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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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6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兵
分类号: E28
页数: 4
页码: 244-247
摘要: 解放初期,在建立政权的同时,开始组织民兵,配合解放军剿匪反霸、站岗放哨,维护社会治安。1952年11月,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3年,按照该条例,我县实现了“普遍民兵制”,成立了三个民兵基干团。民兵又是建设水利的主力和尖兵。
关键词: 民兵 武宁县

内容

旧志记载,宋代兵制有四种,由各州统辖的称“厢兵”,属于县的称“乡兵”,“乡兵即民兵。多寡视乡大小,选土著充补,有部伍,无营壁所在。团结训练,自为捍卫,不得擅调。”
   元代仍按宋设乡兵。 明清两代设“卫所”,既是驻军,亦是地方武装,负责地方防务。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建都司以统卫所,以养屯军,以军录卫,罢民兵指挥所……武宁屯军四名”。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复民兵所在营,司率领操练,遇警调用。”至宏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民兵称“民壮”,后称“机兵”或称“快手”,每名给银七两二钱,分春秋两班,供差役操演。 明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设兵备道,在清江坪设黄竹哨,管哨把总一人,有团练精兵一百四十名(包括守哨队长三名),分拨宁州、铜鼓营牧马一名,分拨靖安县双抗洞哨三十七名,分留黄竹哨马兵一名,铳手一十八名,战守等兵八十名。 明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知县寇可教奉巡抚解学龙。巡道曾命令,练兵防卫“流贼土寇”,请准设立“武宁营”,设守备一员,先后有邓禅(丰城人,前将军邓子龙之孙,建营时委任)、王喜(东乡人,以宁州把总委掌营务)、张献政(广宁卫人,荫袭南昌卫同知,调任)等任守备。改黄竹哨为“龙哨”,添立“虎哨”、“中哨”,各设哨官一名,并在新野、枫林、丫髻等地设“汛”,设哨官带兵防守。清初,各汛停守,哨官裁撤,仍设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增设马战兵三十二名,步战兵七十八名,守城兵一百三十名,共有马步战守兵二百四十名。此时,武宁营归省提督管辖。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改设南瑞镇,武宁营由镇总兵管辖。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南瑞镇撤销,武宁营复归提督管辖。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仍设南瑞镇,武宁营又归镇总兵管辖。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镇标“分前后两营,城守一营,水师一营,宁州、铜鼓一营,武宁一营”。 在官兵待遇上,守备月支俸薪等银一十两九钱四分九厘五毫;把总月支俸银三两;马战兵月支饷银二两,马干银一两二钱,米三斗;步战兵月支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城兵月支饷银一两。营设都司签书,支五品俸银一十八两七钱六厘,支四品薪银七十二两,蔬菜烛炭银一十八两,心红纸张银二十四两。额编马粮二名。战粮八名,共随银二百一十六两,米三十六石;坐马四匹,银五十七两六钱。 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规定汛兵每年更换,以均劳逸。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规定如兵丁取妻、为子取妻、兵丁身故、父母身故,均另赏给“红白银两”。
   清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时,每名藤牌手发给虎形衣一件,“蒙面至足”,操练藤牌。
   清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武宁营外委把总移驻太平山,以加强对湖北方向的警卫。 清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兵丁缩减为马战兵一十三名、步战兵二十四名、守兵一百一十六名,坐战马二十一匹。增设子母炮一位、行营炮一位、霸王鞭炮一位,法烦炮四位,斑鸠炮十位。
   在清代,全县设立“塘汛”八处:
  一、中口塘汛:离营(指武宁营驻扎地县城,下同)三十里,上至本营,下至箬溪塘三十里,南至靖安界东瓜洞五十里,北至瑞昌缉捕府一百里。塘兵八名。 二、箬溪塘汛:离营六十里,一l至巾口里,下至三洪塘十五里,南至安义县瓜沅老山七十里,北至瑞昌县王家铺三十五里,旧额把总一员,塘兵三十六名。 三、三洪塘汛:离营七十里,上至箬溪塘十五里,下至建昌河浒十五里,南至瓜沅洞老山接靖安、安义二县界地名板田岭六十里,北至瑞昌缉捕府一百六十里,塘兵十名。 四、路口陆汛:离营八十里,上至通山柯乐沅四十里,下接箬溪塘一百四十里,北至兴国州全家沅二十里,南至本营八十里。汛兵十名,与兴国大桥塘汛会哨。 五、黄竹汛:离营八十里,上至宁州粱口塘二十里,下至本营,南至枫林汛八十里,北至通山界九宫山九十里。汛兵六名,与通山营宝石河塘会哨。 六、枫林汛:离营一百二十里,东至本营,西至宁州丁家山二十里,南至靖安大湖塘二十五里,北至黄竹汛八十里。汛兵六名,与靖安、朱家山会哨。 七、罗溪汛:离营六十里,上至枫林汛六十里,下至本营,南至靖安、朱家山三十里,西至宁州梁口界一百四十里。汛兵六名,与靖安、朱家山会哨。 八、太平山汛:离营八十里,东至本营,南至黄竹汛六十里,西至兴国州龙港六十里,北至路口汛六十里。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增外委一员,汛兵十名,与通山营宝石河塘会哨。 清代任武宁守备有张百龄、管岱等十四人。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改设都司,驻扎城内,任都司的有邹世权、江国维等五十三人。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曾设把总署,驻丫髻山,后废。前后任把总的有陈助国、石言等三十八人,任外委的有李棠荫、江秉仁等二十三人。 民国时期有“保丁”、“乡丁”及先后有自卫队、保安队、保警队、常备队等组织,系“吃粮当兵”性质,不属义务性质的民兵组织。民国22年(公元1933年),开始组训全县壮丁。 解放后,民兵成为我国无产阶级革命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群众性的军事组织,是不脱离生产岗位的人民武装。其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生产建设,实施军事训练和随时准备参军参战。
   一、民兵组建:
   解放初期,在建立政权的同时,开始组织民兵,配合解放军剿匪反霸、站岗放哨,维护社会治安。
  1952年11月,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3年,按照该条例,我县实现了“普遍民兵制”,成立了三个民兵基干团。
  1955年2月,全县发展普通民兵9716人、基干民兵3619人,有民兵干部617人。
  1958年,毛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后,掀起了大办民兵的高潮,凡16岁至50岁的男女公民,按军队编制,分别编组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全县共有民兵61714人,编成17个团、165个营、617个连、1860个排、4356个班。
  1961年12月,国务院颁发《民兵工作条例》,我县根据条例对民兵进行了整组,凡身体健康的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本着有利生产、生活,方便领导,便于活动,战时快速的原则,编成基干民兵建制。
  1962年6月,按照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原则,每年农闲季节,组织一次“三落实”的检查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武装部门被冲击,领导被批斗,武器被劫夺,民兵干部被任意撤换,基层民兵组织无人管理,群众派别组织取代了民兵组织,民兵的武器成为武斗工具,给民兵建设带来了严重损失。
  1973年10月,经过民兵整组,全县共有民兵62810人,其中基于民兵28677人,编成民兵师1个、团9个、营25个、连336个、排2051个,选配民兵干部4829人。在基干民兵中,组建武装民兵独立团1个,下辖21个连、89个排、武装民兵3289人,一个公社一个连,排不出大队。
  1981年,对民兵年龄压缩,范围缩小,人数减少,以提高质量。
   二、民兵训练: 从1951年开始,按“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政并重,不离生产”的方针,采取“大乡分散,小乡集中,不误生产,结合中心,就地训练”的方法,从单一步兵操练、列队,逐步进行射击、投弹、地雷埋设、简易“三防”(防空、防化、防原子),“三打”(打飞机、打坦克、打空降)等技术、战术基本训练。以后发展到有通讯、炮兵、侦察等多种多项目综合训练。经过训练,基干民兵进行实弹射击和实战演习,以检验训练效果。1960年以前,每年训练十至十五天,以后每年训练十五至二十天。1958年在“大办民兵师”的高潮中,全县掀起全民练兵运动,民兵基本上达到了人人会放枪,个个会打仗的要求。
  1960年4月,县粮食局粮油加工厂工人、县民兵代表杨惠初,出席“第一次全国民兵工作会议”,受到毛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授予“五六”式半自动枪一支,子弹一百发。
  1966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福州军区参谋长朱绍清在棠厦公社蹲点,对民兵工作极为关心,为该公社装备了一个排的精良武器和弹药。
   三、民兵事迹:
  1949年7月至9月,民兵配合县大队和公安机关,缴获敌特长短枪509枝、轻机枪2挺、美式冲锋枪2支、小炮1门、手榴弹70枚、各种子弹5千余发、电台2部;击毙击伤土匪20余人,俘虏匪副团长3人、官兵249人,争取降匪395人,并破获反革命特务组织数起。1958年,追捕潜逃惯匪肖佩玉归案。1960年击毙逃匪何振民,为我县消灭了“两害”。
  1956年8月,各地民兵配合县人民武装部,对我县政治、经济、山脉、山林、河流、水位、气象、地形、地貌、温泉分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邮电通讯等进行详细调查,编成重要资料。
  1964年,全县以基干民兵团为单位,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县城基干民兵团女民兵排,夺得练兵、比武优秀成绩,代表县出席九江地区军分区组织的民兵比武大会。年底参加江西省军区召开的民兵积极分子大会,荣获“先进民兵排”光荣称号。 民兵又是建设水利的主力和尖兵。1969年冬,石渡公社兴建龙峰水库时,因工棚失火,民兵黄兼炎。吴国华、黄兼华、罗时达等为抢救国家财产,奋不顾身,舍已救人,壮烈牺牲,被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授予“英雄四民兵”称号,号召全省军民学习“英雄四民兵”的英雄事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军报》、《江西日报》播发了“英雄四民兵’’长篇通讯;九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军分区组织报告团,向地、市、县厂矿宣讲英雄事迹,听众达八十多万人次。1970年,兴建柘林水电站,我县民兵调配投工五万个,完成土石方五万方。
  1970年1月,县战备防空哨,在排长李杨楠带领下,常年坚守高山,一手拿锄,一手握枪,完成了战备、生产任务,被江西省军区评为“先进民兵”。 幸福公社三山大队民兵易光祖在部队曾立功四次,获勋章三枚。复员后,积极参加生产,参加民兵训练,被十多次评为生产、工作模范,曾出席县、地、省先进生产者大会。
   我县民兵受县、地、省表彰奖励的共有1086人。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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