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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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业贷款
分类号: F8
页数: 1
摘要: 建国初,为扶持全县集体工业的恢复,发展生产,1951年至1955年,发放工业贷款共4万元。1958年始,放松监督,是年即对县内7家国营工业企业发放贷款29.9万元。加之同年全县大炼钢铁、发放炼钢贷款13.2万元,延至1960年,全县工业贷款余额103.1万元。1962年后,随着对工、商贷款的压缩,工业贷款余额逐年下降。1978年后,对全县工业企业,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发放贷款。1980年发放贷款703万元,资金周转率达3.7次,超计划1.2次。是年起,为支持企业挖潜更新,发展生产,由上级审批,发放中短期专项设备贷款,至1.987年,共发放450万元,共计更新改造项目1 2个。
关键词: 贷款 收费制度

内容

建国初,为扶持全县集体工业的恢复,发展生产,1951年至1955年,发放工业贷款共4万元。1958年始,放松监督,是年即对县内7家国营工业企业发放贷款29.9万元。加之同年全县大炼钢铁、发放炼钢贷款13.2万元,延至1960年,全县工业贷款余额103.1万元。
  1962年后,随着对工、商贷款的压缩,工业贷款余额逐年下降。同时,工业贷款余额在整个贷款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由1 962年的1.9%下降到1966年的0.6%。1 966年全县工业贷款余额为8.5万元,其中集体工业占41.2%。
  1970年,都昌大办大港工业区,上马32个厂矿,银行给予贷款85.4万元。1 971年工业贷款出现超计划发展。同时大多数厂矿企业挪用贷款的现象较为严重,全县23个被查厂矿企业程度不同地将贷款挪用于垫付企业亏损,职工借支,搞计划外基建等,共达50. 86万元,占当年贷款余额的40%。1 972年,贷款实行“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是年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通过各种途径收回逾期贷款1 09万元,至1 974年,全县工业贷款余额为168万元。
  1978年后,对全县工业企业,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发放贷款。1980年发放贷款703万元,资金周转率达3.7次,超计划1.2次。是年起,为支持企业挖潜更新,发展生产,由上级审批,发放中短期专项设备贷款,至1.987年,共发放450万元,共计更新改造项目1 2个。1 989年,累计发放工业生产贷款1320万元,重点支持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是年底,全县工业贷款余额为2500万元。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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