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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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
页数: 1
摘要: 清代,都昌的钱粮、税收、会计由县衙中的户房主办。民国时期,都昌县设有3个税务机构。解放前夕,货物税查征所并入税捐稽征处。都昌解放初,税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兼管。1 919年8月正式成立都昌县人民政府税务局,设税政、秘书、会计3个股,下没徐埠、周溪、南峰、七塘4个税务所。1 958年1 2月,税务局并入财政税务局。县城亦于1959年专设城镇财政税务所,主办城镇工商企业税利查管工作。J961年复设税务局。1 968年6月又与财政合并。直至1 972年1 0月。税务局方再次单设。1 989年止,全县共设10个税务所、1个稽查队、2个税务检查站。税务人员增至1 60人,其中县局干部职工30人。
关键词: 财政 税务

内容

清代,都昌的钱粮、税收、会计由县衙中的户房主办。
  民国时期,都昌县设有3个税务机构。即:县经征处(后改称税捐稽征处)、货物税查征所和直接税查征所。税捐稽征处主管屠宰税、营业税、契税、牙税;货物税查征所主管烟、酒、糖、茶、竹木、陶瓷、棉、麻、纺织品等税;直接税查征所主管印花税和临时商业税。解放前夕,货物税查征所并入税捐稽征处。原直接税查征所管理的税种,亦由税捐稽征处管理,并且管理筵席税、地价税、地价增值税、使用牌照税、保甲经费、地方建设经费以及各种摊派捐款等。
  都昌解放初,税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兼管。1 919年8月正式成立都昌县人民政府税务局,设税政、秘书、会计3个股,下没徐埠、周溪、南峰、七塘4个税务所。1 958年1 2月,税务局并入财政税务局。县城亦于1959年专设城镇财政税务所,主办城镇工商企业税利查管工作。J961年复设税务局。1 968年6月又与财政合并。直至1 972年1 0月。税务局方再次单设。1973年又增设左里、周溪、人港3个税务所。至1 985年,全县有税务所10个。同年9月20日,还成立了中馆、北炎、春桥(后撤销)3个税务检查站,由税务部门负责组织,I商、交通、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税务检查和市场管理。1 989年止,全县共设10个税务所、1个稽查队、2个税务检查站。税务人员增至1 60人,其中县局干部职工30人。基层税务人员130名。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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