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39 |
颗粒名称: | 自由销售 |
分类号: | TS21 |
页数: | 1 |
摘要: | 清代及至民国,都昌城镇居民与流动人口口粮主要靠购买落市粮;经济作物区农户,则常年食用粟米,或以经济作物产品易地换购大米(稻谷)。民国初期,县内市场粮价较稳。民国30年,县政府曾以区为单位抽查囤粮,责成百亩以上粮户认售粮食,民国32年,县又成立粮食公卖处,调查大户余粮,限制囤积居奇,在重要乡镇组织限价平粜,然因政府腐败,体制不全,收效甚微,黑市依然猖獗。建国初,人民政府加强了粮食市场的管理,本着量入为出,高进高出略有微利的原则经营粮油贸易。1954年,全县46个交易市场,交易粮食50吨,其中稻谷43吨。1 957年4月,颁布国家粮食市场管理暂行规则,严格管理市场交易。 |
关键词: | 粮油销售 销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