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228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运输管理 |
分类号: | U491 |
页数: | 1 |
摘要: | 清同治年间,由县丞兼管全县漕粮起运。民国初,设“劝业道”兼管交通运输,至民国16年,转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专门负责都昌港水上运输业务的管理。办理轮驳船、木帆船的客货运输手续。组织货源,安排运力,在管理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票证。同时,对县航运公司及从事营运的农村副业船负责进行调派及业务结算。同年,接管公路车辆运输,并负责征收营运管理费。经核发了许可证的车船方可参加营运。是年,县渡口管理站成立,由县交通运输管理站配备渡管员2名,负责全县渡口的渡运管理。是年至1989年,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整顿,个体营运客车能定时、定点、定路线、定班次运行,水陆运输的票证和价格也实行了统一管理。 |
关键词: | 交通管理 运输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