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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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7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存款
分类号: F83
页数: 3
摘要: 民国时期,江西省裕民银行都昌办事处为县内殷商富户办理存款业务,分活、定期存款2种。活期存款分甲、乙2种,凡用送金薄存入,以支票提取者为甲种;以存折办理存款业务的为乙种。其业务详情无考。因全县工商业基础薄弱,当年存款余额仅为7000元,其中工业存款占57.1%。1951年,将其纳入现金管理后,存款余额逐渐增大。1951年,全县工商业存款余额为15.7万元,公私营工商业有存款的户数为349户,占全县工商业总户数的20.8%,其中公存181户。“文化大革命”10年间,全县工业的经济效益未能稳步提高,工业存款余额伏起不定。其中,1 970年商业存款余额为9.3万元,为1 0年中最低的1年。其中集体及个体工商户存款占1 3.7%。
关键词: 金融 存款

内容

民国时期,江西省裕民银行都昌办事处为县内殷商富户办理存款业务,分活、定期存款2种。活期存款分甲、乙2种,凡用送金薄存入,以支票提取者为甲种;以存折办理存款业务的为乙种。其业务详情无考。
  建国后,1949年,县人民银行开始对公私营工商业办理存款业务。因全县工商业基础薄弱,当年存款余额仅为7000元,其中工业存款占57.1%。1951年,将其纳入现金管理后,存款余额逐渐增大。1951年,全县工商业存款余额为15.7万元,公私营工商业有存款的户数为349户,占全县工商业总户数的20.8%,其中公存181户。
  “文化大革命”10年间,全县工业的经济效益未能稳步提高,工业存款余额伏起不定。同时,因全县商品经济一度不景气,商业存款余额的变动呈马鞍形。其中,1 970年商业存款余额为9.3万元,为1 0年中最低的1年。次年,商业存款余额为9.8万元。1 976年,商业存款余额为36.5万元,比1 966年缩减46.9%,整个工商业存款波宕为一“w”形。
  1978年后,随着全县商品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工业牛产的相对提高,工商存款“水涨船高”。为有效地组织存款,1980年,银行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办法积极推动存款业务的开展。1981年,全县工商业存款余额为318.1万元,其中商业存款占37%。
  至1987年,全县工商存款余额为1 057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体工商户存款占1 3.7%。1989年工商存款余额达1466万元,比上年增长10. 8%,其中商业存款占78. 5%。
  第二节农村存款 1952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存款业务。当年,存款余额仅为6000元。1 953年,县人民银行及下辖各农村营业所办理信用社转存及其它各项农村存款业务。是年,存款余额为3.8万元,其中信用社转存占15.8%。
  1 958年,随着农村资金向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生产的投入增大。农村存款余额比1957年的82.1万元减少/17.9%,1 959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大增,当年农村存款余额上升到188.8万元,其中信用社转存占86.2%。
  1962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村经济困难,年末存款锐减为87.8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全县农村经济工作的相对稳定,农村存款余额大部分年份表现为上升。1975年,年末存款余额为545.2万元,比1 974年增长24. 5%,次年下降7%。
  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县农业存款余额逐渐增大。1987年,全县农村存款余额为1274万元,比1978年增长2.5倍,其中信用社存款占91. 2%,比1 978年增长2.3倍。1 989年,农村存款余额达1 4 49万元,比上年增长29. 3%。
  第三节城乡储蓄民国时期,都昌办理储蓄业务始于民国31年(1942年),由县邮政局经办,举办有建国储蓄,乡镇公益储蓄,有奖储蓄等。当时,储蓄存款以任务形式摊派,是年县邮政局收储21.1万元,民国36年,全省储蓄任务为27亿元,都昌承派500万元。
  建国初,市场物价尚不稳定,群众存钱信心不足,1 959年,为此而始举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和折实储蓄。此外,办理的储蓄种类主要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活期储蓄。
  1952年,随着物价的渐趋稳定,停办折实储蓄,举办定期定额爱国储蓄。是年,全县储蓄余额为9.1万元,比1 95 1年增加8.3万元。
  1 953年,为支持农村统购统销中的收购工作,办理优待售粮储蓄。收蓄人民币83000万元(旧版)。同年11月,县邮政局举办邮政储蓄。
  1 958年,搞大破大立,临柜业务上折除柜台,取消传票,转账发工资,将其全部存入充当储蓄。致使当天入账,储户就要取款,或以公款存作储蓄。是年至1 959年,全县储蓄存款虽猛增,然而储蓄信誉受到损害。三年困难时期的后2年及至1962年,全县储蓄余额逐年下降2.8万元。1962年,储蓄余额为40万元,其中全县城镇储蓄占18.5%,人均为1.15元;农村人均储蓄0.66元。
  1963年,都昌县各单位建立互助储金会组织,农村信用社积极组织社员储蓄,是年全县储蓄余额开始回升。1965年,全县储蓄余额上升到84万元,其中农村储蓄占60.7%。
  “十年动乱”期间,全县储蓄工作受到干扰,一度刮起:“化名分散,无息存款”之风,甚而出现冻结储蓄存款的现象,储蓄存款余额升降不定。
  1978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长,加之全县银行大力宣传,增设服务网点,多次调高利率,储蓄存款不断上升。1979年,储蓄余额为399万元,比1 976年增长2.6倍。至1 985年,储蓄余额增至201 7万元,其中农村储蓄占51.l%。1986年,恢复邮政储蓄,当年吸储10.3万元。
  1987年,全县举办的储蓄种类主要有7 种,是年储蓄余额3759万元。1 989年,全县储蓄存款达4223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占61. 9%,人均为699元;农村储蓄人均为302元。
  [=此处为表格(全县几个年份各项存款年末余额概况 )=]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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