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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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297
颗粒名称: 食盐
分类号: F715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肉食品由私营屠商经营,禽蛋产销直接见面。1950年,贸易公司对屠商实行归口管理,设屠宰场,并负责肉食品销售。1955年9月成立食品公司后,各乡(镇)设食品站负责供应。1962年始,对猪肉实行凭票供应。1976年销售量比1963年增长6倍。1984年始,取消生猪派购,放开其购销价格,免票供应,市场更为活跃。一部分由食品部门收购供应。食盐民国31年始,实行食盐公卖,控制食盐销售量,每月人均0.3至0.4公斤,盐价飞涨。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盐供应。60年代初,在县城及周溪等地建有盐库,以应急需。1989年复敞开供应。
关键词: 食品经营 食品分类

内容

民国时期,肉食品由私营屠商经营,禽蛋产销直接见面。
  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了对肉食品市场管理。1950年,贸易公司对屠商实行归口管理,设屠宰场,并负责肉食品销售。1954年3月后,归口食品收购组(站)经营。1955年9月成立食品公司后,各乡(镇)设食品站负责供应。1959年,猪肉销售203050公斤,是1950年的3倍。1962年始,对猪肉实行凭票供应。1963年,市场供应好转,销售242350公斤,比1961年增长107. 6%。1976年销售量比1963年增长6倍。1984年始,取消生猪派购,放开其购销价格,免票供应,市场更为活跃。
  禽蛋购销,1983年放开价格,随行就市。一部分由食品部门收购供应。1987年后,禽蛋基本上在集市销售。
  食盐民国31年(1942年)始,实行食盐公卖,控制食盐销售量,每月人均0.3至0.4公斤,盐价飞涨。尤其是抗日战争期间,食盐更为紧张,时1担谷仅能换取掺有砂子的食盐0.5公斤,一些商人趁机到吴城、南昌等地运来食盐,获取暴利。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盐供应。60年代初,在县城及周溪等地建有盐库,以应急需。食盐销售由副食品公司及各乡(镇)供销社经营,货源从湖口盐业公司调进。1988年,按每人每月0.5公斤凭票供应食盐。1989年复敞开供应。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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