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401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统计管理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3 |
摘要: | 建国初,县内无专职统计机构,人口、耕地面积等少数报表由归口部门填报。1952年始,商业实行全国统一的定期统计和年报制度;工业及手工业、农业则实行中南区统一的统计报表;文教卫生、民政、邮电、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业务统计报表。1953年5月成立县统计r科,随之各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也相继配备了专(兼)职统计员,自此统计工作日益专业化、规范化。基本建设、劳动工资及物资计划报表成为独立的专业报表。“大跃进”期间,报表种类繁多,仅劳动工资报表就由1957年的3种增至12种。“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人员被下放,机构瘫痪。1985年建立国民生产总值报表制度。1984年,贯彻执行《统计法》。1989年,对统计法规执行及统计数字质量进行检查,覆盖率100%。 |
关键词: | 经济实施 统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