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30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计划物资供应 |
分类号: | F715 |
页数: | 4 |
摘要: | 民国时期,市场经销的有美孚、光华、亚细亚等牌号的煤油,均为官商垄断。建国后,由国营商业部门组织货源供应。1971年后,归燃料公司经销。1980年12月,成立石油公司,并于次年始,实行石油统一进货,统一分配,定量供应办法。县城单位用油和农村用汽油、润滑油均由石油公司直接供应农村用煤油、柴油、机油则由基层供销社从石油'2司调入,再由供销社供应给用户。1989年,全县柴油供应量4532吨、汽油1363吨、煤油617吨、润滑油105吨。煤炭建国后县内始供应煤炭。1970年后,先后归生资公司、生资站经销。1974年,成立燃料公司统一组织购销业务。居民生活用煤一直是价格倒挂,地方财政给予补贴。1982年后,全县大部分地区采取以煤代柴,煤炭供应量逐年上升。 |
关键词: | 生产供应 计划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