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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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4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物价变化
分类号: F726.2
页数: 4
摘要: 民国年间,物价极不稳定。民国20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和国内自然灾害影响,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工业品零售价格一度狂涨。民国24年,帝国主义向中国倾销剩余商品,迫使国产商品价格猛跌。是年荞麦价格下跌214. 3%。民国26年,货币贬值,银圆下跌,市场价又持续上涨,其总指数比民国25年上升5%左右。民国29年,随着法币日益贬值,物价指数急剧上升。是年1月每担大米108元,9月调整为400元,11月又调至480元,食盐价格比民国26年上升1120%。民国36年1月,中等大米每石价格50000元,3月涨至60000元,9月270000元,11月340000元,至12月20日涨至400000元。
关键词: 物价政策 物价变化

内容

民国年间,物价极不稳定。民国20年(193J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和国内自然灾害影响,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工业品零售价格一度狂涨。民国24年,帝国主义向中国倾销剩余商品,迫使国产商品价格猛跌。是年荞麦价格下跌214. 3%。民国26年,货币贬值,银圆下跌,市场价又持续上涨,其总指数比民国25年上升5%左右。
  民国29年,随着法币日益贬值,物价指数急剧上升。是年1月每担大米108元,9月调整为400元,11月又调至480元,食盐价格比民国26年上升1120%。
  抗日战争结束时,物价曾一度狂跌。当时黄金每两价格由1 400000元跌至35000元;每石大米价格由5000元跌至1 200元,日用百货、纸张也相继降价。可是“讵知收复区物资空虚,突起抢购,区区存货,一售即罄,物价又扶摇直上。” 民国35年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军政费用开支,全靠滥发钞票维护,致使物价再次直线上涨。县内市场每天都注视着黄金、棉纱、大米行情,一有风吹草动,就拼命抢购,由此带动其他物价竞相上涨。民国36年1月,中等大米每石价格50000元,3月涨至60000元,9月270000元,11月340000元,至12月20日涨至400000元。
  民国37年,县内法币改用金圆券,是时,部分商品价格,非商品收费标准及工匠工资如下: [=此处为表格(民国37年9月县内价格情况)=] [=此处为表格=] 建国初,物资缺乏,一些投机商趁机兴风作浪,物价一度继续上涨。据此,国家采取对主要工农业产品指定价格,冻结部队、机关团体存款与缓购农产品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扭转了持续10余年的通货膨胀局面。至1 952年底,物价基本稳定。是年9月与1 950年同期相比,白布、套鞋、袜子、肥皂、白糖、煤油、食盐、酱油等9项主要工业品平均销价仅提高0. 21%。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物价相对平稳,工农业产品比价开始缩小。1953年发行新人民币,商品价格更加稳定。是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取消批发价,执行一个零售价格,调整了不合理价格。其中稻谷调高l 3.9%,菜籽调高58.7%;棉花调高1 3.6%;农药、化肥也大幅度降低其销价,六六六(60%可湿性)每吨价格由3080元调整为920元,滴滴涕(25%乳剂)每吨价格由6540元调整为3100元,一六O五乳剂每吨价格由50600元调整为35000元,硫酸钠每吨价格由424元调整为330元,4项价格平均下降43.9%;其他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价格有升有降,其中白布、胶鞋、袜子、牙膏、肥皂、白糖、煤油、食盐8项工业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3%。
  1960年、1962年2次调高粮食、油脂、油料的统购价格,其中稻谷的统购价格调高了31.6%,粮食购、销价格始倒挂,其倒挂部分由国家补贴。1961年还调高了生猪、蛋品、家禽的购销价格,同时对农民交售剩余的粮食、油脂、油料、烤烟、甘蔗、茶叶、苎麻、棉花、木材、柑桔、毛竹、生猪及外贸出口士特产品等实行奖励政策。是年还扩大了凭票定量供应的平价商品范围,以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但同一时期,由于受“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欠收,商品减少,市场清淡。其中粮、油、肉、棉奇缺,有的商品有价无货,家畜上市很少,供不应求,物价猛涨;有的生活必需品价格高出国家牌价的几倍。是时,食糖、鸡蛋、猪肉的议价与牌价比分别为1:3.5、1:5.3、1:7.4。
  1963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济好转,商品增加,物价下降。同年9月,将农村口粮、城乡工商行业用粮的价格调至与统购价持平,面粉统销价每50公斤由21. 81元调至17. 00元。同时对自行车、钟表和免证供应的部分名酒、卷烟、食糖、茶叶、针织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实行高价政策。
  1964年,再次降低了部分农用生产资料和集市商品价格。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平均F降25. 5%;其中农药一六O五、一O五九平均下降52. 40/,六六六下降30.5%;农具(草锄、铁耙、柴刀等)价格下降14-17%;集市贸易价格比1963年下降37.2%。粮食、棉花、苎麻、油脂、油料、生猪、木柴等价格基本稳定,其他不合理价格也得到适当调整。
  1965年,调整了棉布、针织品、西药、农药、地方工业品以及手工业产品价格。其中棉布、针织品价格平均下降3. 52%,西药平均下降5. 8%,农药平均下降3.91%,地方工业品和手工业产品平均下降16. 74%。同年,城镇居民口粮价格调整与统购价格持平,国家给吃商品粮的干部、职工以粮价补贴。
  1966年8月,国家再次调高粮食购、销价格.其中,早稻谷调高17%。同时亦对小麦实行统购统销,其购销价均为13. 00元。同年还取消了粮食地区差价和超购价,实行全省粮食1种价格,农民出售超购粮食,国家予以加价40%的奖励。
  1967年8月,国家取消议价,实行单一指令性价格。是年至1 970年两次冻结物价。1969年西药价格平均降低37%。1971年又一次提高了油料、糖料等农产品价格,降低石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
  1 979年夏收后,大幅度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其中粮食、油料的统购价调高21.6%,超购加价由40%提高·到50%,再次形成购销价格倒挂。早谷倒挂17.7%,大豆倒挂31.3%,小麦倒挂17.2%,菜油倒挂26.4%,其亏损部分,国家给经营单位予补贴。此外还调整了棉花、生猪苎麻、桐油、茶叶等收购价格。棉花调高10. 58%,其超购加价30%;生猪调高26. 53%。同时,小宗土特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对于完成上交任秀的剩余粮食、油脂、油料、水产品、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允许议价销售。是年l1月还调高了猪、羊、牛肉及禽蛋、牛奶等8类食品及以此为原料的产品价格,其中猪肉调高35. 14%,鲜鱼调高7-1.4%,家禽、家畜、蛋类调价幅度与猪肉相近,以猪肉为原料的香肠价格平均调高30.4%。同时国家对每个职工每月加发5元副食品价格补贴。
  1980年,继续调高棉花、生猪、木材、苎麻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
  1981年,对原属三类的农副产品价格实行议购议销。取消大豆超购加价,提高其收购价格,且调整了涤纶、涤棉、烟酒销价。其中涤棉布价格平均下降40%,省产甲级香烟价格平均调高70. 8%,乙级调高-29.8%,丙级调高10.4%;名酒价格平均调高34%。
  1982年至1983年期间,调高了碳铵、硫酸铵、农膜等部分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棉花、纯棉布及其他棉织品、中药材、电报、戏票、学杂费、医疗费等价格及收费标准也相继调高。其中高压聚氯乙稀吹塑农膜每吨价格由2500元调整为3900元。同时降低了涤棉、混纺、化纤等布料及收音机、电视机、手表、电风扇等非生活必需品价格,全面放开了工业小商品价格。
  1984年,还放开了水果、茶叶等20余种二类物资价格,省管85种商品下放了69种。
  1 985年,稻谷、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采用倒三七(三成按原收购价,七成按原统购价)比例计价。放载了集体林区的竹木市场价格。生猪取消派购,实行议购议销,同时国家每月给城镇居民1.2元肉价补贴。同年,省管部分工业产品、计划外生产资料的定价权下放给企业自身掌握。
  1986年,调高了部分非商品收费标准。其中学费调高1元。
  1987年,实行议价、指导价的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国家定价的稻谷、油脂、油料、棉花、烤烟、小麦,国营林场、垦殖场计划上调的木材,计划供应的石油、钢材、水泥等价格变化不大。
  1988年,又再次调高了粮食、油脂、油料的收购价格,其议销价格也作厂相应的调整。同时,调高了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原料的议销价格。城镇居民用油的价格也作了调整。其中菜油每公斤由1. 56元调至2.1 2元。是年物价指数较卜年偏高。
  1989年,调高了水陆客、货运价格及食盐价格。其中水陆客、货运价格平均调高35%,食盐价格调高100%左右。集市物价较上年有所回落。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几个年份商品零售价格及收费标准情况)=]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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