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企业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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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7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企业改革
分类号: F271.1
页数: 2
页码: 300-301
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供企业也开始逐渐改革。1983年之前,商供系统曾推行过岗位责任制和“六定一奖”(定销售额、定资金、定费用、定利润、定人员、定损耗,超额计奖)责任制。1984年整个商供系统开始制订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并进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行。1985年商供系统开始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引进竞争机制、风险机制,采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理企业。
关键词: 湖口县 商业体制 企业改革

内容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供企业也开始逐渐改革。1983年之前,商供系统曾推行过岗位责任制和“六定一奖”(定销售额、定资金、定费用、定利润、定人员、定损耗,超额计奖)责任制。1984年整个商供系统开始制订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并进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行。1985年商供系统开始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引进竞争机制、风险机制,采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理企业。
  商业系统自1986年开始在企业内部实行改革。从1986年到1987年,在较大的国营工业品公司中将批零划开。单独核算;其它亏损单位划为小核算单位,改为“三小企业”,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原则。对所属集体商业门店,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亏损自负,全奖全赔的办法。继而根据本系统各公司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生猪市场放开后,对经营一直处于被动局面的食品公司实行招标承包;对经营效益比较稳定的五交化公司、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实行“一定三年”的目标承包;对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的煤炭公司、百货公司、紫云饭店以及啤酒厂(属商办)实行年利润承包。对各种承包方式,都履行了合理测定基数、民主公开招标、劳动优化组合、签订承包合同等正式手续。改革实施后,企业经营面貌为之一新。1988年全系统的购、销、调、存全面完成计划,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税利实现翻番,上缴108万元,占全县工商税收总额16.13%。
  物资系统1985年物资局开始实行体制改革,1986年初,打破过去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的局面,正式设立金属机电公司、轻化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成为单独核算单位。1987年开始面向市场,把物资供应纳入商品流通的渠道,价格实行双轨制,对下属公司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经营中做到多渠道,少环节,面向生产,面向群众。自1985年至1988年,销售收入总额达2091万元,年平均销售额522.6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销售额为1021万元,相当于1985年的3.6倍。
  供销社系统1983年开始投入市场竞争,,对所属的各公司、各基层供销社等单位实行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联销计酬、计件工资以及“五定一奖”等不同方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为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需要;扩大经营范围,打破经营行业的界限,除粮食、棉花、油料外,积极经营农副产品和工业品;对527种小商品实行浮动价格,促使竞争,调动商品管理的积极性。并开展综合服务,县联社设市场行情预测组,基层供销社也配备专职信息员以及农技咨询服务处,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1988年商品销售额为4014万元,是1983年的217.6%;实现利润112万元,是1985年的320%;上缴利税52万元,是1985年的200%。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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