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18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饮食服务业 |
分类号: | F719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年间,都昌饮食业分红案(烹调)、白案(面点),时因受资本影响,顾客稀少,市场萧条,主营白案。民国37年,县城有茶馆4家,小摊9家,农村集镇13家。随后,大众餐厅、滨湖餐厅、红旗餐厅等专业餐厅和东风饭店等兼营餐厅相继建成。饮食零售额达326万元。建国初期,服务业仍为个体经营,本薄利微。全县共有服务行业81家,从业人员86人,固定资产合人民币3772元,流动资金1864元。1 956年,私营服务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合作小组。1958年,都昌饭店开业,始有国营服务业。1 972年又建成东风饭店,占地面积6.8亩,营业面积3007平方米,有床位218张。至1989年,全县共有服务业单位1587家,从业人员2437人。 |
关键词: | 商业服务 饮食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