后,政府注重交通建设。现在是公路网布乡间,80%的生产队通拖拉机,60%的大队通货车,社社通客班车。每日从县城发往各公社的客车达50多车次,农民进城,当日往返,莫不称便。 农民的家业用具,过去是木盆洗脸,瓦罐盛茶,竹简光、松明子、油点灯。现在家家户户搪瓷盆、热水瓶,40%农户电灯照明。青年半数以上戴手表,农家40%用上缝纫机,不少人家有自行车,大部分人家有收音机,少数农家有电风扇、三用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器。 农民吃用有余,储蓄年年增加,到1981年,全县农村储蓄年末余额达326万元,按农村人口人平存款11.72元。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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