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1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饮食业 |
分类号: | F719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年间,都昌饮食业分红案(烹调)、白案(面点),时因受资本影响,顾客稀少,市场萧条,主营白案。民国37年,县城有茶馆4家,小摊9家,农村集镇13家。建国初,饮食业仍以私营为主。其中,县城45家56人,固定资产1110元,流动资金604元。1956年,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饮食业亦组成合作小组。1958年,县城第一家国营饮食店——都昌饭店建成并开业,除经营饮食业外,还经营服务业。随后,大众餐厅、滨湖餐厅、红旗餐厅等专业餐厅和东风饭店等兼营餐厅相继建成。国营、集体餐厅渐占主导地位。其中全民所有制4家,从业人员79人;供销合作社饮食业22家,从业人员56人;其他集体所有制26家,从业人员109人;个体344家,从业人员667人。饮食零售额达326万元。 |
关键词: | 商业服务 饮食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