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40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审计监督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4年,对县林业公司、罐头食品厂等单位进行就地审计。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复审财政决算,共查出违纪金额29.65万元。1985年,先后对粮食行业中的34个独立核算单位及县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进行就地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04.2万元,上交财政202.8万元,复活资金2.9万元。同时对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共查出违纪金额330.9万元,上交财政42.5万元。1989年,对县内3个经营承包试点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的资产进行评估;17个单位的财务收支、罚没收入进行就地审计;31个一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3项经常性审计;9个单位的自筹资金进行事先审计。是年共审计81个单位,超审计计划的56%,比1 988年增加12.8%,审计总额达9402万元。 |
关键词: | 审计管理 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