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同城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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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同城结算
分类号: F8
页数: 1
摘要: 同城结算分为支票和托收无承付2种方式。支票结算为建国后全县使用最广的1种同城结算方式。在同城结算中,通过支票转帐结算的占90%。949年至1954年,使用的支票不分现金与转帐,但规定现金支票可以办理转帐结算,而转帐支票不能提取现金。1955年3月1日起,支票分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金额起点为30元。1980年6月起,县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可以互相代理收付,县内办理同城托收无承付的(收款方)有县供电公司、养路段、自来水公司、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之全县有4家银行机构并存,为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在途资金挤占。从1 987年起,以县人民银行为中心,开办了票据交换业务。
关键词: 金融 同城结算

内容

同城结算分为支票和托收无承付2种方式。支票结算为建国后全县使用最广的1种同城结算方式。在同城结算中,通过支票转帐结算的占90%。
  949年至1954年,使用的支票不分现金与转帐,但规定现金支票可以办理转帐结算,而转帐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同时,其金额没有起点。1955年3月1日起,支票分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金额起点为30元。
  1980年6月起,县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可以互相代理收付,县内办理同城托收无承付的(收款方)有县供电公司、养路段、自来水公司、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之全县有4家银行机构并存,为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在途资金挤占。从1 987年起,以县人民银行为中心,开办了票据交换业务。1989年4月起,取消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开办银行本票,委托收款等同城结算方式。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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