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6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F81 |
页数: | 1 |
摘要: | 清代,都昌的钱粮、税收、会计由县衙中的户房主办。民国时期,都昌县设有3个税务机构。解放前夕,货物税查征所并入税捐稽征处。都昌解放初,税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兼管。1 919年8月正式成立都昌县人民政府税务局,设税政、秘书、会计3个股,下没徐埠、周溪、南峰、七塘4个税务所。1 958年1 2月,税务局并入财政税务局。县城亦于1959年专设城镇财政税务所,主办城镇工商企业税利查管工作。J961年复设税务局。1 968年6月又与财政合并。直至1 972年1 0月。税务局方再次单设。1 989年止,全县共设10个税务所、1个稽查队、2个税务检查站。税务人员增至1 60人,其中县局干部职工30人。 |
关键词: | 财政 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