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227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交通管理 |
分类号: | U491 |
页数: | 2 |
摘要: | 清同治年间,由县丞兼管全县漕粮起运。民国初,设“劝业道”兼管交通运输,至民国16年,转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专门负责都昌港水上运输业务的管理。办理轮驳船、木帆船的客货运输手续。组织货源,安排运力,在管理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票证。是年,县渡口管理站成立,由县交通运输管理站配备渡管员2名,负责全县渡口的渡运管理。全年检查过境车辆6600辆次,其中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事件1848起。其间通过深入港口现场监督,共及时纠正违章事件730起。迄至1989年,全县陆路交通事故,自1960年以来,共发生298起。经济损失11.7万元,水上交通事故,自1977年以来,共发生27起,经济损失11. 73万元。 |
关键词: | 交通管理 运输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