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41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标准计量管理 |
分类号: | F203 |
页数: | 2 |
摘要: | 建国前,县内无专门计量管理机构,只是偶尔派人检定收费。在用衡器一般由徐埠长垄余村修造,度、量器通常由用户自制。度量衡器量值混乱,一些不法商人和地主、富农利用量值混乱对劳动人民巧取豪夺。建国初,县科委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每年还定期或不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不合格的予以销毁,并处以罚款。计量器修造行业营业,需办特种行业营业执照。修造的计量器具须由计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销售。外地来县修造计量器具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营业。1985年始,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活动,是年评出10家先进单位。988年,查处短斤少两案件163起,收缴不合格衡器460件,量器351件。 |
关键词: | 行业管理 技术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