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78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存款 |
分类号: | F83 |
页数: | 3 |
摘要: | 民国时期,江西省裕民银行都昌办事处为县内殷商富户办理存款业务,分活、定期存款2种。活期存款分甲、乙2种,凡用送金薄存入,以支票提取者为甲种;以存折办理存款业务的为乙种。其业务详情无考。因全县工商业基础薄弱,当年存款余额仅为7000元,其中工业存款占57.1%。1951年,将其纳入现金管理后,存款余额逐渐增大。1951年,全县工商业存款余额为15.7万元,公私营工商业有存款的户数为349户,占全县工商业总户数的20.8%,其中公存181户。“文化大革命”10年间,全县工业的经济效益未能稳步提高,工业存款余额伏起不定。其中,1 970年商业存款余额为9.3万元,为1 0年中最低的1年。其中集体及个体工商户存款占1 3.7%。 |
关键词: | 金融 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