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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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2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区街道
分类号: F303.3
页数: 2
摘要: 宋永初二年,鄡阳县撤销,治所渐沉入鄱阳湖,至今仅剩下两段土城垣。城区内一切建筑无存。初步考证,其城区约l平方公里。都昌建县后,起初设县治于王市,为一土城,城区面积约0.3平方公里。1956年为修建县城新马路而首次拆除小南门及部分城墙,城区逐年扩大。随即,东风大道汽车站至县政府大楼路段铺设混凝土路面;并新筑东风南路。与东风南路连通形成为“环城路”。在修筑街道的同时,还开挖了下水道。改干道11条,全长5646.6米,路面面积为15117.5平方米。巷道30条,全长8019.8米,路面面积达22352平方米。商业街由西街(含中街)、东街、东风大道组成,全长2295米,比建国前延长了1150米。
关键词: 城乡建设 现代化建设

内容

宋永初二年(421年),鄡阳县撤销,治所渐沉入鄱阳湖,至今仅剩下两段土城垣。城区内一切建筑无存。初步考证,其城区约l平方公里。
  都昌建县后,起初设县治于王市(今北炎洞门),为一土城,城区面积约0.3平方公里。唐大历间(766年-779年)县治从王市迁至邑西南彭蠡湖滨,至明代中期一直无城,城区面积无定。故宋诗人苏东坡有诗称都昌“灯火楼台一万家”,实包括今城郊区域。嘉靖三十八年至四十年间(1559年-1561年),知县林兆贵率民用砖筑城墙,城区方基本确定为0.5平方公里,至民国未改。
  1956年为修建县城新马路而首次拆除小南门及部分城墙,城区逐年扩大。60年代后期,城墙大部分拆除。至70年代,残存城墙全被拆除后,城区面积向东扩展近0.5公里。 1983年12月,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都昌县城区总体规划》。1989年止,城区面积已达3.4平方公里。
  街道据清同治版《都昌县志》记载,当时县城有8街14巷,即:县前街(又称衙前街);县后街(又称邵家街)、县左街、县右街、县东街(又名陡街)、县西街、学前街、寺前街;青松巷、罗家巷、邵家巷、周家巷、龚家巷、石柱巷,钟家巷、李家巷、冯家巷、焦子巷、庙巷、王家巷、学背巷、寺背巷。街道主要用花岗石铺砌,十分狭窄,最宽不过3米,狭巷仅米余。两旁店铺屋宇几乎相连。其中商业街为县前街(南市)、县后街(北市)、县东街(东市)、县右街(西市),并于记载时,东市、西市已被侵塞而无法为市。余为居民通道。
  民国35年(1946年)县政府曾一度将县城街巷更名为:中山街、浩森街、古心街、中正街、斗星街;树珊巷、孟玉巷、士行巷、渊明巷、敏中巷、新章巷、瀛海巷、云住巷、古巷、古街、梅坡阁等。至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县城仅有商业街1条,分段称东街、中街、西街,全长1145米。其余均为居民通行道,分称邵家街、金街岭、吴家街、树珊街、斗星街、卢家巷、向家巷、詹家巷、彭家阁、焦子巷、余家巷等。
  建国后,从1956年开始对县城街道进行改造。1957年10月,拆缩东街两旁房屋店铺,将街道拓宽为6.5米,并铺设三合土路面,同时拆除小南门和东北部分城墙,修筑新马路,砂石路面直达船码头。1966年9月6日,县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更改县城街道、塘堰等名称的决定,共改36处(其中除解放路、东风大道、人民会场、人民广场外,其余街道、塘堰等于1981年复旧称)。
  [=此处为表格(1966年更改街道、塘堰等名称概况)=] 1973年又将东街降坡,并改铺混凝土路面。随即,西街、解放路及主要巷道均相继铺设混凝土路面。1977年对东风大道电影院至汽车站一段路面进行修筑铺设混凝土路面,至1978年1月竣工。
  1981年始,修筑幸福路(从县农机公司至饲料公司)。是年11月,即将农机公司至北门路段铺设混凝土路面,1982年8月竣工。随即,东风大道汽车站至县政府大楼路段铺设混凝土路面;并新筑东风南路(即港口至农机公司)。1983年1月24日动工沿原城墙小南门至东风大道一段城基修筑沿湖路,1986年全面竣工,铺设了混凝土路面。与东风南路连通形成为“环城路”。在修筑街道的同时,还开挖了下水道。对巷道也铺设了砂石路面和混凝土路面。街道两旁新建楼房栉次鳞比,城内面貌焕然一新,至1989年底,共修筑主干道4条:东风大道、沿湖路、幸福路、三汊路,总长5766米,路面面积为73711平方米。改干道11条,全长5646.6米,路面面积为15117.5平方米。巷道30条,全长8019.8米,路面面积达22352平方米。商业街由西街(含中街)、东街、东风大道组成,全长2295米,比建国前延长了1150米。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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