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3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粮油销售 |
分类号: | TS21 |
页数: | 2 |
摘要: | 清代及至民国,都昌城镇居民与流动人口口粮主要靠购买落市粮;经济作物区农户,则常年食用粟米,或以经济作物产品易地换购大米(稻谷)。民国初期,县内市场粮价较稳。中后期因不法粮商与大粮户囤积居奇,粮食价格猛长,民众生活日艰。民国30年,县政府曾以区为单位抽查囤粮,责成百亩以上粮户认售粮食,民国32年,县又成立粮食公卖处,调查大户余粮,限制囤积居奇,在重要乡镇组织限价平粜,然因政府腐败,体制不全,收效甚微,黑市依然猖獗。1 957年4月,颁布国家粮食市场管理暂行规则,严格管理市场交易。1958年始,都昌亦因刮“共产风”及连年遭灾,造成全县粮食供应紧张,致1 962年始,被迫压缩城镇户口。 |
关键词: | 粮油销售 销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