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兵役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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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兵役机构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242-243
摘要: 解放后,1949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武宁县大队,担负发动群众、剿匪反霸、维护治安、征集兵员、组织民兵等任务。下设两个县中队和八个区中队。1952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精简整编,压缩兵员,减少军费开支的决定,县大队改建为武宁县人民武装部,区中队改为区人民武装部。1954年8月,随着全国普遍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变革和执行中共中央四中全会的决议精神,进行整编,撤销县人民武装部,改建武宁县兵役局,各区设武装助理员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关键词: 兵役制度 兵役机构

内容

清代以前,县未设兵役机构,由县衙“六房”之一的“兵房”管理缉捕及募兵等事务。在增设“兵营把总”之后,管理城乡防守。 民国时期,县兵役事宜由民政科统管。后于民国27年(公元1938年),县设军事科,负责兵员征集和国民兵集训,直至解放时止。 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全省划设兵役管区,有浔饶、南抚、赣南三个师管区,各辖四个团管区。是年3月,首先在九江成立浔饶师管区司令部,我县为其管辖的团管区之一(其余为九江、上饶、浮梁),负责管理征兵和国民军训工作。 民国30年(公元1941年)5月,国民党中央军政部推行“征、补、训区制”,裁并团管区,改划师管区。在原浔饶师管区所属九江、武宁两个团管区的基础上,重新组建南浔师管区,管辖修水、铜鼓两个征兵县和南昌、新建、高安、奉新、靖安、安义、武宁、永修、德安、星子、湖口、彭泽、九江、瑞昌等十四个县城已沦陷的广大农村募兵区。司令部驻铜鼓。 抗战胜利后,我省划为赣南、赣北两个师管区,师管区之下恢复设置团管区,我县属赣北师管区管辖。 民国27年(公元1938年)春,县在军事科领导下编组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负责接收各乡(镇)征集的壮丁,转拨接兵部队。是年6月,常备队改由省军管区裁并编成江西省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训缘团(简称“壮训团”),县政府设置“壮丁招待所”。民国28年(公元1939年)底,壮训团和壮丁招待所撤销。民国29年(公元1940年)元月,县改建为“国民兵团“,下设常备队和后备队,县长兼团长。县以下设区队(区队长)、乡队(乡队长)和保队(保队长)。年冬有区队2个、乡(镇)队21个、保队223个、国民兵编组12814个。 解放后,1949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武宁县大队,担负发动群众、剿匪反霸、维护治安、征集兵员、组织民兵等任务。下设两个县中队和八个区中队。
  1952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精简整编,压缩兵员,减少军费开支的决定,县大队改建为武宁县人民武装部,区中队改为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8月,随着全国普遍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变革和执行中共中央四中全会的决议精神,进行整编,撤销县人民武装部,改建武宁县兵役局,各区设武装助理员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1959年6月,为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精神,适应部队和民兵工作的需要,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县兵役局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武装部,各区、公社均成立人民武装部,县中队划为县人民武装部建制(后于1975年交公安局管辖)。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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