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195 |
颗粒名称: | 工场建筑 |
分类号: | F014.1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民国时期,全县除榨油、纺织、铸造、砖瓦、粮食加工等部分行业有简易专用工场建筑外,大部分行业多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临时工场。建国后,工场建筑随着工业的发展,得到迅速的发展。1970年,在建设“大港工业区”的过程中,新建厂房面积合计达22589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新建、扩建、搬迁了罐头食品厂、饲料公司加工厂、高压输变电站、油脂加工厂、棉针织厂、建筑材料厂、化工厂等一批企业。据1 985年全国第一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 0.516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6. 232万平方米;集体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 015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3. 1587万平方米。1989年,国营工企业更新改造厂房3278平方米,总价值达114万元。 |
关键词: | 生产设施 生产经营 |