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粮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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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324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二 粮油
分类号: TS21
页数: 9
摘要: 民国时期,粮油自由贸易。县城经营粮油的牙行有利丰、公和、太康、恒升、恒达5家。徐埠、张岭、土塘、三汊港、周溪、南峰、汪墩等乡村集镇则共有兼营粮油的商店13家,并多为农商兼作的夫妻店。粮店建国初,粮油仍为自由贸易。1 951年4月,中国粮食公司九江分公司在都昌设立粮食购销组,8月改称都昌县粮店,具体经营贸易粮食业务,随之私营粮店相继关闭,1952年10月,县粮店并入县粮食局。1 966年,货栈被取消。1 980年1月恢复并在县城设立门市部,在农村请乡粮油所代为承办议价业务。合同定购 198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粮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
关键词: 食品加工 食品贸易

内容

民国时期,粮油自由贸易。县城经营粮油的牙行有利丰、公和、太康、恒升、恒达5家。建国前,除牙行外,县城另有兼营粮油的商店21家。徐埠、张岭、土塘、三汊港、周溪、南峰、汪墩等乡村集镇则共有兼营粮油的商店13家,并多为农商兼作的夫妻店。
  粮店建国初,粮油仍为自由贸易。1 951年4月,中国粮食公司九江分公司在都昌设立粮食购销组,8月改称都昌县粮店,具体经营贸易粮食业务,随之私营粮店相继关闭,1952年10月,县粮店并入县粮食局。
  货栈 1961年,成立县粮油贸易货栈,隶属县粮食局,下设5个粮油交易所,同基层粮油所合署办公,议购议销粮油。1 966年,货栈被取消。1 980年1月恢复并在县城设立门市部,在农村请乡粮油所代为承办议价业务。
  1984年5月,县粮油贸易货栈更名议购议销公司,以后又易名为粮油贸易公司。1 987年底,分为粮油贸易公司、粮行、粮贸中心3个实体。
  粮油所(站) 1954年5月,在汪墩、左里、徐埠、盐田、土塘、南峰、周溪、三汊港、大沙、北山、张岭、双桥建立12个区粮食管理所,承办所辖区域计划购销粮油业务。
  1957年,全县按6个区改设6个粮食管理所,下设27个供应站。1958年,粮油供应站减为20个。
  1962年,粮油管理所改按公社(场)设置,共38个,另有粮油站1 2个。
  1965年,又分片改设为大沙、马涧、徐埠、七角4个粮油管理所,下辖28个供应站。 1969年,基层粮油管理所改称农产品管理所,全县共设21所,其中1 9个辖有粮站。1970年复称粮油所、站,有22个粮油管理所,辖17个粮站。1978年,粮油管理所增至30个,粮油站则减为1 6个。
  1 984年,粮油管理所改称粮油经营所。1989年止,全县有粮油经营所30个,辖粮食库(点)1 6个,共有从业人员657人。
  第二节粮油收购市场收购都昌为一般产粮区。建国前,全年收获的粮食仅供县内70%的人口食用,丰年不敷谷数达1 23吨。市场粮源多由外地购进,少数靠收购县内农民落市余粮。民国中期,县内经营粮油的行商、商店增多。行商从外地产粮地区及县内后港山等地购买粮食,通过牙行业代手转销给各粮店,牙行按售价抽手续费3.3%;城镇附近有些农民亦抽出农闲时间赴产粮区购买少量稻谷,加工成品后,卖给粮店或缺粮者,俗称“打籴勺”,县城每日可收购此类大米1.5至2吨。
  因·民国政府没有粮食管理政策,无法进行余缺平衡,故大粮户、粮商为牟取暴利,收获季节时大量囤积,至青黄不接时上市倾销,使粮价波动激烈。民国28年(1 939年)至34年,日本侵略军从都昌掠去近1 50万吨粮食,造成县内粮源枯竭,有市无粮,人民饥饿。民国37年,全县缺粮达32405. 15吨,是年纯从外地购入稻谷14383.7吨。
  建国初期,粮油实行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收购。中国粮油公司、供销合作总社和私营粮油商店都大量经营粮油业务。国家粮食部门专管公粮入库、保管、支前等工作。
  1950年以后,在实行粮食代购代销中,逐步调整公私经营比例。全县设县城、徐埠、三汊港、土塘4个购销点,其它乡(镇)依靠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
  1954年,建立46个国家粮食市场,农民完成国家计划收购后的余粮,可上市出售。实行粮食统购后,上市粮食锐减,粮食部门只零散收购机关、学校、林牧场、农科所等没有统购任务的单位所产粮食,及社员自留地部分节余的粮食。1951年至1 980年,共收购贸易粮9590吨。其中供销合作社代购1198.5吨。
  统购 1953年11月,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统购任务根据各地粮食常年产量除去口粮、种子、饲料后,确定生产单位将应统购的粮食,按规定价格交售给国家。是年全县收购稻谷及粟子、小麦、大豆等折合贸易粮1 3930吨。由于是年对农民余缺粮食情况不清,分配任务不够合理.有的地方购了过头粮而出现缺粮户。
  1954年始,实行油脂计划收购,每个农业人口按0.1亩地(以后有变动)种植油菜计算,收获的油料留下规定数量的人口油、种子外,其余部分概由国家收购(超出统购任务的部分加价收购)。
  1955年,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3者利益的原则下,实行了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即按规定标准3留(口粮、种子、饲料)后,余粮则按比例计算统(定)购数,并实行了定产定购3年不变,增产适当增购(但不超过增产数的40%),因灾减产适当减购。
  1958年,都昌油脂收购1225吨,占国家规定任务的178%,县粮食局因而获得“全国油脂收购先进单位”称号。
  同年,都昌粮食统购工作出现高估产,高征收倾向,导致全县粮食趋于紧张。1 959年,都昌又统购1 9510吨,达历史最高数。致使人平均年口粮降到200公斤以下,部分地区严重缺粮。
  1961年,国家实行“少征多购”政策。并对统购粮油奖售工业品及布票指标等,以鼓励农民生产。
  1962年,降低原定征购基数,实行人平年口粮达不到180公斤的坚决不购。1965年,重订粮食“一定三年”的政策。1 971年起,’粮油征购基数改为“一定五年”不变。1981年止,全县每年统购粮食7500吨至20000吨,其中50年代年统购数浮动较大,60、70年代年统购数多在1 5000吨以上,80年代统购数降至12500吨以下。
  1985年,取消统购统销政策。 粮油统购价格:1 953年,稻谷50公斤5.64元,油脂(菜油)50公斤33. 67元;1957年,油脂50公斤53. 65元;1960年,稻谷50公斤6. 20元;1961年至1 965年,稻谷50公斤8. 20元,油脂50公斤67. 40元;1966年至1 978年,稻谷50公斤9. 50元;1969年至1978年,油脂50公斤85元;1979年,稻50公斤11. 55元,油脂50公斤106. 00元;1987年,稻谷50公斤12. 60元。
  超购 1965年始,对粮食完成统购任务后的部分实行超购,超购比例为增产部分的40%,超购价在统购价基础上增加约30%。1 967年,超购改为加价收购。1979年始,粮食加价收购幅度为50%,超购任务一年一定,并规定超购对象为生产好、口量水平高的生产队。至1984年,全县共超购粮食209585吨,年均7386吨。
  换购 1 961年,为了在余粮地区增购粮食,国家实行了以部分工业品(如胶鞋、毛巾、袜子、煤油、棉布、化肥等)换购农民余粮的办法。当年全县换购稻谷达535吨。1963年达1 51 0吨。1980年达3750吨。同时,国家还实行了用工业品或专用化肥换购油脂的办法。
  60年代,国家为推动粮食生产,还实行了品种兑换。农村社队或个人需要时,可到粮食部门按品种折合率标准,通过购销环节换得。
  议购 1961年始,都昌实行通过协商议价方法收购完成征、超购任务的生产队粮油。是年全县议购粮食达540吨,1 966年停止。至1 973年方恢复。建国后至1 989年,全县粮食部门议购(含零购)粮食(贸易粮)147120吨。
  合同定购 198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粮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即在每年春耕前,国家粮食部门与农户签订粮食、油脂定购合同,夏秋收后,按合同定购数组织入库。对完成合同定购以外的粮油,农民可自由上市出售,或由国家实行议购。定购价格,粮食为倒“三七”,即70%按超购价,30%按统购价;油脂为倒“四六”,即/10%按超购价,60%为统购价。是年,全县粮食定购47500吨,实际入库4051 0吨;油脂定购2250吨,实际入库2022. 50吨。1989年止,全县粮食定购1 42800吨,完成1 01 676吨;油脂定购8030吨,完成6631.3吨。
  第二节粮油销售自由销售清代及至民国,都昌城镇居民与流动人口口粮主要靠购买落市粮;经济作物区农户,则常年食用粟米,或以经济作物产品易地换购大米(稻谷)。
  民国初期,县内市场粮价较稳。中后期因不法粮商与大粮户囤积居奇,粮食价格猛长,民众生活日艰。民国30年,县政府曾以区为单位抽查囤粮,责成百亩以上粮户认售粮食,民国32年,县又成立粮食公卖处(后改平粜所),调查大户余粮,限制囤积居奇,在重要乡镇组织限价平粜,然因政府腐败,体制不全,收效甚微,黑市依然猖獗。
  建国初,人民政府加强了粮食市场的管理,本着量入为出,高进高出略有微利的原则经营粮油贸易。1954年,全县46个交易市场,交易粮食50吨,其中稻谷43吨。1 957年4月,颁布国家粮食市场管理暂行规则,严格管理市场交易。
  统销 1953年起,国家对农村缺粮户和城镇人口所需粮油实行计划供应。是年按工种和年龄核定口量,以每月平均不超过1 3公斤大米的标准供应城镇人口粮食。
  1954年9月,规定机关、学校、部队、厂矿、行政事业单位与县城居民等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5公斤,非农业人口的集镇居民供应0. 375公斤,春节均增供0.125公斤(农村无计划供应,当时曾对经济作物区与少数缺粮区核发油票供应)。
  1955年,全县商品粮人口1 68/18人,供粮总数3605吨。供应方法为,居民按人定量,归户计算,机关、团体、学校、厂矿按搭伙人数、定量标准计算,分别发给粮油供应证到粮油所购买口粮。
  同年,国家发行粮票,人们呵持粮票易地购粮就食。县内使用全国粮票、江西省粮票2种。同时,对民工口粮补助,干部、职工出差、开会口粮补助与奖售粮供应标准也作出规定,并逐步完善对人口流动时的粮油衔接供销关系。
  此后,城镇粮食供应标准时有调整,但都在1955年的标准基础上浮动。当统销价格提高较大时,国家还按月发给职工粮差补助费,稳定职工生活。
  1958年始,都昌亦因刮“共产风”及连年遭灾,造成全县粮食供应紧张,致1 962年始,被迫压缩城镇户口。1964年止,全县商品粮人口已由1961年的270418人降到15040人,供粮总数由351 0吨降到2465吨。1969年以后方逐年回升并增加,至1989年,全县商品 [=此处为表格=]粮人口有11098人,供粮总数为7860吨。
  行业、事业用粮,根据乍产实际需要,先由行、事业主管单位按季度抄报生产和市场消费用粮汁划,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再由粮食部门按批准计划发证分期供应,季终结算。对食品、酿造工业用粮,凭生产计划参照历年耗粮定额按季控制,分月安排。1954年至1985年,销售行业用粮34845吨,事业用粮7365吨,工业用粮1695吨。
  定销 1953年始,对经济作物区和菜农、林农、渔民等实行计划定销口粮。县内经济作物区主要为棉区,只种少量水稻。粮食部门在定销其口粮时,先根据该地区耕地面积,参照产粮区常年产量估算出其粮食总产量,再扣除种棉面积的产量,剩余产量为实有粮食数,实有数中再扣除种子饲料,即为经济作物区自产口粮,然后国家以略低于粮区口粮水平的标准,统销其口粮不足部分的粮食。1 972年,产粮区口粮人均289公斤,经济作物区的人均口粮标准定为273公斤,占粮区口粮水平的94%。1982年,经济作物区人均口粮289.5公斤,加上出售棉花的奖励粮,人均口粮实际达到325公斤。
  1982年,国家对经济作物区定销粮实行包干。全县大沙、和合、三汊港,阳峰、西源、周溪、万户、南峰、芗溪、北山、东山、都昌镇等经济作物区,当年包干25000吨,1 983年包干26000吨,1984年包干27000吨。同时仍执行棉花生产奖售制,每超卖皮棉50公斤,奖售大米100公斤,少种一亩棉花,少供稻谷200公斤。
  1985年,国家按“倒三七”比例价继续定销粮食。
  返销国家对遭灾地区或完成征购任务后发生缺粮的地区,进行回供返销。1 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对缺粮户的供应一年一定,按缺粮数,核实销量,分月安排,落实到户,凭证供应。轻灾不减,特重灾害征购、口粮两头减。另取借销的办法(产新粮后归还),以保证群众基本口粮。
  50至80年代,对农村缺粮户返销一直在进行。1984年前后,随着粮食产量上升,产粮区缺粮户随之减少,返销数亦缩减。
  议销国家在统销之外,将议价收购的粮油,实行议价销售。对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粮,亦按议价供应。县粮油贸易货栈专门经营议销粮油和复制品业务;各地粮油所、站亦经营议销业务。80年代,多数粮油所、站并设立议价粮油门市部经营粮油及熟食品、复制品。
  第二章粮油加工第一节粮食加工清末民初,县内加工粮食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均系人工操作。主要工具为土砻、石碾、风车,加工2担稻谷需2人劳动1天时间。农民加工数升或数斗,则用手推石磨脱壳或以石碓春米。
  民国13年(1921年),始有土塘人江汉在县城官塘开办厚森米厂。该厂有8匹马力柴油机1台,日加工稻谷百余担。由于税收过重,全民国l 9年该厂倒闭。民国21年,又有人接用厚森米厂设备,于县城学前街开设联营加工米厂,历3载,复破产。
  民国25年以后,县城相继出现一批畜力加工户,专门代客加工大米、小麦等。民国36年穗丰粮食加工厂于梅坡角创办,盛时有工人百余人,日加工稻谷1 50担,除代政府加工粮食外,也从外地购入原粮加工投放市场。
  1 949年,县城创办新民米厂。1952年增设华昌米厂,次年,两厂合并为国营供给米厂(即县粮食加工厂前身)。时仅有1 20、1 85马力柴油机各l台,配套机械3台,日产大米7.5吨。60年代,通过革新改造,加工效益提高。并发展到能加工小麦,厂房面积扩大到579平方米。至70年代,配有砻谷机、碾米机、升降机、收灰机、剔石机、提升风机、18马力煤气机、420瓦电动机等机械设施,日产大米1 5吨。同时,大部分基层粮油所也加工大米,农村机械加工粮油增多。
  80年代,全县粮食部门加工业务集中到县粮食加工厂。1982年,经营方式由委托加工改为价拨加工。至今,该厂加工设备已实行半自动化,除加工稻谷、小麦、还能加工精粉、面条、年糕与各种油料、饲料等,年产大米6000吨,面粉2600吨,糠油57吨,面条220吨,全年总产值300万元,利润3万元以上。
  1985年,县粮食加工厂在全省县级粮办企业中第一个实行面粉精标联产技术改造,并获得成功,既满足了市场需要,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1987年,村级加工业务多由专业户包揽,主要有:机米机、磨粉机等。当年农村共有机米机2109台,手摇风车18336部,碾面机680台,淀粉加工机660台。
  1989年,新建的第二大米加工厂50吨组联大米加工设备投产,使县大米加工能力提高一倍。
  第二节油脂加工建国前,城乡食用油均靠木榨加工,每台木榨日加工油菜籽175至250公斤。民国年间,全县共有木榨208个,土塘乡多达40个。榨油作坊有季节经营和常年经营两种,一般’为农民集资兴办或富户独办。油榨主要加工油菜籽,间有加工花生、棉籽和芝麻。正常年景,百斤菜籽出油16至1 7公斤;芝麻22至23公斤;花生12.5至l3公斤;棉籽4至5公斤。北炎、春桥等地乡民使用传统小型木榨,2人操作便可启用,每榨可加工菜籽30公斤,50公斤菜籽出油1 6至16.5公斤。
  建国初,油脂加工仍沿旧例。1954年起,国家统一经营油脂油料,收购入库的油料,由粮食部门委托乡村油坊加工或调往南昌、九江加工。60年代,农村部分地区的油料加工和集镇社(队)的油料加工逐步实行半机械化。
  1973年,县城新建油脂加工厂l座,有150马力动力机、榨油机各1台,日加工棉籽10吨。1984年增设菜籽加工设备,日加工菜籽30吨。
  1986年,油脂化工厂扩建,厂址迁往黄金山。同年,县粮食加工厂开发的机榨芝麻香油项目通过省级鉴定,为全省改革“水代法”加工小磨麻油传统工艺开创了先例。
  至1 987年,基层粮油所的油脂加工业务统归油脂化工厂。该厂有剥壳机、扎皮机、榨油机、滤油机、锅炉、180马力发电机组与1 20吨容积钢板油罐及油脂精炼等设备。年产菜油245吨,棉油246吨;年总产值99. 50万元,创毛利4. 33万元。
  1 989年止,全县(包括乡、村油坊)榨油机达200余部。
  第三节饲料加工建国前,都昌无专门饲料加工行业。建国后,一度由米厂兼营饲料加工。至1980年,县粮食加工厂始正式投产“三七糠”(30%的糠饼拌以70%的谷壳)供应市场,年供应量达千余吨。
  1981年,县粮食局在城北门官垅岭新建l座机械化浓缩饲料厂,至1 989年,县饲料厂拥有105瓩电动机、提升机、粉碎机、混合机、颗粒机、电控仪、除尘器、电子自动秤等设备,能生产配合饲料、颗粒饲料等24个品种,产品畅销省内外,尤其是颗粒饲料的生产,为全省县级饲料企业之首创。是年总产值达186. 61万元,利润31.8万元。
  第三章粮油储运第一节粮油仓储存留仓明《南康府志》载,明洪武五年(1372年),县知事盂泰在县城谯楼西建l所存留仓,共l O问,存贮积谷。为赈济民众用于公益,年年向富绅大户与小康农户募集积谷,随用随补,逐年增加。故廿四年又勘测地势,分别在孝行乡十五都、汇泽乡三十四都、新城乡二都、清化乡三十六都设立东西南北4仓。不久均废。
  义仓明隆庆二年(1568年),知县曹铸在县城马房遗址建义仓。清代,义仓情况无详考。民国初期,全县有义仓119廒,额贮积谷400吨。民国中后期,义仓储粮减少。
  民仓又名便民仓、起运仓,旧志载清代曾设于县城大堂旧址右科房后东西两廊,1 0余间,每年收贮漕粮。清咸丰四年(1 854年),停漕运,民仓搁毁。
  社仓清乾隆六年(1 742年)由知县黄登谷手建于各社,后归并,共9处,额贮谷111.1吨。
  此外,清代还有常平仓之设,全县32廒(所),额贮谷800吨。
  县、乡仓民国初期,有县仓50廒,额贮积谷870吨,乡仓345廒,额贮谷1 600吨。当时的县、乡仓均为储存公产租谷及积谷用,县仓为政府所建,乡仓为乡民集资或捐款就地修建而成。抗日战争期间,积谷停募(以后曾恢复),仓库年久失修,部分仓被日军炸塌,大多数县、乡仓毁坏。民国30年(1941年)田赋征实.大量增加仓容。除原有木板式积谷仓17廒,额贮382.5吨外,分别在伍家祠、土桥街、塘下山、白水塘临时借用民房祠庙修建木板仓d座13廒,贮谷250吨,不足部分向民众派料囤粮。民国33年,县成立建仓委员会,并以农村5个征粮办事处为基点,对乡仓改修扩建。这些新粮仓、储点,结构简陋,用料陈1日,管理十分困难。至民国37年底,全县实有粮仓仅77廒,总容量为2294.7吨。
  国库 1 949年秋,全县公粮入库任务近1 0000吨。除接收旧仓储存750吨外,借用民房、仓41 9座,存谷3400吨;祠庙76座,存谷6250吨。
  50年代,全县除建有都昌镇、三汊港、土塘、南峰、徐埠5个基层中心仓库,汪墩、左里等7个分库外,并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相继在水陆交通便利地方先后新建苏山、盐田、大沙等10个基层仓库。60年代,先后建置土油池11个,白铁油柜110个,钢板油罐40个,钢板油池2个,总容量880吨。
  1969年,强调“深挖洞,广积粮”,粮食部f]修建土圆仓51座,容量1445吨。但因圆仓为泥草结构,不耐风雨,不到一年大都倒塌。 至80年代,全县粮食部门已无民房、祠庙代仓,仓库建筑质量亦普遍提高。
  1989年止,全县30个粮油所及第一、二直属粮库、贸易公司、中转站,合计有基建仓155座,简易仓15座,拱型仓7座,砖圆仓1座,总容量达696335吨。
  国代民储:50年代始,除农村社队储粮外,粮食部门还为完成征购任务的生产队与社员储存周转粮。代储粮进出按统购价。1 963年至1 980年,全县共代储粮食34285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此种形式储粮停办。
  第二节粮油保管民国时期,县乡有粮食保管委员会,推选公正殷实人员参加。前期主要负责积谷的派、收、管事宜,后期从民国30年(1941年)起,负责征、购、贮粮和特种工程军粮的管理。全县每年共有2500至3500吨粮食分别在各个征粮办事处及军粮采购所接收,收购量大于仓容量,虽边收购边外运,存储粮仍很大。当时千担谷粮仓配管理员1人。但由于多用民房、祠庙因陋就简存储,防虫、防湿条件差,加上管理人员挪用舞弊,粮损程度很大。据民国38年3月的一次清库资料,全县粮仓短缺稻谷达606.5吨,占储粮的33.370。
  建国后,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采用科学方法存储粮食,严格管理制度。1 954年,县乡成立护仓委员会,民兵与四邻(仓库周围群众)结合起来保卫粮库安全。同时,改变以人工为主进行杀虫、灭鼠及降温出晒的防治方法,逐步采用药物密闭仓库熏蒸方法防害,实现了“仓内上不漏、下不湿,仓外杂草、垃圾、积水三不留”标准保粮。但出入库粮油质量仍为手感目测的感观鉴定。
  1955年,县粮食局在县城黄家祠仓库试行“四无”(无虫、霉、鼠害、事故)粮仓,并制定《粮油保管防治检验奖惩办法》在全县施行。1 958年全县粮仓“四无”发展为“七无”(无虫、霉、鼠、雀、变色、异味、事故)。
  1962年10月,县粮食局制定《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明确防化员与保管员的职责和定期测检制度。
  1971年以后,粮食质检力量加强,各类粮油检验仪器增多,逐步改变了简单的感观鉴定。同时,开展低温、低氧、低药的“三低”综合防治,特别是单一的低药量防治害虫,取得显著效果。
  80年代,县内继续开展“三低”综合防治,进行地槽机械、通风降温、防虫新药等保粮试验,做到粮仓内外清洁化,库房周围绿荫化,“四无”粮仓质量进一步提高。1 982年,九江地区质量评比,都昌获第一名,成为全省10个“四无”粮仓先进县之一。
  1986年,设立县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专人抓全县粮油质检。
  1987年底,县储运部门研制的排风负压通风储粮技术,在全省粮食系统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运用方面具有领先地位,并于1989年获市科技成果三等奖。
  第三节粮油调运粮食调拨民国时期,县政府征购粮多数外运以应军需。民国30年(1 941年)至民国38年4月,按县、乡、村3级分成比额,全县每年平均起运稻谷286. 75吨。
  建国后,执行国家“全面安排,统一调拨”的政策,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根据合理流转,节约费用的精神调拨粮食。1954年至1982年,收运夏粮(含内部平衡)1 98620吨,年平均6500吨。1953年至1989年,调入粮食21 91 55吨,调出粮食286535吨,进出两抵为国家提供贸易粮67380吨。
  油脂调拨除1954年、1960年至1 963年5年外,每年调出均在500吨以上。至1989年,总调入37797.2吨,总调出1985916.9吨,进出两抵为国家贡献油脂1948119.7吨。调出油脂中,棉籽折油占0.23%,菜籽油占88. 77%。
  工具与流向民国时期,都昌粮食出入以水路为主,陆路为辅。主要经吴城、南昌一线。县内粮食起运点,据民国31年资料反映,共24个,按枯水终点里程,由徐埠、码矶等乡运至南河头35公里,土塘至周溪30公里,南溪至凤凰嘴1 5公里,塘下山至周溪1 0公里,县城至南河头2.5公里。
  建国后,县内粮食调运有计划进行。波阳临近都昌边境地区的余粮流入南峰、芗溪、万户、周溪等地。鸣山、北炎、徐埠、春桥的粮食则流向湖口、九江。同时制订调拨检验、包装管理、运输定额损耗等规则、制度。
  50年代初期,县内尚无公路运输,调拨粮食仍赖于水运。1957年,随着都蔡公路通车,汽车运输业务方逐渐开展。
  1970年以后,全县各公社基本通车,山区边角地区的粮食可以全部汽车运出。
  1974年,县粮食局直属汽车队建立,始有货车3辆,至1985年各式运输货车增至1 7辆。1989年止,全县粮食货运量达到245吨以上,货运周转量达到6万吨公里以上。粮货主要运输一直由县粮食局汽车队承担。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历年粮油经营盈亏情况)=]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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