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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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22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运输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1
摘要: 清同治年间,由县丞兼管全县漕粮起运。民国初,设“劝业道”兼管交通运输,至民国16年,转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专门负责都昌港水上运输业务的管理。办理轮驳船、木帆船的客货运输手续。组织货源,安排运力,在管理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票证。同时,对县航运公司及从事营运的农村副业船负责进行调派及业务结算。同年,接管公路车辆运输,并负责征收营运管理费。经核发了许可证的车船方可参加营运。是年,县渡口管理站成立,由县交通运输管理站配备渡管员2名,负责全县渡口的渡运管理。是年至1989年,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整顿,个体营运客车能定时、定点、定路线、定班次运行,水陆运输的票证和价格也实行了统一管理。
关键词: 交通管理 运输管理

内容

清同治年间,由县丞兼管全县漕粮起运。民国初,设“劝业道”兼管交通运输,至民国16年(1927年),转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 1953年,县航运站成立。专门负责都昌港水上运输业务的管理。办理轮驳船、木帆船的客货运输手续。组织货源,安排运力,在管理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票证。
  1954年2月,都昌县政府交通科成立(1957年改为局)。对全县水陆运输业务进行统一领导管理。
  1970年,县民间运输管理站成立,隶属县交通局,对全县民间运输实行归口管理。1977年,县民间运输管理站接管水上运输,为便于老爷庙型砂厂型砂外运,次年,仍恢复由县航运站管理。1981年,县民间运输管理站接管水上帆船运输。同时,对县航运公司及从事营运的农村副业船负责进行调派及业务结算。先后于老爷庙、南峰、团子口、多宝、周溪、县砖瓦厂、县建材厂等地设立民间运输管理组和业务代办点,派员驻点进行业务管理。
  1984年,县民间运输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输管理站。同年,接管公路车辆运输,并负责征收营运管理费。
  随着“三统”(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票证)权限的下放,自由营运的社会车船不断增多。为加强管理,1987年,对全县车船核发《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运输许可证》。经核发了许可证的车船方可参加营运。是年,县渡口管理站成立,由县交通运输管理站配备渡管员2名,负责全县渡口的渡运管理。
  1988年,又于县航运站成立水运联合办公室,全县水运的管理由其统一负责。是年至1989年,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整顿,个体营运客车能定时、定点、定路线、定班次运行,水陆运输的票证和价格也实行了统一管理。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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