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290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商品经营 |
分类号: | F715 |
页数: | 10 |
摘要: | 清代至民国时期,县内百货购销由私营商家经营。商品多用景德镇瓷器交换,从浔阳、金陵、苏州、武汉、南昌、鄱阳、吴城、湖口等地采购。建国后,1950年,实行商品物资统一调拨体制。商品基本上按经济区域组织流通,由国营商业部门调入并批发。1984年始,取消生猪派购,放开其购销价格,免票供应,市场更为活跃。一部分由食品部门收购供应。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盐供应。为了及时支援农业生产,农资供应部门及时了解货源供需情况,适时组织货源供应给用户。 |
关键词: | 商业发展 工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