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信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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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54
颗粒名称: 第十章 信访
分类号: D632.8
页数: 2
页码: 239-240
摘要: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通过这一渠道,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信访工作 武宁县

内容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通过这一渠道,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953年2月12日,县委、县政府秘书室内设接待室,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同年6月下旬,设人民问事处:并由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总工会的秘书人员组成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参谋部。1966年一1971年信访机构瘫痪。1972年恢复信访办公室。1979年10月,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党委组成县委处理上访问题领导小组,信访办公室亦作为常设机构,干部力量相应加强。 为搞好信访工作,1953年3月拟订《武宁县处理人民来信.接见来访工作制度》。1959年10月,县委办公窒和县人委办公室制订《关于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具体规定》。1964年,建立“县长接见群众日制度”。1973年,重新恢复每月1日、15日为县革命委员会常委接见上访口制度。1981年,改为县委常委、县人大正副主任、县政府正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四家领导接见群众上访日。 从1953年至1981年,来信12946件,来访6637人次。据信访案件统计,1953年至1964年,来信2707件,来访672人次。年平均来信246件,来访61人次。1972年至1976年,来信2396件,来访768人,年平均来信479件,未访154人次。1977年至1981年共接待来信7843件,来访5197人次。年平均来信1569件,来访1039人次,比前五年增加3.12倍。其原因:一是“文化大革命”造成大批冤假错案,二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因而出现信访高峰。1979年至1980两年,接受上访10066件,占解放以来,信访案件总数的51.4%。 五十年代,基本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待,群众满意。六十年代有了积案,“文化大革命”期间,积案最多。1979年10月至1980年5月,处理信访案件6155件,占信访案件总数91.6%。处理的结果是:属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昭雪215人,撤销或改变处分97人,恢复党、团籍29人,复工复职59人,纠正错划错戴、错捕,错判137人,办理或补办退职、退休手续34人,补发金额为4827元,补发抚恤费33人,补发金额为5613元。补发生活费59人,补发金额13274元,补发移民经费296人,补发金额20804元。归还查抄物资61人,归还金额8960元。安置就业43人,解决商品粮193人,落实农业粮142人,落实房权76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处理49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3人、其它处分13人、批评教育29人),调解处理纠纷169人,作适当处分803人。说服教育913人,属无理要求,作有理回答94人。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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