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档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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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47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档案管理
分类号: G27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县内重要档案由秘书室管理,秘书室确定1事务员专管。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共接管国民党县政府遗留档案14个全宗,2585卷,官职人员卡片3300张,各种报刊31本,以及少量徽章、符号等实物。1959年3月成立都昌县档案馆。时有馆藏建国后档案资料1 000余卷,5个全宗。1976年7月,动工兴建县档案馆库房。1978年7月竣工,8月1日交付使用。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县档案馆负责保管全县历史档案,县委、县政府及所属部、委、办、局的永久性档案和长期性档案,并承担收集、整理、鉴定、统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的任务。1989年止,馆藏档案36475卷,资料18507册,累计利用档案77736卷册,接待查阅者2068d人次,并编研有关档案文献、论文45万字。
关键词: 档案事业 档案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重要档案由秘书室管理,秘书室确定1事务员专管。民国38年(1949年)5月都昌解放,共接管国民党县政府遗留档案14个全宗,2585卷,官职人员卡片3300张,各种报刊31本,以及少量徽章、符号等实物。
  建国初,档案分别由中共都昌县委、县人民政府秘书室管理。1959年3月成立都昌县档案馆。时有馆藏建国后档案资料1 000余卷,5个全宗。
  1976年7月,动工兴建县档案馆库房。1978年7月竣工,8月1日交付使用。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县档案馆负责保管全县历史档案,县委、县政府及所属部、委、办、局的永久性档案(包括政策、法令、规划、年度总结、计划、人事任免、处分决定等)和长期性档案(较重要文件,保存期为15年以上),并承担收集、整理、鉴定、统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的任务。1989年止,馆藏档案36475卷,资料18507册,累计利用档案77736卷册,接待查阅者2068d人次,并编研有关档案文献、论文45万字。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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