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城镇卫生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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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617
颗粒名称: 都昌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城镇卫生管理的通告
分类号: D033.4
页数: 2
摘要: 它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对于生产、工作、学习和提高人民的体质关系极大。我们一定要遵照华主席的指示,深入揭批“四人帮”干扰和破坏毛主席革命卫生路线的罪行,迅速在全县城镇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高潮,坚决把城镇卫生工作搞好。各单位必须建立和管好垃圾箱、果壳箱,使之发挥储垃圾作用。对城镇卫生管理的监督由公安局、卫生局、商业局、城建局、防疫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对模范遵守本通告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本通告者,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或责令改进;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给予适当处理。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 都昌县革命委员会 卫生管理通告

内容

都革发(1978)159号为了进一步落实毛主席关于“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伟大号召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的精神,大力加强城镇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消灭疾病,增强人民体质,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作贡献,特作如下通告: 一、大搞环境卫生,结合城镇建设大抓卫生基本建设,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是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保证。它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对于生产、工作、学习和提高人民的体质关系极大。我们一定要遵照华主席的指示,深入揭批“四人帮”干扰和破坏毛主席革命卫生路线的罪行,迅速在全县城镇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高潮,坚决把城镇卫生工作搞好。
  二、城镇各机关单位、厂(矿)、居民的住宅周围要经常进行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小巷卫生由居民委员会明确分段,落实到户,各负其责,大街卫生统一由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使整个城镇卫生经常保持清洁;并达到室内六面光、室外五无(无垃圾、无污水、无杂草、无粪便、无阻塞阴阳沟)。
  集市贸易人员,不得进入街道自由买卖,要按指定地点进行贸易,并保持清洁卫生;车辆运输、施工作业、建筑材料和转运物资的堆放不得影响街道的整洁,要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为耻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厂(矿)要搞好环境保护,大力开展“三废”的治理和综合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化害为利,尽快达到国家卫生法规的要求。
  在农村要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认真搞好“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环境)和家庭卫生,逐步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三、建立和管好垃圾箱、果壳箱,是使环境清洁卫生得到保障的一项措施。各单位必须建立和管好垃圾箱、果壳箱,使之发挥储垃圾作用。其垃圾由镇环卫所清运;各单位、厂(矿)的垃圾由本单位负责清运。
  四、管理好厕所,保持卫生。县城公共厕所由镇环卫所负责清扫、消毒处理;对有碍公共卫生厕所一定要拆迁,私人厕所(露天粪缸)和影响环境卫生的菜园一定要废除;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要限期改进;今后新建厕所一定要经城建局和镇环卫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不准施工。
  五、切实抓好饮食、食品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储运、销售单位、饮食服务行业及机关食堂,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卫生条例、标准,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水产、肉品、禽蛋等部门,要加强检验,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饮食行业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
  六、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今后每年春、夏、秋、冬四季都要掀起一次爱国卫生运动的高潮。各单位要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制度。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污水,不乱放养家畜、家禽,不随地大小便,严禁一切妨碍公共卫生的行为,经常保持卫生清洁。“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臭虫、苍蝇和蚊子。” 七、加强对城镇卫生管理的监督。对城镇卫生管理的监督由公安局、卫生局、商业局、城建局、防疫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对模范遵守本通告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本通告者,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或责令改进;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给予适当处理。
  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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