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4年,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权力清单,对市本级63家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共审核确认市本级行政权力6195项。同时,督促各单位将行政权力的职权名称、运行流程、行使依据、行使主体、办理条件等权力运行信息要素录入政务服务专网,实行编码管理,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2014年,市纪检监察机关新增“为特定关系人'吃空饷’向其所在单位施加影响”的内容,对10种“吃空饷”情形进行清理。全市3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填报《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并按照管理权限均作岀报备,其中向省纪委报备69人。对全市118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432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填写的《登记表》进行逐一审核把关。重点抽查306名县处级干部自查情况,发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问题11例,对175份填报不合格的《登记表》予以退回重填。对抽查中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落实“三转”,强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规范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服务经济发展,为九江市“决战工业一万亿”“昌九双核发展”等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4月,九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本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基本原则共同起草,总体目标是强化廉洁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行为发生;提升执法效能,有效遏制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保证质量、注重效率、避免重复,合理安排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该《实施意见》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审核备案制度,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制约3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进行规范;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出14条要求,主要包括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例行执法检查要有计划,临时执法检查要有依据,开展执法检查要重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纪律,严控行政执法审批流程,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强化执法检查服务意识,强化法制部门执法监督,强化监察部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等。该《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既自觉在法定范围内开展检查,又要确保检查效果, 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对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开展部门、行业纠风】2014年,印发《2014年度九江市〈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方案》,在市广播电视台启动《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组织85个单位上线,开设热线电话,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求助和建议。设置“记者在行动”“反馈版”板块,及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一般性的问题10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问题20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30日办结。9月,共有10家职能单位参与上线直播,101位领导参加直播,受理群众诉求85次,现场回复68件,调查反馈回复35件次,办结率100%。开展民生资金监管“回头看”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核查2012~2013年度全市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并纠正违规资金1.33亿元。受理民生资金方面的信访投诉32件,处理15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共减少执法检查4389项,共享成果2471次,下放执法权18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