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场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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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195
颗粒名称: 工场建筑
分类号: F014.1
页数: 1
摘要: 清末、民国时期,全县除榨油、纺织、铸造、砖瓦、粮食加工等部分行业有简易专用工场建筑外,大部分行业多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临时工场。建国后,工场建筑随着工业的发展,得到迅速的发展。1970年,在建设“大港工业区”的过程中,新建厂房面积合计达22589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新建、扩建、搬迁了罐头食品厂、饲料公司加工厂、高压输变电站、油脂加工厂、棉针织厂、建筑材料厂、化工厂等一批企业。据1 985年全国第一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 0.516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6. 232万平方米;集体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 015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3. 1587万平方米。1989年,国营工企业更新改造厂房3278平方米,总价值达114万元。
关键词: 生产设施 生产经营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全县除榨油、纺织、铸造、砖瓦、粮食加工等部分行业有简易专用工场建筑外,大部分行业多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临时工场。
  建国后,工场建筑随着工业的发展,得到迅速的发展。1956年,国营工业企业开始兴建厂房。1970年,在建设“大港工业区”的过程中,新建厂房面积合计达22589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新建、扩建、搬迁了罐头食品厂、饲料公司加工厂、高压输变电站、油脂加工厂、棉针织厂、建筑材料厂、化工厂等一批企业。据1 985年全国第一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 0.516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6. 232万平方米;集体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 015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3. 1587万平方米。1989年,国营工企业更新改造厂房3278平方米,总价值达114万元。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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