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29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工业品经营 |
分类号: | F715 |
页数: | 2 |
摘要: | 清代至民国时期,县内百货购销由私营商家经营。商品多用景德镇瓷器交换,从浔阳、金陵、苏州、武汉、南昌、鄱阳、吴城、湖口等地采购。建国后,1950年,实行商品物资统一调拨体制。商品基本上按经济区域组织流通,由国营商业部门调入并批发。1956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分工,国营商业负责县城供应,供销合作社负责农村供应,城乡商品的分配比例实行三七开。五金交电化工建国前,元钉、铁丝等五金商品由私营百货店铺兼营。全县各医疗机构,为方便病人服药,购进中药材、中成药和其它药品,凭医生处方笺供应。器械由医药公司经营,品种包括体温计、注射器及针头、血压表、x光片、手术刀片、手术剪刀、止血钳、普通镊子、医用胶布等。 |
关键词: | 商业发展 工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