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256 |
颗粒名称: | 城区 |
分类号: | F303.3 |
页数: | 1 |
摘要: | 宋永初二年,鄡阳县撤销,治所渐沉入鄱阳湖,至今仅剩下两段土城垣。城区内一切建筑无存。初步考证,其城区约l平方公里。都昌建县后,起初设县治于王市,为一土城,城区面积约0.3平方公里。唐大历间县治从王市迁至邑西南彭蠡湖滨,至明代中期一直无城,城区面积无定。故宋诗人苏东坡有诗称都昌“灯火楼台一万家”,实包括今城郊区域。1956年为修建县城新马路而首次拆除小南门及部分城墙,城区逐年扩大。60年代后期,城墙大部分拆除。至70年代,残存城墙全被拆除后,城区面积向东扩展近0.5公里。1983年12月,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都昌县城区总体规划》。1989年止,城区面积已达3.4平方公里。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 现代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