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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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支出
分类号: F81
页数: 3
摘要: 清代支出清代都昌财政支出除上解外,主要有县衙费、儒学经费、祭祀经费、孤贫给养、驿站费用、杂项支出等项。同治十一年全县财政支出总额4t54.114两。民国支出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主要是自治公安费、行政财务费。民国年间实行的是收支平衡预算制度,故每年财政支出预算与收入预算数字基本相符。民国24年全县岁出预算总计为63985元,其中自治公安费24521元,占38.3%;行政财务费1524元,占2.3%;教育费18314元,占28.6%;建设费11440元,占17.8%;卫生费2940元,占4.5%;其他5570元,占8.7%。民国28年,全县岁出预算为69903元。民国29年为154267元。民国30年为332840元民国31年为751631. 96元。民国36年,全县物价飞涨,财政支出项目日增,实际支出总额达17555 18337元。
关键词: 财政 税务

内容

清代支出清代都昌财政支出除上解外,主要有县衙费、儒学经费、祭祀经费、孤贫给养、驿站费用、杂项支出等项。同治十一年(1872年)全县财政支出总额4t54.114两。其中县衙经费2952. 582两,占71. 07%;儒学经费40两,占0.96%;祭祀经费146. 532两,占3.52%;孤贫给养144两,占3.47%;驿站支出861.4两,占20. 73%;杂项支出9.6两,占0.23%。
  民国支出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主要是自治公安费、行政财务费。其次是教育费、建设费等。民国年间实行的是收支平衡预算制度,故每年财政支出预算与收入预算数字基本相符。民国24年(1935年)全县岁出预算总计为63985元,其中自治公安费24521元,占38.3%;行政财务费1524元,占2.3%;教育费18314元,占28.6%;建设费11440元,占17.8%;卫生费2940元,占4.5%;其他5570元,占8.7%。民国28年,全县岁出预算为69903元。民国29年为154267元。民国30年为332840元民国31年为751631. 96元。民国36年,全县物价飞涨,财政支出项目日增,实际支出总额达17555 18337元。
  建国后的支出建国初期,都昌县财政支出项目主要是行政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其次是文教卫生、经济建设等。1 952年支出为46. 21万元,其中抚恤和社会救济1 2万元,占25.96%;行政管理支出26.49万元,占57. 32%;文教卫生5.83万元,占12. 61%;支援农业0.34万元,仅占0.76%;其他支出1. 55万元,占3.35%。随着社会主义建没的发展,财政支出项日有农业、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优抚社会救济、行政支出、下乡安置费、企业挖潜、城市维护等1 3项。1956年至1965年年平均支出在223.8万元以上。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十年中,每年平均支出为408. 24万元。1979年至1989年每年平均支出2042. 59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22. 79%,文教卫生支出占31. 80%。1989年财政支出3217.2万元,其中经济建设占35.03%,文教卫生占34.34%,抚恤和社会救济占4.40%。
  [=此处为表格(地方财政支出概况)=] [=此处为表格=]说明:每年支出均未包括卜解支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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